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的鬼脸──谈伪善(上) |
送交者: candle 2006年03月28日23:35:48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审慎的鬼脸──谈伪善(上) from: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2269 丹麦哲学家齐克果善于观察人生现象与本质之间的矛盾,写了许多充满幽默与悲怆的寓言,解读了人类实存的恶况,看了之后也许会心一笑。在《齐克果的寓言》一书中,作者写了一则名为「向后走的人」,其中说明:为何不一致的行为那么经常地伴随着过份表白的善意? 其文如下:「当一个人背对另一个人而走开时,人们很容易看到他走开,但是当一个人想到另一种方法,把脸转向自己正要离开的人,也就是人向后走,但却以外表、眼光和招呼,面向自己正要离开的人致意,一再保证说他立刻要来,或者不断说:「我来了」,其实他向后退的距离却愈来愈远,那么,此时人们就不那么容易知觉到了。 同理,如果一个人表现相当的善意,善于承诺,但却向后退,愈来愈远离善,那么,人们也是不那么容易知觉到。藉助于意向和承诺,他维持对于善的一种取向。转向善,但在这样取向善时,他却是向后退,愈来愈远离善。随着每种更新的意向和承诺;情况好像他向前走一步,然而他不仅站立不动,并且实际上是向后退一步。 意向徒劳无益,没有实现的承诺会留下一种失望、沮丧的余味;而这种余味也许不久又会复燃,表露出更热情的意向表白,但只留下更强烈的倦怠。就像一个醉汉不断需要愈来愈强的刺激,以便进入陶醉。同样地,一个陷入虚假意向和承诺的人,也经常需要愈来愈多的刺激,以便向后走。1」 谈到人们言行不一的行为,实在不胜枚举,最典型的言行不一的宗教作为,就是主耶稣所指责的法利赛人模式。《马可福音》有这么一段记载,描述人们一边敬拜神,嘴唇说得好听,却与神距离愈来愈远,就像那个面向着人来致意,反而倒退着向后走的人;有着热情敬虔的外表,善意十分,然而却离善日远,只重外貌规矩却背离了信仰本质与原则。 经上这样记载:有法利赛人和几个文士从耶路撒冷来到耶稣那里聚集。他们曾看见祂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遗传,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从城市来,若不洗浴也不吃饭。 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法利赛人和文士问他说,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遗传,用俗手吃饭呢?耶稣说,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豫言是不错的,如经上所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是离弃了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可七1~13)。 人心比万物更诡诈,在敬拜神的信仰上,人们会将真实的敬虔异化变质成为空有仪式、教规,注重外表的法利赛化的敬虔。所罗门王的感叹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七29),主耶稣肯定以赛亚的指责,说:「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豫言是不错的,如经上所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嘴唇的尊敬与心灵的敬虔完全脱离关系是假冒伪善之徒的标记。 心口不一,言行相背,就像《齐克果寓言》中,那位温文儒雅,满口善念正果,面向善而逐渐远离善的人。他似乎是走向你,因他不断向你致意承诺要来,实际上却一步步,在你不知不觉中远离你。换句话说,这样的人实在是一位演技精湛的演员。 他敬拜神的作为、习惯、教规的遵循,表情的温文儒雅,自制、寡言、谨慎,谨守教会的一切规定,在公开的场合,众人所见的均是善;然而内心却与外表所显露的善,完全相反。宗教信仰对他而言,是生存的手段,是遵行律法而已,被人看到最重要,无关乎内心的思想,与爱人爱神的作为。他甚至可以公开宣称将奉养父母之物,奉献与神,却不尽人子之孝道。以审判的眼光与风格看待耶稣的门徒,将人、神的关系带往偏差的方向。 主耶稣所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对于那些演技美好的伪君子(hupokrites)而言,他们是无法理解的。hupokrites此一希腊文原意是回话的人,后来意指为在剧场上答话的人,即「演员」之意。 主所指控的hypocrites,则指着那些全心全意,一生在演戏,戏如人生而其内心毫无真诚、善意、爱心之人。但实际上,他们却是掌权者、教化者、有权有势者,如主在《马太福音》廿三章所谈的。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太廿三1~5) 保罗‧里克尔(Paul Ricoeur)在其所著《恶的象征》(Symbolism of Evil)中,阐明主耶稣所指责的,带有法利赛精神的有罪类型,并指出这种有罪类型所体验的核心精神就是审慎(scrupulousness),scrupulous意指以伦理、逻辑、道德或者其它标准作为根据,丝毫不苟的谨慎态度。 牛津辞典中解释道:paying great attention to small points,especially of conscience.即小心翼翼的,对细节过分注重,尤指对良心之所安之顾虑。审慎者是以律法为本,里柯尔主张审慎可以被描述成自愿彻底之他治的,而伦理的仪式化、司法是其必然结果。2 法利赛人认为最重要的是执行律法和先知书,他们认为,如果律法书是神本身对犹太人的教训,而不是一种抽象的道德体系,如果宗教就在于当即服从神,那么律法书就应当是现实而生动的。 现在生活所形成的状况、处境、场合是成文律法书所无法表达的;因此需要一种解释,这种解释即要信实,同时又要有所创造,它可以被看做是摩西律法书(the Torah of Moses)所揭示的,尽管它是不成文的(the Unwrithen Torah),是口头传说的,法利赛人亦把这口头传说提高到跟律法书并列,就如它是摩西五经(the Pentateuch)书面文本的指南和解释者的作用。3(下期待续)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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