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海
引言
基督信仰最根本的目的是让人得救。所谓得救是指,罪得赦免,与神和好,得神所
赐永远的生命及属天的平安;得以免去将来地狱的永刑,最终身体得赎进入永恒的
极荣耀的新天新地。这是何等美好!
然而,人要得救,就必须清楚知道得救的确据。并且紧紧抓住这确据;否则与得救
无份。所以,得救的真理,实际上就是得救之确据的真理。
所谓得救的确据,是指人凭什么得救。也可以说,你凭什么可以说自己已经得救。
这个问题对于我们的信仰生活太重要了。对于还没有信,正在慕道的朋友很重要;
对于初信的信徒也很重要;对于信了很久的信徒同样重要。
一、 问题的提出
面对得救确据这个问题,有人会认为这是最基本最简单的问题。福音基本要道班都
讲过的。是很清楚的,不应该是问题。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不是这样。事实上有不
少的人并不能清楚、准确地知道。特别是面对具体的问题和观念以及不同的现象时,
我们很可能分辨不清,不能给出清楚的答案。
为此,我们不妨看一些实际的例子。通过对这些例子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
底什么是救恩的确据。
当说到救恩的确据时,常有人认为这确据是由一些凭据所组成。这些凭据包括:
(一)是生命中有赦罪的平安。当我们觉悟自己是罪人时,心里就痛苦懊悔(正像
路加福音18:13那个税吏一样);当我们投靠救主时,就得卸下重担,内心快乐。
(二)是有了神的新生命,人的内心就有了改变,他就渴望祈祷、读圣经、赴聚会、
向人见证基督。(三)是有神的新性情,不喜欢不义而喜欢追求善良与真理;厌恶
罪恶,喜欢圣洁的生活。做了得罪神的事情时,心中就觉得很难过,与从前喜欢犯
罪的习性迥然不同。(四)从心灵中他会很自然的呼叫神为阿爸父(参罗马书8:15-16),
他与神的关系很亲密、很甘甜。
的确,这些凭据都是罪人得了新生命以后的表现,从里到外都发生了变化,这些凭
据实在美好!但我们的问题是,这些美好的凭据到底是不是使人得救的确据呢?
对此,让我们本著圣经,来加以分析,并从中找出答案。
二、圣经中得救的确据
罗马书十章九节这样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
救。
这节经文中的耶稣为主和神叫他从死里复活讲出了整个福音的内容(注1)。而
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则是圣经中因信称义
(称义:不被定罪)、因信得救的最直接、最具体的表述。人得救不是凭任何的行
为,是单单因著信。而这节经文的重要性在于它宣告了人所信的内容是什么,即
福音的内容是什么。
在实际的传道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很多人的信是空洞的信,没有内容的信。这
样的信没有面对具体的内容,实际上是没有信著该信的。这样的信很可惜。这样的
信与不信几乎没有差别。这节经文的重要性在于,它让人知道唯有内容清晰、准
确的福音才能使人得救。
人的信若是在福音的内容范围内就必得救。因著神所赐给的信心,心里确实相信耶
稣不但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且他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口里承认耶稣是你唯一
的救主和主宰,就必得救。
而这个福音的内容就是神的应许。也就是说,人若如此地信,就必得救。是神的应
许救人。是神应许使人得救。若没有神的应许,人信什么也救不了自己。因此,我
们就可以说神的这个救人的应许,就是我们得救的确据。
至此,我们应该清楚,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是神的应许。神的应许是我们得救的唯一的确据。神的应许决不会落空。
在这个应许中,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福音的本质,即救恩的客观基
础,就是道成肉身、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神所应许的福音就是耶稣基督,如罗
马书1:2-4所说,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
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戴维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
明是神的儿子。第二个方面的内容是,神如何将救恩施行在罪人身上?答案是,口
里认耶稣为主、心中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如此,救恩就成就在我们身上了。
此时,可能会有人还不放心。他们可能会说,口里认耶稣为主、心中信神叫他
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是不是太简单了?人得救是不是太容易了?请不要为神担
心。神赐给人的应许到了新约的时代就是这样准确,清楚明白。但是,另一方面我
们也要清楚知道,虽然神的应许是用一节经文宣告出来,但这节经文所代表的内涵
并不简单。对人的要求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这节经文所代表的内涵极为深广。对人
的要求是,要对生命作深入的反省和悔改。
我们一开始就说了,这节经文包括了整个福音的内容。这节经文所宣告的精意与圣
经的主题:主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完全吻合。因此,这节经文也成为带人决志信
主祷告的支持。
为更深入面对神的应许,我们下面试著分析这节经文中所代表的主要的几方面真理,
供大家来参考。
1. 道成为肉身的真理
在这节经文中,特别单独使用了耶稣这个名字。这里保罗的用意是特别说明耶稣
是在世为人的耶稣。而这位在世为人的耶稣,不单单只是人,他本身是神。耶稣是
神在肉身的显现(提摩太前书3:16),是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在世33年
的耶稣,他是人,同时他始终是神。他若不是成为肉身的神,他就不是道,也就不
是神(约翰福音1:1)。他也就不是主。若他是神,而没有成为肉身,他也就不是耶
稣(注2)。
2. 降服在主的主权下
既然承认耶稣为主,就是承认耶稣对人的生命有全部的主权,就是让耶稣来掌管人
的生命,就是人自己不再作主,认耶稣为主。这其中当然包括,耶稣是人的唯一救
主。首先,耶稣要救绝望中的罪人,人要顺服地把生命主权交给耶稣,耶稣拯救罪
人脱离罪恶的权势。这是让耶稣掌管生命主权的第一步。
3. 主耶稣从死里复活
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心里必须相信。口里承认和心里相信这两件事是联在一起的,
在人的属灵经验里不能分开。在口里的承认没有心里的相信也没有效果。
那么心里信什么呢?信的是父神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信主耶稣不但为我们的罪死
了,并且他第三日从死里复活。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是历史的事实,必须用信心来接
受。人的理性很难承认生命从死里复活,所以必须用信心。这样的信加上口里的承
认就必得救(注3)。
另一方面,主耶稣必须复活。主耶稣若不复活,我们仍然陷在罪里(哥林多前书15:17)。
主耶稣的复活证明他是得胜的主。他已经战胜了罪恶和死亡。因著他的复活,我们
才可以脱离罪恶。人要得救必须信主耶稣的肉身从死里福活。必须承认这是历史事
实。
4. 罪的概念
以上三条中,每一条都与人的罪有关。神成为肉身来到地上是为了解决人的罪。主
耶稣来到世上的唯一目的是救他的百姓脱离罪恶(马太福音1:21)。主耶稣的受
死与复活都是为了战胜罪恶的权势。人的降服,是表明人对罪的权势的绝望。人承
认主耶稣的主权,是表明人对罪恶的离弃,表明人的悔改,表明人在罪中向主耶稣
的呼求。
总之,一个要得救的人,必须承认自己是在巨大黑暗罪恶权势下绝望无助的罪人,
并真心愿意离开罪恶,决心在意志上、行动上悔改。这样的人向主耶稣呼求时必得
救。人在这个问题所作的是认清自己的本相,坚定地决心悔改,坚定地选择向主耶
稣呼求。主耶稣必定拯救。
至此,我们已经满有把握地从圣经中找到了人得救的确据。 人若口里认耶稣为主,
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回过头来看前面的例子,那四个
美好的凭据,虽然美好,但不是人得救的确据。那只是人得救后新生命的记号。为
了更清楚明白,我们将二者作一些比较。
三、得救的确据与新生命记号的比较
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而刚才我们所提到的例子中所列举的美好的凭据确
实美好,不容置疑。但是,这些美好的凭据,是因著神的应许而得救之后的新生
命的表现。是新生命的记号,而不是得救的确据。将这二者比较,我们会清楚地看
到:这二者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并且二者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前者是因、后者是
果。有因才有果。没有因,不可能有果。果不能充当因。不能本末到置。比如:
一棵果树具有健康丰盛的生命,它可以结出丰硕的果子。这棵树能结出丰硕的果子
来,是因为它有健康丰盛的生命。健康丰盛的生命使它很自然地结出丰硕的果子。
而这颗树的健康丰盛的生命取决于树根。若树根没有生命,这棵树的树干,树枝,
树叶就没有生命,是枯干的。它就不可能结出果子来。很明显果子的结出与否,根
本取决于树根。而树根就是因,果实就是果。树根是本,果实是末。
又比如:假若一个人掉到波浪翻卷的大海,汹涌的巨浪随时可以将他吞没。他自己
根本没有任何力量战胜狂涛巨浪。惧怕绝望中他向神呼救,神你救我!神抛下一个
救生圈,并告诉他抓住救生圈就必得救。他照著神的吩咐抓住,就不再惧怕绝望了。
这个救生圈就是神的应许。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抓住救生圈之前和之后的生命表现是完全不同的。使前后
不同的不是人自己,而是救生圈。抓住救生圈之后,生命的表现才改变。没有救生
圈,没有神的应许,这人仍然在狂风巨浪中惧怕绝望。生命的表现、生命的状态不
会有任何的改变。结局是被巨浪吞没。
当然,我们可以确认,当他抓住神的应许的救生圈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惧怕变成
平安,绝望变成盼望。但,我们要特别清楚这一切都是因著救生圈,因著神的应许。
这一切都是抓住救生圈之后的表现。没有救生圈,一切都不会改变。人得救及生命
状态的改变都是因著神的应许。而生命状态的改变是得救之后生命自然的表现。
通过以上的两个例子,我们更清楚知道,前面所列举的美好的凭据不是人得救的
确据,仅是得救后生命的自然表现。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万不要将得救
后的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混淆二者的区别,会产生很大的误导。
在实际的事奉中,拿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确据的误导,确实存在于现今的教会中。
这种误导会产生很多不良的影响。下面我们列举出三种情形:
1. 盲目追求外在的表现
因著此种误导,人们的注意力会集中在外表的东西。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更甚者会让人被假像所迷惑。另一方面,很容易为异端大开方便之门。根本的原因,
是外在的东西蒙住了人的眼睛,忽略了最根本的东西。严重到一定的地步,会误了
人的永生。
2. 对得救没有完全确定的把握
因著把行为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让人不能完全有把握地确知自己是否得救。因
为人得救的确据是唯一的,而生命的表现是多样的,是变化的。面对一个确据,人
可以坚定持守。当面对如此众多的表现和变化时,人就没有办法确定自己生命到底
得救,还是没得救。
有人说这样的表现是得救,有人说那样的表现是得救,有人说哭三天三夜是得救了,
有人说必须呕吐就是得救了,又有人说会说方言就是得救了。这样一来,人就没主
意了。谁说什么都信。如此的生命已落入盲目之中。这种盲目的结果是惧怕。这种
生命不可能有平安、喜乐。
3. 人被高举
因著人注重了外表的东西,若一个人有比较特殊的表现,他很可能被高举起来。很
多时候有人为了抬高自己,将自己的表现夸大。常用的方法是夸大他与主多么亲近。
我们常听到有人自己说,他听到了主的声音。或者他听到了主微小的声音。听到主
声音的就高人一筹,听不到的就低人一等。我们不评论他们是否真的听到主的声音。
但是用听到主的声音来标榜自己是不对的。听到,没有听到的,主都一样看待。再
者,在这其中不乏有说谎的人。
另一种情况是,用说方言标榜抬高自己。以说方言作为属灵的资本。甚至有的人还
以说不说方言,为得不得救的依据。殊不知方言不是说给人听的,方言应该是在隐
秘处说给神听的。
在这种夸大的情况下,会造成有的人真的以为自己低人一等。因此产生被辖制的结
果。
以上三种现象,是因著把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而产生。我们已经看到其
危害程度很大。因此,我们要特别地小心。
我们今天的传道人和弟兄姐妹应该高举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主耶稣并他钉十字架。
我们要高声传讲的是悔改赦罪之道。我们宣告的是神救人的应许。我们是神应许的
宣告者。传福音,更准确地讲,是传神的应许。因为唯有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
一确据。我们要对人的生命负责任。我们要对我们所传讲的负责任。
四、美好凭据是新生命该有的表现
刚才我们反复讲了新生命的表现,不是人得救的确据。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美好的
生命表现是一个得救之人必须有的表现。若是没有这些美好的表现,绝对不正常。
我们的生命若不能自然流露美好的行为,那我们就要在神面前好好省察了。
如果我们自己真的没有那些美好的生命表现时,我们应该作诚实的检讨、反省,退
回到信仰的起点,面对神的应许,问一问自己是怎样信的,怎样开始新生命的。你
在那刻有没有真的承认自己是一个绝望的罪人?你有没有承认耶稣是神,是宇宙万
物的主宰,是我们个人生命的主?你有没有降服在主耶稣面前,交出生命主权,让
主耶稣在生命中掌主权?你有没有心里相信主耶稣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且第
三日从死里复活?若是没有或不清楚,那么,要补上这一课。这时,很可能是你真
正得救的开始。在实际的教会生活中,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确实有的人受浸礼或洗
礼了,但他并不清楚他信的内容是什么,他并不知道得救的确据是什么。这样的人
虽然受洗了,但他还等于是没信。新生命并没有开始,这样的生命不会有新生命该
有的表现。
另一方面,也有这样情况,信的时候,确实清楚得救的确据,但是因著某种事情,
起初的爱心失去了。这时的生命,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美好的表现。而失去起初爱心
的根本原因,是老我又占了上风。老我在生命中再度掌权(罗6:12)。此时,我们
需要的是,面对神认罪悔改,求神将起初的爱赐给我们。神是信实的,我们若认罪,
他必赦免。他必重新点燃我们心中的爱。当我们心中火热起来时,美好的表现必从
这火热的生命中流露出来。
结语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得救的确据在圣经中是非常清楚的。并且,主耶稣基督
和他钉十字架的救恩,是作为圣经的主题启示给人的。
然而,在今天的实际传讲中,本来是清楚、直接的启示,已经被传得不那么清楚、
直接了。很多所谓美好的包装已经将神清楚的救恩启示遮挡了。神的应许是人得救
的唯一的确据。应该是每一个基督徒抓住的,应该是随时传扬的。但是,实际上是
不是这样呢?清楚把握的有多少?真正高举主耶稣十字架救恩的人,是多数还是少
数?因此,我们要警醒。一切绕开主耶稣十字架的,绕开悔改赦罪之道,绕开神救
恩应许的,都是在绕开福音,都是在遮挡福音。所以我们在警醒的同时,也要记住
每一位跟随主耶稣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
争辩。(犹太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