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靠圣灵入门,现在却还要靠肉体成全。好像当初得救不配得到神的恩典,信了以后,靠好行为(不吃猪肉)就配了似的。
你应该想想,就算你没吃猪肉,你难道就好了?就配跟神亲近跟神祷告了?我们活着,全是神的恩典呢。我们已经完全被神赦免了,完全!!你若以为不能被神完全赦免,实在是小瞧了神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
千万不要对神有个不好的印象,好像他就盯着我们的错,等着挖我们的眼睛似的。每次我们犯罪,可以使我们远离神,也可以是使我们更爱他,全看我们是否明白耶稣是多么爱我们。一定要在神面前有个“厚脸皮”,就是一犯罪马上跟神祷告,不管心里认为自己多么不配,因为其实我们的本相比自己认识的要更坏,而神在耶稣里看我们比我们以为的更圣洁。 (以上引自罗七)
法利赛人之所以被主耶稣基督责骂为毒蛇的种类、假冒为善,就是他们想靠守表面的律法来赢得在神面前“义人”的地位,这不是发自内心、全然的信靠。律法是让人知罪的,知道我们永远无法达到上帝的标准,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罪人。这不是个“量”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在你能“守多少律法”(包括吃不吃猪肉)的问题,而是在本质上,人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的问题,是“凡遵守全律法的, 只在一条上跌倒, 他就是犯了众条”的问题。因此﹐保罗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就是从这个本质上说的。人想要靠守律法来成全救恩﹐是无效的。因为救恩是神百本之一百、完完全全的恩典(如果你自己参加了任何一部份﹐哪怕是很小的一部份﹐“礼物”就不再是礼物﹐而是“股份”、“投资”了)。任何人不理解这点﹐想要靠自己哪怕是那么一丁点的“好行为”来“参与”救恩的施行﹐就是不认识罪的严重性、全面性﹐也无法真正认识救恩的实质。
吃猪肉是旧约律法. 律法几百条, 是受割礼的人守的.
您守不吃猪肉是旧约律法我不反对, 我很尊敬您. 您还得把律法都守了才行. 就好象您打劫时高喊”严肃点,我们这可不是偷窃”. “凡遵守全律法的, 只在一条上跌倒, 他就是犯了众条”
除《十条诫》之外,被拉比确认的诫命、律例、典章、规条共达六百一十三条之多。以“你当…”开始的条款为二百四十八条,“你不得…”开始的条款为三百六十五条。
例如:
舊約律法中規定安息日不可作工,凡不守安息日的要將他治死.(安息日为周六,不得担重物,不得工作,买卖等等,参考优太教徒安息日,另,优太教徒比耶苏受难后,修改了部分,例如在战争时可以拿起武器做战)
律法中規定: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新婚女子不是处女,当被石头打死)
同性戀必得處死…
记住,您得全部遵守才能做全律法人.万一您遵守了六百一十二条,不幸一条没遵守. 也是不得见神的面的.(解救办法是,您受割礼,入优太教,找利末人祭司,每年,每次用祭品的血来洗您的罪.)
虽然还得重新再贴一便,还是让您再看一下的好.
罗马书
14:1 信 心 软 弱 的 , 你 们 要 接 纳 , 但 不 要 辩 论 所 疑 惑 的 事 。
14:2 有 人 信 百 物 都 可 吃 。 但 那 软 弱 的 , 只 吃 蔬 菜 。
14:3 吃 的 人 不 可 轻 看 不 吃 的 人 。 不 吃 的 人 不 可 论 断 吃 的 人 。 因 为 神 已 经 收 纳 他 了 。
14:4 你 是 谁 , 竟 论 断 别 人 的 仆 人 呢 。 他 或 站 住 , 或 跌 倒 , 自 有 他 的 主 人 在 。 而 且 他 也 必 站 住 。 因 为 主 能 使 他 站 住 。
14:5 有 人 看 这 日 比 那 日 强 , 有 人 看 日 日 都 是 一 样 。 只 是 各 人 心 里 要 意 见 坚 定 。
14:6 守 日 的 人 , 是 为 主 守 的 。 吃 的 人 , 是 为 主 吃 的 , 因 他 感 谢 神 。 不 吃 的 人 , 是 为 主 不 吃 的 , 也 感 谢 神 。
14:7 我 们 没 有 一 个 人 为 自 己 活 , 也 没 有 一 个 人 为 自 己 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