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禁止吃血看基督徒吃喝的自由 |
| 送交者: 新民 2004年10月01日08:15:0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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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挪亚时代的大洪水之后,神开始允许人类食肉(创9:3),但带血的肉,神禁止人类吃,因为血代表动物的生命,人不可以生吃。要吃肉需要先放血,故而不许吃因勒死而血淤于肉体内的牲畜。这个命令后来也借摩西传给以色列民(见利未记19:26),同时还禁止吃不洁净的动物(利未记11)。 9:1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 (3)到了新约的时代,耶路撒冷第一次使徒大会(徒15)特别吩咐信主的外邦人,不必遵行犹太人的割礼和犹太百姓也难担的律法之轭,但需要“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徒15:20-21)。也就是说,为了那些明白摩西律法的犹太信徒的缘故,非犹太的外邦信徒应该共同遵守这些非常古老的食色规则,不再沾染敬拜偶像的那些不信真神之人在食色方面的陋俗恶习。 (4)参加过第一次使徒大会的保罗后来在多封书信里写道,凡物皆可吃,但要凭爱心与信心去吃或不吃。 Rom 14: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5)在吃肉喝血的属灵层面,耶稣宣告他是生命之粮,犹太人不懂,他接下来的一席好象不堪入耳的话,说得那些因五饼二鱼神迹而吃饼得饱之后第二天继续追随他的犹太人心里恶心得厉害,因为耶稣直接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6:55)。耶稣乃是提醒犹太人,除非人完全领受神儿子的生命,人就没有永远的生命。 总结一下,耶稣已经来成全的律法的要求,如今咱们在恩典里,不在律法的“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西2;20)之下。关于吃喝,圣经教导咱们,人吃喝本是自由的,但也不是没有受约束的。约束至少包括爱心、信心、节制。这个约束在初代教会时期是为犹太信徒的信心之故,在今天的时代,也可能是为某同席吃喝的弟兄的信心之故,他如果不吃血,或不吃在他看来某类的不洁净之物,我也为爱他而体谅他信心的缘故而暂时不吃。但在其他没有这个问题的场合,有节制的吃喝都无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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