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为福音作辩(二15至四31)
保罗立刻引进行律法称义这个问题,并与因信称义的原则对比。保罗视这项争论为基督与律法两者之间的抉择(二15-21)。
他的目的是说明在得救一事上,基督教信仰远胜于犹太教。他首先提出加拉太人已藉圣灵成为基督徒,诧异他们受何方驱使,竟想转回守犹太律法;保罗认为守律法就是想靠「肉体」得救(三1-5)。
讨论中提到亚伯拉罕,可能因为对方坚持只有亚伯拉罕子孙才能承继神的产业,而割礼就被视为立约子民必要的印记。但保罗指出甚至亚伯拉罕也是因信称义,而非靠赖律法(三6-9)。
事实上,律法只会替不守法者带来咒诅,保罗进而说明基督如何为了我们受咒诅,故此声称借着基督,我们仍然能够承继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祝福(三10-14)。
保罗猜想有人会说,以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来驳斥行律法称义是无效的。于是,他指出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比律法还要早4个世纪,故不能被律法废掉(三15-18)。
这点引发保罗思想律法的作用,他指出律法揭示人类的需要,及显露它无法赋予生命,藉此为基督铺路。保罗称律法为我们的监护人,作用是保护和引导儿子,直至他成年独立(三19-29)。
受监护和完全独立自主的儿子有很大分别,这对比促使保罗思想作为儿子的优越地位。神的灵让信徒能够称呼神为「阿爸!父!」(父亲),这是律法无法做到的(四1-7)。
保罗已陈明他的论点,但他进一步以个人关系向加拉太人投诉。他提醒加拉太人归信前被奴役的情况,痛惜他们如今竟回复从前的境况,想仿照犹太传统守那些节期。保罗又忆述他们最初成为基督徒时,以亲切态度对待保罗,他为他们现今的敌对态度深感不安(四8-20)。
保罗再使用一个圣经寓言来支持他的论据。他举出艾萨克和以实玛利做例子,同为亚伯拉罕的儿子,却分别代表儿子和奴隶两种关系。这一点保罗先前已提过(四21-31)。
实际的劝戒(五1-六10)
保罗续指出信徒不依循真理教义的实际后果,并指示藉基督得到自由后的人应当如何过生活。他们不该靠遵行割礼而归信犹太教(五1-6)。保罗且再次指摘领加拉太信徒走歪路的人(五7-12)。代替律法主义的新准则是爱,只有活在圣灵里才能实践爱;不但要抗拒肉身情欲的恶行,更须长进结属灵的果子(五13-26)。属神的人会关心受压迫者,亦会设法帮助人,特别是主内弟兄姊妹(六1-10)。
结论(六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