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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异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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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狱?
送交者: 网友讨论 2004年02月25日09:11:4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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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什么是地狱?地狱是如何有的?地狱在那里?不知大家是否愿意扔砖,砸砖,讨论这个题目?

这里是中文圣经中关于地狱的经文:

Mat 5: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Mat 5:29-30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Mat 10:28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Mat 18:9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Mat 23:1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Mat 23:33 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

Jam 3:6 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著的。

2Pe 2:4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

中文版旧约中没有查到“地狱”这个词。再问:神会特别造个地狱吗?如果有,现在它已经存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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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被弃的宇宙,是不是就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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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泥: 比较认同。你可以深入研究一下彼得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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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ZQ: 地狱是一种比喻, 即与神隔离的永死.类似的问题: 什么是天堂?天堂是如何有的?天堂在那里?不信神的人其实就在地狱里.成语"生不如死"可能就是描述人生的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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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它,好像是一个真实的地方。不仅是比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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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ZQ: 耶稣总爱用比喻来说事儿.

4:11 耶 稣 对 他 们 说 , 神 国 的 奥 秘 , 只 叫 你 们 知 道 , 若 是 对 外 人 讲 , 凡 事 就 用 比 喻 。
4:12 叫 他 们 看 是 看 见 , 却 不 晓 得 。 听 是 听 见 , 却 不 明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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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同意你的说法,与神隔绝就是死。圣经中谈到的地狱,在永世的概念中,还应有另一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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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ZQ: 对于生死, 我的一个理解是如果不信神, 不接受神的救赎, 人的肉体死亡后, 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但是, 如过一个人信神, 接受神的救赎, 当人的肉体死亡后, 他的生命会进入另外一种形式.或许圣经里的下面这段记述可以对我们有所启迪:

23:39 那 同 钉 的 两 个 犯 人 , 有 一 个 讥 诮 他 说 , 你 不 是 基 督 吗 ? 可 以 救 自 己 和 我 们 吧 。
23:40 那 一 个 就 应 声 责 备 他 说 , 你 既 是 一 样 受 刑 的 , 还 不 怕 神 吗 ?
23:41 我 们 是 应 该 的 。 因 我 们 所 受 的 , 与 我 们 所 作 的 相 称 。 但 这 个 人 没 有 作 过 一 件 不 好 的 事 。
23:42 就 说 , 耶 稣 阿 , 你 得 国 降 临 的 时 候 , 求 你 记 念 我 。
23:43 耶 稣 对 他 说 ,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 今 日 你 要 同 我 在 乐 园 里 了

对于第一个讥笑(不信)耶稣的犯人, 他被处死之后, 生命也就停止了; 而对第二个仰望耶稣的犯人, 他死后便会进如另外一种更美好的生命状态(乐园).

这段记述的另外一个启示是, 人的肉体死亡之后生命能否进入乐园似的另外一种更美好的生命状态, 并不取决于这个人生前是否是一个"好人"或"恶人". 关键在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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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这理解的根据在那里?有圣经根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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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ZQ: 根据之一就是为什么耶稣不对第一个讥诮他的犯人也说上两句? 比如, 不信耶稣就要下地狱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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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hanmiao: You took J. Witness' idea, if somebody 不信神, 不接受神的救赎,肉体死亡后, 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then I would never信神,the message from Bible is completely different,everybody has to face the judgement from the Almighty God,
believers go with HIM forever, and non-believers go without HIM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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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ZQ: I don't see any difference

believers go with HIM forever = 肉体死后生命进入一种新的形式.

non-believers go without HIM forever = 肉体死后生命终止, 即永死.

春蚕化蝶

我常常用"春蚕化蝶"来想象生命与死亡的景象.当一个春蚕吐丝而尽,结成了茧一个之后,其它的蚕友们都很悲伤, 认为那蚕死掉了, 说不定还张罗着要为那逝去的蚕开追悼会.诸不知, 那吐丝而尽的蚕却将化作一个美丽的飞蝶, 在更广阔, 更自由的世界里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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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ZQ:回Yuehanmiao: 耶和华见证人

见你说我的生死关和耶和华见证人的一样, 引起我的警觉. 我对耶和华见证人了解不多, 只知道它偏离了圣经. 在网上查到耶和华见证人的网叶, 看了一下, 觉得它的确严重地偏离了圣经, 尤其是它认为基督是上帝的儿子, 地位低于上帝, 这就是不承认神的三位一体性.对于生死, 耶和华见证人的看法是人死了就不存在; 灵魂、 阴间、 地狱的观念不符合圣经. 而我的理解是"如果不信神, 不接受神的救赎, 人的肉体死亡后, 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但是, 如过一个人信神, 接受神的救赎, 当人的肉体死亡后, 他的生命会进入另外一种形式. " (见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22407.html).

比较而言, 我的看法和耶和华见证人的看是有本质的区别, 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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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hanmiao: Brother ZQZQ, sorry,I misunderstood your opinions downstairs.It is clear now.May God bless you and your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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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还有几节经文

Rev 19:20 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兽同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著硫磺的火湖里;

Rev 20:10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Rev 20:14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Rev 20:15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Rev 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著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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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之: 地狱:摘自圣经新辞典

地獄(HELL)
  「地獄」一詞,新約希臘文的音譯是 'Gehenna' (太五22、29-30,十28,十八9,廿三15、33;可九43、45、47;路十二5;雅三6)。這字是源自希伯來文 ge^ (ben) (b#ne^) hinno{m 的,意即欣嫩(之子)的山谷,位於耶路撒冷附近(書十五8,十八16)。信奉異教的人在這山谷祭祀,用火將孩童焚燒,獻給他們的神祇(王下廿三10;代下廿八3,卅三6;耶七31,卅二35)。這字原來的字源並不清楚,不過,欣嫩一詞差不多肯定是一個人的名字。後期的猶太人著作把地獄視為懲罰罪人的地方(摩西升天記十10;以斯得拉貳書七36),形容那裏有不滅之火。在舊約中,火一般是用來代表神的審判的(申卅二22;但七10)。至於誰會受永遠的刑罰之苦,拉比的文獻中記載了各種不同的看法。流行的看法包括:有些人將被徹底消滅,痛苦因而終止,或者,在某些個案中,地獄的火有煉淨、滌罪的作用(Rosh Hashanah16b-17a; Baba Mezi~a 58b; Mishnah, Eduyoth 2.10)。可是,支持上述教義的人亦同時指出,某些類別的罪人會受到永遠的刑罰,這是真實會發生的事。這類文獻以及次經的書卷都堅定相信有永遠的報應(參:猶滴傳十六17;所羅門詩篇三13)。
  新約亦認可這過往的信念。地獄的火是不滅的(太九43)、永恆的(太十八8)。地獄是與永生相反的刑罰(太廿五46)。新約並沒有顯示從來進入地獄的人,有一個可以逃出生天。然而,新約容讓一個可能性存在;就是神對罪存難以平息的憤怒,地獄既是這憤怒的彰顯,就是永不止息的;不過,在其中受苦的人就不一定永遠存在。整個宇宙至終要在基督裏達到完全(弗一10;西一20),這與那些拒絕基督的人持續的存活,兩者是很難協調的。有些學者主張「永遠的懲罰」的意思乃是指懲罰的效果是永遠的。無論如何,「永遠」的意思,不一定是永不止息,卻是暗示「在作者的腦海中,是一個長久的時期」(J. A. Beet)。但另一方面,啟廿10卻顯示,那惡者和牠的伙伴將會遭受有意識的和永不止息的煎熬(縱然啟廿10是象徵性極強的一段經文),而有些學者就斷言,那些至終不願意悔改的人也會面對類似的結局。無論如何,有關神要審判未來的世界這可畏的事實,主曾作出嚴肅的警告,我們對此絕對不應該掉以輕心。
  雅三6提到的地獄,就像啟九1起和十一7所形容的無底坑一樣,是地上邪惡的源頭。
  新約中,論到永遠懲罰的措辭、比方,並不劃一。除了火以外,所採用的描述還有:黑暗(太廿五30;彼後二17),死亡(啟二11),毀滅,與主隔絕(帖後一9;太七21-23),以及要清還債項(太五25-26)。
  Tartaroo{ 這動詞,只在彼後二4出現,譯作「扔在地獄」,而別西大譯本(Pe????ta)則譯作「扔落陰冥地區(lower regions)」。Tartaros 是個古典希臘字,用來指永遠刑罰的所在地。不過,在這裏則是指作為墮落的天使受刑的一個居間的地方。
  書目:J. A. Beet, The Last Things, 1905; S. D. F. Salmond,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Immortality, 1907; J. W. Wenham, The Goodness of God, 1974; H. Bietenhard, NIDNTT 2,頁205-10; J. Jeremias, TDNT 1,頁9-10、146-9、657-8。
D.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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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这点只是猜测吧?

“地獄既是這憤怒的彰顯,就是永不止息的;不過,在其中受苦的人就不一定永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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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之: 这叫annihilation John Stott也认同这个论点。但圣经的根据不够强。如果你用google查hell, annihilation,可以找到一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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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之: 另一段

 *地狱
  恶人最后的命运是「地狱」。希腊文作 Gehenna,源自希伯来文的 ge^-hinno{m,意即「欣嫩子谷」。这起初是耶路撒冷外一个山谷的名称,有人曾在这里焚烧儿女,作祭物献予摩洛(代下廿八3,卅三6)。这词在耶七31-33和十九6-7已成了一个审判的标记而在两约之间的文献,更以此表达末日永火的地狱。
  在新约,地狱被描绘为一个火不熄灭、永远焚烧(可九43、48;太十八8,廿五30),以及虫永不死的地方(可九48),是一个哀哭切齿之地(太八12,十三42、50,廿二13,廿五30),是外边的黑暗(太八12,廿二13,廿五30;参:彼后二17;犹13),和硫磺的火湖(启十九20,廿10、14-15,廿一8;参:十四10)。启示录指出它是「第二次的死」(二11,廿14,廿一8)。地狱是一个毁灭身体和灵魂的地方(太十28)。
  新约对地狱的描绘,远较犹太人的启示文学及后期的基督教文献含蓄得多。所采用的意象主要源自赛六十六24(参:可九48)及创十九24、28;赛卅四9-10(参:启十四10-11;及犹7;启十九3)。这些描述明显不是要读者作字面解释,而是要指出地狱刑罚的恐怖和终极性。一个没有那么形像化的说法,是形容地狱为与基督隔绝的情况(太七23,廿五41;帖后一9)。我们大概不应根据启十四10-11和廿10(参:十九3)的意象,而推断说这证明人在地狱里将永远受折磨,然而新约清楚的教训是,恶人将永远沉沦(帖后一9),受永远的刑罚(太廿五46),并且绝不能从这些情况中释放出来。
  地狱是所有罪恶势力的终局。这些势力包括魔鬼(启廿10)、污鬼(太八29,廿五41)、那兽和假先知(启十九20),死亡和阴间(启廿14)。因为人认同罪恶,地狱才成为他们的终局。神的国度是为蒙救赎者预备的(太廿五34),地狱却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预备的(太廿五41),地狱之成为人的终局,只因人拒绝了他们正确的终局,就是神在基督里赐给他们的。这样,我们必须注意,人的两种不同终局并不是对称的安排。新约有关地狱的教义,正如整个新约未世论般,绝非纯粹提供资料,而是在福音召唤人悔改,并相信耶稣的情况下,所发出的警告。
  新约有关地狱的教训,与绝对普救主义这个最终人人得救的教义,是不能协调的。普救主义并非一无是处:神愿意人人得救(提前二4),又赐下祂的儿子,救赎世人(约三16)。由此看来,神在基督里的末世行动,对普世有其目的,可以用普世性的词汇来形容(弗一10;西一20;启五13)。然而,教条式的普救主义,就如双重预定论的对称教义般,犯上同样错误,就是把末世的教义抽离了新约正当的背景,这背景乃是福音的宣讲。他们的做法忽略了福音在末世的迫切性和挑战。福音把人在基督里的正确终局铺陈在他们面前,又极之严肃地警告他们,错失了这终局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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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之: 末世论:摘自当代神学辞典

Eschatology 末世论 末世论一词来自希腊文的「末后的」(eschatos),是指「末后之事的教义」。
1.教义的发展
希伯来人与当时古代近东的历史(History)*观很不一样,初民大多数看宇宙万物,是处于生死往复、周而复始的一个大循环;特殊的启示(Revelation)*却指出,整个历史是向着将来一个目标前进,历史有始必有终,不是一个循环。虽然早期先知认为,神要在我们的历史内施行审判与拯救,这思想终于被另一更具突破性的神学取代;他们找到一种解决历史悬谜的方法,就是相信神必战胜邪恶,建立永久的救赎时代,那时大地便有平安与公义。这思想成了两约间启示文学(Apocalyptic Literature)*的特性。
耶稣(Jesus)*取了先知及预言文学的思想形式,却给它们注入了具决定性的新意︰以色列人等待已久之上帝国(Kingdom of God)*,已经透过祂的事奉来到人间(可一15),祂的灵、神迹及赶鬼全说明这一点(太十一2~6,十二28)。但神的国还未完全来到,因为人尽管已预尝了神特别的赐福,罪恶、死亡与生命的谜团仍然存在;因此要神的国完全成就,仍得等待将来,即人子再来的时候(可十三26)。新约末世论的要旨(特别是保罗那一种),就在乎既济(already)与未济(not yet)之间的张力;既济者,是因为基督已经来到;未济者,是因为基督还要再来。
新约时代过去,从第二世纪开始,教会的注意力不再是基督是否立刻再来,而是个人死后的情况。中世纪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时代以至改教运动(Reformation)*,末世论的主题──包括死亡、主再来、死人复活、审判、天堂与地狱等──已大致完成。巴特(Barth)*说︰「教义学最后一章已经完成了,是一章既短小又绝对无威胁力的教义,称作『末世论』,人很容易就有大功告成、安枕无忧的感觉」(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London, 1933 p. 500)。
直到圣经批判学(Biblical Criticism)*的兴起,人突然惊醒过来,发现问题非如表面的简单。举例说,有人指出福音书论到要来之敌人,及世界末了的预言(如︰可十三),并非出自耶稣自己,乃是从早期教会流行的启示文学而来;因此自由神学家如立敕尔(Ritschl)*,能把神的国解释成「人类借着彼此之间的道德行动组成的群体」。这种把耶稣的信息,与十九世纪的进步(Progress)*神话混合起来的乐观精神,被两个学者粉碎了,一个是威斯(J. Weiss, 1863~1914),另一个是史怀哲(Schweitzer)*;他们指出耶稣信息的本质,就是末世论式的,完全不应与现代之思想模式相混淆。史怀哲说,耶稣相信自己就是旧约预言的弥赛亚;当祂把十二使徒差派出去,却不能叫末世的国度立刻降临,祂就把自己献上,叫新时代可以临到。耶稣以为祂死后不久,最后的国度就要临到,祂在这一点弄错了(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 London, 1981, chap. 19)。
二十世纪不少的新约研究,都是反驳或澄清史怀哲的论点。布特曼(Bultmann)*承认,耶稣的信息就是宣布即将来的天国,却是透过「化除神话运动」,来使现代人明白新约的信息(参神话,Myth*);耶稣不是要在将来某个时间再来,乃是来到我处,要求我作出决定。陶德(Dodd)*早期主张一种未经修改的「实现末世论」('realized eschatology')︰耶稣信息的要旨,乃是神国已在祂的事奉中临到我们。库尔曼(O. Cullmann,1902年生)的观点较中肯(参救恩历史,Salvation-History*);与之相近的有富勒(R. H. Fuller,1915年生),和赖德(G. E. Ladd, 1911~82)。他们认为耶稣论及神国的信息,均有现在与将来的时间因素,而此二项必须同等注重。旧约应许的国度,已因耶稣的道成肉身而展开,但其完成则是在将来(所谓「已经展开的末世论」('inaugurated eschatology'),语出罗宾逊(Robinson*,但他的观点较近陶德)。
到了70和80年代,新约学者讨论最激烈的是,到底耶稣怎样用「人子」的概念?祂是不是专以此词,来指祂的再来和至终得到昭雪?
从较广的角度而言,死后的生命的讨论再受重视,人也开始问,能否从哲学的角度辨识这概念?(如︰P. Badham, Christian Beliefs about Life after Death, London, 1976)永恒的生命是为全人类,抑或只为少数人?其中以希克(Hick)*的努力较为流行,他从普世主义(Universalism)*的角度指出,东方宗教论永生的睿见,可补基督教的不足(Death and Eternal Life, Collins, 1976)。
政治神学(Political Theology)*和解放神学(Liberation Theology)*,亦借用末世论作论据,认为神呼召我们为着明日的希望,今天应作出行动预备(P. Hebblethwaite, The Christian Hope, London, 1984)。
2.神的国与基督再来
我们可以把基督教末世论的主旨,作如下撮述︰耶稣借着已经展开之神国,显明神对世界的旨意,包括罪得赦免(路七48~50),胜过邪恶、苦难与死亡(太十二28~29;路四18~21;太十一5;约十一),引进新秩序,彻底改变人对权力与价值的观念(路六20,十三30)。但我们仍要小心,尽管神在个人及群体生命的改变力量是确实的,神的国仍未完全在地上实现,我们仍得等待末日的来到,那时神藉基督启示的一切计画,就得到最荣耀的成就。
新约称这「末日」为基督的「再来」(parousia,林前十五23;帖前四15);这个希腊词语原本是指「来到」或「来临」,通常是用在神祗、君王或领袖身上;但用在耶稣身上的,则指祂第二次来临(参来九28),且带着身体而来,因为第二次来正是拿撒勒人耶稣的启示,和为祂第一次来昭雪(徒一11)。末世论是关乎一个人,不只是关乎要发生的一个事件。但我们不能以为第二次来,只是耶稣在肉身的再显现,或说是「将来发生的历史事件」,因为耶稣再来,不仅标记现在历史的终结;「再来」本身是在历史之外,是现今历史秩序的终结,又是新秩序的开始。
二十世纪的研究十分关注︰为什么「再来」会一再延迟?既然第一世纪信徒冀望的再来没有成就,整个再来的概念,岂不是有问题吗?原来新约论到耶稣再来时的经文,不是十分清楚(彼后三1~10;约二十一22~23),特别是论「时代的预兆」(如可十三),更不是给我们定出末日时间表;它们是一个警告,表明神的国与地上国度的冲突,是不能避免的,历来都有,直到祂再来。圣经虽然说祂的再来已逼在眉睫(如可九1,十三30;罗十三11~12),但它同样宣告,末日的日子是没有人能知道的(可十三32;徒一7)。论及祂再来的日子逼在眉睫,这等经文的本质,乃指现在与将来的神学关系,却不是时间远近的关系;它们指出神开始了的工作,祂必要完成,因此要点是在真实性,而不是时间〔有关题目可参千禧年(Millennium)*;小教派(Sects)*〕。
事实上,新约作者关心的,不是耶稣再来的时间或方式,而是其目的。
3.不朽及永生
基督要把属祂的人接到天上去,他们要复活,身体被改变,永远与主同在(帖前四13~18;林前十五35~57)。圣经对人及灵魂的看法,与柏拉图主义(Platonism)*很不相同;圣经并不认为人天生是不朽(Immortality)*的,不朽即永恒存在,是只属于神的特性(提前六16),祂却把这特性赐给信徒(林前十五42、50~54)。也许正是为了强调信徒的命运,是神恩典的作为,而不是人的特性,新约不用「不朽」或「不死」一词,却以「复活」(参一般复活,Resurrection, General*)或永生代替。
但因为基督第一次来已引进神的国,因此信徒在今生,已开始经历永生(约三36,五24;约壹五13;林后四7~18)。再者,永生的意思是指「来世的生命」,它的重心不在时间的无限延长(一般人的了解),乃是指因与基督的关系而有的生命特质,亦即永生所重者为生命的质,而非量(罗六23;约十七3);故此神国的完美生命,是一种「在基督里」,而且现今可以经历的生命(西三1~4;约六54)。虽然死亡把今生与来生分开,永生却可保证死亡并不能终止我们与基督的关系。
4.审判、天堂与地狱
有永生与没有永生者的分别,要在最后审判(参神的审判,Judgment of God*)时才得到证实。那时信徒要进入神的同在;传统说「上天堂」,好像是指一种穿越空间的旅程,这思想没有多少圣经根据。神子民的终极归宿,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即「新天新地」(启二十一1);故天堂者,是指有神同在的地方(太六9),是基督上升之处(来四14),亦即是信徒死后要去,与基督永在一起的地方(路二十三43;腓一23)。但圣经与教会传统,对基督徒死亡时经历的过程、最后审判与复活等,都没有清楚交代(参居间状态,Intermediate State*)。有人认为死亡与复活之间,信徒是在没有身体的状态,与主同在(这可能是林后五1~8所指的),这种状态完全超越一般经验与语言的范围(如启六10),故此圣经就没有描写了。人死亡的时候,是越过了时间一切的限制;从那人(及神)的角度来看,从此岸到彼岸之间,很可能没有「居间」状态。他离开人世就与神同在了。在永恒的国度里,神保证一切痛苦、恐惧、罪恶与死亡,都要成为过去,人终于得到自由(启二十一4)。圣经用了许多形像语言,来描述这光景,像筵席(启十九9)、满了爱与敬拜的新城等(来十一10,十二22~24)。
「地狱」是大审判中被定罪者的归宿;地狱一词来自希腊文之Gehenna,这词又是源自希伯来文的Ge^hinno{m,它是耶路撒冷城外一个山谷,因着初民在那里献儿女为祭,而成为定罪的记号(代下二十八3,三十三6)。福音书形容地狱是黑暗之地,也是有不灭之火的地方(可九44;太八12),代表与神隔绝,和永远灭亡之处。耶稣的讲道清楚显出,地狱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与神隔绝(太七23,十32、33)。保罗书信中没用Gehenna一词,但他同样指出,神是一切存在的基础,与神隔绝就等于是「毁灭」、「死亡」,和「朽坏」了。至于这是一永远受刑的存在(传统基督教的思想),或是指不再存在(主张「有条件的不朽」者所教导的),就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了。
在神的计画中,天堂与地狱的地位并不是相等的;神为人预备了天国,这是首要的(太二十五34),地狱原是为撒但与它的差役预备的(太二十五41),人若去到地狱,也是因为他们先拒绝了天国。
5.基督是我们的盼望
基督教末世论的特点,是以基督为中心。基督再来,目的就是要完成祂在伯利恒和加略山开始了的工作。基督徒的复活是本于基督的复活(林前十五20~22),基督的复活就成了基督徒必要复活的保证。基督徒之盼望不是幻想,而只是展望一个已然开始的计画达至完成的一天,那一天就是他的盼望。神的国不仅是为补偿今生一切的缺陷与苦难,却是经历圣灵一切的丰盛,这种圣灵的经历,也是信徒在今世可以预尝的,故圣灵便称作「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一14)。
末世论是关于神创造万物之原旨最后得申的教义,它呼召人不要过度注意自己个人的得失,乃要等待神计画的最后成就,以此为信徒的盼望,并且让这盼望(Hope)*承载一生,决定一生。
参考书目
除上引著作外,可参: G. C. Berkouwer, The Return of Christ(Grand Rapids, MI, 1972); E. Brunner, Eternal Hope(London, 1954); R. Bultmann, History and Eschatology(Edinburgh, 1957); O. Cullmann, Salvation in History(London, 1967); C. H. Dodd, The Parables of the Kingdom(London, 1936); R. H. Fuller, The Mission and Achievement of Jesus(London, 1954); M. J. Harris, Raised Immortal(London, 1983); A. A. Hoekema, The Bible and the Future(Grand Rapids, MI, and Exeter, 1979); H. Ku/ng, Eternal Life?(London, 1984); G. E. Ladd, The Presence of the Future(Grand Rapids, MI, 1974); N. Perrin, The Kingdom of God in the Teaching of Jesus(London, 1963); W. Strawson, Jesus and the Future Life(London, 1970); H. Thielicke, The Evangelical Faith, vol. 3(Grand Rapids, MI, 1982); S. H. Travis, Christian Hope and the Future of Man(Leicester,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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