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与救赎――读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之二
范学德
加尔文在其巨著《基督教要义》的第二卷里,集中讨论了对显现在基督里的救赎主上帝的认识,他分两大部分探讨了这一主题,首先从亚当的堕落论述了救赎的必要,其次从耶稣基督论述了救赎的本身。
第一部分:救赎的必要
第二部分:救赎的本身
五 ,基督为了完成中保的任务必须具备的本体,即神人合一。
在论及对救赎主耶稣基督的人时时,加尔文特别强调中保这个概念。他认为: 那将作为我们的中保的,必须一方面是真神,一方面又是真人。因为我们的罪行,像云层一样,使我们和上帝隔离,无从接近天国,所以,凡不能和上帝接近的,都无法成为复活的中保。因此上帝的儿子必须成为以马内利,即是上帝和我们同在;这样,神性和人性两者才能达到联合(否则彼此不可亲近),好叫我们希望上帝将与我们同在。(第1页,注二)
使我们由人的子女成为上帝的子女,由地狱的后嗣成为天国的后嗣。谁能完成这使命呢?“除非上帝的儿子也成为人的儿子,而且接收属于我们的一切,又把他所有的一切转给我们,使我们由恩典得到他那由本性所有的,就没有办法。”(第2页)
作为我们救赎主的基督,“他的任务是要吞灭死亡,除非生命的本身以外,哪能做到这一层呢?他的任务也是要克服罪恶,除了那自己是义的以外,哪能做到呢?他要扫荡地上和空中的一切权力,除了那本身的权能是超过地上和空中的权力之上的以外,又何能做到呢?那么,除上帝以外,谁有生命和正义,谁能掌握天国的权能呢?所以最仁慈的上帝,当他决定要救赎我们的时候,就借着独生子的身份而自己化身为人,来拯救我们。”(第3页)
“关于我们和上帝的复和,还有一点:人因不服从而毁坏了自己,应该借服从来加以补救,应该补偿上帝的公义,并忍受罪的处罚。我们的主以人的身分出现;他取得亚当的特性,以亚当的名义,在对天父的服从上面代表亚当,牺牲人的肉体,作为对上帝的义的一种补偿的代价,而且在我们人类那犯罪的性质上担受我们所应得的刑罚。他如果仅仅是神,就不能承受死亡,他如果仅仅是人,就不能克服死亡;所以他具有神人合一的性格,这样他能把人的软弱交付死亡,当做赎罪,又以神的权威和死亡奋斗,为我们争取胜利。所以那些夺去基督的神性的人,是贬损他的尊荣,那些夺去他的人性的人,是隐蔽他的良善。”(第3页)
“从最初应许基督要降临开始,其目的是很显明的,就是要光复一个沉沦的世界,和援救腐败了的人类。所以在律法之下,是以祭礼为象征来表现他,给信徒一种希望,叫他们知道上帝对他们是慈祥的,并在他们的罪得赎以后,他必与他们复和。在各时代,甚至在律法公布以前,从来没有应许一位不流血的中保,所以我们可以断言,上帝的素愿,是要他洗净人类的污秽,因为流血是赎罪的象征。”(第4页)
“上帝的儿子成为人的儿子,不是由于本质的混淆,而是由于位格的联合。我们说神性与人性的联合,但二者仍各自保持了原有的特性,二者的联合,成为一个基督。这是一种伟大的奥秘。”圣经“有时候仅以属人性格的归于他,有时候仅以属神性格的归于他,也有时候以包括两种性格,但对任何单独一种性格即不适合的特征,归于他。他们很小心地主张基督双重性格的联合,所以有时候把属于甲的,归之于乙,古代的作者称这种说法为属性的交通。”(第12页)
加尔文强调:“凡与中保任务有关的事,并非仅指神性,或仅指人性而言,我们要把这个原则当做基本的真义。基督将统治,直到他来审判世人的时候,因他使我们尽我们软弱的本性所能的和上帝联系。然而当我们分享天国的光荣,看见上帝的本体时,他既完成了中保的任务,就不再做父的代表,将以他在世界未创造以前所享受的光荣为满足。‘主’的头衔适用于基督的身份,即是指他在上帝和我们当中所站的地位。”(第15页)。
加尔文痛斥那些无知而又疯狂的人,“他们抓住他的人性,来毁灭他的神性;另一方面,他们抓住他的神性,来毁灭他的人性。” 而把基督的两种性格混淆,和把它们分开,是同样错误的。(第16页)
基督之被视为上帝的儿子,乃因为道在万代之前即为父所生,并在实体的联合中取得人的性质。除非与独生子有关,上帝就不是天使或人的父;即因罪而为上帝所厌恶的人是因上帝的慈爱而被收纳为儿子,但基督之为儿子却是因天性使然。基督为上帝的儿子,是在世界的创造之先。(第17至18页)
初稿完成于2003。6。19;
完稿于2003。7。28
注释:
注一.《基督教要义》上册,加尔文 著,徐庆誉 译,章文新,汤清,许牧世,赵世泽
校订并修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96年7版。以下引用本书,只标明页数。
注二.同上引,《基督教要义》中册,以下引用本书,只标明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