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制有何圣经依据? |
送交者: 无句 2009年06月11日17:51:5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这个帖子只讨论一个问题:会员制有何圣经依据。 比起其它问题,比如会员制有何利弊,这个问题相对简单、也容易一些,因为我们神的话都在那儿呢,我们只要仔细去找就可以了。 前两天,老苗弟兄曾斩钉截铁地说: 会员制 有圣经依据 ACTs 无句说他瞎说,因为圣经里没有登记教会会员这回事,苗弟兄再杀一个回马枪说: 会员制 is very important in ACTs, then maybe there is no 小本本, thus, 会 员 most probably were remembered by each and other brothers and sisters in mind church take care of members first and needed ones at large, not a love-here-love- there charity. 因为老苗不能指出使徒行传中有支持会员制的经文,所以无句判他辩护无效(并暂停与他进一步交通)。 诚之兄是彩虹上公认的老师,知识渊博、学富五斗,然而他也只能用“暗示”这样 一个无力的说法,为会员制的圣经依据辩护: “另外,马太18章,是执行教会管教的主要圣经基础,那里说到如果一个人一直不 停教会的话,“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所以,这已经暗示有“会员”的存在。” 为便于讨论,兹将马太福音18章相关经文抄录如下: 18: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 定准。 18: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8: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 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18:19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 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18:2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这里暗示了会员制吗?恐怕是各持己见吧?如果你所在的教会是会员制,并且你要为其辩护,那么,这就是暗示了,并且把整个会员制度建立在这个暗示上而理直气壮。如果你对会员制不以为然,那么,怎么看这段经文,也看不出有会员的影子。 诚之兄的帖子里还介绍了会员制出现的原因,然而这不属本帖讨论的范围,应不算 什么大过。 诚之兄还说, 我认为,会员制度虽然没有圣经经句的直接教导(如果你只看字面意义的话),而 是来自圣经经文的推论,但是,这个教义传统还是很符合圣经的,是值得今天的教 会持守的。 既然不是直接来自圣经,又将推理的过程省略,所以令人无法赞同“这个教义传统 还是很符合圣经的”的结论。 诚之兄最后说, 地上的教会虽然不纯粹是一个organization,但是,既然在地上,就自然会需要有 organization 的形式(不能从外表的形式来判断何为真教会,所谓的无形教会)。因此,会员制度就是必要的。 前面还说“是值得今天的教会持守的”,最后成了“会员制度就是必要的”,这两者是很不同的。前者是建议,后者是必须。除非圣经明确说了,否则任何形式、制度、仪式等外面的东西都不能说是“必要”的,“必须”的,非这样不可。不同的形式、制度、仪式应是可以接纳的。 无句还是那句话,应当像治理家一样来治理教会。要说形式,无句觉得家的形式最 好。 当然,俺自己也没有圣经经文的直接支持,所以说起话来,还是有点心虚,并不像 苗弟兄那样理直气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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