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草
有人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其实是“一旦得救,永远得救”,也就是圣徒永蒙保守。反对的人说,人要是信后又不信了,那不就不得救了吗?怎么可能永远得救呢?而且他们认为,要是一旦得救,就永远得救的话,那么再怎么犯罪也都是得救的,就给人开了犯罪的许可证。这种反对的言论是因为误解了信心和得救的教义。
罪人是因信得救,但信心并不是出于人自己,保守信心的也不是靠人自己,否则岂不是靠人自己得救了吗?那就不是唯独靠神的恩典得救。经上说,“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希12:2)这就说明了,信心的创始和成终者都是主耶稣,是祂赐给我们信心,也是他保守我们的信心。这就确保了我们的信心是不会从有又变成没有的,因为神不会给你信心后又收回去,而是会确保属祂的儿女坚忍到底,“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犹1:24)
至于说,要是信后又无所顾忌地犯罪又不悔改的,那并不能说明是从信变成不信,而只能说明从来就没有真的信。因为,真的信了的,是已经脱离了罪的捆绑,不再是罪的奴仆,是属基督的,经上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一3:6)所以,真属基督的就不犯罪,(这里说的不犯罪不是说再也不会犯罪,而是说不会陷在罪中,不会持续地犯罪,而是一旦犯了罪,会为罪痛悔,会认罪悔改),犯罪的就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而不是曾看见祂或曾认识祂。也就是说,持续犯罪不悔改的是未曾信过祂,所以,根本就不是从信变成不信。要是从信变成不信,那就是曾信过了,而不是未曾信过,但是,圣经清楚地否定了这种从信变成不信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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