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远弟兄的讲道有不妥的地方,容易让人歧义,比如小草指出的那些地方。但是小草的定罪更是言过其实。事实上我们的言语是常常有过失的,远牧说圣经新约其他书信不如福音重要“凡是关乎救恩的他都说过了”,这其实用不着那样定罪成“疯狂地否定整本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对神所其实的圣言的严重藐视和否定”,再说小草自己好像是个女人,她蒙头吗?假如她不是也同意蒙头不蒙头之类的对救恩不重要,为何她不蒙头呢?
小草可以指出远牧师,任牧师,范弟兄的错误,但是,用不着“离经叛道”“诽谤真理,毁谤教会,与教会决裂”“异端邪道的吹鼓手”之类地定罪。因为我们知道的实在是都有限,知识上知道的有限,属灵经历上知道的更有限,别把自己站得太高了,免得站在神的位置上。
任牧师很多文章很属血气,但是就他传的道“信不是得救的原因,只是得救的媒介。救恩借着‘信’这扇窗户进入你的房间。何为信,不是你作什么,而是你靠圣灵的工作,接受上帝为你作了什么。。。。我们信上帝在基督十字架里成就的救赎。”以及“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接受上帝的恩典。。。。不愿意接受或不愿意信的人,而不是行不出来的人,不能得救。但那接受的有福了,这个接受就是信。”(上面引用小草引用的任牧原话),既然任牧师如此相信,那么他其他的话就不能定他为普救论,另外任牧师对华人教会的某些群体不满和他们决裂根本就不能成为“毁谤教会,与教会决裂”这样的高度来定罪。假如说与教会的某些群体决裂就是毁谤教会,新教本身就是“毁谤教会与教会决裂”的典型,起码从东正教天主教看新教若这么说还有点理由,因为人家是新教的源头,但是任牧所谓的“二王”群体若如此定他人连一点理由都没有,因为不是他们不是源头。
范弟兄提到的这些灵修大师们我知道,我很遗憾范学德弟兄走这样的灵修之路,事实上不止他一人,王志勇牧师也是这样倾向的。我对范弟兄很同情,因为他提的几个人是基督教圈子非常有名的人(梅顿,卢云,和曼宁),若他成了鼓吹这些人的人,只能说他被误导了,不能说他是异端邪道的吹鼓手,因为他只是谈谈他个人对这些人的认同,他不是这类道理的教师。
基督徒的属灵历程是忏悔历程,人都有属肉体的良心,属肉体的公义,没有一个人行审判能够达到真正的公义,因为我们不能如同神一样地爱和如神一样的全知因而公平公义。我在不认识神的时候是个非常喜欢行公义的人,有一次我回家,街上有母子吵架,如同所有的打架吵架在中国发生一样,大群人围观,正好在我家门口的大街上。我正好回家看见,母亲年纪已经很大,蓬乱的头发,儿子也是成年人。我立刻想上去教训那儿子,我母亲死活将我拉进了家门,说“你去干啥?他妈妈很快就会和她儿子好了,又不是头一次。”我第一次回国已经信主,带着我父母去弟弟那里,下了长途车在车站给弟弟打电话,因为他说要自己开车接我们,让我们下车给他打电话。结果车站那个电话一接通就短线,每次短线收钱5毛。我交了大概三个五毛都没有和弟弟说上完整的话,就非常生气,认为他们故意搞这样的电话收钱。我爸妈拉着我离开,我对他们说“要不是我今天没空一定和你们陪到底”,直到今天我父母还提这事,说我不属灵。
因此我说问号所谓的人良心那份神性根本不能称为神性,人的良心的作用是要保证自己是义的,走到最高的境界还是自我为义(比如佛教徒不认识耶稣基督),良心必须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洁净以致于认识耶稣,以后人的良心就谦卑地站在神的面前接受圣灵的纠正,因为良心是分辨善恶,但是它不像神一样全知,只能在自己知道的那点里头判断善恶。
我发此文是站在一个忏悔者的位置呼吁本坛的每个基督徒谦卑下来指其他基督徒的过失,不要站在审判者的位置,我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我特别地思想过我在彩虹所做的:nngzh,摇头,beiqian因为我越来越苦毒(我对他们已经完全没有苦毒,尽管立场冲突仍然存在);我给老苗老凌的“打狗棍”言语实在是羞辱伤害(我是以恶报恶)。我对季刊做法的立场不变,我始终认为他们不应该如此对待远牧,但是我对他们也不再苦毒。人啊,谁能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呢?除非神光照我们,若是神的恩典让我们能行善避恶,我们应该更加怜悯得罪我们的(所以,耶稣基督说要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才是一个真正知道自己蒙恩的人的心态。谁说人没有良心,你看看整个人类社会就是追杀恶人的社会,每个社会的罪人在他们自己所处的社会根本不能找到立脚之地(当然因为良心的知识有限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良心),只有耶稣基督才是为罪人死的,而且信他的罪人可以从罪中被救,所以基督教所传扬的不是人间的道理。
人的怒气不能成就神的义,人审判更加亏欠神的义。愿彩虹被我得罪的都饶恕我,愿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