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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這教義須怎樣應用才對我們有益?
送交者: xiahong 2019年09月19日13:05: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人類思想既然傾向虛幻,所以不懂得這教義之適當應用的人,常自陷於困惑中。因此,關於聖經為何教訓我們萬物為神安排,必須加以簡單的敘述。首先要說明的,即是上帝的管理也及於未來,而不只關於過去。其次,上帝統治萬物,有時用工具,有時不用工具,有時與一切的工具相反。最後,神的管理是表明上帝關懷全人類,尤其是對於教會的治理,倍加注意與關懷。另一點也要注意的是:在上帝的管理之全部歷程中,雖然他的父愛與仁慈,或他嚴明的公義,經常都是顯著的;可是有時事物的原因隱而不露,因而疑竇叢生,以為人事的變更,是由於盲目行動的幸運;或者肉身受唆使而埋怨上帝,說他把我們當作球戲來玩弄取樂。其實,如果我們以冷靜的頭腦去學習,就知道最後的結果,足夠證明上帝的計劃,是出於最完備的理性;也知道他的計劃若非為着要教訓他的子民學習忍耐,就是要糾正他們腐化頹廢的感情,克服他們放縱的欲望,或者要教他們實行克己,激發他們振作奮勉;在另一方面,他挫抑驕傲的人,壓抑邪惡之人的詭計,和打破他們的陰謀。我們對原因雖無從觀察或了解,但我們必須承認原因是隱藏在上帝裡面的,所以必須和大衛發出同一的呼聲:“主我的上帝啊,你所行的奇事,並你向我們所懷的意念甚多,不能向你陳明,若要陳明,其事不可勝數”(詩40:5)。雖然我們的悲苦應當常叫我們想到自己的罪惡,懲罰也應當促使我們悔改,可是基督對於降災於人的事,把更多的權威歸於上帝的旨意,而不是要求他按照各人的過失處罰人。所以,他論到一個生而失明的人,說:“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的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約9:3)。對於與生俱來的災殃,人之常情就會抱不平,認為像這樣加害無辜,確是有損神的寬大。但基督聲明,若我們的眼看得清楚,父的榮光就是表現在這宗事上。但我們務須以謙虛謹慎從事,不要責難上帝;要尊敬他暗中的判斷,並相信他的旨意是他所行一切事最公正的原因。當密雲蔽天,暴風雨來臨的時候,為了濃霧當前,雷聲震耳,恐怖使我們的一切官能失了知覺,這一切的事,在我們看來都是亂無條理的;然而在這整個時間,諸天始終明朗如舊。同樣,我們可以推論,世界局勢洶洶,剝奪了我們的判斷力,然而上帝還是以他自己公義和智慧的亮光,在紛亂中使一切井井有條,各歸正途。有許多瘋狂得非常可怕的人,膽敢責難上帝的工作,批評他奧妙的旨意,甚至對未知的事物,也敢匆促定讞,比判斷必朽之人的行為更加放肆。我們對同類尚且保持謙厚,不敢妄下斷語,免得因經率而受責難,卻對那應受歌頌尊敬的上帝的奧秘判斷,反加以無禮的侮辱,豈不是荒謬之極嗎?

二、所以除非人認為自己是與造他的主,世界的創造者相關連,而且以適宜的謙虛態度,對上帝存敬畏的心,就不能對上帝的安排有公正的見解。現在有許多像狂犬吠日的人,惡狠狠地反對這教義,因為除非與他們的理性相符,他們對上帝的一切,斷不承認是合法的。因為我們不以那認識上帝旨意的律法為足,卻要進一步說,世界也是受他隱秘的旨意所支配,所以他們極端無禮地辱罵我們,仿佛我們所說的,不過是自己腦筋的虛構,而聖靈並沒有在各處明顯地宣布了,並以無數的方式,將它重複表明了。他們到底還受多少羞惡之心約束,不敢公然對天誹謗,為遂肆無忌憚之欲,於是假稱與我們爭論。然而,除非他們承認,世界所發生的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無可測度的旨意,試問他們如何解釋聖經上所說的,“他的判斷,如同深淵,”究竟有什麼意義呢?(詩36:6)。摩西也說過,上帝的旨意,無庸到處尋找,既不是高在雲漢,也不是下入深淵(參申30:12-14;羅10:6-7)因為它是在律法中說明的;不過既又以深淵為例,可知此外必另有上帝奧秘的旨意,和律法中的不同;關於這一點,保羅也說過;“深哉,上帝豐富的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11:33,34)。真的,律法與福音所包含的奧秘,是遠超乎我們理解力所能及的;然而上帝既以智慧的靈,啟迪他子民的心目,叫我們能了解他在聖經中所顯露的奧秘,所以它們現在不再是深淵,乃是我們可以安步的通衢大道,引路的明燈,生命的光輝,與真理的學校。但他統治世界的奇妙方法,稱為“深淵”是很正當的,因為那雖不是人力所能認識的,還應該是我們崇拜的目標。摩西曾以簡明的幾句話,將這兩件事一同說得很好;他說:“隱秘的事,是屬於我們主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29:29)。他吩咐我們不但要專心默念上帝的律法,而且要尊敬他奧秘的安排。這崇高的教義,在約伯記中說明了,為的是叫我們存謙卑的心。作者說過了世界的構造和上帝奇妙的事工以後,就這樣說:“看哪!這不過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們所聽於他的是何等細微的聲音!”(伯26:14)。因為這個緣故,他在別處把上帝的智慧和他指定人得着智慧的方式,分別清楚。他在暢論自然界的奧秘以後,說,智慧是上帝所獨有的,“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隱藏。”但不久以後,他又說,智慧是公開的,為的使人研究,因為經上說:“敬畏主,就是智慧”(伯28:21,28)。奧古斯丁也同樣地說:“因為上帝以優美的旨意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非我們所能完全知道;我們只能以善意,按照律法行事;但在別的事上,我們是被他的律法所推動,因為他的安排是一種不變的律。”因此,上帝統治世界的權力,既不是我們所能知道的,我們就應當接受這最高的統治,認他的旨意為公義的惟一規律,和萬有最適當的原因。這並非詭辯家們所說的“絕對意志”,不信而侮慢地把他的公義和他的權能分開,乃是他對萬有的安排。這安排無不是善,不過我們也許看不出這善的根源而已。

三、凡懂得這種謙遜的人,不會因過去的災難,而埋怨上帝,也不會將自己所犯的罪諉諸上帝,如同在荷馬史詩中的亞格曼農(Agamemnon)一樣,說:“這事的錯不在我,乃在丟斯神和命運。”他們也不會因失望而自殺,如普勞都(Plautus)所說的青年人一樣,“我們的一切事變幻無常;人是受命運的任意支配;我將置身懸崖,立刻毀滅我自己的生命,和我的一切。”他們也不會仿效同上那詩人所引的另一青年的例子,把兇惡的行為諉之於上帝希圖卸責,說:“上帝是這事的起因,我相信這是神的旨意。不然的話,我知道絕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他們所做的,乃是研究聖經,好知道上帝所喜悅的是什麼,並藉着聖靈的引導,努力追求。同時,他們既準備接受上帝的召喚,就以行為證明再沒有比了解這教義更有用的。有些流俗之輩很愚笨而無理地掀起一場紛擾,弄得天翻地覆。他們這樣說,如果上帝已經立定我們的死期,我們就無法逃避;因此一切希圖免死的努力,都是徒勞無功。有人明知危險的地方,必不敢輕率前往,免為強徒所殺;另一個人延醫服藥,為的是要保存自己的生命;另外一人不敢多進飲食,恐怕對虛弱的身體有損;還有人不敢在朽敗的屋子裡居住;一般說來,人類都是費盡心思,用盡方法,以求達到自己的目的和欲望。所以他們認為妄想修正上帝的旨意,或是生命和死亡,健康和疾病,和平與戰爭,以及人類盡力想達到或避免的一切事,都不是為他確定的諭旨所決定的。再者,他們斷定信徒的祈禱不但是多餘無補,而且違背正道,因為禱告求主賜與的東西,是主在永恆中老早已經預定的事。總之,他們廢除一切關於未來的籌劃,認為那樣的籌劃是違反上帝的安排,上帝隨他所喜歡的預定了一切,並不與人磋商。他們又將已經發生的事,都歸於神意,甚至不願那作這事之人應負的責任。若有人暗殺了一個好公民,他們說,這兇手是執行上帝的命令。若有人犯了竊盜或姦淫罪,他們說,這人所做的既是主所預知和預定的,所以他不過是奉行神意的使者而已。若有一個兒子不求任何挽救方法,而毫不介意地坐待父親的死期來臨,他們說,這是上帝預定,不是這兒子所能反抗的,照他們看來,這些罪既是順從上帝的命令,就算是美德了。

四、所羅門對於未來的事,在人的籌劃與上帝的安排兩者之間,有恰當的協調。對那些妄自尊大,以為自己可以擔當一切,不必依靠上帝,又好像自己不受主所支配的人,他不惜以嘲笑,責其愚妄,說:“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主指引他的腳步”(箴16:9);這是表明上帝自永恆所命定的,並不妨礙我們照上帝的旨意為自己籌劃辦事。這個理由非常明顯。他既定了我們生命的限度,就交付我們照顧這生命,供給我們保存生命的一切所需,叫我們知道預防危險,又賜我們謹慎之心及補救的方法,免受突如其來的危險所害。因此我們的職責非常明顯。如果上帝交付我們保存自己的生命,我們就當善為保存它;如果他供給我們糧食,我們就當使用它;如果他把危險預先警告我們,我們就不要粗心大意,故陷危險;如果他為我們預備了補救之方,我們就不可忽視。但有人會反對,以為若不是預定要傷害我們的,沒有任何危險可以傷害我們;若是預定了,千方百計也無從挽救。然而假如危險不致於死是因為上帝給你預定了補救的方法,好叫你避免和克服這危險,這就怎樣呢?試省察你的推理是否和神意相符罷?你斷定說,不必預防危險,因為若危險不足以致死命,我們無須提防也可以倖免;反之,主之所以吩咐我們謹慎預防,是因為他不願叫那危險傷及你的性命。這些瘋狂的人忽視了一件很明顯的事實,即:人的善用籌劃和謹慎,是出自上帝的啟迪;他們保存自己的生命,是順從天意。反之,漫不經心和因循苟且乃是自甘取禍。除非愚妄與謹慎都是神命的工具,不然,怎麼一個謹慎的人因關注自己的福利,而不陷於惡;一個愚妄的人因輕浮魯莽,而自致毀滅呢?所以上帝故意向我們隱藏未來的,使我們視未來的事為意外,而不斷地以神為我們所準備的補救方法,來對付它們,直到它們全被克服,或是它們完全勝過了我們的一切辛勞。所以我從前曾經提過,我們對上帝的安排不應僅作抽象的冥想,還要連帶地考慮他所使用的工具。

五、這些人錯誤地把過去一切的事都歸於上帝的絕對旨意。因為一切事物都憑天命而發生,所以他們說,若沒有神的旨意,也就沒有犯盜竊、姦淫、和殺人的罪。主若願意以窮困懲罰某人,使他遭賊竊,這樣,為什麼要處分這竊賊呢?一個被上帝註定要死的人,一旦被害,這殺人犯又何必受刑罰呢?若是這些人都是服從神旨意的話,為什麼要受制裁呢?但我不承認他們是服從神意。因為我們不能說,一個存心不良,只顧滿足自己邪惡情慾的人,能服從上帝的命令。那接受上帝旨意所吩咐,而又勇於趨赴上帝召喚的,才真是服從上帝的人。除開在聖經以外,我們從那裡可以窺測他的旨意呢?所以在我們的行動中,我們要顧及上帝的旨意,這旨意是表明在聖經中的。上帝所要求的,只是要我們的行為與他的教訓相符合。如果我們行事,有任何與他的教訓不合,這不是順從,乃是抗命與違逆。但也許有人說,如果他不允許,我們就不會做。這一點我承認。但我們做壞事,是想得他的喜悅嗎?他並沒有給我們這樣的命令。我們做這些無聊的事,並沒有考慮他的旨意,而是完全受自己暴烈的情感所行動,是存心反對他的。照他們這樣說來,雖是犯罪的行為,也可以說是服從他的命令了。因為他既有無限偉大的智慧,他自然知道怎樣利用邪惡的工具,以完成善良的目的。現在試看他們這荒唐的推論吧:他們認為犯罪的人應該得免刑罰,因為他的罪並非不照上帝旨意而犯的。我還可以進一步地承認:雖盜竊,殺人和其他罪犯,都是神命的工具。因為主用這些工具執行他所預定的審判。然而我不承認這意見可以解脫他們所犯的罪。他們想使上帝和他們一同陷入罪惡的漩渦呢,還是借他的義掩飾自己的腐化呢?這兩項他們都不能做。他們一方面受良心的譴責,自己無法剖白;另一方面不能歸咎上帝,因此他們裡面除罪惡以外別無所有,而上帝不過把他們的罪惡加以合法的利用就是了。有人說,他是以他們為運行的方法。我要問:屍骸的臭味,不是因太陽的光熱腐化蒸發而生的嗎?大家都知道這是由於太陽的光熱而生,卻沒有人把這難聞的臭氣歸於太陽的光線。照樣,邪惡及其責任既住在壞人裡面,若上帝隨意利用他們,為何認為上帝受沾染呢?所以我們要消除這種乖戾之氣,因為它只能遠遠地嘲笑而決不能損傷上帝的公義。

六、這樣的吹毛求疵,或過分的狂亂,只要信徒對神意有敬虔與聖潔的沉思,就不難廓清;我們沉思,是受虔誠的心所主使,好叫我們從中得着快樂和利益。所以基督徒若相信一切事物的發生,是由於上帝的安排,決非出自偶然,就必定會承認他是萬有終極的原因,也會循序考慮次要的原因。他不會懷疑,上帝的特殊旨意是要照顧他的生存,凡對他的利益和安全有妨礙的事物,他決不會容許。但他所想到的,第一是人,第二是其他生命,他就會確知上帝安排一切。他要承認,人類不論善惡,他們的籌劃,意志,努力和一切權力都在上帝控制之下,上帝隨意引導他們怎樣,便要怎樣,要約束他們,便約束他們。上帝的旨意對信徒的安全特別照顧,有無數顯著的應許可資證明:“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詩55:22)。“住在至高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詩91:1)。“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亞2:8)。“我們有堅固的城,耶和華要將救恩定為城牆,為外郭”(賽26:1)。“即或婦人忘記她吃奶的嬰孩,我卻不忘記你”(賽49:15)。再者,聖經歷史的主要目的是告訴我們,主如何周詳地保護聖徒們,甚至免得“他們的腳,碰在石頭上”(詩91:12)。我們在不久以前曾經駁倒了好些人的意見,他們以為上帝的安排只及於綱要的事,不會特別關懷每一個人;現在我們必須把他特別關懷我們的事實,加以深思,因此,基督曾說過,最卑賤的麻雀落在地上,也是上帝的旨意(太10:29-30)這句話以後,立刻就推論說:我們的價值,高於麻雀,上帝對我們也愈關懷;他甚至說,我們的頭髮都是數過的。既然沒有上帝的旨意,我們的頭髮一根也不會失落,那麼我們還有什麼奢望呢?我並不單指人類而說,因為他既選擇了教會做他的居所,他在教會的管理中,無疑地會特別表示他的父愛。

七、上帝的僕人既由這些應許與榜樣得鼓勵,就會添上別的見證,叫我們知道人都在他的權能支配之下,或者使他們對我們存好意。或者約束他們的惡,不致為害。因為叫我們不但在朋友面前,而且也叫我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的,就是主(參出3:12);他也知道怎樣用各種方法,克服敵人的忿怒。有時候他剝奪了他們的智慧,使他們不能擬定清晰精密的計劃;他打發撒但充滿先知的口,為的是欺騙亞哈(王上22:22)。他以少年人的主張迷惑羅波安,使他因自己的愚妄而失掉自己的王國(參王上12:10-15)。有時他雖然賜他們智慧,卻也叫他們驚恐喪氣,因此他們所謀的事,既不能決定,也不能着手進行。有時他雖然許可他們任性縱情,卻及時遏制他們的急躁,不許他們完成計劃。他為免大衛遇險,就預先叫亞希多弗的計謀失敗(撒下17:7-14)。照樣,他也支配一切受造之物,維繫他子民的幸福與安全,甚至魔鬼沒有得到他的許可和命令也不敢擅自加害於約伯(參伯1:12)。我們由這種知識所得的必然效果,即是:在幸福中感恩,在災難中忍耐,和對未來有奇妙的安全感。一個虔敬的人必把每一幸福與愉快的事完全歸於上帝,不論他的幸福是得之於人,或從其他無生命之物的幫助而來。在他的心裡必然有這樣的感想:“這一定是主使他們的心眷愛及我,又使他們為我的緣故,共同做他仁愛的工具。”因為大地豐富的出產,他就會想到是主關懷天,天眷顧地,而地又應念它的生產;他在別的事上也知道,惟有上帝的祝福是一切繁盛的原因。在接受了這許多勸告以後,他也不得不存感激的心。

八、若有災難臨到他的時候,他會立刻仰望那善於支持我們,叫我們存忍耐鎮靜之心的上帝。如果約瑟老是想到他弟兄們的不義,他就決不能恢復對他們的手足之情。然而因為他的心歸向了主,他就忘記了他們所加的傷害;他的心地慈祥,甚至自動地去安慰他們,說:“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存你們的生命。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創45:7,8;50:20)。如果約伯介意那擾害他的迦勒底人,他必生復仇的怒火;但他承認這事也是上帝的工作,於是以極美妙的言詞安慰自己,說:“賞賜的是主,收取的也是主,主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當示每以惡言侮辱和用石頭打大衛的時候,按人的見解,大衛必會唆使他的軍兵報復;但他明白這是出於上帝的指使,因此倒安慰他們,說:“讓他咒罵罷,因為主對他說,‘咒罵大衛’”(撒下16:10)。他在別處又同樣地約制了自己過分的憂愁,說:“我是啞子,默默無言,因為這是你所做的”(詩39:9)。人若沒有更奇妙的辦法對付忿怒和急躁,可是,只要他學會默念神的安排,就算得不錯了;他可以不住地這樣想;“這是主的旨意,所以必須忍受,不但因為抗拒是非法的,而且因為他的旨意無不是公平適宜的。”這一切的結論就是這樣:當我們受人的損害,要忘記他們的惡意,因為這些惡意適足以增加我們的憂傷,和激動報復的意念;我們要牢記仰望上帝,要深切地知道仇敵對我們所犯的一切罪過,都經他公義的安排所認可和指導的。保羅謹慎地警告我們要約制自己,不要因所受的傷害而施行報復,因為我們不是和屬血氣的爭戰,乃是和屬靈的仇敵魔鬼爭戰(參弗6:12);這是叫我們對戰爭事先有準備。對消除仇恨最有效的勸告,是:上帝為這戰爭而武裝魔鬼與一切惡人,並且自任仲裁人,以鍛煉我們的忍耐性。

另一方面,如果加在我們身上的災害和不幸不是因人而生,我們就當回想律法中的教義,即一切昌盛的事都來自上帝的祝福,而一切不幸的事都是上帝的咒詛(參申28:1以下)。讓我們在那可怕的斥責之前戰粟,“若你們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利26:23,24);這些話乃是斥責我們的愚蠢;按照肉體的一般見解,把一切幸與不幸都看為偶然之事,我們就不會因受他恩惠的鼓勵而敬拜上帝,也不會因受他處罰的刺激而決心悔改。因為猶太人不信善惡的發生是由於上帝的安排,所以耶利米和阿摩司兩先知都嚴格地勸告他們(參哀3:37,38;摩3:6)。基於同一理由,以賽亞也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賽45:7)。

九、然而,敬虔的人也不會忽視次要的原因。他以那些對他有利的人為神的使者,因此也不會不注意他們,仿佛他們的仁愛不值得感謝一樣;但他會知道而且承認自己對那些人的義務,而且在能力和機會許可之時,力謀報答。最後,他會尊敬和稱讚上帝,以上帝為他所得一切恩惠的創造者,也尊敬人是他的使者;而且了解上帝的旨意要利用那些人傳達他的福祉,叫他對他們有應盡的義務。如果他因疏忽或魯莽而受損失,他可以斷定這是神的旨意,自己卻不會推諉過失。若有人因病致死,而他對這人本有看護的責任,卻因過於疏忽,沒有善為照料,雖他知道那人的壽數不能超過定限,但他不能以此為推諉過失的口實;因他對死者沒有盡到自己應盡的職責,就會想到,死者之死是由於他自己的過失所致。在謀殺與竊盜的事上,他更不能以神旨為口實,希圖抵賴這些大罪。他會想到這些罪,是顯明了上帝的公義,和惡人的罪惡。尤其關於未來的事,他將注意次要的原因。他有人的幫忙以維護自己的安全,而將此列入於主的福祉之中;所以,他不會忽視那能以幫助他的人的忠告,或忽視請求他們的幫助。他必認為一切對他有用的被造之物是主的恩賜,而利用它們做神眷顧的工具。他除了知道主所預備的一切都是為了對他的好處以外,對一切要作之事的結果毫無把握,所以就按自己的判斷盡力追求自己的福利。他在考慮之時,也不致於完全為自己的意見所迷惘;他將放棄自己,去倚靠上帝的智慧,好藉着上帝智慧的引導,至終達到正確的途徑。但他信任外來援助的限度,不會一旦有了援助就完全倚賴,如其沒有就因失望而戰粟。因為他的心思完全想念及神的安排,所以總不致於讓自己為眼前的事物所引誘。約押雖承認戰爭是靠上帝的旨意和權能,但他還是不敢懈怠,卻積極忠於自己的職守,又一面將這事交付上帝,聽他裁決。所以他說:“我們都要剛強,為本國的人民,和上帝的城邑作大丈夫,願主憑他的旨意而行”(撒下10:12)。這種認識可以除去我們的魯莽和錯誤的信任,而且鼓勵我們不住地祈求上帝;此外,還給我們一個好希望,即令陷於危險的局勢中,也可以坦然無懼。

十、在此可見虔誠者心靈所有莫測的幸福。人的生命受無數危險與死亡所威脅。就我們自己而論,我們的身體既然藏有無數的病根,因此無數的危難不免與生倶來,隨時可以毀滅生命。比如說,冷和熱對我們都有危險。那隨時隨地圍繞你的,不但不值得你的信任,而且都有陷你於死亡的危險。比方說:行舟,你和死不過距在咫尺而已。騎馬,只要一隻馬腳失蹄,就會危及你的性命。在城裡街上散步,你可能遇到的危險多如屋上的瓦片。如果你或你的友人手上有利器,其危險更不言可喻。一切兇猛的動物,都有傷害你的快爪利齒。就算你藏身在四面有穩固圍牆的花園裡,一切縱然很美麗的,有時也有毒蛇潛伏。你的居所經常有失火的可能,在白天可叫你貧窮,夜間可能傾倒在你的頭上。你的地土常受狂風,暴雨,冰雹,乾旱和各種天災的侵襲,以致一無出產,使你感受饑荒的苦痛。此外還有毒物,陰謀,搶劫和公開的凶暴,或發生於家庭里,或發生於家庭外,這一切我都從略。人在這許多困難中雖然活着,也等於死了一半;時常受挫折和警告,好像有一把刀常掛在頸上,這豈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嗎?你將說,這不是常有的事,也不是每人都有的遭遇,而且絕不會猝然俱來。不錯,我承認這一點;但從別人的例子我們會得着警告,這些事既可以發生在別人身上,就可以發生在我們的身上,別人既無法避免,我們也一樣難得避免;我們對這些難免的事,因此不能不常存戒慎恐懼的心。你想,有什麼事比在這種恐懼中度日更悲慘的呢?此外,若說上帝讓萬物之靈的人受盲目的命運所支配,這簡直是侮辱上帝。但此處我只要提到,人若是真在命運支配之下,他必會感到無限的悲苦。

十一、反之當神照顧的這亮光一旦照在虔誠信徒的心裡,他以前所有極度的憂慮恐怖,和一切的掛念都會消除了。他既一面恐懼命運,就一面勇敢地把自己交託上帝。他的安慰是在於明白天父以他的權能約束一切,以他的旨意統治一切,以他的智慧規定一切,因此,除非他所指定的,什麼事都不能發生。再者,上帝既親自保護他,將他交付天使照顧,好叫他不受水火刀兵的傷害;在神統治所許可的範圍以內,他的安全決無問題。因此詩人歌唱說:“他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和毒害的瘟疫。他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他的誠實,是大小的盾牌。你必不怕黑夜的驚駭,或是白日飛的箭;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或是午間滅人的毒病”(詩91:3-6)。因此在聖者們的心裡也發出歸榮上帝的信任:“有主幫助我,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主是我性命的力量;我還懼誰呢?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詩118:6;27:1,3;23:4)。在全世界似乎是動亂的時候,為什麼他們還有安全感呢?這豈不因為他們相信主是普遍地在運行,而他的運行對他們有益嗎?當他們的安全遭受魔鬼與壞人的威脅,如果他們不因想到神的照顧而得着支援,他們勢必立感沮喪。但信徒一想到魔鬼和這一大批壞人,任何方面都受神權能所約束;除非經上帝認可和吩咐,他們既不能蓄意陷害我們,即令有陰謀,也不能設計完成,或動一個指頭去執行這些計劃;他們不但為他的鎖鏈所捆綁,而且必須為他奔走服務,——信徒們一想到這一點,便有無窮的安慰。因為既是主激動他們的怒氣,並隨意指導它們所達到的目的,也是他限制怒氣,不許他們按自己的意志享有無限的勝利。保羅堅持這個信念,所以有一處認為某次旅行是因為上帝的許可,而在另一處地方,聲明是受撒但所阻擋(參林前16:7;帖前2:18)。假如他只說撒但是障礙的話,就似乎把撒但的權能看得太重,仿佛他能破壞上帝的旨意一般;但他說上帝是最高的決定者,一切行程都由他定奪;他也就是說,撒但雖有各種陰謀,可是不經上帝的准許,就將一籌莫展。因此,大衛鑑於人生的變幻無常,而委身於這庇蔭所——“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31:15)。他盡可以用單數說明生命的過程和時間,他用複數的“時機”(tempora)這名詞的用意,是想說明人的境遇,雖變化無常,但一切興衰都受上帝統治。因此,利泛和以色列王在會師攻擊猶大以後,好像燃着的火把要毀滅那地,而先知卻稱他們為“冒煙的火把”(賽7:4),除冒煙以外,就不能作別的事。法老的財富,權力和眾多的軍隊,雖然無人能敵,但他卻被稱為海里的怪物,他的軍隊被比做魚(參結29:3,4)。所以上帝譴責他,說,要用他的鈎鈎住他的隊長和軍隊,又任意引他們到任何地方去。最後,為免詳述本題這一部分起見,你一查考便不難知道,對神安排一切的這教義,若是矇昧無知,乃是最大的不幸,若是了解,就是最高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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