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二十三分享:
1—10节
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就死了。撒拉是《圣经》唯一记载活多少岁数的女人,因为她顺服自己的丈夫。“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彼得前书3章5-6节)。撒拉是今天姊妹的榜样,我们姊妹往往会进入一个误区:弟兄对的我就顺服,不对的就不顺服。但撒拉不是这样。不管亚伯拉罕对不对(亚伯拉罕两次出卖她),她都顺服,她让神为她做主(对与不对,不是我们去评判下结论,因为圣经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走过弯路的人才吸取教训免得下次再走弯路)。撒拉就是如此顺服,但在原则问题上她不妥协。要亚伯拉罕赶走不能承受家业的使女和以实玛利,这是原则。丈夫要你放弃信仰,拜偶像你不可顺服,向撒拉学习就蒙神的祝福。
撒拉死后,亚伯拉罕为她哀哭,因为他是寄居在外帮人之地,虽然神应许这地会赐给他的后裔,但时候还没有到,他向赫人购买。赫人也乐意卖给他,并称他为尊大的王子。一个爱主,服侍主的人,是受人尊敬,被人爱戴的人,也就是说是处处与人和睦相处的人。
10—16节
亚伯拉罕就在城门口与赫人以弗仑商议买地事宜。古时候中东一带的人断案、判事都在城门口,为什么要在城门口呢?就是表明公开公正,绝不能暗箱操作,基督徒做事做人要光明正大,坦坦荡荡,能见得日光。
以弗仑把麦比拉洞的那块地卖给亚伯拉空,开出的价格很高(参看撒母尔记24章),但亚伯拉罕并没有讨价还价。这是他信心与顺服神的表现,神的应许还没有实现,不要看重钱财这些身外之物。基督徒在地上不过是寄居,所以做买卖时不可太看重金钱,低三下四的讨价还价,或是趁机漫天要价,大发横财,我们应向亚伯拉罕学习。他不白要外帮人的地土,谢绝了以弗仑的好意,愿意付出昂贵的价钱购买。基督徒不要贪小便宜,羞辱神的名,贪婪的人就容易上当受骗,“你岂要定睛在虚无的钱财上吗?因钱财必长翅膀,如鹰向天飞去。”(箴言23章5节)。
17—20节
亚伯拉罕以四百舍勒银子得了那块地,作为埋葬撒拉的坟地,后来亚伯拉罕也葬在那里,百年后,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也埋在那块地。百多年后赫人依然承认那地是亚伯拉罕子孙的地。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遵守契约是神所祝福的生命品质,是人高贵的精神体现。《圣经》又叫《新旧约全书》,它就是一个“约”,就是神与人立下永不更改的“约书”。遵守契约是神的一个特质“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2章13节)。也是神的子民必须具备的生命特质。 “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诗篇15章4节)。没有信仰的人,凡事从自身利益出发,出尔反尔,背信弃义,不履行契约,只要自己需要,与别人签订的合同都可视为废纸,这是神不喜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