| 10 洗礼和婴儿 |
| 送交者: 诚之 2007年12月20日11:59:3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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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洗礼和婴儿 没有人主张所有婴孩都要受洗,但大多数的宗派都会给已受洗父母的婴孩施洗。可是浸信会看这种做法为非洗礼(因为婴孩不晓得认信),或把它看为不正规的洗礼(因为据他们说,这明显不是使徒们的信仰,而且从教牧的角度来看,也属不智)。有人认为,既然神没有在圣经中确实命令婴儿要受洗,祂就是禁止这种行为了。人们一致承认,等人能够清楚自己的信仰后才给人施洗,才是最好的做法。 我们该怎样看这个问题呢?请先衡量一下各点: 旧约时代,神命令男婴受割礼,与保罗所坚持,在新约时代,信徒的婴孩是与父母一同成为圣洁的(就是已经奉献给神又蒙神悦纳的意思,创十七9-14,林前七14)对照一下,婴儿受洗似乎是正确的。假如在旧约时代神命令男婴接受割礼作为立约的记号,而在这约的下面,父母与婴孩之间的关系是不变的话,那么,我们又怎可以在现实否定设立新约的记号,不给婴儿施洗呢? 再者,婴儿受洗也相当合乎使徒的信仰。吕底亚一家、腓立比狱卒一家和司提反一家都受了洗,腓力比狱卒的家人在狱卒信主后数小时受洗(徒十六15、 33,林前一16)。因此我们很自然的推想,当一家之主信主之后,他的家人也当受洗,包括婴孩在内。假如保罗和路加的意思,不把婴孩包括在内的话,就不会用『家』这个字了。 虽然神学上的圆解和明显的先例都肯定了在今天可以给婴孩施洗,然而,两者合起来仍不足以证明这是神的命令。 第二 ,反对给婴孩受洗的论调亦未足以令人信服。 (2) 有人坚持已受洗的婴孩永不需要亲口认信,但是保护婴儿接受洗礼的父母和教父母,都希望他们的婴儿在将来会悔改信主。祷告书的教义问答说:『他们长大后,必须自己悔改相信主。』还有,在坚振礼和其他类似成人加入教会的仪式中,个人的认信是最重要的。 (3) 有人持说婴儿受洗会引致一个危险的假设,已为人不用相信主也可以重生得救。浸信会反对祷告书中,给婴孩洗礼后所宣告『既然这孩子已经重生』这句话,又不同意教义问答中『我受了洗……就变成了基督的肢体,神的儿女,和天国的后嗣』这几句话。其实这不过是说,在仪式上我们得着那些属灵的权利罢了,而洗礼是人得着这些权利的方法。乌雪尔大主教(Archbishop Usher)说:『当我明白到伟大的神透过洗礼印在我身上的是什么,和当我凭信心实际抓住这些东西时,我就拥有了由这恩典的应许所带来的利益和好处。』 教牧上的观点 经文研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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