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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主义的问题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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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主义神学在捍卫神的主权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按神的主权论,以及双重预定论,对这个难题的答案是:第一,正如罗马书9:18所说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按神这一绝对主权,神有权作任何事情,神的权秉就是公义。第二、按“双重预定论”,神按自己的主权拣选一部分人遭受永罚,同时拣选另外一部分人蒙恩得救——对以色列人的爱平衡了对埃及人的惩罚,神爱的属性保存在“给了埃及人(迦南人)悔改时间”和对选民的拯救两个方面。这也是加尔文主义神学倍受争议的论题之一,因为“永死的拣选”在圣经上的根据并不非常清楚,主要是从“神的主权”这个逻辑前提推衍出来的;其神学宗旨在于强调人是因恩得救而非因行成义。但这一宝贵努力同时无法避免相反的结果:必有一部分人也“因恩”遭遇永罚。第三、这个主权论并不排除人的自由和责任,尽管人的责任和神的主权之间的边界是人所不能靠理性阐释的,这一问题被放置在奥秘领域,因此使“预定论”最后退守于申命记29:29。有一幅关于“埃及十灾”的图表代表了这种努力——在十灾发生的进程中,法老自己心刚硬和神让他的心刚硬是交替出现的,因此,这似乎意味着罪人无法摆脱自身的责任。不过从逻辑上看,法老自己心刚硬和神让他的心刚硬未必就是矛盾的,这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述方法。加尔文神学的努力在某种意义上是面向现代性挑战而建立起来的护教神学,其中最大的困惑之处在于:基督在上述三种理论中丧失了轴心地位——耶稣不再是一切答案的最终归指和解决,神学逻辑本身为这些问题上了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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