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道亮
创世记是神笔录之启示的开始,也是神救赎真理的根源,正如树有树根支托,供给树干和树叶的需要;创世记也照样地支持着圣经其它的书卷。没有创世记,神循序渐进的启示就没有立足点。若一棵树的树干或枝条被砍掉,有一天树根仍会萌芽,重新生长。但若把树根从地里挖除,那么树干和枝叶不需任何摧毁也会枯萎!这是为什么撒但历代以来奋力攻击创世记可靠性的因由。它明白,只要创世记一出事,其它书卷就会不打自倒了!
创世记一向为批判者所喜爱的箭靶,基督有先见之明,曾重复地承认创世记的真实性,宣称亚当和夏娃的被造是历史的事实而非神话或传奇(可13:19;太19:4-6)。当祂斥责文士和法利赛人时,祂提及“亚伯的血”是犹太人罪恶之始(太23:35)。祂证实挪亚的洪水是历史性的毁坏(太24:37-39),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灭亡是神的审判(太11:24)。祂认为罗得在所多玛的日子和他妻子的刑罚是对末世的一个警告(路17:28-29,32)。祂的传道和教诲常提及亚伯拉罕(约8:37-40,56-58)。祂一而再地证实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历史性(太8:11, 22, 32)。由此可见,基督标明了祂在整本创世记上的认可,我们是祂的门徒,为何我们不能以祂的态度来接受创世记,毫无保留地相信祂所相信的,还是我们要故意自作聪明成为祂的叛徒呢?
简单地说,我们应该接受创世记的可靠性,因为基督已经接受它。圣灵似乎从开始就知道创世记的启示性会遭受攻击。祂预知有人会说摩西不是五经的作者,古代的文士会有错误的臆断,基督教会的思想会有偏差,甚至摩西可能自以为有灵感。这些毁灭性的说法,似乎是神的儿子标认创世记可靠性的原因。祂既接受全卷的一切,谁也没有权威敢说创世记的记载不可靠!祂是真理,祂绝不能在听众面前以传奇的神话当作真实的历史。那位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7)的圣者,断不会容纳犹太人的无知和传说。祂的话是稳妥屹立,若有人否认祂,就是以脚踢刺,自讨苦吃!
耶典(J),伊典(E),
申典(D),祭典(P)的谬论
虽然我们生存在这考古学空前发展的时代,许多圣经学者仍会被十九世纪高级鉴定学的谬论所欺骗。甚至有些称为福音派的学者,也会被那些已为考古学所否定的毁坏性理论关锁起来。他们仍以证本论(Documentory Theory),或说编合论,作为解释五经或六经(加上约书亚记)的唯一法门。他们不介意让人修改J.E.D.P.,但对这些谬论基本的结构,却不容许有任何疑问!兹将该谬论由内在加外在的证据略加讨论:
1. 内在的
事实上,这些假定根本是“此路不通”的。例如耶典的某些经文有伊罗欣。但伊罗欣是伊卷的特性(创世记3:1,3,5;4:25;7:9;9:27等等),在伊典和祭典的某些经文里,也找不到耶典所特有的耶和华。为了要掩饰这种缺陷,批判者就把其中一些词句抽出来,移放在耶典内;在耶典四章廿五节虽有伊罗欣,他们却保留它。他们从祭典中分出耶和华(创世记七章十六节下)转置于耶典中,但仍保留有耶和华和伊罗欣的经文在耶典内(创世记9:26;16:13)。批准者对创世记廿一章一节感到进退维谷,因其中两子句均有耶和华。根据他们所谓“双重记录”的原则,他们必须划分它们;然而根据神名称的存在,他们又必须把它们放在一起。为了解决这难题,他们把第一节上半放进耶典里,下半放进祭典里,虽然内中有耶和华(应是“便以耶和华所说的给撒拉成就”,中文圣经没有把它译出来)。这是何等的荒谬!他们不理创世记廿一章卅三节下文的伊罗欣,硬把整节放进耶典里。在创世记廿二章十一和十四节都有耶和华,但两节都排进伊典里。同时,创世记廿八章廿一节有耶和华,他们却把它放入伊典!
2. 外在的
除了这些内在的证据,外在的证据也值得注意。任何严谨的圣经学者研究创世记时,都会发现它内容充满了摩西时代以前的事迹。例如,挪亚方舟的记载与古代的吉勒吉曼舒史诗(Gilgamesh Epic)第十一块碑文的内容极其相似。如果创世记的记载归入祭典(作于第二殿时期),那么吉勒吉曼舒史诗有关方舟的记载岂不也该属于第二殿时期吗?这真是笑话!
在批判者看来,创世记洪水的故事是属于祭典,(虽然如此,他们却在这六十六节中,把十八节和五个半节归入耶典)。可是洪水故事是摩西时代以前的事实,早已被苏米鲁──亚甲文(Sumero-Arradiam)的碑文示明。
简而言之,古代的碑文连续地证明了创世记中有关摩西时代以前的资料,特别是辅证了五经的乌加列(Ugaritic)的文献,圣经与乌加列文的记载,不但许多文学主题相同,甚至许多个别的字汇和词组也相类似!
“不同的文体由于不同的作者”的假设是批判者把圣经割裂为不同典卷的基本论据。不错,主题相同时,这假设可能是正确;但当主题改变时,作者常会不自觉地采用别的文体。就是一个好的宣教师,也会依他信息的性质,或为教诲,或为劝勉,或为安慰,采用不同方式来表达它们。
把整体割裂为散片,可能是因为有些人思想不健全,抓不到整体的原故。例如批判者把约伯记里散文的序言和尾语,从词体的本文中分割出来,硬说散文和诗文分属两个时期,不该放在一起。若果如所言,那么,罕模拉比(Hamurabi)法典的序言和尾语是诗体,内容律法是散文,又怎么说呢?
批判者以圣经中诗文较散文为古远。因此,他们便说士师记四、五两章不可能写于同一时期。可是埃及文的文物常有诗文和散文同时记载的,偶然之间也加上图文哩!
主张创世记有不同作者的另一原因是它文体的重复性,但这文体是古东方文学的体裁。在一篇埃及文名为《阿顿神(Atum)的创造》,“他是谁?他是累(Re 神名)”这问题重复了三次。在埃及文《孟斐斯(Memphis)神学》的开始,“谁使这两地昌盛”重复了三次。在苏米利文(Sumerian)《乐园神话,(A Paradise Myth)的起头》“狄玛(Dilmun)地是纯洁的”重复了四次之多。若把它第四十至五十行和第五十二至六十二行相比较,第八十五至一百零三行和一百零五至一百廿三行相比较,我们发现它们每个字都是重复的。我们若把最短的苏米利史诗“吉勒吉曼舒和阿加(Gil-gamesh and Agga)”的第五行到第八行和第十一行至十四行再和第廿到廿四行比较一下,我们再次看见它们重复的普遍性。
总而言之,我们要紧记:凡说“以色列早期的宗教和社会都是原始的”,这观念是错误的,乌加列文(Ugarit)显示了希伯来人进入迦南以前,迦南地已有着高度的物质文明和文化。
林道亮牧师曾任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院长,罗省第一华人浸信会荣誉牧师;
陈终道牧师为《金灯台》创办人及荣誉编辑,
两位同是宣社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