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寻找,究竟如何我们才能得救,如何才能找到神?
对于好多基督徒来讲,就一句话:心理相信,口中承认耶稣基督是主。
按照圣经耶稣基督就是神的话, 整本圣经所讲的就是这样一位前后一致的神,造物主。人既然说相信,就要在其中找到自己合适的Anchor Point,作为一个人自己可以做到的每日的操练课程。
有很多人首先自己决定了: 我是相信的,因为我受洗了,所以我得救了。因此之后无论做什么神都会赦免,因为他将自己Anchor在“我信,所以肯定得救了”这句话上。 人不是神啊,你怎么知道自己有多大的信心,前面的路又有多么的艰难,你是否能够坚持信仰走完所有的神设定的路呢? 这完全不是一个人该设想的,因为只有神才能决定,才能知道某个人是选民,祂会赐给他足够的信心和勇气来面对多有的磨难和考验。人的anchor应当是那些非常具体的话,可以每天操练改变自己的心思意念的圣经的话。
比如说,做真实见证的原则:看到一个人就要跌倒,你要是不提醒他,如果他真的跌倒那么这罪就是你的。 提醒完之后,如果他听很好,你应当高兴,如果他不听他的罪也与你无关系了。 主耶稣在教导使徒们传福音的原则的时候也说了非常类似的话: 如果他愿意接待你们(就是接待主耶稣本人),你们的祝福就留在他们家,如果他们拒绝你们,跺跺脚这祝福还归你们自己,罪归他们。
神预定的 没有人能够逃脱,祂的话成就一切。这不是强迫,即便是强迫,那也是祂通过恶人的手强迫人,鞭策人,造就人的。但是恶人还是恶人,魔鬼还是魔鬼,不会因为神使用他们就成了圣徒。 所以说,每个人都要追求作耶稣基督的门徒,学着祂的样子。人不是神,正当你强迫人的时候 你自己就已经是恶者了。主耶稣在这方面为我们作了好榜样,如同待宰的羔羊那样顺从各样的权柄(各种恶势力,都是神的手里的工具)。
还有个有关作见证的例子,这就是不因人而异,不根据人的任何特征而有所偏袒。只有当那些特征与事情本身有关的时候,你才需要带入考虑。 比如说,任何人偷窃都是错误的,只有当那人饥饿得不行,偷吃了食物,或者因为极度寒冷,偷窃了衣物,否则他们就会饥寒而死,这就不能算是偷窃了。 如果是为了财富的积累而偷窃的才是真正的偷窃。 圣经上许许多多这样的原则都是需要仔细读经,然后带到现实生活中去默想,操练。一旦我们知道如何回答,即便面对任何的暴力强迫也要有勇气去面对,即便是如同主耶稣那样的肉体死亡,神也会让我们得到安息和复活,有什么值得惧怕的呢?!
坚持的是自己所明白的神的话,而不是强迫别人坚持你的想法。 最最重要的是,不要将自己当神,来坚持那些只有神才知道的事情,神的坚持也就是祂的Faith,只有通过人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信仰对将来的希望,按照圣经吩咐人的话一句一句地操练,才能体现出他选民的身份,得救的身份。任何人都不能先定了自己得救的身份,然后才说别的,这是本末倒置,不敬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