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生命的追求---心志的建立 |
| 送交者: 秋雨之福 2004年05月28日11:06:2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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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的追求 希腊文 διω 1377 以這個動詞為字根的詞在新约中出现45次,διωκω中文譯為“追求”9次、διωκω中文譯為“逼迫”30次、εδιωκον 中文譯為“追逼”2次、“一心追趕”1次、“一味的”1次、“直跑”1次、“跟隨”1次。在中文譯為“追求”9次的經文中,相同的英文經文譯為“Follow after”,也有譯為“Pursue”這是照字義的翻譯,中文譯為“追求”較合原意。 新约經文: 追求,在旧约和合本的經文: 正面: 負面:
追求必要有特定的目標,不然就不是追求;盲目性地追求,應該不是追求,只能說是混日子。對於目標的設定,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了。耶穌說“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這就是目標決定著我的追求,也看得出追求的同時是帶動著我的心。箴言也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由此也知道,心會帶出追求的力量,追求的目標影響到我一生的价值;當然,這价值也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吧?! 所謂目標和价值的見仁見智,也就是說目標的真實性問題,以及在其過程中誰來評定我生活的价值、意義、好壞的權柄問題。基督徒自然知道,這評定是來自於神的;也就是說,基督徒追求的人生目標,是按上帝所定的目標在追求,其過程也是按照上帝所有的要求。談到這裡,我開始所選出聖經關於“追求”的經文,就應是我目標導向生活的過程標準,它們既是我每天為神而活的小目標,也是上帝評定我生活价值的標準。 事實上,上述經文所例出追求的補語(不包括負面的追求),也是上帝對世人的要求。這要求是存在於每一個人的良心之中的。為此,世人也在用這個標準來衡量人,雖然很多人自己做不到,可是在要求他人時,會用這把尺子來量一量的。如此看來,基督徒必須要追求這些良善的品格;否則是無法向世人做見證的。 上述經文中談到的追求,它顯然是一個心志,不是感覺、不是嗜好、不是一時的熱心、更不是怪癖;它是神的愛對我的吸引、是聖經的教導喚醒我的良心、是聖靈在我心中的督促,及我對神的信心所產生的心志。這心志會使我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也是篇頭的追求經文要求我去做的;很顯然這些不是感覺、嗜好、一時熱心和怪癖可以結出的果子或可以追求出來的;結出上述的果子是要求有心志的。這心志就是我跟隨耶穌基督十字架之路的心志,要是單凴感覺、一時熱心或嗜好行走十字架之路都將會失落,這心志不能建基在感覺、一時熱心或嗜好之上。 現在我了解到這心志的獲得是,因神的愛、聖經的教導、聖靈的工作及我對神的信心;這應是我平衡的認知。偏重任何一面都將會使我失衡。失衡的后果就會成爲邪惡的工具,我不自覺之中已經在絆倒人,可能我還以爲自己在事奉神,可是卻已被惡的權勢利用著。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枝子離了葡萄樹,顯然不會營養正常,更不可能接果子;很自然,我離開耶穌也不可能持守這心志。 我很喜歡舊約的兩處經文“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列王記下22:2,23:25),約西亞的盡心、盡性、盡力,使他可以“不偏左右”地活在神的面前。另一處是“約沙法效法他父亞撒所行的,不偏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歷代志下20:32)。雖然,聖經對約沙法並沒有太多的記載;然而,“不偏左右”說明了他一生作工的功效。 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裡所說的,就是我追求時要遵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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