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情相悦相爱的婚约是神所祝福的,此约正是圣经中提到的不可遗弃少年时娶的
妻是也。试问大家,各自的初恋都是很真情的吧?为什么?!!因为当时的真挚感
情大于对对方其他条件的期待。
2,但随着人所谓的“成熟”和走向社会,人们逐步把恋人的婚约同自身对物质生
活的期待结合起来,所谓的条件婚约是也(何谓条件婚约,请参考楼下的详细讨论)。
这是完全由于人本身的罪使婚姻变质。名为婚约,实为买卖。只是现在人都这么做,
不以为然罢了。
这些条件结合的是否是圣经中神所祝福的婚约,我持否定态度。所谓,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也。只是这个看法冲击太大,如在当世教会,教徒中明言,定会被定为异
端。
3,再引申一下,我一直认为神是公平的。不论人的贵贱,美丑,强弱,每个人在
一生之中都曾经爱过或被爱过。但由于自身利益和对物质条件的期待,又有几个最
后同自己真爱的人签下婚约的呢?
我可以明言 - 那些真正能放弃其他条件同自己相爱的人结合的婚约定蒙神的祝
福!也正是圣经中所指不可背叛的婚约!!
而那些大多数人的条件买卖婚约,大家还认为是神所定的?古代君王妻妾和当代权
贵的二奶多奶也是神所定的?这些源于罪的婚约,也去期待神的祝福?
概言之 - 什么样的树结什么样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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