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告网友 |
送交者: 火鸽子 2004年04月22日08:31:4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本版主无意在“异端裁判所”里扮演什么角色,事实上彩虹论坛删贴大原则里也没有什么针对异端的内容。所以无论别人怎么猜测动机,怎么“抹黑”,本版主对神负责,人的论断不足为惧,象保罗说的:“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 删贴大原则是根据网络实践逐渐发展起来的,论坛发展的方向一个是靠导读的引,一个是靠删贴的赶。老鱼有一点说的对,删贴的大原则的追加就是“量身定作”,今后还会是这样。有新问题了就“立法”,没有新问题的时候本版主也不会庸人自扰。 象删贴大原则第八条第九条的追加,就是因为有些网友猜测人的心思意念论断人的主观动机成风,严重地败坏了论坛的讨论风气,将讨论引向对网友的个人攻击上,而不是就事论事上。 第十条的追加,更是为了禁止因讨论基础的不同而引起的无谓的争执。 彩虹论坛大多数的网友,他们的分享他们的讨论都非常有内容很造就人,以前的一段时间里每天都能有一场或两场很有意义的讨论。本版主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他们以及网下的读者,为了能够给他们提供一个稍微舒适点的讨论环境,牺牲少数一些网友的利益在所难免。 对最近来到彩虹论坛的网友强调一点,彩虹论坛自有彩虹论坛的风气,你来此处只能入乡随俗适应彩虹论坛的气氛,而不能强行要求彩虹论坛适应你。神让本版主管理彩虹论坛到什么时候,这个理也存到什么时候。 如果你不能适应这个论坛,你就请便,如果你还想留下又没有能力适应,那么本版主就会“立法”帮你适应。这就是圣经里说的“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的道理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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