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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离弃主的人外表可能有归正的记号
送交者: 从上而生 2019年05月07日08:33:0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离弃主的人外表可能有归正的记号

        那些最终离弃主的人 (Depart, D人)﹐也可能会有很多归正的外在证据。在教会中分得清楚哪些人拥有真正的得救信心﹐哪些人只是在理智上信服了福音的真理﹐心中却没有真正信心吗﹖要区分这两种人不是容易的事(所以教会分“可见的”与“不可见的”﹔而圣经在几处提说﹐参加可见教会之团契交通的不信之人﹐也可能会显出一些外在的记号或标记﹐使他们看起来或听起来就象真信徒一样。例如出卖基督的犹大﹐在跟随耶稣的三年里﹐他的行为必定和其他门徒差不多﹔他的行为模式和其他门徒的一致情况令人信服﹐以至于在耶稣三年事奉的尾声﹐ 当祂说门徒中有一位要出卖祂时﹐他们都没有转向犹大而怀疑他﹐反而 “一个一个地问祂说﹕『主﹐是我么﹖』”(太26:22﹔另参可14:19﹔路22:23﹔约13:22)然而﹐耶稣自己却知道在犹大的心中没有真实的信心﹐因为祂曾经说过﹕ “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么﹖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6:70)约翰后来在福音书中写道﹕ “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祂﹐谁要卖祂。”(约6:64)但是门徒们却不知道。

C.1 假弟兄

        保罗也说到 “偷著引进来的假弟兄”(加2:4)﹐并说在他的旅程中﹐他历经了 “假弟兄的危险”(林后11:26)。他还提到撒但的差役 “装作仁义的差役”(林后11:15)。这并非表示﹐所有在教会里显示出一些真正归正记号的非信徒﹐就是撒但的差役﹐在暗中破坏教会的工作﹔因为有些人可能正处在思考福音内容﹑迈向真正信心的过程中﹐另有些人可能只听到福音信息的不恰当诠释﹐还有些人可能尚未由圣灵带领到真实认罪的地步。但是保罗的叙述确实表示﹐有些在教会里的不信之人是假弟兄姊妹﹐是被打发来扰乱团契交通的﹔但其他的不信之人则只是暂时不信﹐他们最终会得到真实的得救信心。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都会表现出几个外在的记号﹐使他们看来象是真信徒。

        我们在读到耶稣论及最后审判所将发生的事时﹐也看到这样的情形﹕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

        虽然这些人奉耶稣的名讲道﹑赶鬼﹐又行了 “许多异能”﹐但是这样的工作能力并不保证他们是基督徒。耶稣说﹕ “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祂不是说﹕ “我曾经认识你们﹐但是不再认识你们了”﹔也不是说﹕ “我曾经认识你们﹐可是你们离开了我”﹔祂乃是说﹕ “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他们从来就不是真信徒。

C.2 心里没有根的人

        同样的教训也可以在马可福音第4章的撒种比喻里看到。耶稣说﹕ “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乾了。”(可4:5-6)耶稣解释说﹐那些撒在石头地上的种子代表 “人听了道﹐立刻欢喜领受﹐但他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可4:16-17)他们 “心里没有根”的事实指出﹐在这些植物里面没有生命的来源﹔同样地﹐由这些植物所代表的人在心里面也没有真实的生命。他们具有归正的外表﹐显然也作了基督徒﹐因为他们 “欢喜”领受这道﹔可是当困难来时﹐就找不到他们了——他们表面上的归正不是真实的﹐而在他们心里也没有真正的得救信心。

        持续相信的重要性也在耶稣是葡萄树的比喻上得到证实。这个比喻把基督徒描绘为枝子(约15:1-7)。耶稣说﹕

 “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结果子的﹐祂就修理乾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乾﹐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15:1-2, 6

        阿民念派曾主张﹐不结果子的枝子仍旧是葡萄树上的真枝子﹐因为耶稣仍称它是 “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约15:2)。所以他们认为﹐被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的枝子必定是指真信徒﹐他们从前曾是葡萄树的一部分﹐但后来却跌倒了﹐因而要承受永远的审判。然而这并不一定是耶稣在此所说之教训的含义。在这个比喻里所使用的葡萄树的意象﹐其中可用来教导的细节是有限的。事实上﹐如果耶稣想要教导与祂相连的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而且祂又要使用葡萄树和枝子的譬喻﹐那么祂只能以不结果子的枝子来指那些心中没有真正生命的人(有几分类似于马可福音4:17里的比喻﹐即落在石头地里而 “心里没有根”的种子)。在约翰福音第15章﹐不结果子的枝子虽然以某种方式连结于耶稣﹐而且外表上显露出是真枝子的模样﹐但是它们真实的光景却由其不结果子的事实表明了出来。同样地﹐这种情况也由一个人 不常住在”基督里(abide, A人)(约15:6)﹐并且如枝子般地被丢弃而枯乾的事实而被表明出来。假设我们尝试进一步解释这个比喻﹐例如说所有葡萄树上的枝子都是活的﹐否则从一开始就不会在葡萄树上﹔如此一来﹐我们就是在尝试将这意象推展到它所能够教导的范围之外。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比喻里就没任何东西可以代表假信徒了。耶稣所说的这个意象的重点﹐只是表明那些结果子的人因此显出证据表示自己是住在基督里﹔而那些不结果子的人﹐就是没有住在祂里面的

C.3 外表有归正记号的非信徒

        最后﹐在希伯来书里有两段经文也证实﹐那些最终离开主的人外表可能有许多归正的记号﹐在许多方面看起来就象基督徒一样。这两段经文的第一段是希伯来书6:4-6﹐它屡次被阿民念派用来证明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但是更仔细地检视以后﹐就发现这样的诠释并不叫人信服。希伯来书的作者写道﹕

         “论到那些曾经一次(和合本译作『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来6:4-6

        作者又继续用一个农业的例子来说明﹕

         “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来6:7-8

        在这个农业的譬喻里﹐那些沦入最后审判的人被比喻为长不出菜蔬或有用的果子﹑反而长出荆棘和蒺藜的土地。当我们回想圣经中的其他譬喻﹐结好果子就是真实属灵生命的记号﹐而不结果子就是假信徒的记号(太3:8-10; 7:15-20; 12:33-35)﹐我们就明白希伯来书作者说到最值得信赖的证据就是人们的属灵光景(他们所结的果子)﹐而这些人缺乏这种证据﹐这就表明作者是说他们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C.3.1 曾经蒙了光照

        有些人反对上述的说法﹐而认为这一大段内容是说到发生在跌倒之人身上的情况﹐表明这些人必定已是真正重生了的人。然而﹐我们若仔细察看作者所用的个别词汇时﹐就发现这个反对之词不能令人信服。该书作者说﹐他们 “曾经一次……蒙了光照”(来6:4)﹔但是这个光照只是指他们了解福音真理﹐并非说他们已用真实得救的信心来回应那些真理。(注12

        同样地﹐用来说到那些 “曾经一次(have once been)蒙了光照”之人的 “一次”﹐希腊文是hapax﹐此字也被用在腓立比书4:16﹐说到腓立比教会的人 一次两次”送餽赠给保罗﹔此字又用在希伯来书9:7﹐说到大祭司 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所以﹐这个字的意思不是指某事只发生过 “一次”﹐永远不能重复发生﹔而只是说它曾经发生过一次﹐但没有指明是否还会再重复发。(注13

C.3.2 尝过神天恩和善道的滋味

        希伯来书的作者又进一步地描述﹐这些人 “尝过天恩的滋味”﹐而且他们是 “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来6:4-5)。与 “尝”这个观念连带的事实乃是﹐它在本质上是暂时的﹐一个人可能决定接受不接受所品尝的东西。例如﹐相同的希腊字(geuomai)被用在马太福音27:34﹐描述那些将耶稣钉十字架的兵丁 “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祂尝了﹐就不肯喝。”这个字也有象征意义的用法﹐表示 “进而知道某事物”﹔(注14)如果我们用此意义来理解这个字﹐事实上在此也必须要采取这样的解释﹐因为经文不是在讲品尝食物﹐那么就表示这些人已经进而了解到属天的恩赐(在此可能表示他们已经历过一些圣灵作工的能力)﹐并且知道一些神的道和来世的权能。这却不一定是指他们有(或没有)真实的得救信心﹐可能只是表示他们理解了﹐而且有些属灵能力的经验。(注15

C.3.3 于圣灵有分

        希伯来书这段经文也进一步论到﹐这些人 “已经……于圣灵有分”(来6:4)。此处的问题在于这里译为 “有分”这个字metochos的确切意思是什么(在RSV中这个字被译为名词partaker﹐而在NIV则以动词share表达﹐均是 “有分于……”之意)。读者不一定明白 “有分于”一词的意思广泛﹐它可以指非常紧密的参与与连结﹐也可以指只是松散地与另一个或一些被提到名字的人有关连。例如在希伯来书3:14的上下文显示﹐那里的 “有分”(metochos)就是指在救恩的关系和基督有十分亲密的连结。(注16)但另一方面﹐此希腊字metochos也可以有不严谨的用法﹐如指夥伴或同伴。我们读到圣经的记载说﹐当门徒们捕获很多鱼﹐以至于网都要破了时﹐他们 “便招呼那只船上的同伴来帮助”(路5:7)﹔在此这个字就只是指那些与彼得作同伴或合夥的人﹐以及其他在打鱼的门徒们。(注17)当保罗警告基督徒有关那些不信之人的罪行时说﹕ “你们不要与他们同夥”(弗5:7)﹐他所用的字就与metochos非常相近的一个字(symmetochos﹐乃是metochos 与介系词synwith “与”或 “同”〕结合的复合字)。保罗在那里所关切的并非他们整个人的本质会被不信之人改变﹐而只是担心他们与不信之人有关连﹐使他们的见证受到破坏﹐又使他们的生活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

        由此类推﹐希伯来书6:4-6说到已经与圣灵有关连的人﹐生活受到了祂的影响﹐但这不一定指他们的生命有圣灵救赎的工作﹐或他们已经重生了。我们再以路加福音5:7打鱼的同伴作类比﹕彼得和门徒们可能和打鱼的同伴们有关连﹐甚至多少受到他们的影响﹐但却没有因这关连在生命上产生彻底的改变。这个字metochos所呈现的关系范围可以从相当弱到相当强﹐因为它只是指 “一个共同参与﹑分享或陪伴某些活动的人”。显然这就是希伯来书第6章所讲到之人的情况﹐他们与教会有关连﹐因而就与圣灵的工作有关连﹔无疑地﹐他们在生活中的某些方面也受到祂的影响。(注18

C.3.4 若离弃真道就不能从新懊悔

        最后﹐希伯来书6:4-6说到﹐那些曾经验过这些恩典但后来又犯了背道之罪的人﹐是不可能 “从新懊悔”的。有人认为﹐假如这是一个他们需要再被恢复而有的悔改﹐那么这个悔改就一定是真实的了。然而这里的意思不一定是如此。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这里 “懊悔”(repentance﹐希腊文metanoia)的意思不一定是指内心悔改以至于得救。例如﹐希伯来书12:17用这个字讲到以扫对卖掉长子名分一事想法的改变﹐圣经将那种改变称为 “懊悔”(metanoia)(译者注﹕和合本在此节没有将此字译出﹕ “……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著〔懊悔的〕门路。”吕振中译本译得很好﹕ “寻不著改变心意之余地。”)这种懊悔并不是能得到救恩的悔改﹐而只是一种改变主意﹐以及对他卖掉长子名分之事的反悔(请注意﹐在马太福音27:3里的犹大也同样是 后悔”的例子——虽然圣经所用的希腊字不同)。

         “懊悔”的同源动词(repent﹐希腊文是metanoeō)有时候不是用来指得救的悔改﹐而仅是指个人为自己的过犯忧伤﹕ “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17:3-4)因此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 “懊悔”的意思只是对所做过的事或所犯下的罪行忧伤﹐至于它是否能叫人得救的真实悔改——即 “悔改以至于得救”﹐则不一定都能立刻判明。希伯来书的作者并不在指明这是否为真实的悔改﹐他仅仅是指出﹐假如有人为罪忧伤﹐进而明瞭福音﹐并且经验到圣灵工作的各样祝福(无疑这是在与教会团契交通时发生的)﹐之后却又转离了﹐那么要再次使这人回到为罪忧伤的地步﹐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不一定表示原先的悔改是真实可令人得救的。

        在此﹐我们可能要问﹐所有这些词汇所描述的是什么样的人﹖答案是﹕他们无疑是与教会有密切联系的人。他们曾经为罪忧伤(懊悔)﹐清楚地明白福音(已经蒙了光照)﹔受到基督徒生命的吸引﹐羡慕人成为基督徒后所产生的生命改变﹔可能神也回应过他们在生活中的祷告﹐因而感受到圣灵作工的能力﹔或许他们也使用了属灵的恩赐——如马太福音7:22中的不信之人一样(他们与圣灵的工作 “有关连”﹐或说于圣灵 “有分”﹐并尝过属天恩赐的滋味﹐觉悟来世的权能)﹔他们曾听过真实的神道﹐并对其中的许多教训产生感动(他们尝过神善道的滋味)。

        然而﹐尽管有了这一切﹐他们 “若是离弃道理……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来6:6)﹐那么他们就是自愿拒绝所有的这些福分﹐故意离弃它们(D 人)。我们也许都知道﹐在自己的教会里有些人(有时候他们自己也承认)长久与教会的团契交通有关连﹐但却不是重生的基督徒﹔他们思想福音多年﹐却不断地拒绝圣灵在他们生活中的召唤﹐也许是由于不愿意放手将生命中的主权交给耶稣﹐而宁可依靠自己。

        现在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如果这些人故意转离所有这些 “暂时的祝福”(temporary blessings)﹐那么要使他们再度悔改或为罪忧伤﹐是不可能的﹔他们的心将会刚硬﹐而良心也麻木了。还能再做什么﹐使他们可以得救呢﹖如果我们告诉他们圣经是真实的﹐他们会说他们知道﹐但已经决定拒绝它﹔如果我们告诉他们神垂听祷告﹑改变生命﹐他们也会说他们知道﹐但是他们什么也不要﹔如果我们告诉他们圣灵在人生命里的工作大有能力﹐永生的恩赐好得无法言喻﹐他们也会说他们了解﹐但是没有兴趣。他们所熟知关于神的事﹐和多次经历圣灵带来的影响﹐都只会让他们的心刚硬﹐拒绝悔改归正。

        希伯来书的作者知道他所致函的教会里﹐有一些人就是这样濒临离弃主的危险(见来2:3; 3:8, 12, 14-15; 4:1, 7, 11; 10:26, 29, 35-36, 38-39; 12:3, 15-17)﹐因此他要告诫他们﹕虽然他们参与了教会的团契交通﹐并在生命中经历了一些神的祝福﹐但是他们若在这些经历之后离弃主﹐就再没有救恩给他们了。但这并不表示﹐作者认为真的基督徒可能会离弃主——希伯来书3:14正表明相反的道理。作者希望他们藉著继续相信﹐而获得救恩的确据﹔因此﹐这就表明﹐假使他们离弃神的道﹐就显示他们从起初就不是属基督的人(见希伯来书3:6 “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

        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想要严重警告那些曾经承认自己是基督徒﹑而今却濒临滑跌出去之危险的人。他尽可能使用最强烈的字眼来表达﹕ “这就是一个经历暂时祝福的人所能达到的地步﹐却仍旧没有真正得救。”他警告他们要小心﹐因为倚赖暂时的祝福与经验是不够的。为了要让他们确切地明白这点﹐作者没有说到真实的心灵改变﹑或结好果子等﹐而只是说到这些人有的暂时的祝福和经验﹐而这些仅让他们略微了解基督教而已。

C.3.5 如同不结果的土地

        为此缘故﹐希伯来书作者的描述立即从背道之人﹐到进一步的类比﹐以显示这些离弃之人在生命中从来没有结过任何真实的果子。正如我们以上所解释的﹐希伯来书6:7-8 “荆棘和蒺藜”之类的话来形容这些人﹐这种土地所产生的植物﹐即使一再地领受神的祝福(在这个比喻中﹐就是雨水一再地降在其上)﹐但它本身却没有真实价值的生命(不能结果)。我们在此应当注意﹐犯了背道之罪的人不是被比喻为曾经产生过好果子﹑现今却不结果的土地﹐而是他们就象从未结出好果子﹑只能长出荆棘和蒺藜的土地。这片土地在穀物长出之前﹐可能看起来还好﹐但是果实显示了真实的证据﹕这土地是恶劣的。

C.4 唯真信徒才会拥有 “更好的事”

        以上对希伯来书6:4-8的诠释﹐可由紧接其后的一节经文中得到有力的佐证。虽然作者严厉地说到离弃主的可能性﹐但他接著又回来说到绝大多数听到福音的人的情况——他认为他们是真正的基督徒。他说﹕ “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但看你们的情形﹐却深信(你们有)那些也是属乎救恩的更好的事。”(来6:9﹐和合本译作 “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然而问题是﹐是比什么 “更好”呢﹖复数的 “更好的事”与前面第4-6节曾提过的那些 “好的事”(蒙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于圣灵有分等)﹐形成了合宜的对比﹕作者深信﹐比起希伯来书6:4-6所说的那些受到圣灵与教会的不完全和暂时影响的人相比﹐希伯来书大部分的读者是经验过更好福分的。

        事实上﹐希伯来书的作者论到这些事时﹐说到它们是 “那些也是属乎救恩的更好的事”(按字面直译﹐希腊文是kai echomena sōtērias)。(注19)这些事不只是第4-6节里所说那些暂时的祝福﹐而是更好的事﹔不只具有暂时的影响力﹐而且 “也是属乎救恩的”。在此的希腊字kai(意即 “也是”)显示﹐救恩并不包含在第4-6节所提到的事之内﹔所以﹐这个希腊文kai是了解这段经文的重要钥匙(在RSVNIV都没有明显地被译出来﹐但在NASB中的译文则比较接近原文)。(注20)倘若作者在第4-6节提到那些人﹐意思是指他们是真正得救的﹐那么我们就很难理解﹐作者为什么在第9节又说﹐他深信他们可以拥有更好的事﹐就是属乎救恩的事﹐或是在那些所提到的好事之外再加上救恩。他只需要用一句简短的话说那些人 “得著救恩”就可以了﹐而无需堆砌这许多话。然而他的说法正显示﹐在第4-6节所说的人是没有得救的。(注21

        究竟什么是 “更好的事”﹖除了在第9节所提到的救恩之外﹐还包括那些显明救恩的真正证据——譬如﹐在他们生活中的真实果子(来6:10)﹑满足的指望(来6:11)﹐以及得救的信心﹐这些形式的证据都是由那些承受应许之人所展现出来的(来6:12)。希伯来书的作者用这样的方式再度向真信徒保证——就是向那些在生活中结出果子﹑又向其他基督徒显出爱心的人﹐他们在当时表现出持续的盼望和真实的信心﹐因此他们不是将要离弃主之人。虽然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向那些在他们中间可能濒临离弃主之危险的人﹐发出强烈的警告﹐但他也同时想向他的读者们(肯定是收信者中的大多数)提出这样的确据。

C.5 若故意继续犯罪就没有赎罪的祭了

        类似的教训亦可见于希伯来书10:26-31。作者说﹕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继续〕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一个人拒绝基督的救恩﹐ “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非圣洁之物(和合本译作『当作平常』)”(来10:29)﹐应得永远的惩罚。这些话再一次地强烈警告不可离弃主﹐但并不能用它们来证明﹐真正重生的人会失去救恩。作者说到 “使他成圣之约的血”时﹐ “成圣”一词只是用来指 “外在的分别为圣﹐好象古代的以色列人﹐是藉著外在与神的百姓有所连结”。(注22)这节经文的 “他”不是指真正得救的人﹐而是指一个人藉著与教会的接触而得著一些有益的道德影响。(注23

        曾有人说﹐在约翰的作品中有一处经文教导了失去救恩的可能性——耶稣在启示录3:5说﹕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塗抹他的名。”有人认为﹐耶稣说这话表示祂会从生命册上塗抹一些人的名字﹐而这些人的名字原已经记在册上﹐所以他们是已经得救的。但是我们不应把耶稣强调祂不会做某事的事实﹐当作祂在教导说﹐祂在另一个情况就会这样做﹗约翰福音10:28用同样的希腊文组句结构(注24)表达强烈的否定——耶稣说﹕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10:27-28)这句话并不表示﹐有一些属于耶稣的羊群是不听祂的声音﹑不跟随祂的﹐而他们要灭亡﹔耶稣在此只是肯定祂的羊群必定不会灭亡。同样地﹐神说﹕ 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13:5)这句话也不是祂会撇下或丢弃其他人的意思﹔神只是强调祂不会撇下﹑也不会丢弃祂的百姓。另举一个更为贴切的例子﹐即马太福音12:32﹐耶稣说﹕ “唯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这句话并不表示﹐有些罪在来世会得赦免(如罗马天主教所宣称的﹐藉以支持其炼狱的教义)(注25)那是一个推理上的错谬﹗以此类推﹐启示录3:5只是一个强烈的保证﹐说明那些穿白衣﹑向基督持守忠诚的人﹐他们的名字将不会从生命册上塗抹掉。(注26

C.6 扫罗王得救了吗﹖

        最后﹐有时候有人会用旧约里的一段故事﹐来辩驳人可能失去他们的救恩﹐那就是圣灵离开扫罗王的故事。但是我们不应该拿扫罗来当作一个失去救恩的例子﹐因为 “耶和华的灵离开扫罗”时(撒上16:14)﹐是在撒母耳膏立大卫为王以后立即发生的﹐ “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撒上16:13)。事实上﹐圣经记载主的灵临到大卫身上的经文﹐后面紧接著就是那灵离开扫罗的那句话。这两节经文紧密的相连﹐表示圣经在此不是说扫罗完全失去圣灵在他生命中的所有工作﹐而只是说圣灵收回赐扫罗能力为王的那种功能。(注27)这经文也不表示扫罗是永远被定罪的﹐只不过我们的确很难从旧约的章节里判定﹐扫罗终其一生是否为﹕(1)一个从未重生的人﹐但具有领袖的才能﹐也被神使用过﹔他的一生说明了﹐在世人眼中配为王的人﹐并不就因此适合成为神百姓的王﹔或者(2) 他是一个重生的人﹐但对神的认识不清楚﹐因而一生愈走愈偏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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