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能力是否限制了我们的责任﹖
皮拉纠(Pelagius)是一位著名的基督徒教师﹐大约在主后383-410年之间活跃于罗马﹐后来(直到主后424年)活跃于巴勒斯坦。他教导说﹐神只要求人为著人有能力做的事情负责。因为神警告我们要行善﹐所以我们就一定具有实行神命令——行善——的能力。皮拉纠的立场排斥了 “传承的罪”(或 “原罪”)﹐并认定罪只存在于个别的罪行中。(注17)
然而﹐他所说的思想﹐即我们在神面前只对我们有能力做的事负责﹐是与圣经之见证相反的﹔圣经不仅肯定我们以前是 “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因此就不能行出任何属灵的善行﹐而且也肯定我们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不只如此﹐如果我们在神面前的责任受我们的能力所限制﹐那么那些极为刚硬的罪人﹐就是那些被罪捆绑极深的人﹐和那些每日努力顺服神﹑成熟的基督徒比起来﹐前者在神面前就比较没有罪了﹔而那个永远只能行恶的撒但﹐就没有一点的罪了——这分明是错误的结论。
真正衡量我们的责任和我们的罪的﹐不是我们自己顺服神的能力﹐而是神绝对完全的道德律和祂的圣洁(反映在律法中)。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注17. 皮拉纠主义(Pelagianism)在基本上更关切的是救恩问题﹐它认为人能够靠著自己而踏出迈向救恩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而不需要神恩典的介入。在主后418年5月1日的迦太基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上﹐将皮拉纠主义定罪为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