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们聊聊基督教的“原罪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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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杜韩(gd-ldh)[中级站友]2005-11-22 11:38:27.0
这个话题恐怕在基督教徒与其它朋友们的交流中,在传道的过程中是免不了要涉及的。目前国人对基督教有不少的误解。
最常见的误解之一,是把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政治化,以马列或儒家的政治眼光看基督教,只从外边看,不想其中信仰命题的本质所指,也不希望了解就生出厌恶来。另一方面,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最难被接受的不是其称有一位全能的、至善的上帝,近二三十年也不再是其在西方坚船利炮下强行进入中国的历史,而普遍呈现为对基督教的一个核心教义“原罪论”与“十字架救赎论”的反感。
我以为绝大多数国人,都对原罪说只是听过一点儿,并没有深入的接触和思考,然而我也相信对于深有中国文化情结的知识分子,当了解了原罪说之后,可能更加对基督教持反对态度,越发深恶痛绝——“原罪论”让其不安、愤怒,这是对理性之人、文明之人最恶毒不过的污蔑。但无论如何,原罪论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基石,于此了解和思考,对于了解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原罪论,并非于《圣经》中有完全成形的理论阐述,而是后代基督教教父和神学大家从《圣经》中提炼出来的。也因如此原罪论的具体理论形态,基督教内部略有差别,还没有公认最权威而能统一的标准之说。当然基本的观点是一致的,一些经典的表达在奥古斯丁、路德、加尔文到克尔凯郭尔、卡尔.巴特、莱因霍尔德.尼布尔、云格尔、莫尔特曼等大家中,呈现出坚实的真理洞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深入研究。
这篇文字我分段帖出。文字写得很粗糙,没有经过润饰整理,是很个人的原始思考和感悟,不代表基督教的任何官方形态,也不代表任何一位上面提到的宗教伟人,乃是我作为一个普通信徒的理解,尽管这些理解我相信有《圣经》的依据和神学的学理,但它依然只能是我现阶段的理解。各位尽可以批判。
什么是原罪?我们先来读一读《圣经.创世纪》中亚当夏娃吃禁果的故事,这被基督教认为罪进入人的开端,其文字的描述具有极深的神学含义。
(一)、人的特征
起初,上帝创造万物,第六天创造了人。人是根据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人身上的能力为万物所没有——人有心灵可直接与上帝沟通、人有创造器物的能力、人有肉身、精神、智力、灵魂,人有上帝一般的自由意志,人可以进入上帝的国。其中,最为本质的一项是自由意志。
自由,意味着人是主体的人,自己塑造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在地球上,甚至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的宇宙之中还只有人有此特点。
但是,人虽然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所造,毕竟不是上帝,不是上帝的“克隆品”,而是上帝的智能创作。人身上没有的是什么呢——全知全能、至善(任何情况下都是善的)、无限、创造并主宰宇宙万有;人在这些地方恰好体现为——有限的知与能、可善可恶、被造和被主宰(命运)。
人的肉体是上帝用泥捏成,这意味着人的构成既有天国的超越性(灵性、良知),也有属于世界的幽暗、混沌,情欲、潜意识、极易跟着经验感觉走,自我自私的快感能一下子很强烈、很实在地抓住人。如果人肯跟着上帝走的,这种局限性将置于上帝的保护之下,靠上帝的恩赐、能力来克服。不过,人在背离了上帝之后,这种属世间的特点占了上风,于是总在局限中不断地矛盾、混乱、斗争,不断地自己制造自己的信仰,意图摆脱离开上帝带来的终极困境和深层的迷茫。这个过程既体现了人的自由和智慧,也体现了这种东西的有限、无奈,体现了人向上帝的罪的不断显露和加深。
总之,《圣经》启示人是被造物、有限地享有自由和自主权。但是,人完全有能力心智理解到自己这种地位、特质和处境。这一点极为重要。
(二)、罪的起源
《圣经》上记载人的堕落,文字象一篇寓言,表面看纯粹是低级的、带迷信色彩的民间传说。的确,没有深刻地领悟人在万物中的处境、地位的人,根本无法理解其中极具深度的信息。
《圣经》选取了夏娃的吃禁果作为堕落的开端。女性往往比较感性、注重身心(而非灵魂)的感觉,这里作为人类的代表,象征着欲望。上帝在伊甸园种下知善树,但禁止人去摘,说:“你们吃的日子必死”,夏娃看见那禁果颜色悦目,听信了蛇(魔鬼)的话:“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5),蛇这里传达的信息是:1、善恶可以不凭神的指引,人类自行可知全部;2、人应该并且可以如上帝一样行事,不受上帝的主宰。这里唤起了人肉体中那种本能的贪欲——我要如上帝一般的“能”。这就象一个无牌驾驶者,贪恋老司机的风采和能力,也来在马路上来去自如一样,结果就出事了。结果:人类真是从此知道世间大部分善恶的本质,却唯一遗忘了最大的善恶——是否听从上帝。他再也分辩不出哪些是上帝的、哪些是魔鬼的。
始祖吃了禁果后第一个动作是——掩饰自己,在上帝面前掩饰自己(创3:7)。人不再是赤诚的人,人不再“诚”。他在全能全知的真道面前,努力装出虔诚,但却收成自己的丑恶,把丑恶当作是“善”,含糊其辞,企图蒙运过关。当上帝问他们是不是吃了禁果时,他们完全不作自我检讨、毫无悔意,反把责任全部推到蛇的身上——“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3:13),仿佛他们是完全被动的、被逼的。“诚”到哪里去了?
上面是从“上帝—人”的“纵向”关系上言;而从“横向”的“人—人”上说,他们吃了禁果之后,彼此之间也不再以赤诚相待了,要穿上衣服把自己打扮起来相处。人变成虚伪的人了。仁义道德,如果不是建于整个人生任何时刻都是赤诚地相待这样的基础上,要遵守已经成型的文明社会的种种“规举”的话,这个仁义就可能是“伪的”。《老子》言“大道废,有仁义”,仁义之不可信,于圣经故事中呈现为对“道”(上帝)的不诚实。
(三)、罪的含义
从上面的故事中,我们可以体味到基督教“原罪论”含义的两个方面:
1、上帝形象的扭曲。人不再按上帝的要求建构自己,而是以自我这中心,以“尘世之我”建构自己,并反过来以此为尺度,判断上帝,与上帝相处。善,变成了人类自我的派生物,是现世性的。未来的维度,被取消了。而未来,本来在上帝与人的不断互动中,以上帝为中心来进行的,在开放的历史中不断地让上帝的智慧来完善人,现在是颠倒过来——人不仅要自己设定自己,还要规定上帝的能与不能!“堕落和原罪的教义是通过人与上帝与他人的破碎关系来描述人的扭曲。这种通过破碎关系而来的人性扭曲持续下去,并通过社会化过程而传递。这个积累过程发展到一个地步,以致于一个没有丝毫扭曲的人和关系再无法在人类中出现。”(许志伟《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P144—145)。秩序被人打乱了。
奥古斯丁说:“罪,是善的匮乏”,“恶是向着高一级存在的僭越”,是低一级的存在者不安本份要僭越高级存在的位置和作为。其结果是“背离本体,趋向非存在的东西。…….它倾向于造成存在的中断”(转引自赵敦华着《基督教哲学1500年》,人民出版社,1997年。P165)。宇宙的秩序被适打乱了。按照奥氏的观点,低级的存在相对于高级的存在等于“非存在”,尘世相对于永恒的天国等于“非存在”,这种存在是暂时的、表面的、可朽坏的。但现在是反过来,高级存在在低级存在那里被认为是“非存在”——上帝是假的、天国是子虚乌有。人们是在一片自然的幽暗中自然地出现,并以自己智慧之火照亮宇宙,上帝在人类的智慧中呈现为“虚无”。罪,在这里就显现出其本体论的特点,而绝非世间道德论、生存论所能涵盖的了。相反,而后两者观之,上帝只能是虚假的“无”。
从《圣经》启示看,在这种被自己扭曲的“上帝形象”之下,人类任何自己重建自己的努力,都只能是重复堕落与背叛的老路,或者说这场戏一开始到现在还在堕落中不停地重复同一主题。
2、上帝荣耀的亏缺
保罗在《罗马书》中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怎么解?这是告诫我们:要认识罪的真相,先要从自己身上去找。
所谓“上帝的荣耀”是指上帝向人作为的自我启示,然而人向着这个启示出来的荣耀的上帝,是亏欠的,我们根本不知道、不认识,而且从心里拒绝,从心里厌恶这个上帝。这是一个“内在之我”的光景。其实,上帝是不断地在人犯罪、堕落之后,依然不离不弃地向人作出启示、帮助和呼吁。在《旧约》中,上帝的启示化身为“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宽阔处发声,在热闹街头喊叫,在城门口、在城中发出言语”,但是“我呼唤,你们不肯听从;我伸手,无人理会。反轻弃我的劝戒,不肯受我的责备”(箴1:20—21、24—25),上帝赤裸出自己的心声:“……我养育儿女,将他们养大,他们竟悖逆我”(以赛书1:2)。
拒绝上帝、逃避上帝,这是人的共性。包括了上帝的选民以色列也一样,一部《旧约》既是上帝拯救以色列的历史,更加是他们背离上帝的历史,从中体现出人的罪性深达灵魂身心的各个层面。在新约时代,“上帝的荣耀”集中体现在耶稣基督身上,他是上帝唯一设定的人可以重归上帝之路,保罗说:“那吩咐光从黑暗里出来的上帝,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哥林多后书4:6)可是,对着十字架福音,人却感到愤怒、不安和恐惧。因为福音照见自己的罪,他不承认自己向着上帝有罪,不承认耶稣基督是他的生命之主,不愿意放弃始祖那件“树叶衣裳”。
抵拒基督,我们不需要拯救,哪来个什么基督拯救我,让我永生之无稽谈论!我从来就没有离开过真道,道值着我而弘,我创造了道说,在道说中,我,万世流芳!
因此,亏缺上帝,不是首先从“我们”上言,而首先是从“我”上说的。罪,是我的罪,我得罪了上帝,我是罪人,我是分裂的、堕落的,是应该受罚的。这才是基督教原罪论中最震憾人心的一个中心思想。是《圣经》的重大启示。
不认识到“我有罪”,基督的拯救就不会理解。只有通过基督才能到上帝处,就不可能被接受。人就始终是“顶天立地”、本来就是上帝的儿女,并一直没有离开上帝。而上帝也不仅仅是《圣经》上启示的,上帝之道还存在于其它的文化里,通过这些文化,人一样可以得救。余虹先生的新着《艺术与归家》中说:“作为现代性之核心的‘人文精神’,由反对和清除古代尤其是中世纪的各种迷信而演变成了‘人类独尊自大的精神’,一种遗忘和漠视自然与神圣存在的精神这真是人类的不幸!更不幸的是人们在人本主义的自恋中不仅看不到这一不幸,还将不幸当幸运来狂欢了。这就是现代社会致死的盲点与疾病。”(氐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P4)
基督教看,只有回到十字架信仰上,完全把自己的灵魂和身心面对着基督时,罪才会原形毕露。人,什么是人,我是怎么样的“我”,才会是赤裸裸地让人无所遁形。
与朋友们聊聊基督教的“原罪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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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罪的本质和主要表现
如果要一句话最简单的话概括原罪,我以为就是:人自大的模仿上帝的作为,而意图背叛上帝。
原罪有三个重要的维度:
1、有意触犯上帝的诫命。
2、故意偏离上帝。
3、内在地向着罪恶的方向发展。
最后一点是前两点的基础前提。出现这种情况是人的自由特质,人是内在地自由的,但是自由只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向着好的还是恶的方向发展却有着人自身塑造自身的主动权。很显然,向着上帝,以上帝的话为诫命,人要很智慧、谦卑地生活,要认真赤诚地在上帝里面而不计算着上帝的回报,这一种,在身心上目前是受制的、甘于受制;另一种是,以自我为中心理解上帝,只求肉体可见范围内的幸福和快乐,这当然是上帝不愿见到的,人却渴望,它充满了人的满足感、成就感、踏实感。在肉体可见的范围内,上帝的永生应许太遥远了,而且人毫无永生的经验,但眼前的幸福和人类可以设计“理想国”情况就不同了,现世生存毕竟是一下子可以获得充实和充分的体验和合理性的。这对于自由是一个考验,而人毕竟是人,他内在地容易成为自己的“经验主义者”,在可以用自我把握的范围和眼光设计未来。背叛上帝的罚他看不见、毫无经验,但背叛上帝而来的快乐则是人完全可以感受到,马上就呈现为事实的。所以,在自由之人中,一旦把自己的自由作越界的设定的话,那堕落随即发生,恶就产生了。这是人性的本体论上的特点,早于任何成熟的文化产生,可以说是任何人类文化的基础。
麻烦就麻烦在这里了。为什么说是“原罪”?关键是这罪的倾向,是在人天然的自由特质中潜在地具有的。而要克服它,也只有在自由中重新认识上帝、遵守上帝的诫命(信奉并行上帝的道)。
出现这种情况,不是上帝的“产品”设计有问题,除非人类天然地要求自己只会听上帝的话,不会听其它指令,如同机械人一般,可很显然,无论上帝还是人自己,都不想出现这种“绝对的被动”。人是希望有自我、有创造性地活着,按自己的心意行事。既然如此,自由就显为“两种可能”的并存状态了。这是人知道的,人不是不知道善恶并存的自身可能,而是有意挑战上帝,冒险前进。“僭越”,这原罪的本质。
由于上述原因,原罪的核心就比较容易把握了:
1、灵魂的堕落。罪的核心不在于人的意识、德性和人伦,而在于人的灵魂!人的灵魂和身心意识中,有意无意都有背叛上帝的倾向。原罪超越所有的文化、先于所有的文化而在人性之中,在人的灵魂深处。
2、把有限物绝对化为无限者。这首先是指偶像崇拜言的,偶像崇拜不是文化使然,无宁是倒过来说更准确:人的本性中的恶,很容易把经验、感情想当然地投射到某种有限但很切身的东西身上,偶像崇拜是人变质后的本性产生出来的人类文化。为何这样说,《圣经》载以色列人到了西奈山,按理他们已经有过无数次的与上帝同在的经验,更有悠久的与上帝交往的历史(从亚伯拉罕开始),到摩西在山上接受十诫启示时,以色列人在山下却造了一个金牛犊,说“这就是我们的神”了,作为文化,以色列本应最有资格知道上帝是“无形”的,但“人心惟危”,人觉得“人神一理”,人是有形的、怎么理解一个无形无限、又无处不在、与人从心底里可以交流、为人安排生命过程的上帝?满足感官感觉的追求的信仰肯定易于有优先性,有共鸣。可惜上帝一开始就与这一种信念和渴望不符,上帝对于人完全是一个“异己者”,卡尔.巴特那句著名的反问在此可见其深刻性了:“上帝与人有何相同?”上帝对于堕落后的人是完全隔绝的,上帝不可能以人完全理解和认同的形式出现,在这个隔绝的堕落世界里,一个无限的、无处不在、与人可以沟通的宇宙真宰,是不可想象、不可理喻、令人不安、滑稽可笑的。那剩下的,就只有人在自我的想象、与魔鬼的交往中,塑造或者接受另一个“神”了,这个神是有形象的、本土化的、是民族的神、家族的神,活在众神的世界里,如同人活在众生世界里一样,偶像使人的信仰变得踏实和可信。偶像崇拜的疆域性,与人的心灵理解能力的疆域成为正比。上帝隐退的世界,剩下的就是偶像了。
其次,把人神圣化。把人神圣化,包括了把人美化为“与天地参”的永恒者,包括了一切类似认为神为人役、“非道弘人”的理想主义,包括了一切相信人类最终可以靠自己建立一个全善的、完美幸福的人类社会的种种说,也包括了种种认为人可以靠自己入道,解脱局限性、达到绝对的无碍、无欲、无束缚的至乐大境的思想和宗教。对于这一种,尼布尔说得很透彻:“心智的骄傲一方面出于对人心智的有限性的无知,另一方面出于一种企图,要遮掩人类已发现的有限性的知识,以及人类真理已被自利污染(的事实)”。毫无疑问,把人神圣化,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其潜在的前提肯定是拒绝接受一位全能至善的至高者为自己的生命之主,拒绝承认自己的不善,以人现世的标准设想所有。在一层面上,原罪,最本质的特征得以显露了——“罪是人把自己视为最高的目标,而致与对上帝应有的最高的爱成为一种对立”(转引自许志伟着《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尼布尔在他的著作中非常有力地呈现了基督教对人类问题症状的把握,他写道:“我相信,正统基督教代表着一种看透了整个人类困境的深刻洞见。我相信,人类的基本困境在于意志之滥用,就是被称为罪的对神的信赖的背叛;而且我相信,罪在某种意义上冰是一种人类病,可以一代传给一代。在肯定这些事情的时候,基督教的教父们和改革家们是作为现实主义者说话的,他们能够收集大量的经验证据来支持他们的看法”(转引自詹姆斯.C.利文斯顿着《现代基督教思想》,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P888)。在我看来,人的原罪的真实最新的一个标志就是人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宣布“上帝死了”,“上帝死了”那剩下的就是人的狂欢了。人们通常不思考“谁是上帝”而径直从心底里为这个局面感到无比的兴奋。
3、以“不公”为“公”。由于人的形象被人扭曲了,上帝的位置在人这里也被颠倒了,人以自己的标准判断上帝的作为,以自己为中心来取代以上帝为中心的权力模式。公义是人定的,而不是上帝定的。《圣经》中写拉麦模仿上帝对该隐所说的并变本加厉:“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的,必遭报七十倍”(创4:23)拉麦认为,这就我说的公义,公义是我定的,我可以比上帝更上帝,因为我是个强者。
(五)、罪的结局
让我们再回到《创世纪》中看看上帝对亚当夏娃是如何“发落”,上帝的诅咒中完全包含了人类自那时开始至今天的生命光景。原来人与上帝的关系只有恩典和祝福,现在加上了审判与惩罚:
1、必死的人。蛇对人说:你吃这禁果,虽然上帝说你们必死,但不一定的。人信了。可是,人错了,上帝之言绝不虚假,人就是必死的。上帝的判词中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土而来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本来上帝是为人准备了生命树,在上帝的吩咐中会让人永生的,但现在上帝命天使把守着生命树,不让人接近了。因为人的灵魂已经朽坏,一个朽坏的灵魂得永生,无疑说“恶是永存的”、“善战胜不了恶”。人本有一死,这一命运临到人的头上,除非是上帝特别的神恩奇迹,否则谁也逃脱不了。这个肉身的生命随着血气的衰败,走入坟墓。保罗说,这是“罪的工价”,死亡因罪临到每个人,成为这种生物的必然命运。
2、人与人争战。上帝对夏娃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爱和极为无间的关系不存在了,人是有等差的人,是一些人管理另一些人,互相制衡、互相攻讦抵牾的。人类社会是不平等的社会。
3、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异,自然因人而被破坏。原来在伊甸园时,人用不着为两顿饭而忧愁,所有的运物和植物都是人享用的,这原来也是上帝为人类今后设想的,可是现在面目全非了。上帝说:“地必这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创3:17—18)这是很重要的一段,它揭示了宇宙万物的完美和谐在一次毫无悔意的背叛中被改变了,地不再只出产菜蔬,还长出让人的食品难于生长的植物,人必须要与自己的生存环境作斗争,改变自然才能繁衍生存。人必须要极度艰辛、终身劳碌才能养活自己和家人,人这一生就在这种“食为天”的命运中变得短见、狭隘、物欲横流、世利自我,这是人自己招来的命数。多么高尚的人,到了他连生存的食都没有着落时,一切理想、信念都变得无意义,为了这副皮囊,人要施展浑身本事,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人类的文明不是要这种斗中,延续至今的吗?
4、只有基督可以救赎人。在上帝对蛇的发落中,已经预言了耶稣的作为:“你的后裔(蛇)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耶稣道成肉身借玛利亚而成人,在十字架上死而复活,战胜了魔鬼,战胜了死亡,魔鬼最终为基督所制服。唯有信仰这一位救主、万主之主,人才重新认识上帝、回归上帝,回归真实的原初的人,这人原是可以在上帝的国中一同与上帝分享永生荣耀的,现在以一种新的形式由十字架的救恩成就为事实。世界和人必然受到审判,上帝以公平、公义定罪。对立与统一,不是万物的自然规律,而是堕落而复归的以人类为中心的拯救之路。辩证法体现为上帝的创造、智慧、能力和安排。
与朋友们聊聊基督教的“原罪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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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基督教的“原罪论”(下)
(六)几点思考
简单地说吧,诸位的思考力均在我之上。
1、基督教信仰的独一性
基督教不是解决人的现世问题的宗教。它是一个整体地基于信仰有一个主宰一切的上帝,在上帝的意志中,人表现为有肉体、灵魂、天国、地狱的存在建构这样的生命结构模式而来的,基于人对上帝的背叛不能自拔而要由上帝来解决这样的启示而来。从这个方面说,基督教是独一无二,与其它宗教最不相同的地方。
在这里,上帝(基督)中一切事情的中心,是人的救主。基督信仰的真实在人放下自己的虚伪自负,直面自己的灵魂深处发生了什么事之后,才会被肯定。但是,基督教宣布,人单凭自己认识不了自己,连自己身上发生了为何会被苦难折磨、为何会终身劳碌而无终极的保障都不清楚。只有在上帝的启示下,感知到自己的无知无能、灵魂污秽、不配进入天国,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在上帝的救赎中重新认识生命和万物,才会使一切转变。
这种独一的生命图景,只有基督教才提供,也是它不与其它宗教信仰和思想妥协之处。
2、原罪论揭示了上帝是至善的上帝,揭示了上帝与人的关系的真相。
在原罪论中,上帝的善才真正显为善——他安排的秩序是完善的,人的僭越带来的不和谐、变质和朽坏,反衬出上帝是善与义。这比单方面的论证要有力得多。
我认为真正的最高权威必然与至善、爱与公义,是绝对同一的。这样的权威、这样的“游戏”才有其真理性,否则就是一场以大压小的骗局。如果仅仅是因为人背叛了上帝而被称为原罪,那无疑这只是一种上下之间的“权力斗争”,无疑并不触及灵魂的实质意义。很明显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离开上帝的人完全有时间和能力证明自己比在上帝的“管辖”下更好,无论从内质到世界生存,都远胜跟着上帝一筹。但即使不信上帝的人,也大有清醒者认识到人是种什么光景。这不仅是“现代化”带来的问题,而是问题一开始就存在于人类的文明史中,在所有的人中呈现出重要的“人性缺陷”,人本质上有缺陷。
用上帝与人类的权力角力来理解原罪论不得其法。事情应该倒过来就很深刻了:人身上的缺陷,是因为有上帝作为镜子,所以人显为有限、污秽、卑微。这让人既悲从中来,又容易怒火中烧,“杀死上帝”这场运动的心理依据完全不难找。只有一个全善、全知、全能的主宰者的存在,才使人如此的嫉妒、不安、仇恨。因为他永远也不能超越上帝,离开上帝他永远无法解除自身上的局限性。人知道自己的矛盾、虚伪、荒谬和混乱,但他不愿意正视。正视是件很痛苦的事,正视人性内在的缺陷,承认在此基础上才能完全地谈论人,无疑是理性上的降尊,某些人可能视为人的“自我阳萎”。
3、呼吁正视自己的灵魂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种理论比原罪论更能清楚透切、全方位地揭示出人的真相、特点和性质。我以为这是基督教对人性论的一大贡献,对人类认识自我起着无可诂量的作用。在这种视野之下,人是赤裸地呈现为“现实的人”、“本质的人”,而不是“理想的人”、“内圣之人”。原罪论把人美化自己的企图彻底去掉——看看自己的灵魂吧,别装了!这个呼吁任何时候都是空谷足音,任何时候都是人照见自己内心的最好镜子。《约伯记》是一篇值得阅读的“准悲剧”,它讲述了一个“义人神话”的破灭:谁可以任何情况下都是正义、仁厚、谦逊、自知的?没有,一个也没有。人有肉体,有种种所爱所恨,这就注定了人的生存是有“底线”的,过了这个底线,人就会崩溃了,再也无法恢复风采、气度。往往在极端的苦难与打击之下,人就暴露出自己的原始层面出来了。《约伯记》正是这样一个故事。约伯真是毫无疑问地追问上帝、任何情况下都依靠上帝战胜一切吗?不是,在上帝允许撒旦用各种灾难、疾病来试探约伯的人品、对上帝的忠实时,最后约伯崩溃了。他在上帝面前发出诅咒,他指责上帝为何要这样对待自己,觉得自己发生的一切是不应该发生的,上帝对自己不公。这篇作品有一点很奇特,它对人为何要经历灾难避而不谈了,上帝在与约伯的对话中只透露一个信息:我的作为你还不懂,你的智力无法参透,但我是爱你的,在我眼内你是义人。这篇作品把人的现实呈现为两个最大的特点:1、人不可能任何情况下都是一个崇高者、英雄、绅士或智者,人深层的心理和灵魂中的底线其实是很脆弱的,离开上帝的荫庇,在无穷无尽的苦难中,人卑微得不值一提,人的恶就占上风了,所有伟人圣贤,都一样有其了脆弱的心灵底线,找对这条底线,人一击即跨。2、人的智慧还远离上帝的高度和深度,人对世界上发生的一切,还不能做到知之御之。面对世界,奥秘总是存在的,人要正视自己不是“全知者”。约伯最终正视了这种人身上的局限性,所以他重新回到上帝之中,享有上帝的恩赐。《约伯记》要人重读自己的灵魂,重新认识自己。
4、直面“现实的人”
我所说的“现实的人”不是仅指政治的人、经济的人、文化的人、道德的人,而是指具有身、心、意、思、情、灵、魄的完整的人。在这个光景下,人本主义的理想态度,就遭遇到最多的拷问了。人作为有限者、身心常常失衡者、偏执者、妄想症者的现实形象,就看得很全面了。
H.H.Rowley说《创世纪》记载了许多污秽卑劣的故事,“这显示了作者更关心的是忠实地记述传说,而不是要将其理想化”(转引自米尔恰.伊利亚德着《宗教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P150),这是人类众多远古史和宗教经典所不具备的品格。《旧约》是一部充满血腥、仇杀、苦难、祺求、思索和斗争的书,人物的思想和精神、行为和关系的描述极度立体和复杂,在貌似平常简单的叙述中,语言的穿透力、多义性、象征之丰富,透露出至今仍然为人类文学叙事中的最高成就(这一点,旧约的文学成就超越了中国历史上一切的文字叙述成就,为后者所望尘莫及),其真实感让人喘不过气来。
现实的人就不是完美的人,现实就是可朽坏的现实。现实就是诸多既有人可以把握又有人不能控制的因素的因缘际会。现实的人就是局限的人。政治再好,文化再发达,民族力量再强,人的局限性能消除吗?人的身心如何安放,就不成问题了?只要我们承认自由是人性中本己的成分,身心的安放问题就不可能是文化、民族和政治首当其冲的。在这个世间中,现实永远是问题的现实,人永远是问题的人。这有什么好隐瞒?
直面现实,从基督教内部言,包括了直面基督教的局限性和曾经犯下的罪恶!基督教的局限性是什么呢?我以为,从对人的作用言,基督教不可能解决人的所有问题。基督教不能解决世间的政治利益和格局、不能解决文化的承传、不能解决人的温饱、不能解决法治与公平、不能解决环境污染、不能解决道德人心。尽管上述所有的领域,基督教完全可以有积极的声音,但本质上这不是它的“专长”和核心责任。基督教也应知道自己的有限,局限性,不能之域,不能之事。教外之人也一样不能要求通过基督教来提供解决这实际渠道。
基督教曾经不知自己的有限,要扮演“上帝在世间的代表”,强行要全面地管理、武力统一,导致了中世纪的罪恶,导致了以侵略和殖民地的方式向世界各地推销基督教。不要推诿历史与现实中基督教作为宗教,由人犯下的种种罪行、错误。基督教的内质内在地要求信徒具有自省自我解剖的精神和勇气。
批判基督教、质疑基督教、纠正基督教,成为这种宗教内在的自我要求和任务。这不是针对上帝启示言,而是针对基督教作为“人的宗教”表现出来的“人的特征”。时刻要提醒自己,你也不过是一个人、不过是一个人建立起来、带着深深的人的烙印的宗教系统。这也是基督教现实的主要部分之一。
5、荒谬中的真理和痛苦
人是原罪的人,这肯定在理性和经验中呈现为荒谬,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信仰基督是在荒谬中信,在信之前有痛苦,在信这后仍然有痛苦。
为何人是生而自由的?为何自由总伴随着混乱、矛盾、自嘲、恐惧?自由在常有的清晰、理性和自信中,还显为常有的晦暗、无奈、事与愿违?
荒谬是自由的一个特征,理性只能理解和把握自由的一部分,另一部分理性进入不了——我的自由,我不能彻底进入,还要称是“我的”。荒谬不荒谬?!
上帝没有向亚当夫妇解释为何不能吃禁果,只要求他们遵守。信仰就建立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上。由上帝的主动带着光明,但光明的中心却剌痛了人的眼睛,眼睛看不见光的中心到底如何,只能是聆听,聆听上帝,在聆听中跟着走。因为看不清,也就到底说不清了。我所信仰的,居然我说不清。荒谬不荒谬?!
但很奇怪,由于基督教神学不回避这种荒诞,把它的矛盾和自嘲摆明出来,反而显得可信!奥古斯丁是这样解释的:
先知合理地说:“如果你不信,你将不会理解”;所以,他毫不怀疑地在这个两个事物之间做出区分,建议我们首先要信,以便能够理解我们所信的一切。然后,信仰先于理性,这是一种合理的要求,因为,如果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那么,它就是违背理性的,上帝会禁止它。但是,如果信仰先于某一个依然无法被把握的伟大的理性是合理的,那么,证明这个真理的理性无论多么微小,它都是先于信仰的。(转引自科林.布朗着《基督教与西方思想》卷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P74)
原来,人类的理解力,不仅有逻辑理性、经验实证的推进,还有直觉的把握和领悟,有诗性的一步到位的灵台清明!上帝要求我们调动起整个身心去信仰。在语言/逻辑不能进入的地方,开路先锋是直觉和诗性。诚如卡尔.巴特认为的,圣经中的上帝,不是概念的上帝,而是“作为道的上帝”,是在耶稣基督身上启示出来的那一位上帝。拒绝基督即拒绝上帝。“上帝是谁?”,上帝就是耶稣基督!这对于人的理性和智力而言,是不可理喻的,荒谬的,正面地说它呈现奥秘,反面说它呈现为“不可信”。
在文明变成实证、利益和浮躁的年代,直觉和诗化最容易遭到质疑和嘲讽。奥秘呈现为谎言。对于人类言,基督教典型地代表了非理性宗教,代表了对未来的无依据的冒险。这使它在理性实证面前,降低为众多的之一,上帝的声音变成众神声音中的一种,毫无特优胜之处。
一个信徒必须要忍受这种痛苦和尴尬。朴实地、真实地坚持自己的信仰。但基督教徒相信,他们有上帝的全力支持,他们的盼望、被嘲笑和误解,将来必会澄清。
6、十字架信仰的普世性
把基督教视为“西方的”,从而抹杀基督信仰的普世性,这是对基督教的最大误解之一。
从原罪论的特色看,无疑基督信仰是对着全人类而来的,它要解决的是人类的灵魂扭曲之后,包括身心在内的整个生命根基的虚无不实。它解释了人为何变质,为何人望得见、想得到的纯粹、赤诚、真爱、丰富却永远达不到,并且越来越向反方向走。这仅是西方的问题吗?仅是现代性的全球化、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才带给东方人的问题吗?
当我们直面自己时,我们看见自己的灵魂了吗?有哪一种宗教比基督教更清晰彻底地照见了“人为何如此”的答案?它真实得令人不能承受。这不是因为问题的设计和追问方式导致了“伪问题”,而是这本来就是真实的问题,只是我们有意无意要把它遮掩起来,用理想的、诗化的态度,把它拒斥了。
全人类共同的问题,不仅是环境、道德、人伦,还有人的生命源头与终局的追问。难道不是吗?
从这个方面看,基督教的原罪论,难道对每一个非西方成长起来的人就不是切身的了?
以文化帝国主义来理解基督教福音传播的本质,无疑是把宗教等同于政治。把不同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我当然知道基督教传播中有政治企图在作祟,借福音传播来干“非福音”的事。但希望有识人能把这两者区分开来,才有可能进一步把握基督教的特质,福音的意图。基督教的正统信仰志不在文明,更不会在政治。
7、文化与宗教间的宽容与保真。
既然自由是我们的本己命运。那么,信仰与文化就本质上不是处于一个层次上的事了。这一点,我以为极度重要。这决定了我们最终无权要求宗教只按世间的游戏规则去办。
宗教本质上肯定是排它的,无论如何和平和宽容的宗教,例如佛教,我一样认为其有明显的排它性,例如佛教就不可能肯定《圣经》启示的上帝就是宇宙的主宰者,不会肯定《圣经》在信仰的唯一至高权威,不会肯定耶稣为全人类的唯一救主。宽容性大多表现在它对现世的种种关系的处理上。
但是,我完全赞成在这一种层面上,佛教当之无愧是世间一切宗教的榜样!
宽容,应该表现为:在人与人之间,让别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选择他认为对的东西。而不是强求信仰与文明上的“一致”!这后一种不是真正的宽容无宁说是另一种的独裁。
在理性无法裁定哪一种的生存是对所有人都是最好的情况下。保真与宽容必须表现为辩证法。
吸取与排斥,应由他自己按他愿意的去做。
这一种才是真正的多元化。是思想、生存取向上的开放。在各自的信仰和意识形态上,允许其有“不宽容”的部分,保真的部分往往存在于此。这是“此”之为“此”的本质。以取消本质的个别来换取“大同”。这是欺人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