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选
神选祂自己的人
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
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罗9:15–16)
拣选这个动词的意思是“选择或挑出来”。拣选的这个圣经教义乃是说,早在创造之先,神就已从祂预知会堕落的人类中,选择出祂所要在基督里,并借着基督,而救赎、赐予信心、称义并叫他得荣的人(罗8:28–39;弗1: 3–14;帖后2:13–14;提后1:9–10)。神的这项选择是祂白白的恩典与主权施恩的表现,因为神赐这恩典是不受拘束的、没有条件的,不是因为人做了什么事而赢得的。对罪人,神不欠任何怜悯,只该定他们的罪。然而神居然拣选了我们中间的人,要拯救他,这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值得人为此献上无穷的赞美;至于祂的拣选竟然还包括了赐下祂自己的独生子,为选民背负罪恶受苦,那更是奇上加奇了(罗8:32)。
拣选的教义和每一个有关神的教义一样,有其奥秘,且有时候会引起争议。但是在圣经上,这是一项教牧性的教义,为要帮助基督徒看见救他的恩典是何其的浩大,使他不得不感动到以谦卑、信靠神、喜乐、赞美、信实、圣洁为回应。这是神儿女的家庭秘密,我们不知道在那些还没有信的人中,还有谁是神已经拣选了的;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神有此美意,特别拣选了我们。但我们知道:第一,若不是因我们蒙拣选得永生,我们现在是不会成为信徒的(因为只有蒙拣选之民才会信)。第二,身为蒙拣选的信徒,我们可以倚靠神在我们身上完成祂已经开始的善工(林前1:8–9;腓1:6;帖前5:23–24;提后1:12;4:18)。因此之故,知道自己蒙拣选,会给我们带来安慰与喜乐
彼得告诉我们,我们“应当更加殷勤,使〔我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也就是说,要使自己有确据。拣选是由它的果子看出的。帖撒罗尼迦人有信心、爱心与盼望,福音在他们的生活中带来内在及外在的转变,保罗因此知道,他们是蒙拣选的人(帖前1:3–6)。彼得勉励他的读者要有的生命品质,诸如:德行、知识、节制、忍耐、虔敬、爱弟兄的心、爱众人的心(彼后1:5–7),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得越多,那么我们对自己所蒙的拣选就越感确切。
神的选民就某一观点而言,是父神赐给神子耶稣的礼物(约6: 39;10:29;17:2,24)。耶稣作见证说,祂来到这个世界正是为了拯救他们(约6:37–40;10:14–16,26–29;15:16;17:6–26;弗5:25–27),解释祂的使命时,我们必须强调这一点。
“被弃绝”是指神对那些祂所没有拣选得永生的罪人,所作的永恒决定。祂的决定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不改变他们,不像选民是注定要被改变的。神让这些被弃绝的人留在罪里,正如他们心里所想要做的一样,最后,神还要审判他们,他们是为着自己的作为受当得的审判。在某些情况下,神会将他们交付给他们的罪行(亦即神挪去限制,任凭他们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不顺服神的事),这个交付本身就是审判的开始。圣经上称之为“刚硬”(罗9:18;11:25;另参诗81:12;罗1: 24,26,28),这会引到更大的罪愆。
“被弃绝”是圣经上实在的事(罗9:14–24;彼前2:8),但不能从一个人是否具有基督徒的行为上直接判决。就判决一个人是否是基督徒而言,被弃绝者可说是无特殊脸面可供辨识的,所以我们不要试着去辨认谁是被弃绝者,谁不是被弃绝者。我们应当活在有确据的光中,相信任何人都可蒙拯救,只要那人肯悔改、信靠基督。
我们应当将所有我们遇见的人,都当作有可能名列在选民之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