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 不算什么 (四.成为基督徒) |
| 送交者: 范学德 2002年12月24日07:40:1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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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不算什么。
理虽然是这样的理,但心里却常常不认这个理。 我不能说,我信了主之后什么好事也没有作,那不是实话。但我必须说,我的确没作什么,与弟兄姐妹们相比,我所作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如果与主耶稣对我的期望来说,我更是惭愧,我真不敢说我作了什么。 即使我作了什么,我也必须承认,在上帝面前那不算什么。不是说上帝根本就没把它们看上眼,而是说我根本就不敢把它们放在上帝面前。我连路边的一颗野草都创造不出来,我所作的一切又都算什么呢? 更何况,有许多我有能力作的事,我没有去作,许多我应当作的事情,我没有去尽自己的本分去作;有许多我作过的事情,我没有把它们做好。如此说来,我在上帝面前的确只有一个愧字,有愧于上帝,没有把他交付给我的事情作好。 不要和弟兄姐妹们比较,他作他的事,我作我的事,无论他们作不作,作的怎么样,都表明了他们和主的关系,并且,自有主耶稣会教导他们。而自己则应当看到主作事到如今,所以我不要懒惰,要好好为主作事,尽心尽力。 最重要的是把主交托给我的事情,一件一件地作好。作完了以后,要谦卑地看到,有什么地方没有作好,然后求主怜悯我、帮助我,使我今后能把这些事情昨好。 只有甘心情愿地听主的话,尽心竭力作主交付给我作的事情,我才能成为主的一个忠心的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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