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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的亮光中看所谓的“那灵”
送交者: 张钧 2010年12月21日11:32:5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从圣经的亮光中看所谓的“那灵”
代序


新约圣经為主耶穌作见证的一个中心点就是“耶穌 是神的儿子!”而且这个见证最初是由彼得代表全体十二个主的门徒首次郑重宣告,再由保罗代表犹太人向外邦人宣告并广泛传讲,最后由老约翰代表第一世纪末期 的教会(包括犹太和外邦人)而强调并再次宣告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三位使徒所宣告、传讲、加强的并没有差别,都是见证“耶穌是神的儿子!”这正像旧约的 大卫王三次被膏那样奇妙﹕第一次是在本家(撒上16:1-13);第二次是在犹大家(撒下2:1-4);第三次是在以色列和犹大家(撒下5:1-5)。

彼 得对主耶穌的承认和宣告“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之所以宝贵就在於,他的宣告是在眾门徒面前且又是代表眾门徒而作的,因為主问话的对 象是所有门徒(13节)﹕“你们说我是谁?”(15节)主虽然问过﹕“人说我人子是谁?”(13节)也听到过拿但业个人在主面前所作的宣告(约 1:49),但主更关心的是所有门徒怎麼看祂,不光关心他们心里所想的(主原本知道),主还要听一听他们口里是怎样承认、怎样宣告祂的所是。

保 罗传道的中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保罗為什麼有这样一个定意? 不是因為别的,乃是因為他对那位向他荣耀显现的主耶穌有著灵里心中深透的认识,而这样一个深透的认识支配他“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他的,直到他打完 “那美好的仗”、跑尽“那当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提后4:7)。保罗传道的另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本著圣经”讲解陈明这位在十字架上受害、第三天从 死里復活的“耶穌,就是基督”(参徒17:3,林前15:3-11),并且传“耶穌……是神的儿子”(徒9:20;参林后1:9;加2:20;弗 4:13)。

使我们欣慰的是,后来被我们称作“补网者”的使徒约翰所强调的,不是别的,还是这一个基本点。当老约翰面对第一世纪末教会见 证衰落的光景时,就深深受圣灵所感,给我们留下了约翰福音、约翰壹贰三书和啟示录。其中在约翰福音中,他特别向我们指出﹕“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穌是 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

主耶穌基督的身位(祂名所宣告的)既然如此地重要,本当 在以祂為头、為根基的教会——基督的身体——中被称颂、高举和宣扬,但令我们儆醒的是,自从教会诞生以来,仇敌用尽了各种诡计想从内部攻击教会的元首和根 基。牠不光利用人的肉体、有限、无知和不顺从神的劣根性来使信徒对信心的根基產生怀疑、猜测和轻看,更在教会中营造偏离和违反圣经教训的种子和土壤,以便 从根基上破坏眾圣徒的合一。

回忆十九年前,华人中间出现了空前的属灵饥渴,特别是中国大陆﹕有追求的信徒没有圣经可读,聚会时抄几节经文 交通,诗歌写成一大张纸掛在那里唱,属灵的书籍也是等於空白。在这个关口,“呼喊派”假借“恢復”之名趁机而入,如饥似渴的人,实在不加选择,就接受“基 督作生命,教会是生活,呼喊主的名,祷读主的话” 的道理。从浙江南部城乡开始,不到两年,发展到十一个省市。当时没有什麼人知道这“恢復”的灵是出於神的不是,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原来聚会处分出来的,有些 聚会处已全部被所谓的“恢復”佔领,并不知道原有的真理根基已经被拆毁。这样的“恢復”不光搅扰聚会,连信主的家庭都被冲的四分五裂﹕儿子若介入“恢復” 而父母没有介入的,家庭就分裂;女儿参加而父母没有参加的,也彼此闹分裂。到处是互相攻击,相互控告,主的名受到何等的亏损!真是叫作﹕哪里有“恢復”, 哪里就有分裂。那些所谓追求“恢復”的人,专门在主耶穌的名被认识、被称颂的地方下功夫、吸引人,将自己的聚会建造在别人的基础上,而不是靠传福音引人归 主的方式建立聚会。这样的“恢復”给大陆的教会带来多大的损失!

遇到教会中出现的重大的真理上的错谬时,我们会很自然地问到一个问题﹕全 能的神為什麼允许这样重大的错谬出现?感谢神,祂是时间的主宰,更是时代的主宰;祂是自显的神,更是自隐的神。祂一方面正面引导我们;另一方面又藉著人的 错谬叫我们学更深的功课,那就是﹕人都是会错的、会改变的,但惟有神是真主宰,“在祂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下)。另外,祂将真理赐 给我们,乃是要显明我们在很多事情上原本就是错的;这些错误若不显出来,我们就不会承认其真是错。主在今天显明我们的错,就好像把我们预先带到基督的审判 台前,為要我们蒙更多的光照、更多的怜悯,“因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上)。

教会的歷史证明,教会内部出现的错 谬虽然会叫一些人跌倒、使群羊离散,但主会用高过我们的方式将他们扶起、将他们重新聚集,并使信徒更完全信靠神,而不是盲目信靠人,甚至崇拜人、高举人。 这样,藉著这些曲折的经歷,就把我们带到丰富之地,让我们对祂的真理认识得更清晰、更完备。可以说,人的错谬是我们反面的教员,引我们到神面前,使我们因 信得蒙怜恤,得蒙圣灵带领进入一切的真理。诗篇36篇说得好“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感谢主,“神就是光,在祂 毫无黑暗。”(约壹1:5上)我们只有来到真光下、强光中,才能看见我们身上的污点,在真光中见光,在真光中验光,更让我们看清哪些的读经、解经的“亮 光”是真光,哪些是人的烛光。愿主耶穌——我们公义的太阳——在我们的心中再次显现,好叫我们可以吹灭手中的蜡烛,离开人手所建造的火炉,来接受明亮、温 暖的阳光的普照和抚慰,因為“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眾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1:17上)

本册文稿是五 册系列文集之第三册(其它的见本册末页)。所载的文章出自一位被主拣选、带领并“经过水火”的老弟兄的手笔。除了第一册《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是 近期撰写的之外,其它的文章都是作者在80年代中期“呼喊派”席卷中国大陆教会时,特别是席卷聚会处和家庭教会时执笔的。在那段时间里,有多少个不眠之夜 我们的弟兄认真查考圣经(特别是原文圣经)、通宵的祷告、不断的与主内弟兄姊妹的恳切交通,特别是与主内陈恪三弟兄(已被主接去)的交通,让我们的弟兄确 认“呼喊派”在真理和灵方面的错谬。因著当时的需要,早期的文章除了针对当时显出的错误教训而有的交通外,还附带著对其它重大的真理问题有所涵盖。為了保 持原文的连续和完整,我们在编集时未作重大的调整,因此文章和文章间难免有交叉重复的地方。為使文章表述的更简洁、明了、透彻,我们在编集过程中同原作者 一同对某些地方的文字进行了增补和润色。愿主悦纳我们恐惧战兢的服事,也愿主藉著眾弟兄姊妹对我们编辑中的可能疏漏给予指正。

本系列文集 的特点是作者“本著圣经”,特别是根据原文圣经,对重大的真理问题一一解析。我们知道,我们说圣经是神的话,是指旧约的希伯来文圣经和新约的希腊文圣经。 当重大的真理问题出现时,原文圣经确实是我们分辨真偽的有效工具。例如,在本册第一篇文章中,作者為了帮助我们确认赛9:6“永在的父”的“永在”的真 义,指出希伯来原文圣经表达“永远”有四个词﹕(1)Chai,是“永活的”意思,不是描述时间,而是描述存在的状态;(2)ALan/OLam(两种读 音),指永恆不变的永远(以过去的永远和将来的永远為极限),相当於新约圣经的“今在”;(3)Qedem,指以前的、先前的、古往的时间,是回溯的永 远。相当於新约的“昔在”;(4)Ad,就是赛9:6的“永在”所用的词,其词义是﹕持续,延续、持久,是从今往前看的、面向未来的永远,相当於新约的 “以后永在”。另外,赛9:6的“永在”是名词,而“父”在原文不仅仅是指位格,还有“源头”、“来源”的意思,这样我们就清楚地看出﹕圣经称主耶穌為 “永在的父”,是指祂在时间、空间里的显现,為要将“永在”带给我们,因此对我们来说,祂是“永在”的源头和起始。从此例我们就可以看出圣灵在原文圣经用 词方面的高度準确性。

為照顾不懂原文的读者之故,文章引用旧约希伯来原文和新约希腊原文时採用的是英文对等译音的方式(如上例),其中希 伯来文的对等译音与W.E. Vine的Complete Expositary Dictionary of Old & New Testaments所用的相同;希腊文的对等译音与Baker Book House出版的Analytical Greek New Testament所用的相同。

如果本系列文稿的服事对您认识主耶穌奇妙的身位有所帮助,请自行翻印,以便赠送有同样需要的主内弟兄姊妹。愿我们高举主耶穌的名,持守真道,渴慕祂显现,直到那日。

编者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八日



从圣经的亮光中看所谓的“那灵”
黄得恩

引言﹕ 《主就是那灵》的内容摘要

一、 “那灵”是不是一个独立、特称的灵?
“那灵”的泛用
根据上文确定词义
四福音书中的“那灵”

二、 关於《那灵》所说主耶穌的“两个成了”
主耶穌是“那人”吗?
“成了”的动词时态
灵与体——属灵的身体
叫死人復活
重要的原则

三、 对於林后3:17节所当有的认识

四、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

五、 圣膏的预表

圣膏油的词义
预表的灵意
膏油的膏抹
神的丰富究竟是怎样的

六、 是调和呢?还是联合呢?

七、 一个严重的问题——享受“那灵”

八、 《那灵》对神的灵的区分是强解圣经

“神的灵”的不同称谓
我们的认识

九、 “耶穌基督之灵的供应”

十、 神是万人之灵的神,神不是万灵之灵

十一、 不可妄称神的名

十二、 谎言与异端

附录﹕ 1. 查考“那灵”在圣经中的用法
2. 圣经中“神的灵”不同词型的相通用法



敬畏神、宝贵祂话语的人都知道读经和解经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上下文的原则,而且这样的上下文,有时小到一句话,有时则需要大到整本圣经,特别是重大的读经亮光,一定要合乎整本圣经的啟示才可以作為“圣经真理”来广泛传讲。

在 《主就是那灵》(以下统称《那灵》)的小册子里,我们发现一个令人震惊的事﹕作者不顾最基本的读经原则,竟声称在圣经中读出了一个被称為“包罗万有”的 “那灵”,把“那灵”作為圣经中神灵的最高层位,并认為那灵是每一个基督徒的份,人的灵与“那灵”相调和,“二灵成為一灵”,这个调和就是新耶路撒冷的实 情。

这是一个新道理,有些人接受了,并且追求在“那灵”里的享受。因為这是与神格身位、圣徒属灵生活有关的大事,我们实在应该好好的来认识一下那本书所讲的这个新道理的究竟。

引言﹕《主就是那灵》的内容摘要

《那灵》的内容概括起来,可以列為下述几条﹕

1、“那灵”是特称,是专指,是一个高於“神的灵”、高於“圣灵”的灵。究竟“那灵”是怎样的一位呢?书中有几个提法﹕

A.“从主耶穌降生,才有圣灵。但还没有那灵,直到主耶穌基督死而復活,在復活里才成‘那灵’”(第20页)

B. “在创造中是神的灵,道成肉身是圣灵。经歷人生是耶穌的灵。死而復活是基督的灵。这一切加起来,就是耶穌基督的灵,到后来降下来时就是那灵”(第22 页)。“到了五旬节那天,祂又降下来”(第21页。根据作者在第21页所论述的,这个“祂”是指神,也指耶穌基督,共在此处提到了六次。但令人诧异的是, 书中对主耶穌是神的儿子一事竟不作解说——引者注)

C.“那灵是赐生命的灵,也就是耶穌基督的灵”。“这就是那灵,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从死里復活的基督的灵”。(第17页)

D.“主耶穌从死里復活以后,神的灵,就是圣灵,已成了那灵”(第17页)又说“按实际来说,那灵与圣灵有分别”。(第22页)
 

照《那灵》作者的说法,该文整篇的核心思想是讲分阶段出现的神,说神也好,说耶穌基督也好,说那灵也好,都是那一位,只是分阶段出现。在他看来,神乃是各阶段的神,也就是各阶段的灵﹕

神的灵 → 圣灵 → 那灵

而“那灵”又是﹕

神的灵 + 圣灵 + 耶穌的灵 + 基督的灵 → 耶穌基督的灵

另一面又是﹕

神(创造) → 神(作人) → 神(五旬节那天赐下来)
神的灵 → 圣灵 → 那灵

《那灵》的作者认為﹕圣灵“实在太单纯了”,而那灵“却是丰富的”(第17页),是“包罗万有的灵”(第8页)。这样,歷代教会所承认的,从圣灵得神的祝福就被一个高於圣灵的“那灵”所取代了。此外﹕

  • 他把灵(也就是神)划分為﹕旧约只有神的灵,没有圣灵;福音书里只有圣灵没有那灵;在书信里才是那灵(第21页)。
  • 耶穌也被分為两个阶段﹕一是成了人,二是成了灵,耶穌“从前他是那人”,现在却是“那灵”(第21页)。
  • 耶穌基督的灵在五旬节那天降下来,“降在一个大人——教会身上”(第21页),“在一切信主的人里面,这二灵已经调成一灵了”(第9页),“那灵与我们的灵,二灵成為一灵”(第22页)
  • 他说,“神阿,你是万灵之灵”(第1页)

对於《那灵》所摆出来的东西,我们靠著主的恩典在神的话中认真地反復查考,有一些话要交通出来,但愿真理的圣灵引导我们进入真理。

一、“那灵”是不是一个独立、特称的灵?

在和合本中文圣经中被译作“那灵”的只一处,就是林后3:17。这个词的词形是怎样的呢?它就是在“灵”字前面带一个冠词。在希腊文里是to pneuma汹,英文译為the Spirit。中文版多数翻為“圣灵”,而在“圣”字下加…号,表明原文没有“圣”字。

“那灵”的泛用

这 个词形在新约,在旧约都有,并且是泛用的,既用於神的灵,也用於人的灵,还用於鬼的灵(请看附录一﹕『查考“那灵”在圣经中的用法』)。约3:8的 “风”,帖后2:8的“气”也用这个词形。所以,它不是特称,不是专用名词。这个冠词不一定翻“那”,翻“这”也行,不翻也行,中文圣经就在多处不翻它。

根据上文确定词义

这 个词型用於神的灵的方面至少有86次,另外那些带有所有格冠词的,如“神的灵”(太3:16)“真理的圣灵”(约16:13)还不算在内。值得注意的是, 这个词形出现时,该词的另一个词形常常在它的前面相伴出现,表明所指的在上文已经提到过,也就是说,它的词义必须根据上文来决定,而不应孤立地来看。特别 的是,这种结伴的情形有时出现在同一节圣经的上、下半。比如徒2:4“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著圣灵(原文无“圣”字)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因 為上文提到过“圣灵”,因此下文就用带冠词的“灵”来代替,表明后者与前者完全等同,即“圣灵”就是“那灵”。(请参看附录二﹕『圣经中“神的灵”不同词 型的相通用法』)

这是人类语言表述的共同特点,就好像我们常说﹕“今天我去看我的一位朋友,那朋友的名字是……”,那朋友是指上文的我的朋友,而不是指其他人的朋友。

同样,林后3:17的“主就是那灵”也是指其上文所提到过的。原文圣经和许多严谨的英译本都清楚地显明,与“那灵”词义相同但词形不同的字在林后3:17之前就出现了四次﹕3章3节,6节(两次)和 8节;其中无冠词的“灵”用了两次﹕

3 节“……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英文译成with......Spirit,“灵”是凭藉格名词,与“墨”相对应,表明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就是 使徒们“用永生神的灵”在心版上写成的书信,也就是“基督的书信”(直译),由使徒们经管、传递而成,不同於用“墨”写成的书信,也不同於写在石版上的书 信(律法、诫命);

6节“……凭著精意”,英文译成of Spirit,是属格名词,用来说明“新约的执事”不是“属乎字句的”,乃是“属乎灵的”;

8节“何况那属灵的职事……”英译of Spirit,是属格名词,用来与7节的“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相对。

与17节的“那灵”词形(主格名词)完全相同的是6节的“那灵是叫人活”,和合本译成“精意”,用来与上半句的“那字句是叫人死”相对。

17 节“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保罗正是在所有上面这些论述之后用到“那灵”的,而且在本节就出现了两次,一次是说明“主”的职事﹕主 就是那叫人活的灵;一次还是与“主”联用(英文the Spirit of the Lord),说明只有主耶穌才能救我们脱离罪和死的捆绑,使我们活,使我们得自由(关於林后3:17,我们在后面还会详细分析)。

四福音书中的“那灵”

《那灵》认為“福音书里只有圣灵,没有那灵”,这是毫无根据的。我们只要查考圣经就知道﹕四福音书多次使用过带冠词的“灵”(the Spirit),例如﹕

福 音书讲到主耶穌在约但河受浸时,“圣灵”像鸽子降在祂身上,同时父神从天上发出声音為祂的儿子作见证(太3:16,17,可1:10, 11,路3:22,约1:32)。在描述这同一件事情时,马可和约翰用的是the Spirit;而马太用的是the Spirit of God;路加用的则是“圣灵”最正式的表述形式the Spirit the Holy。另外,可1:10用the Spirit是因為在这之前(1:8)已经用过Holy Spirit(两者都无冠词),因此后者与前者是等同的。可见,在这里“那灵”就是“圣灵”,就是“神的灵”。

路加在描述西面被“圣灵”感动进到圣殿,见到為婴孩的主耶穌时,也用的是本词型(路2:27),而且上文(25和26节)已经明确提到是“圣灵”(25节直译是“临到他的灵是圣的”;26节用的则是“圣灵”的最高形态the Spirit the Holy)。

太4:1,可1:12和路4:1在描述主耶穌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时,用的都是这个带冠词的“灵”,而且在这些经文之前都已经用过“圣灵”的正式称谓。

主耶穌讲到“褻瀆圣灵”的罪,在可3:29和路12:10是“圣灵”的正式称谓,而在太12:31则用带冠词的“灵”。

特别是约3:34“神赐圣灵(the Spirit)给祂(指主耶穌)是没有限量的”,在此又是与在约但河畔一样,有父,有子,有灵。因為the Spirit是从父神赐给主耶穌的,所以这里的the Spirit,当然是指神格中的第三位——圣灵——无疑了。

如此可见在福音书里也是有带冠词的the Spirit的。

经 上的话是前后一致的,是不能变的。至高神的三而一﹕父、子、灵同存同永,是从永远到永远不改变的事实,是绝对真理,谁也不可以否认。為什麼《那灵》的作者 所规定的与圣经的事实相反呢?归根结底是他不承认父、子、灵同存同永的真理,要创新一个“过程的神”的说法,又把至高的三一神归结為“那灵”,以致於產生 了一个两千年教会歷史上最大的混乱真理的教训。

我们要问一个问题﹕究竟是圣灵默示的圣经準确呢,还是《那灵》作者的规定比圣经更準确呢?但愿我们都存敬畏神的心,因為敬畏神才是智慧的开端。

经过上面的查考和分析,我们就清楚地看到﹕希腊原文的to pneuma汹(英译為the Spirit,中文和合本只在林后3:17译為“那灵”)的用法是广泛的,其準确词义需要根据上下文(特别是上文)来确定,而不能把它读成一个独立、特定、专指的“那灵”。

二、关於《那灵》所说主耶穌的“两个成了”

《那灵》第2和第8页说,主耶穌降世成了人,死而復活成了灵,又说主耶穌过去是“那人”,现在是“那灵”,因此认為是两步,是两个成了。并且将人、灵区分开。他们在其它的文章里还明明讲復活的耶穌脱去了肉身,只是灵。

主耶穌是“那人”吗?

我 们要知道,这样的讲法容易误导人,因為同“那灵”一样,“那人”(the man)这个词在全本圣经中总共出现了近四百多次,本身也不是特指的,而是需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其所指的是谁。比如,在创世记1-4章中多次出现的“那 人”很明显是亚当;出现在路得记第四章的“那人”是指拿俄米一家的那位至近亲属(无名)。

另外,如果某人的这种讲法是灵意,那更是危险, 因為我们都知道,在神眼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亚当,一个是耶穌基督。“那人”这个词确实在圣经中被用来代称过亚当和亚当里的人(具体所指需根据上下文来确 定),如果我们刻意要找出它的灵意,那只能是指亚当和一切属亚当的人,而断不能用来指主耶穌,因為圣经从未这样用过。这种毫无圣经根据的灵意解经是要不得 的,是危险的。主耶穌怎能是“那人”呢?圣经岂不是说祂是“末后的亚当”,是“第二个人”吗?岂不是说“头一个人出於地,乃属土。第二个人出於天”吗?若 真像《那灵》所讲的,主耶穌过去是“那人”现在是“那灵”,那麼请问﹕我们将如何解释路得记中的“波阿斯”和那被称作“至近的亲属”的“那人”呢?我们岂 不是都知道“波阿斯”是预表主耶穌,而“那人”是预表亚当吗?《那灵》的作者到底是读错了圣经,还是故意这样宣讲来蛊惑人心呢?

他们声称所根据的圣经是林前15:45的“头一个亚当成了活的魂,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但是理解力正常的人都清楚,保罗在这里是比较两位根本不同的人——“亚当”和“主耶穌”,怎能将这两位天壤之别的人都说成是主耶穌呢?怎会将这两个断然不同的主语名词读混呢?

“成了”的动词时态

现 在我们来看一看这节经文的动词。哥林多前书这两处的“成了”在希腊文都是egeneto,是翻作“成了”(ginomai)这个动词的过去时态,应当翻作 “已经成了”(参约1:14“道成了肉身”),既用在“头一个人”亚当身上,也用在“末后的亚当”耶穌身上。亚当在什麼时候成為活的魂呢?是在神吹气在他 那出於尘土的身体里的时候。因此,亚当是一被造好时就成為活的魂了。主耶穌难道不能是一被生在马利亚的里面(反衬亚当的被造)就是“叫人活的灵”呢?欲正 确回答这个问题,我们﹕

第一、要除去一个错误的想法,就是以為一讲灵就一定不涉及身体。拿“活的魂”来说,魂虽然不是体,可是活的魂岂不 是明明有体麼?林前15:44的“血气的身体”原文就是“属魂的身体”,亚当的体跟活的魂是相配合的。同样,我们可以看“叫人活的灵”﹕灵虽然不是身体, 但也有身体与其相配合。所以44节所讲的在“血气的身体”之后出现的“属灵的身体”是跟主那“叫人活的灵”分不开的。

第二、要明确认识主 是不是在地上行走时就能“叫人活”,我们就需要看一下什麼是“叫人活”(或作“赐生命”)。“叫人活”是动词,在希腊原文是一个字,新约里用过12次,意 义是分给生命,使人活著。它既与属灵生命有关,也与身体有关。主要是指“使死过了的再活起来”,但也指“使有生命之物存活”(如提前6:13“叫万物生活 的神……”)。

在12处的经文中,有用在神方面的,如约5:21a“父怎样使他们活著”,罗4:17“叫死人復活,使无变為有的神”,及 上面所引的提前6:13。有的用来说到主的復活,如彼前3:18;有的用在植物生长之比喻,如林前15:36“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有用於律法的,如 加3:21“叫人得生”不是律法的职事,神没有赐一个叫人得生的律法。其餘跟本处意义有关联的有六节圣经,可以按动词时态分為三类﹕

一、现在时﹕约5:21“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林后3:6“精意叫人活”(“精意”的原文也是带冠词大写的灵,17节的“那灵”就是本处的“精意”)。

二、现在进行时﹕约6:63“叫人活的乃是灵”(直译“是灵叫人活”,“灵”大写带冠词)。林前15:45“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灵不带冠词)。

三、未来时﹕罗8:11“使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单数,指个人)。林前15:22“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复数,指所有信的人)

约5:21和6:63所记载的都是主耶穌在地上传道时说的话。25节的“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中的三个动词都是现在时态,同“使人活著”一样,都是指主传道时就有的事。

约6:63的“是灵叫人活”及“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里的三个“是”字,用的都是现在时态,也都是和“使人活著”一样,是当时的事。

还有,约1:4“生命在祂里面”的“在”同1节“太初有道”的“有”是一个词。都是过去未完成式,就是表明这生命已经是在祂里面并且继续不止地在祂里面。约10:10的“要叫羊得生命”和14:6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用的都是现在时的动词形态。

我 们从四福音书的见证看见,主一降世就是“生命在祂里面”,就是赐生命的灵(灵是说到祂赐生命的这个实质)。一方面,祂叫许多人悔改,得救(路 7:50,8:48,17:19,18:42,19:9-10);同时祂也能叫拿因城寡妇的独生子復活,叫拉撒路復活。这就说明主耶穌在地上就显出祂是 “叫人活的灵”,并不需要復活后才成為“叫人活的灵”。

这同主耶穌一降世就是神的儿子,復活则是以大能标明祂是神的儿子,祂来到地上就是 基督,到了復活升天则被立為(宣告為)基督,是毫无冲突的。主一降生(注意这里说“末后的亚当”就是指道成肉身的“第二个人”)就是叫人活的灵,在復活里 则使人从祂得蒙重生(彼前1:3)。我们承认主耶穌一来到世上就是神的儿子,神的基督。同样,我们也承认降生為人的耶穌,祂自己就是“使人活的灵”,祂远 超乎“头一个人”亚当。

灵与体——属灵的身体

随 从《那灵》作者的人讲,耶穌復活成了叫人活的灵,就是讲祂脱去了肉身,成了灵。他们不顾路加24章、约翰20章所记的主有骨有肉的显现,硬说主是成了灵, 没有肉身了,才能不受门窗的隔离。这种看法不但反映了他们对於物质世界的认识是多麼的粗浅,不知道“超时空”物体的奇妙,更说明他们对神的大能不能理会。 主能升入高天,坐在至大者右边,祂的身体是那麼奇妙﹕那麼邃深渺远的空间,那麼复杂的宇宙,主带著身体都穿过了,何况一点门壁呢?

所以,我们应当看到主有骨有肉的身体的奇妙。

林前15章35-49节都是讲身体,44节是讲身体最本质的问题﹕“属魂”还是“属灵”。

“属魂”(中译“属血气”)就是以魂為中心,表达魂;“属灵”就是以灵為中心,表达灵。主耶穌的身体是神在肉身显现,是神的圣者,最表达灵。我们不能讲主的身体和我们一样是罪身,是属血气的身体(“属血气”原文是“属魂”)。实际上,祂不是属魂的,祂是属灵的。

这个神所“预备”的身体,才能作“更美的祭物”,才能流出“更美的血”,使罪得赦。感谢神,把这麼宝贵的主耶穌——祂的儿子赐给我们。

这个属灵的身体,是我们将来要蒙恩穿上的,我们的盼望,就是得以与祂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

主 道成肉身是与在亚当里的世人不一样(来7:26),主肉身的质是属灵的、强壮的、荣耀的、不朽的,是原不能被死拘禁的,所以约翰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 子的荣光。主道成肉身,是取了奴僕形状,罪身的形状,人的样式,但祂是出於天的“第二个人”,祂復活是换了形像,但祂身体的质仍是属灵、荣耀、强壮、不朽 的(林前15:42-44,可16:12)。祂身体的献上就能使人成圣(来10:10)。主在变化山上变相,就是祂体的本质的发表,能力从祂身上出来也是 这样。

这个属灵的身体是“不朽坏的”(徒2:27)圣者,也是“原不能被死拘禁”的(徒2:24)。祂曾经歷过死,那只是為了成全顺服。 為了赎尽罪孽,為了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除灭牠的作為。祂復活了,但并不像我们那样需要质的变化——必死的、必朽坏的、属土的、属地的、属魂的被神的大能 改变為不死的、不朽坏的、属天的、属灵的。我们是卑贱的,而祂是神所珍爱的,祂的復活乃是“在别样的形态里向他们显现”(可16:12直译)。祂在地上时 曾在变化山上改变了形像,现今祂显现在神面前,祂的身上永远带著枪伤和钉痕,祂没有脱去祂的身体。祂的身体是属灵的,出於天的,祂带著这属天的身体仍然回 到天上。

叫死人復活

主是赐生命的灵,包括了使我们復活,这是将来的事,所以,罗8:11、林前15:22用的都是未来时态。主復活是废了死(褫夺了魔鬼的权力,提后1:10);主再来就是生命吞灭死亡(林后5:4,林前15:54“得胜”是名词,57节主在復活里把这个“得胜”赐给我们)。

重要的原则

承 认不承认主是一直在肉身里,是一件原则性的事情。约壹4:2“成了肉身来的”,这个“来” 字是继续不断地在肉身里的,正和承认不承认主耶穌是神的儿子一样,是试验灵、分辨灵的依据,是一个基本的原则,绝不能逾越。我们必须看见并承认主一直是有 肉身,祂今天有荣耀的肉身為我们显在神面前,作我们的大祭司,作我们的中保,祂还必定从那里降下来,祂的脚要踏在橄欖山上。在主有身体的真理上,我们只能 听从圣经;违背圣经的教导,不管出自谁,我们都不能听从。因為,如果照《那灵》作者的说法,主只是灵,脱去了肉身,那麼主的肉身脱到哪里去了呢?那坐在至 大者右边的岂不是有身体麼(来1:3)?难道可以把荣耀的主耶穌基督贬為脱体的灵麼?求主拯救我们脱离一切背离神荣耀事实的思想。

主的身 体既是质的不同就不是受造之物的物质,而是另一种从天而来的。林前15:47“头一个人是出於地,乃属土(达秘译作“土造的”);第二个人是出於天”,下 面不再说别的(对照“从天降下,仍旧在天”,“我是从天降下来的粮……就是我的肉”)。主被称作“耶和华的使者”,在创18章吃喝、洗脚、接触物质,这是 道成肉身之前的事;主復活后也吃了东西,接触了物质、使用了物质,可是祂的身体仍是“神的圣者”,所以来7:26讲主比无罪(无邪恶)还要高,祂是“圣 洁”,这个词即是徒2:27和13:34-35的“圣者”(与啟15:4的“圣”同字,指同神一样的圣)。Bonar弟兄写的诗句很好﹕“更美的血流自更 贵的脉”。俞成华弟兄说﹕主流的一滴血比千万牛羊的血更宝贵。

三、对林后3:17所当有的认识

上 面我们已经查考解析过,17节的“主就是那灵”不是一个特称的、专指的“那灵”,按著语法,就是6节的“精意叫人活”,这就是新约的职事。可以讲,主就是 那个新约的执事,使人得生命,这才是“主就是那灵”的真正含义。在17节下半节圣灵所默示的圣言又马上写到“主的灵”,这又是以“主的灵”来说明“那灵” 和“精意”的一个例子。

保罗在林后三章用反衬的方式讲到新约的职事和旧约律法的职事时指出﹕新约的总结就是“叫人活的灵”(精义,6节) ——就是“永生神的灵”(8节)而主就是“那灵”(17节上)——就是“主的灵”(17节下)。保罗两次以“主的灵”作总结,就是点出新约的职事、供 应生命的灵的职事是由“主的灵”得以成就的,不是笔“墨”,不是“刻在石头上的”那“字句”。

传律法的摩西,他只是一位僕人,而新约的中保乃是基督,祂是赐生命的主,祂是主,主的灵使人得自由(脱离律法的自由,律法是“生子為奴”),并且还使人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

17节的“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正好与约8:36相呼应﹕神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所以只当高举主基督,而不是高举并非专用的、并非特称的带冠词的“那灵”。

18 节讲到“主的灵”使我们產生的变化,在原文是属格的“主”和属格的“灵”,没有再单独地使用the Spirit,这就是说,圣徒的更新变化既是从“主”得到又是从“灵”得到的。天上的“主”,居衷的“灵”,是使我们得到改变的源头。客观上的认识和主观 上的经歷相辅相成,一面我们追求认识耶穌基督,一面我们顺从圣灵的引领进入一切的真理。总之,一切在於主耶穌。

我们為什麼这样说呢?因為 《那灵》的作者把17节翻成“现在主是那灵”。实际上,“现在”在希腊原文(de)本是一个转接连词,用在文章的一个插段之后,表明又回到上文原来的话 题。正如太26:17,在“除酵节的第一天”的前头有这个de,是用来接续第5节所叙述的(“当节的日子”处也有一个de),因此很清楚是一个 “de......de”的文笔对偶结构,表明记述的转接。在林后三章里,我们也可以找到这样一个“de......de”文笔对偶。实际上,这个de共 在三章出现了6次﹕4, 6, 7, 16, 17, 18节,根据整章的大意,7-16节很明显是一大段插入的话,用来详细描述新约职事和旧约职事的不同,描述之后(17节),就用这个de接著上文的脉络叙 述下去。因此它不能作“现在”解。虽然有的英语译本也译為now,但是英语的now也不是只有“现在”这一义,而是多义的。转接的意义(“因為”、“那 末”、“於是”、“那时”……)也是now的涵意之一,同中文的“好了”、“但是”、“那麼”等联接词一样。

读圣经一定要全面,要从一处 圣经的上下文一起来看,孤立的强解圣经就会造成混乱并引进错谬。既然《那灵》的作者的“现在”是纯属虚构的,是他把圣经的字面意义都弄错了,那怎能依据这 一虚构下断语说“主过去是人,现在却是灵”呢?在希腊文里“现在”这个词常用的是nun或nuni,(林前3:2“如今”,13:13“如今”,门9“现 在”,犹25“现今”)并不是de,这是字面上明摆著的事实。我们一定不要被人虚空的话、无依据的话所迷糊了。

四、“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约7:39)

《那灵》的作者引用过慕安得烈对约7:39的解说,但慕安得烈是诚诚实实地说﹕那带冠词的灵就是圣灵,而《那灵》的作者则把“那灵”跟圣灵区分开来,并说比圣灵更丰富。

我们读约7:39的可能问题是﹕中文翻得对麼?达秘在他的直译本的脚注里,举出好些抄本有“赐下来”,有“降在他们身上”的字句,还说39节的第二个“灵”字,有的抄本是“圣灵”的全称。照这样看,中文和合本的翻法并不是绝对的有错。

从父、子、圣灵同存同永而言,根本不会在主升天前没有圣灵的存在。如果把本处和徒8:16同读,就看见两处的“有”字是相同的,既然徒8:16是说“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那麼在这里也应该是讲“还没有领受”,“还没有赐下”。

还 有徒19:2b“……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其中文的句型与本节相似。这里的“有”也和约7:39的“有”同词。不过徒19:2是现在时态,而约 7:39和徒8:16是过去未完成时态。也可以讲徒8:16节的原文省了一个“圣灵”(因15节已用过了),约7:39b则省了一个“赐下来”(因上半节 提过“要受”)。总之,约7:39是讲领受圣灵,赐下圣灵,而不是有没有圣灵的问题。

我们看见约7:39跟徒8:16和19:2是相通的,是讲领受圣灵的问题,是说在五旬节以前,圣灵还没有浇灌下来,还没有在教会的身上显明出来,不是讲一个与圣灵有区别的那灵,那个所谓与圣灵有区别的那灵,乃是出於谬妄的强解圣经、孤立地解经。

防备混淆

《那 灵》的作者為了达到突出这一个神人调合的“那灵”的目的,把一些说过某些错话的执事拉来為他的创新造声势,藉以自重。可是那些执事们乃是在见証神和基督的 荣耀时,偶而出现这点或那点的不周慎,但他们并不以那些东西為主题。然而《那灵》的作者则将这些紕漏扩大、激化、加重份量,最积极地宣传他所创新的东西, 我们就不得不怀疑那人是别有用心了。

神的僕人慕安得烈忠心传扬生命敬虔的道,他有一句名言“圣灵引你到十架,十架引你到圣灵”,他是在见証我们背十字架的必要。可是《那灵》的作者却公开声称﹕他自己一笔勾销那背十字架的道,这与歷代神的话语执事们有什麼共同之处呢?

总之,我们如若诚诚实实相信、承认、见証父子灵是同存同永的,而不去听从《那灵》的作者推翻这一荣耀真理的虚言,那麼,面对那许多叫人迷糊的话,必能辨出其错谬,而回到共信之道上来了。

五、圣膏油的预表

《那 灵》的作者说,他是在圣膏油里看到“那灵”的丰富。他说香料是四又是三,七是四加三,是人的成份加到三一神里头去。将来在新耶路撒冷城内,门和根基都是十 二,是四乘三,完全相调,人调到神里头去了。他认為是从橄欖油(圣灵)调进了四种香料,这四种香料说出主的死。但他后来又讲有主的死,也有主的復活升天在 内,而且四种香料又是父、子、灵在内,子在十字架上擘开(人性神性的判然二分),就是肉桂和菖蒲各為250舍客勒,合成了500舍客勒,合成了一份。他著 重讲油成了膏。并说约壹2:27的“膏”是动词。那麼,我们现在就需要仔细地在圣经中查读一下,看一看他所讲的“是与不是”﹕

圣膏油的词义

出 30:22-33的圣膏油,虽然调入了四种香料於橄欖油里面,但一直是以油為主,所以25节用“圣膏(名词)之油”(oil of ointment),下句立即用“圣别的膏抹(动词分词)油”(holy anointing oil),利21:12“膏(动词分词)油的冠冕”,出35:8“膏(动词分词)油”(相同的还有出25:6,29:7、21,31:11)。这膏油是可 以“浇”(诗132:2)、“倒”(歌1:3,4:10)、“抹”(出30:26)、“弹”(出29:21)的流质,都是為了“膏抹”、“涂抹”这个动作 用的。

《那灵》的作者认為,“油”是代表圣灵,“膏”是代表“那灵”,并解释说,圣灵则太单纯,“那灵”才丰富。这是要把“圣膏油”以油 為主的这个要点抹煞掉。由於圣膏油是以橄欖油為主,所以圣膏油主要是讲圣灵。约壹2:27的“恩膏”是名词而非动词,与圣膏油相等,也是讲圣灵。

预表的属灵含义

1、“橄欖油”,从创8:11看,是表征神忿怒已过,刑罚已完之后的和平、平安、新生,是与“鸽子”一同表征神在和平里面所赐的新生命。都是凭藉著救赎将人带进新造里去的圣灵的表记。

2、四种香料都是预表主耶穌的死的丰富功效。

A. “流质的没药”在香料中居首位,处理人的遗体都用没药,目的是為了保存。主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為人担罪,经受了神的忿怒和审判。这个“死” 永远在神面前被纪念、有功效、有能力,这功效是无限的。主的身体復活了,主的血永远洒在天上,主被立為永远的挽回祭(施恩座),这血所代表的主的受死,永 远存在神的面前。復活的主身上的钉痕、枪伤、刺痕也永不歿没。这就是没药所预表的主耶穌的死,给我们带来永远的救恩,这香气要存到永远。

B.“肉桂”和“菖蒲”﹕肉桂是调味品,也给人带来医治(健胃),表示主在十字架上那“只一次”的死之“赎罪”的方面(来9:12)。主藉著这只一次之“赎罪”的受苦受死,医治了人因罪而有的心灵创伤,成就了和平,给人带来了与神和好的恩典(西1:20)。

菖蒲是从泥沼中挺生出来的(伯8:11),表示主在十字架上那“只一次”的死之“向罪死”的方面(罗6:10),因此祂必要从死里挺起復活。藉著这儘一次的“向罪死”,也使信祂的人向罪死,从而向神活,成就了使人脱离罪和死的律的恩典(罗6:11,8:1-2)。

这 二者合成一份,指明主“赎罪”的死和“向罪死”的死是那“只一次的死”的两面,这真是奇妙的吻合!(“只一次”见於来7:27、9:12、10:10和罗 6:10,另一次翻為林前15:6的“一时”)。主耶穌的神人二性从不判然分开,故此,我们只当从那“只一次”的死里来认识这一个两种香料合成500舍客 勒的实际意义。

C.“桂皮”﹕能辟蛇,表明主耶穌仗著十字架的死胜过了撒但和他属下一切执政掌权的,从而得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 28:18),得以升天并坐在至大者的右边。女人的后裔——主耶穌——伤了蛇的头(创3:15;弗4:8的“仇敌”是单数,指撒但;西2:15的“执政 的”和“掌权的”都是复数,指撒但属下的)。主仗著十字架夸胜,给我们带来胜过仇敌的恩典。

“五百舍客勒”﹕“五”是恩典的数目(创 43:34,45:22);“五百”是表明神用百般智慧聪明所赐与人的洪恩,是充充足足赐给我们的大恩(罗5:17;弗1:7,8;参创 5:32,11:11;结42:16-20,45:2;林前15:6)。“二百五十舍客勒”是5 x 50,也表示恩典的盈溢。

“四”是世界的数目,“三”是神的数目。香料的四而三,是表明主耶穌在地上所受的(“四”),是在神面前的经歷、天上的经歷(“三”),并存到永远,在永远里有价值、有功效。主也是藉著祂在地上的经歷将天上的神彰显出来。

至於“十二”,歷来读经的人都认為这是神政治的数目,表示神的管理(如十二个月,十二个支派),不能指神人调和,因為“神人调和”这种所谓的“真理”在神的话语中是没有的。

膏油的膏抹

圣灵(橄欖油為主料的圣膏油所预表的)把主十字架之死的馨香和所带来的恩典运送出来,这就是神用圣灵膏我们的意思。

膏油被膏在帐幕和一切圣器上﹕这是指恩膏的教训使人住在主耶穌的里面,认识在祂里面的一切丰富(就是“施恩座”等所预表的)。

用膏油膏祭司﹕圣灵引领我们进到主為我们作永远荣耀尊贵大祭司的职任之下,因祂在真圣所里作执事,使我们得享诸般恩惠。

神的丰富究竟是怎样的

《那灵》的作者强调“那灵”比圣灵丰富,他说,主的死,主的復活都加进去了,所以丰富。又说,受造之物加进去就丰富了。

事情果是如此麼?不!绝非如此。

因 為神的丰富并非从地上加进去的,不是从受造之物加到神里面去(我们在这里郑重坚定地说﹕主耶穌绝非受造的!)。恰恰相反,神格的一切丰盛都先是藏在祂儿子 里面(西2:9),然后藉著祂的降世為人(圣经从“父差子”、“道成了肉身”、“我来了”、主的肉身“是从圣灵来的”、“神在肉身显现” 等各个方面所作的合一的见证)将天上的这一切丰盛带到地上来,祂的经歷也是把神天上的丰盛在地上彰显出来。就如基督的死在十字架上是彰显神的义、神的爱; 基督復活,是彰显神的大能和永远的生命;基督升天,是彰显神至高荣耀的丰盛。不是把什麼加到神里面去,而是藉这些(道成肉身、死、復活、升天)把神的丰盛 彰显出来。

所以神在祂儿子的经歷里,在因主死而復活而开始的新造(我们)里,在基督的身体(教会)里,都是為了一个目的﹕把神在基督里的丰盛彰显出来,断不是从受造之物那里把丰盛加到神里面去。

保 罗说﹕“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為万有都是本於祂、依靠祂,归於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 11:34-36)。保罗又说﹕“一切都是出於神”(林后5:18)。主自己更是明确地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 我是终。”(啟22:13)讚美神,祂是无限的!

同时应当看到,神的奥秘就是基督,神计划的核心就是祂的儿子。圣灵是无限的,圣灵与主耶 穌基督神的儿子,同有神的丰盛,同显神的丰盛。而我们则是有限的,我们在新造里需要不断地被更新,被扩充来领受神在基督里的丰盛。我们自己绝不能把什麼加 添到神里面去。这一点一定不能搞乱。

六、是调和呢?还是联合呢?

《那 灵》的作者提出一个泛用的带冠词的灵,特意把它说成包罗万有高於一切的灵,目的是用来贯彻他那一个“过程的神”的说法。他特别强调“调和”,叫人以享受那 灵為一切的供应。这种追求使许多人成了被“唯灵论”的狂妄所控制的人。為了圣徒们的益处,我们需要看一下《那灵》的作者讲“调和”所引用的经文﹕林前 6:17。

林前6:17明明讲“与主联合”。联合断非调和。

应当看到﹕联合是指两个位格之间的连接。夫妻联合成為一体, 夫和妻还是两个位格,人与娼妓联合也是如此。关乎人与神的关係,圣经只讲到联合,并没有提到调和。保罗那麼蒙恩,到了晚年,快离世时,还看见自己“在罪人 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是”是现在时态)。亚伯拉罕虽被称為“神的朋友”(赛41:8),但他在创18章的祷告里,还自认為是“灰尘”。主使我 们与祂联合,以至於祂作我们的生命,但这并不是说祂是我们的位格。《盖恩夫人的信》第67-68页讲到属於情感的喜乐与属於意志(或心)的狂喜不同时指出 ﹕“……爱带著人的意志、使全人改变,这是属神的实在的狂喜或者可以称之為变化,或说人失去在神的里面。”接著盖恩夫人又写道“然而有一件事是事实,就是 人与神还是清楚地分开而有两个位格的”。这是多麼真实的话,那种讲“主不但是我的生命,且是我的位格”的人,能合乎敬虔真理的实质麼?我们应当看见越过圣 经真理的“属灵”,乃是“受欺”,也是“自欺”,求主救我们脱离“生发错误的心”(帖后2:11,原文是“大的错觉”)。

“联合”(kollao)这个词在徒5:13、8:29、17:34被译為“贴近”,9:26“结交”,10:28“亲近”,在罗12:9也译為“亲近”。是指两件东西黏连在一起,指两个位格的亲近关係。

“调和”乃是指像水与乳、水与酒之混合不分。“调和”在来4:2用过,即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这也好像药物的配方,共同奏效;另一处是林前12:24的“配搭”是指一个机体自身内在的契合,不是指两个个体的混同。

我们一定要认準自己受造的地位,要晓得我们需要不断地“被变化”。到了与主面对面了,我们还只是“像祂”,“与祂相似”(约壹3:2,腓3:21)。神永远是神,主永远是主,我们实在算不得什麼。到了永世,我们还是“祂的僕人”,还是要“事奉”祂的(啟22:3)。

“成為一灵”

林 前6:17的“成為一灵”与16节的“成為一体”不是同一个希腊字。“成為一体”的“成為”是介词eis,有“进入”、“达到”的意思;而“成為一灵”却 是“是(esti)一灵”(“灵”字应是大写,指圣灵)。这是因為主是藉著圣灵向我们啟示,在我们里面工作,我们也是靠著圣灵而亲近、联合於主。约壹 3:24,以及本章19节都说明,这个“联合”乃是在圣灵里成就的。这也跟来2:11的“出於一” 相同。“一”是神,以神為源,是神在基督里救赎我们,成圣我们;而我们之得以在基督里蒙救赎,被成圣,又是出於神,所以是出於一。不是我们自己,乃是三而 一的神在我们身上的发怜悯,作大工。这样看来,圣经里没有调和成為一灵的教导。这种引人到狂妄的教导,使人觉得﹕凡从我里面出来的都是好的,都是“那 灵”,都是“基督”。有人甚至认為自己的感觉如果与圣经不符,就不能听圣经,而只要凭自己的感觉。这种错谬,都是由於这个“调成一灵”的错误道理所致。

“你 们的灵如何,你们并不知道。”(路9:55直译)这是主对雅各、约翰的责备。应当看见,我们蒙恩得救脱离罪的审判之后,还必须时时儆醒,支取主的死,依靠 与主在死和復活形状上的联合,顺从灵,得以脱离罪的律,罪的权势。这是天天需要经歷的现今的得救。我们在肉身之内还有罪的存在。要到復活、被提、披上荣耀 身躯时,才能经歷那个脱离罪之同在的、将来的得救。我们没有一天可以放鬆、自恃、自傲。我们的灵还会有玷污需要除去(林后7:1),我们的灵和魂与体一 样,必须有主的保守,才能被成圣(帖前5:23)。我们还必须制伏(管住)自己的灵(箴言25:28),否则就像没有城墙的城池,被敌人侵袭。

圣 经给我们看见,我们现在还未达到成人,我们仍是婴孩(林前13:11)。我们不可效法人过於圣经所记,否则就必因受欺而走到偏离真道的放肆里去(而放肆又 常常是从话语开始的),愿主怜悯我们(出32:25)。我们应当看到,我们与主联合是在於圣灵,因此我们的灵要保持在谦卑、柔和、敬畏神的层面上,而不是 在今天就开始你我不分地讲与主成為一灵了,进而自认“完全”,落到“自欺”的境地不能自拔。我们总要不断凭著信心经歷祂的救恩,这样才能有实际的生命与虔 敬的经歷,而不是活在狂妄的“唯灵”的里面(彼后1:3)

七、一个严重的问题﹕享受那灵

由 於《那灵》的作者是从神格的身位上,“把人搅得乱乱的”,他不但以此自居,而且在这个混乱中,把人引到他规定的一个最高层位的“那灵”里面,叫人接受、享 受、以“那灵”為一切。有一位受迷惑的弟兄,曾经那样自以為是地对同為肢体的另一位弟兄夸耀到﹕“我不要去查考圣经,我只晓得主就是那灵,我天天享受那灵 就够了。”

可是,我们究竟能不能有一个圣经原文之外的“那灵”呢?我们应不应当“热心”却“不是按著真知识”呢(罗10:2)?可是一些 亲爱的弟兄姊妹不细察《那灵》作者教导的谬妄,而全盘接受他的说法,这就面临了一个在异端的道理之外再加上“另受一个灵” 的大危险了。我们在主宝血的遮盖下,真要恳求那些跟从《那灵》作者的肢体们再看一看神的话,到底是听主的话天天背十字架跟从主对呢?还是照《那灵》的作者 所说的,把背十字架的道一笔勾销对呢?跟从《那灵》的作者享受那灵以来,你里面是多有智慧的温柔了呢?还是多了刚硬呢?為什麼往日多年属灵的积蓄今天竟受 到如此的破损呢?怎麼可以听他的话“向谦卑辞职,向爱心退休”呢?他说﹕耶穌的身份本不是神的儿子,他说﹕耶穌里面有罪性住著。对这种推翻真道根基的话, 你也能安然接受麼?為什麼你的“享受”不能在安静中?你到底享受什麼?是真正在灵的深处更认识神、更敬畏神了麼?你读经更有亮光了麼?你对传福音(这是主 的命令)更有爱的激励麼?為什麼不照他所提倡的去办,就不感到快乐呢?(例如﹕直祷、直读、呼喊。)圣灵中的喜乐能会是和你的享受一样麼?

保 罗说﹕“要再想想”(林后10:7)。要知道在异教里也是有享受的,在异端里也是有享受的,撒但是能製造一些感觉的,人魂的潜势力也是会发出一些功能来 的。有一位主的话语执事说得好﹕“感觉是撒但的最好同事”。我们岂能只讲享受的感觉而不顾神真理的真实麼?先知以赛亚说﹕“人当以训诲和法度為标準”(赛 8:20a)。但愿我们“在我们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而不作一个“因无知识而灭亡(即受到损坏)”的人(彼后3:18,何4:6)。

八、《那灵》一书对神的灵的区分是强解圣经

他 讲旧约只有神的灵却无圣灵,福音书是圣灵却无那灵,到了书信则是那灵。这种区分法是不是以神的圣言啟示為根据呢?他讲旧约时代无圣灵,而达秘译本赛 63:10-11两次在正文里用圣灵(Holy Spirit),吕振中译本也是如此。三而一的神是同存同永的,旧约里有耶和华的灵、神的灵,也有圣灵的名称。

他说三十三年半经歷人生是 耶穌的灵,但这一称谓為什麼反不见於福音书,却只见於保罗第二次传道的中途呢(徒16:7)?他说復活是基督的灵,那為什麼我们今天也得著基督的灵呢(罗 8:9)?為什麼旧约先知也是考察在他们里面啟示的“基督的灵”呢(彼前1:11)?若像他所说,在旧约是神的灵、耶和华的灵,那怎麼会在主耶穌身上也是 “神的灵”降下来(太3:16)呢?為什麼他在拿撒勒会堂里宣读以赛亚书讲“主的灵”(路4:18)呢?

《那灵》的作者為什麼要再三的对 三一神的身位,对神的灵进行解剖、区分呢?无非就是存心要把三一神同存同永的绝对真理否定掉,而树立他那分几个阶段的神的新道理。也正因此,他大胆地给神 的灵、圣灵……下定义,说变化,讲发展,并定下“那灵”為最高层位,鼓动人去追求、享受“那灵”。还将神、将基督都规定為 “成了那灵”,“就是那灵”。又為他的“神人调和”、“二灵成為一灵”的“唯灵论”并他的将人“神化”(二灵调和成為一灵)的道理打基础。在神的神格、身 位那麼荣耀不变的绝对真理上,胆大到妄行解剖,妄行篡改,实在叫人感到可怕。随从《那灵》的作者的肢体们,怎可不谨慎儆醒,看一看这件事的严重性呢?

“神的灵”的不同称谓

我 们深信,子将父显明出来,圣灵是把从主所领受的转告给信的人。三一神在神圣的分工而又合一的工作上是父计划,子作成,圣灵又将父神所定、子神所作的藉著祂 的运行而成全在我们的身上,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神赐下圣灵作智慧啟示的灵,是使我们“真知道祂”。是圣灵引我们到基督、引我们到神。这是圣灵的啟 示,是歷代圣徒的经歷。

圣经那麼多的使用“神的灵”、“圣灵”的称谓,是将人带进到神在基督耶穌里的丰富里。圣灵见証主,圣灵荣耀主,正如子显出父,求父的荣耀一样。圣灵被称為“神的灵”、“圣灵”、“耶穌基督的灵”,一面显出祂是為父和子所差来的,另一面也显明祂向我们所啟示的内涵。

圣 经只用过一次“耶穌的灵”,一次“耶穌基督的灵”,两次“基督的灵”。可见圣经里没有这样一个分阶段的变化,因為如若确有这个变化的话,那麼為什麼圣经里 不多多用这几个称呼呢?為什麼在四福音里也不用“耶穌的灵”、“基督的灵”、“耶穌基督的灵”的称呼呢?可见《那灵》的作者说的这个圣灵分阶段的变化是虚 构的。

我们的认识

对於“耶穌的灵” (徒16:7),达秘译本的脚注说﹕有些古抄本只有一个带冠词的灵字,没有“耶穌的”三字。就以“耶穌的灵”而言,这次在每西亚,主向保罗显现乃是跟大马 色城外一样,显现為耶穌(徒9:5, 17, 20)。不过在大马色是与教会受逼迫有关,而这次是跟福音工作有关,使徒保罗认识到是耶穌的灵不容许他们去庇推尼传道。

“耶穌基督”是主 的全称,圣经在论述有关主工作的荣耀、全备等客观真理时,常用这个全称(罗5:15, 17,6:23,8:1;加2:16),圣灵把在基督耶穌里的丰富啟示出来,这就是腓1:19的“耶穌基督的灵”,不是圣灵将自己供应人,而是把啟示出来 的耶穌基督供应人。

“基督的灵”也是把有关基督的啟示显明出来。我们有了基督的灵就是属基督的,因為基督的生命显在我们身上,基督的荣耀 和权柄、神在基督里的所有丰富,也显在我们身上。由於基督的灵,旧约的先知也能说出有关基督的预言。这一切都不是指灵的阶段性,而是指啟示上的关係和著眼 点。

新约五次用了“主的灵”,一方面指出圣灵所啟示的主的荣耀;另外几处圣经,除亚拿尼亚、撒非喇试探主的灵一事之外(徒5:9),都与 律法和先知有关﹕林后3章说到摩西是僕人,律法的职事不是使人得生,而新约的职事则是使人得生,使人脱离律法得自由。这是比摩西、比律法更高的主所作的, 这种变化是主的灵作成的。所以用“主的灵”。

神的灵引我们到神面前(弗2:18),向我们啟示神。正如子是从父出来的一样,圣灵也是从父那里来的(约14:26),圣灵是与父、子齐列的圣者(太28:19,林后13:14),这说出祂是三而一神格里的一位。

我 们从三一神同存同永、三而一的位格来看圣灵名称的多样,让我们更认识和顺服我们的神。因為祂如此的恩待我们,藉著圣灵多方的啟示、运行,把我们联於基督, 引我们进到神在基督里的丰富;使我们认识祂、顺服祂、爱祂。祂也在我们身上啟示引导、运行、变化并帮助我们,使我们在三而一之神的一同工作下得到荣耀的恩 典。我们讚美祂!

九、“耶穌基督之灵的帮助(供应)”

《那灵》的作者强调腓1:19的“耶穌基督之灵的帮助”,他把耶穌基督之灵说成是“那灵”。认為一切供应全在於“那灵”,也就是耶穌基督的灵。

我们现在再看一下本处经文的真理。

《那 灵》的作者一面讲“道成肉身的耶穌,从死里復活的基督的灵”成為“耶穌基督的灵”,另一面又说是“神的灵”、“圣灵”、“耶穌的灵”、“基督的灵”一齐加 起来成了“耶穌基督的灵”。依他第二个说法,我们认為这个加法在圣经上是绝对没有的,耶穌就是基督,不是“耶穌”加上“基督”构成“耶穌基督”,正如不是 “耶和华”加上“神”构成“耶和华神”一样。如若相距只40天就有“耶穌的灵”加上“基督的灵”,那麼相隔了430年(从亚伯拉罕到摩西)之后耶和华的啟 示才显明出来时,為什麼“耶和华的灵”、“神的灵”却未加成“耶和华神的灵”呢(出6:3)?在旧约里从创2:4节就有耶和华神的圣名,但全部旧约却从无 “耶和华神的灵”的圣名。可见这种加法是《那灵》的作者擅自讲说。毫无圣灵啟示的依据。

属灵的供应在於基督,祂是元首。圣灵是将从主所受 的传给我们,圣灵是见証基督的。圣灵的供应人是把在基督里的丰富供应我们。腓1:19的“帮助”的原义是“带领一个乐团,办乐团,供应乐团一切的需要”。 本节的供应和弗4:16的百节“彼此相助”同词,都是名词,就是讲来自每个筋节的“供应”。它的动词是林后9:10的“赐种”,意思是供应种子,这是神作 的。这个动词的“赐”还见於加3:5“赐给你们圣灵”。意思是“供应你们以圣灵”,那麼圣灵(即《那灵》的作者强调的“那灵”)本身就是神给我们的供应。 这几处都讲到神是供应的源头。

彼后1:5的“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即‘供应上’)德行”(勇毅之行)讲的是一个追求性的供应,11节“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耶穌基督永远的国”就是指“丰丰富富的供应你们以一条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穌基督永远之国的道路”。显然这是一个蒙恩者殷勤追求而得到的供应。

至於在基督身体上从眾肢体得供应,即从西2:19的“相助联络”而得,这是从元首得到的。“相助”(即供应)也就是指全身凭著各“节”、各“筋”而从主基督得到的“供应”。弗4:16也是讲这件事。

将 新约里论到“供应”的全部经节一一查读,你就看见,供应的源头是父神、是基督,而供应的筋节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至於每个圣徒个人在道路上的殷勤追求,乃 是靠著圣灵将主耶穌基督的丰富供应给我们。以林后9:10言,还有行善,在爱中帮助人的供应,我们要多行善,就得仰望神多多供应我们行善的种子。

就以腓1:19而言,保罗在这里也是先讲圣徒的祈求,再讲灵的供应。因此我们看见,不能只讲一种供应,而不顾别的,偏於一端搞“唯灵”是会落到错误里去的,不能单讲灵,更不能强调“那灵”(因為经上只有与圣灵相通的那灵,并无特称的那灵)。

十、神是万人之灵的神,神不是万灵之灵

民16:22明明讲神是“万人之灵的神”,啟22:6也说“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灵的神”。把圣经庄严的宣告神自己身位的话,随便更改了,以符合自己的主张,这就不过是他的“主张”而不是出於圣灵啟示的一个明証。

“神 是个灵”只在约4:24用过一次,但“神是神”在圣经里用了多少次呢?单单罗马书就有154处,主復活后对玛利亚说﹕“我的父就是你们的父,我的神就是你 们的神”(约20:17)。保罗祷告中说﹕“求我们主耶穌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弗1:17),神至今还是主耶穌基督的神,何况对我们呢?

神 是个灵,但神更是神,耶穌更是主,林前8:6“一位神,就是父”,“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万人有灵,先知受感也有灵,天使则是服役的灵,神是一切灵之 神,却不是“万灵之灵”。若讲神是万灵之灵,那麼在万灵里面的灵就是神了,可是神自己没这样说过,神只说祂是“万人之灵的神”,“眾先知受感之灵的神”, 是管理万灵,引导万灵的。把神的话改变,甚至对神的实际情形错误地描述,这就是《那灵》的作者放肆的表现之一。

我们是要有圣灵里的交通, 我们是信神三而一同存同永的,我们拒绝传讲神分阶段的异端,我们拒绝不认耶穌是神儿子的异端,我们拒绝“子化”论的异端,我们也拒绝“二灵调成一灵”的错 误。把万人之灵的神改成“万灵之灵”,也是篡改圣经,将神的荣耀改变了,我们也要拒绝。我们只当照圣经的话称神是神,是“万人之灵的神”,祂永受敬拜,我 们永远要敬畏祂。

十一、不可妄称神的名

有人受欺竟喊“我就是神,神就是我!”的口号,这是严肃的事,必须澄清,不给魔鬼留地步。

有 些盲从《那灵》的作者的人藉口说﹕“既然约10:34上面有‘我曾说你们是神’,神都这样说了,那我也可以喊我是神”。说这样话的人应该知道,这里的 “神”,是复数的神,即“诸神”(gods),而你喊的“神”,乃是独一无二,坐在高天宝座上的至圣至荣、可颂可畏的神。你那样以至高的“神”自称,不能 不是犯罪,犯“妄称神的名”的罪。你更要注意,约10:34是神称他们的,而神有称你為“诸神”麼?神没有那样称你,而你竟自称為“独一无二、至尊至荣的 神”,这只能是作那“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的大罪人的先行官了!(请读帖后2:4,那里“自称是神”,是单数的神,是耶和华神,是主耶穌的父,主耶穌的 神)。

神称什麼人為“诸神”呢(出21:6小字)?那些代表神的权柄,执行神的律法和审判的审判官,也是诗82:6所指的那些在天上执政 掌权者的天使们。这二者都是执行神审判、代表神权柄的受造者。这个称呼一面显明他们代表神权柄的地位,另一面也是一个严肃的责任,如若将神代表错了,连天 上执政、掌权的也必受审判。神称他们為“诸神”是神权限里的事(可是以色列人的审判官们却没有一个敢自称為神的),你是谁,竟敢超过神所作的(神只称他们 為诸神)胆敢自称是独一无二、至圣至荣的神呢?求主怜悯我们,拯救我们的弟兄姊妹脱离这种“唯灵”的狂妄和欺骗。在这里还不可忘记,主耶穌说了那句话之 后,接著就说﹕“祂(主自己)自称是神的儿子”。连神的独生子自己都从未直接自称為“神”,你是谁,竟敢直接妄称是神呢?

十二、谎言与异端

从 约壹2:22-23我们知道,谎言的最大标誌是否认子,《那灵》的作者狂妄到讲“耶穌的部份……并不是神的儿子”。他还说“没有天堂”。他说魔鬼在基督里 死了(魔鬼并未死,他还在装作光明的天使迷惑人)。他鼓动人喊“神就是我,我就是神!”。他一笔勾销背十字架的道,他不承认三位一体父子灵同存同荣,却倡 导分阶段的一神论。

他在《那灵》第17页里说歷代信徒,连第一世纪一般的基督徒都不知道圣灵有身位(言外之意,更不知“那灵”,而他却是 第一个知道“那灵”的“宇宙大使徒”)。这句谎言很露骨。我们知道约翰活到第一世纪末了,在使徒们的服事下,第一世纪的圣徒怎会不知道圣灵是有身位的呢? 第四世纪的“阿他那修信经”上面明言“因父是一位,子是一位,灵也是一位”。二世纪以后教父们的著作有谁否认了圣灵的身位呢?他说的这话就是明显的谎言。

弗 4:14的“异端”在原文是个复合词,由“错谬”与6:11魔鬼的“诡计”合成的。吕振中译為“谬妄之诡计”。“异端”就是“撒但的诡计”与“人的错谬” 相结合而成的。在人的错谬上,一个是强解圣经(彼后3:16-17),一个是“违抗常规”(17节的“恶”之本义在徒10:28译為“不合例”)。《那 灵》的作者叫人“向谦卑辞职,向爱心退休”,他鼓动人喊各种的口号,反对安静,搞分裂,任意更改与事奉虔敬有关的事,祷告不奉主名等等都是“违抗常规”。 我们必须“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作”(帖前5:21-22)。他虚构特称的“那灵”,引领人去享受,更是在异端的教导上再加上“另 受一个灵”的错误,难怪对教会造成了特大的危害。

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们、姊妹们,根据圣经查读了关於带冠词的灵的有关各方面,我们清楚看 到﹕作為专称的、特殊的一个“那灵”是不存在的,是《那灵》的作者篡改共信之道,强解圣经而编造出来的。我们还是诚诚实实照圣经的明言,承认父、子、灵共 存的真理。要从心里认识神是神,神今日还是主耶穌基督的神(弗1:17),我们怎能不敬畏祂、事奉祂、爱祂呢?但愿我们不中魔鬼的诡计,回到神的话中,除 去关於“那灵”的道理的影响,让父因主耶穌基督赐给我们的真理的圣灵,引导我们进入基督的丰富,持守从起初所信的,直到那日。

 

附录一﹕查考“那灵”在圣经中的用法

带冠词的灵,那个冠词并不定是特称的“那”,翻“这”也行,不翻也行。这个词是泛用的。有时与其它的名词相联使用,有时為承接上文所指而单独出现。

1、指神的灵

太4:1 “当时耶穌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

12:31 “唯独褻瀆圣灵,总不得赦免”。

路2:27 “他(西面)受了圣灵的感动”。

4:14 “耶穌满有圣灵的能力”,

10:21 “耶穌被圣灵感动,就欢乐说”。

约3:6 “从灵生的”,

8 “从圣灵生的”,

34 “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

7:39 “指著信他的人要受圣灵说的”。

徒2:4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著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

10:19 “彼得还思想那异像的时候,圣灵向他说”。

罗8:27 “鉴察人心的知道圣灵的意思……照著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啟2:7 “圣灵……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22:17 “圣灵和新妇都说‘来’ ”。

2、用於主在世上时的灵

约11:33 “耶穌……就心里悲嘆(原文﹕灵)”

19:30 “耶穌……就说成了……将灵魂(原文﹕灵)交付神了”。

3、用於人的灵﹕

太5:3 “虚心的人有福了”(原文﹕灵里贫穷)。

26:41 “心里虽然愿意”(原文﹕灵)。

罗12:11 “要心里(原文﹕灵)火热,常常服事主”。

4、用於鬼魔的灵﹕

弗2:2 “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请注意“邪”字是带点的)。

太8:16 “他只用一句话就把鬼(the spirits)都赶出去”(鬼即带冠词的灵)。

可9:20 “鬼(the spirit)便叫他重重的抽疯”(鬼是带冠词的灵)

徒16:16 “有一个使女……被巫鬼(a spirit of python)所附”

18 “保罗转身对那鬼(the spirit)说,(鬼是带冠词的灵)。

5、在旧约里也有用带冠词的灵﹕

民11:25-26 “耶和华……把降与他身上的灵(the spirit)分赐那七十个长老,灵(the spirit)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就受感说话”,“但有两个人仍在营里,……灵(the spirit)停在他们身上……”。

民27:18 “嫩的儿子约书亚,是心中有圣灵的”。

代上12:18 “那时神的灵感动……亚玛撒”(“神的”二词带点)

代上28:12 (大卫)“又将被灵(the spirit)感动所得的样式……”。

结2:2 “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the spirit)就进入我里面”,

3:12,14 “灵(the spirit)将我举起”(参8:3)。

伯32:18 “我里面的灵(the spirit)激动我”,

亚12:1 “造人里面之灵”(the spirit)指人的灵。

带 冠词的灵,到底是什麼,得看其出自谁。出自神的,就是神的灵、圣灵;出自人就是人的灵;出自鬼魔则為邪灵、恶灵、鬼灵。这样,圣经里并不是专有一个“那 灵”,而是与上下文有关的,比如徒2:4先说“圣灵”(原文是灵在前,圣在后),接著就是用带冠词的灵。这个带冠词的灵,就当然是指圣灵说的。

林后3:17的“主就是那灵”是联到6节下的“精意”(灵),也就是“叫人活的灵”,17节下马上讲“主的灵”,18节又是“主的灵”,这样,翻作“那灵”的,就為“主的灵”所解释了。

主 耶穌在地上行走时,就有带冠词的灵(也就是圣灵)在祂身上,而且父是无限量地将带冠词的灵赐给子(约3:34),这样,父、子、灵(即带冠词的灵、那灵) 是一齐彰显出来的。《那灵》的作者所谓“在復活里才成那灵”,在福音书“还没有那灵”的说法,是抹煞了全部圣经里极其明显可见的事实,杜撰出一个“与圣灵 有分别”的“那灵”来。这样,《那灵》的作者所讲的分“阶段”的神,所谓父成子,子成灵(灵就是那灵)的说法,在圣经里是没有任何一点跡像可寻的。

附录二﹕圣经中不同词型的“神的灵”的相通用法

在新约里有五种词型(照Wigram的分别标誌)

A. 不带冠词的灵(英译spirit)

B. 带冠词的灵﹕圣灵、那灵(英译the Spirit)

C. “灵”在前,“圣”在后的﹕圣灵(英译Holy Spirit)

D. “灵”在后,“圣”在前的﹕圣灵(英译Holy Spirit)

E. 圣和灵前面都有冠词的﹕圣灵(英译Holy Spirit),直译the Spirit the Holy)

下面我们就用A至E的标号来表示,查看一下圣经是怎样用这五种词型来讲圣灵的﹕

道成肉身﹕

A. 太3:16神的灵,罗1:4“圣善的灵”,提前3:16“被圣灵称义”。

B. 路2:27西面被圣灵感动;可1:10主耶穌受浸时圣灵在祂身上;约1:32、33降圣灵

C. 太1:18“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20节“因為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路1:35“圣灵要临到你身上”。

E. 路2:26圣灵啟示;路3:22圣灵降在祂身上,形状彷彿鸽子。

圣灵与祷告﹕

A. 弗6:18“靠著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

罗15:30“又藉著圣灵的爱劝你们……為我祈求神”

B. 罗8:26“圣灵照著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C. 犹20“在圣灵里祷告”

居住在人里面的圣灵﹕

A. 罗8:11下“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

弗2:22“神藉著圣灵居住”

B. 林前3:16“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

罗8:11上“叫耶穌从死里復活者的灵”

雅4:5“神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灵”

约壹4:13“神将祂的灵”

C. 提后1:14“靠著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

赐圣灵﹕

B. 约3:34“父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

加3:5“那赐给你们圣灵”

约壹3:24“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C. 路11:13“要将圣灵给求祂的人麼?”

罗5:5“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E. 徒8:18“使徒按手,便有圣灵赐下”,

15:8“赐圣灵给他们”

圣灵降临身上﹕

B. 可1:10“圣灵……降在祂身上”。

C. 路2:26“圣灵临到你身上”

E. 徒11:6“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

19:6“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

受圣灵﹕

A. 罗8:15“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

B. 约7:39上,加3:2“你们受了圣灵”,

C. 约20:22“你们受圣灵”,

徒8:19、19:2“受了圣灵没有”

D. 徒2:38“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E. 徒10:47“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

指明﹕

B. 徒11:28“亚迦布……藉著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

E. 来9:8“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

充满﹕

A. 弗5:18“乃要被圣灵充满”。

C. 路1:41、67,徒2:4上,4:8、31,9:17,13:9、52,

注﹕圣灵充满未用the Spirit,但徒2:4下“圣灵所赐的口才”乃是the Spirit

满有圣灵﹕

路4:1(主耶穌),徒6:3(七个执事),6:5和7:55(司提反),11:24(巴拿巴),以上中译為“充满”。
 

圣灵作质﹕

B. 林后1:22,5:5,the Spirit“圣灵作质”(原文)

E. 弗1:13“所应许的圣灵為印记”,“得基业的质”

圣灵说话﹕

B. 徒6:10,8:29,11:12,21:4,

提前4:1“圣灵明说在末后的日子必有引诱人的邪灵”

啟2-3章七次“圣灵对眾教会所说的话”

啟14:13,22:17。

C. 彼后1:21“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预言)。

D. 路12:12“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

E. 可13:11“说话的不是你们乃是圣灵”,

徒1:16,13:2,21:11,28:25,来3:7“圣灵有话说”。

所应许的灵﹕

B. 加3:14“使我们因信得著所应许的圣灵”。

D. 徒2:33“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浇灌下来”

E. 弗1:13“所应许的圣灵為印记”。

得罪圣灵﹕

B. 帖前5:19“不要销灭圣灵的感动”(the Spirit)。

E. 太12:31“惟独褻瀆圣灵,总不得赦免”,

太12:32“说话干犯圣灵的”,

可3:29“褻瀆圣灵”,

徒5:3“欺哄圣灵”,

徒7:51“时常抗拒圣灵”,

帖前4:8“乃是弃绝那赐圣灵给你们的神”,

弗4:30“不要叫圣灵担忧”。

(注意太12:31与可3:29的相等)

圣灵作见証﹕

B. 罗8:16“圣灵和我们的心(原文﹕灵)同作见証”,

约壹5:7“并有圣灵作见証”,

约壹5:8“作见証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

C. 罗9:1“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証”。

E. 徒20:23“知道圣灵在各城里向我指証”,

来10:15“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証”。

神的灵(12次)﹕

A. 太12:28,罗8:9,林前7:40,12:3,林后3:3,腓3:3。

B. 太3:16,林前2:11、14,3:16,彼前4:14,约壹4:2。

主的灵﹕

A. 路4:18,徒8:39,林后3:18(无冠词,所有格)。

B. 徒5:9,林后3:17(有冠词,所有格)

从以上这些方面的查读,可以清楚明白地看到,带冠词的灵,就是圣灵,祂不是像《那灵》的作者所说的“按实际来说,那灵与圣灵有分别”。他讲的“分别”是出自他不顾神的话,随私意解说圣经而编造出来的,是错谬的。


综上所述,我们从《那灵》这本书,认识到他那种讲法,他所传的“教训”,乃是﹕

(一)神是发展的。这个发展过程,按祂的话是“阶段中的神”,就是﹕父成為子,子成為圣灵,圣灵成為“那灵”。

(二) 发展中的神最终达到的是人与神併调起来,人成為神。他先讲神成為“你”的位格,继而讲“神是我,我是神”。这样,神的独一性、神的至大性、神的至圣、至 荣、至尊,都浑然无存了。难怪他发出责备说,拜神是傻,神不要你拜祂,只要吃祂、喝祂(他说那话时,就差没把“你已是神了”这句话说出来了)。可是耶 10:11宣告“不是那创造天地的神,必从地上从天上被除灭。”只要你不曾创造天地,你就不是神;若是你还自称為神,那就是妄称神的名,就是褻瀆。主耶穌 自己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谁否认神的独一性,谁就是否定神自己。

因此,《那灵》的提倡,隐藏著一个祸机,就是叫人从而相信﹕神是发展的,发展到后来人成為神,人与神併调為一,神被扩大化,甚至宇宙化。换言之,不仅人是神,连宇宙也是神,这是跟其它宗教,跟新时代运动(New Age Movement)唱一个调子,说同样的话。

坚 定地信从他的人,曾搬出阿他那修的话来作依据,但是人的话岂能代替神的话?中国以往也有一些神的僕人讲过﹕“道成肉身”是為了使我们“肉身成道”。但那是 错谬的,到后来也没有人再讲了。阿他那修的话在以往多少个世纪都没有人接续著讲,更何况他的措辞“成為神”,有的英语译文是divine,而不是 become God。“成為”原文用的不是ginomai(变成),而是poieo,就是“当作……来对待”的意思。犹如林后5:21的“成為罪”,乃是当作罪来对 待。这样来看,阿他那修的话是被《那灵》的作者刻意曲解了的,以饰其偽,企图对神的儿女们进行欺骗、蛊惑和残害。但我们深知,即使人已经与基督同得荣耀, 即使人到了新天新地、进了荣耀,但人还是人(啟21:3),人还是“僕人”(啟22:3)。

《那灵》的种种说法已经证明其谬,我们当回到使徒的教训上来,而不应去跟他一起犯褻瀆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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