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呼召与有效的呼召
何谓福音的呼召﹖
它如何成为有效﹖
背诵经文﹕马太福音11:28-30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
诗歌﹕我闻耶稣柔声说道(I Heard the Voice of Jesus Say)
1 我听耶稣柔声说道 来就我得安息
困乏的人当来就我 躺在我的胸腋
我真疲倦困顿忧伤 按我本相就主
祂爱使我喜乐洋洋 寻得安息之处
2 我听耶稣柔声说道 快来畅饮活泉
渴者降卑自由取饮 生命就得保全
来就耶稣开怀畅饮 祂赐生命江河
我今甦醒住在主里 心中不再乾渴
3 我听耶稣柔声说道 我乃暗世之光
向我仰望晨光东升 终日照耀辉煌
仰望耶稣我魂太阳 又如夜路星辰
我必在主生命光中 行完一生路程
词﹕Horatius Bonar, 1846
曲﹕VOX DILECTI C.M.D., John B. Dykes, 1868
前言
当保罗谈到神将救恩带进我们生命中的方式时﹐他说﹕ “祂所预定的人﹐祂又呼召他们来﹔祂所呼召来的人﹐祂又称义他们﹔祂所称义的人﹐祂又叫他们得荣。”(罗8:30﹐RSV译法﹐和合本译作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保罗在此指出救恩之祝福临到我们的一个明确次序。虽然早在创世之前﹐神就预定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并且要将我们模成祂儿子的形象(罗8:29﹐RSV译法﹐和合本译作 “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但是保罗指出﹐神(在此上下文里特别指著父神)实际在我们生命中运作祂的旨意时﹐乃是先呼召我们﹔紧接著保罗就列出称义和得荣﹐表明这些都是在呼召之后发生的。保罗表示在神救恩的旨意上﹐有一个明确的次序。虽然早在创世之前﹐神就预定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并且要将我们模成祂儿子的形象(罗8:29﹐RSV译法﹐和合本译作 “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但是保罗指出﹐神(在此上下文里特别指著父神)实际在我们生命中运作祂的旨意时﹐乃是先呼召我们﹔紧接著保罗就列出称义和得荣﹐表明这些都是在呼召之后发生的。保罗表示在神救恩的旨意上﹐有一个明确的次序(虽然此处的经文并没有提到救恩的每一个层面)﹔因此﹐我们将从呼召这个主题开始讨论我们救恩经历的各个不同部分。
A. 有效的呼召
当保罗说﹕ “祂所预定的人﹐祂又呼召他们来﹔祂所呼召来的人﹐祂又称义他们”之时(罗8:30)﹐他指出呼召是一项神的作为﹔事实上更具体地来说﹐这是一项父神的作为﹐因为祂是预定人 “模成祂儿子的形象”的那一位(罗8:29)。还有一些经节更全备地描述出什么是呼召。当神大有能力地呼召人时﹐祂呼召他们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祂也呼召他们 “与祂儿子……一同得分”(林前1:9﹔另参徒2:39)﹐并且 “进祂国﹑得祂荣耀”(帖前2:12﹔另参彼前5:10﹔彼后1:3)。蒙神呼召的人是 “属耶稣基督的人”(罗1:6)﹔他们蒙召成为 “圣徒”(罗1:7﹔林前1:2)﹐并且进入和睦(林前7:15)﹑平安(西3:15)﹑自由(加5:13)﹑盼望(弗1:18; 4:4)﹑圣洁(帖前4:7)﹑坚忍受苦(彼前2:20, 21; 3:9)﹐以及永生的境界(提前6:12)。
这些经节指出﹐这呼召并不是一个无力﹑属人的呼召﹐而是从宇宙君王而来的一种 “召唤”﹔它是大有能力的﹐可以带出人内心被这个召唤所引导出的回应。这项神的作为必然会带来回应﹐因为保罗在罗马书8:30那里明确地说﹐所有被 “呼召”的人﹐也都被 “称义”。(注1)这个呼召具有大能﹐可以引我们离开黑暗的国度﹐带我们进入神的国度﹐所以我们能够进入与祂完全的相交中﹕ “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 “一同得分”也可译 “团契﹑相交”)(注2)
这项神的大能作为通常被称为 “有效的呼召”(effective calling)﹐这与一般性福音的邀请是有所区别的﹔一般性福音的邀请是临到所有的人﹐而且有些人会拒绝。然而这并不表示有效的呼召就不牵涉到人传讲福音的作为﹔事实上﹐神的有效呼召是透过人所传讲的福音而临及众人﹐因为保罗说﹕ “神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好得著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帖后2:14)当然﹐有许多人听了福音信息的一般呼召﹐却没有回应﹔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因著圣灵在人内心的工作﹐福音的呼召变得如此有果效﹐以至于他们作出回应﹐这样我们便可以说这就是他们领受了 “有效的呼召”。(注3)
我们可以将有效的呼召定义如下﹕有效的呼召乃是一项父神的作为﹔祂透过人所传扬的福音而说话﹐藉此召唤人到自己面前﹐使他们能够以得救的信心来回应祂。
很重要的是﹐我们不可造成错误的印象﹐以为人可以单靠这个呼召的力量得救﹐而不需要他们自己愿意对福音作回应(见本电子书第五章有关归正〔conversion〕所必须具有的个人信心和悔改之讨论)。虽然有效的呼召确实会唤醒我们﹐并带出我们的回应﹐但是我们必须强调﹐这个回应仍然必须是自愿的﹐各人要甘心愿意地信靠基督。
这就是为何祷告的工夫对于有效的传福音事工是如此地重要﹔除非神在人心中工作﹐使所传讲的福音产生果效﹐否则就不会使人有真实得救的回应。正如耶稣所说﹕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福音的呼召之有效运作的一个例子﹐可见于保罗首次到达腓立比传讲福音时﹐当吕底亚听到了福音的信息﹐ “主就开导他的心﹐叫他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徒16:14)
一般性的 “福音的呼召”(gospel call)和有效的呼召是有区别的﹕有效的呼召全然是神的作为﹐必定能使听见的人以得救的信心来回应﹔而福音的呼召则是指人传讲福音信息﹐但不一定能使听见的人以得救的信心来回应。福音的呼召是给所有人的﹐甚至包括那些不接受它的人﹔有时候福音的呼召又被称为 “外在的呼召(external calling)或 “一般的呼召”(general calling)。相反地﹐神的有效的呼召能够真正地从听到呼召的人内心中带出一个甘愿的回应﹐因此有时候它就被称为 “内在的呼召”(internal calling)。福音的呼召是一般的﹑外在的﹐而且常常会被人拒绝﹔而有效的呼召则是特定的﹑内在的﹐而且是恒常有效的。然而这并不是要降低福音的呼召之重要性﹔有效的呼召必须透过福音的呼召才会临到众人﹐这是神所指定的方法﹔没有福音的呼召﹐就没有人能作回应而得救﹗ “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罗10:14)所以﹐确切地明瞭什么是福音的呼召是很重要的。
B. 福音的呼召之要素
在人所传讲的福音信息里﹐有三样重要的要素必须包含在内﹕
B.1 解释关于救恩的事实
凡是来到基督面前要得著救恩的人﹐都必须至少对于基督是谁﹐以及祂如何满足我们得救恩的需求﹐有基本的认识。因此﹐有关救恩之事实的解释﹐必须至少包括下列几项﹕
(1) 所有的人都犯了罪(罗3:23)。
(2) 我们犯罪的惩罚就是死亡(罗6:23)。
(3) 耶稣基督为偿付我们犯罪的惩罚而死(罗5:8)。
然而﹐明瞭了这些事实﹐甚至承认了它们都是真实的﹐还不足以叫一个人得救﹔我们还必须邀请人作个人的回应﹔他要因自己的罪而悔改﹐并亲自信靠基督。
B.2 邀请人亲自以悔改与信靠来回应基督
当新约说到人的得救时﹐是指他们对基督自己的邀请作了个人的回应﹔耶稣在以下所说的话中完美地表达出这项邀请﹕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 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 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
我们必须要明白﹐这些话语并非仅是古早以前出自一位宗教领袖之口而已﹔每一位听了这些话语的非基督徒都应当受到激励去思想这些话﹐好象耶稣基督就在现今﹑就在此刻﹐亲自对他个人说话。耶稣基督是今日活在天上的救主﹐每一位非基督徒都应该认为耶稣是直接向他说﹕ “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这是一项真正的﹑个人的邀请﹐它在寻求每一位听到这邀请的人作个人的回应。
约翰也谈到作个人回应的必须性﹔他说﹕ “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1-12)当约翰在强调人必须 “接待”基督时﹐他的意思就是指出个人回应的必要性。对于那些身处于不冷不热的教会中﹑不觉察自己是属灵瞎眼的人﹐主耶稣再度发出邀请﹐要求他们作个人的回应﹕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 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3:20)
最后﹐就在整本圣经结尾倒数第五节的经文之处﹐有另一个从圣灵和教会发出的邀请﹐要人到基督那里﹕ “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
然而﹐我们必须要做什么﹐才能到基督的面前呢﹖虽然我们会在本电子书第五章有更充分的解释﹐但我们在此可以先说明﹕假如我们到基督的面前﹐信靠祂拯救我们脱离罪恶﹐那么我们就不能再流连罪中﹐而必须真实地悔改﹐甘心地离弃罪恶。在圣经中说到某人起初的归正时﹐有时会同时提到悔改和信心﹐例如保罗说他 “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20:21)﹔但是在其他的地方﹐只有提到悔改其罪﹐而得救的信心则被视为当然存在的了﹐例如 “人要奉祂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直传到万邦”(路24:47﹔另参徒2:37-38; 3:19; 5:31; 17:30﹔罗2:4﹔林后7:10等)。所以﹐任何真实的传讲福音都必须包含一个邀请﹐让人作一个清醒自觉的决定——决定要离弃他的罪﹐并且凭信心到基督面前来﹐求基督赦免他的罪。如果传讲福音时﹐忽略了要人悔改其罪﹐或信靠基督以得赦免﹐两者中的任何一项﹐都是不完全和不真实的。(注4)
然而对于到基督面前的人﹐他会得到什么应许呢﹖这是必须被包含在福音呼召中的第三个要素。
B.3 说明得赦免与永生的应许
虽然基督耶稣所发出之个人邀请的话语中﹐确实包括了很多应许﹕使人得安息﹐使人有权柄成为神的儿女﹐以及使人得享生命之水等﹐但是在传讲福音时﹐若能清楚地说明对那些以悔改和信心到祂面前来的人﹐基督究竟应许了什么﹐会有很大的帮助。基督在福音信息中最主要所应许的﹐就是罪得赦免和与神同在的永生﹕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而彼得在他所传讲的福音里也说﹕ “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塗抹。”(徒3:19﹔另参徒2:38)
与得赦免和永生之应许联系不可分的﹐应该是一项确据﹐就是基督会接纳所有以真诚悔改和信心到祂面前寻求救恩的人﹕ “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C. 福音呼召的重要性
福音的呼召这个教义很重要﹐因为如果没有福音的呼召﹐我们就不能得救了﹕ “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罗10:14)
福音的呼召之重要性﹐也在于神是透过它来对我们整体的人说话。祂并没有不征询我们全人的回应﹐就 “冒然地”拯救我们﹔更确切地说﹐祂是以福音的呼召对我们的理智﹑情感﹐和意志说话。祂藉著解释在祂话语(圣道)中救恩的事实﹐对我们的理智说话﹔祂藉著触发人心的个人邀请﹐对我们的情感说话﹔祂藉著要求我们聆听祂的邀请﹐并甘心地以悔改和信心作回应——亦即决定转离我们的罪﹐接受基督作救主﹐并全心地安息在祂里面得著救恩——这是对我们的意志说话。
个人思考与应用
1. 你是否记得你首次听见福音并且对它作回应的情形﹖你是否能描述当时在你心中的感受﹖你认为当时圣灵是否在工作﹐使福音的呼召在你生命中产生果效﹖那时你是否曾抗拒它﹖
2. 当你向别人解释福音的呼召时﹐是否曾遗漏了某些要素﹖若是如此﹐假若你将那些要素加入所解释的福音之中﹐会产生什么不同的果效﹖你认为加入那些要素是否很重要﹖哪一项要素是最具关键性的﹐会使你所传讲的福音更为有效﹖
3. 在你阅读本章之前﹐你是否认为即使在现今﹐耶稣仍在天上对人个别地发出福音的邀请话语﹖假如非基督徒真的开始认为耶稣这样对他们说话﹐你认为这会如何影响他们对福音的回应﹖
4. 你能否清楚地了解福音呼召的各个要素﹐并将它们陈述给别人听﹖你能够不费力地从圣经中找到四或五节合适的经节﹐来清楚地对别人解释福音的呼召吗﹖背诵福音呼召的各个要素﹐以及背诵解释这些要素的经节﹐应当是每一个基督徒灵命的基要训练之一。
特殊词汇
有效的呼召(effective calling, effectual calling)
外在的呼召(external calling)
福音的呼召(gospel call)
内在的呼召(internal cal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