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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錢財的態度(2) by 倪柝生
送交者: 馬得勝 2006年05月07日23:11: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但是,這個功課,門徒一下子還學不會。到了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的時候,又來了四
千人,婦女孩子還不算在內。這一次比前一次更厲害,人已經在那裡三天了。在這
樣的環境裡,這些門徒該怎樣作才可以?主在這裡對門徒說:「我伶憫這眾人,因
為他們同我在這裡已經三天,也沒有吃的了。」(太十五32)這一個「也」字告訴
我們,主自己也沒有吃的了。主說:「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在路上睏乏。」
但是門徒們沒有學會這個功課,他們在那裡想說,我們從那裡得着這麼多的餅呢?
人的難處是從甚麼地方得着餅。主耶穌問他們說:「你們有多少餅?」他們說:
「有七個,還有幾條小魚。」他們把這七個餅和幾條魚一拿出來,主就行神跡給這
四千人吃飽。
主兩次這樣作,就是說這十二個門徒需要這兩次的訓練。如果不是主給五千人吃了,
如果不是主給四千人吃了,恐怕到五旬節的時候一個人都照顧不來。人如果不知道
福音書中的五千人、四千人,就不知道使徒行傳中的三千人、五千人。凡看見獅子
和熊就逃跑的人,看見歌利亞的時候也必定逃跑。如果不會照顧羊,也必定不會照
顧以色列的百姓。在這裡有一班人學了給五千人、四千人吃飽的功課,等一等列了五
旬節,照顧窮窮人的問題就不成問題。所以,弟兄姊妹,你在神面前也要受同樣的
訓練,你的心在神面前要大。你自己節省可以,但是神不要你替他節省神跡。許多
人對於錢計較得很,叫你覺得說,這不像神的僕人所作的事,這不像受神訓練的人
所作的事。受神訓練的人,錢在他心裡不是大問題,接在他手裡不是那麼計較的。
弟兄姊妹,你越在那裡算,你就越不對;你越在那裡算,你就越貧窮。這不是神對於
錢的原則。我們也得受這十二個門徒所受的訓練,也得受這七十個門徒所受的訓練。
但是這十二個裡面有一個是偷錢的,是賊,他在那裡偷。在這裡有一個人功課沒有
學,接在他身上是主要的問題,結果,當他看見馬利亞拿著一瓶真哪噠香膏,打破
玉瓶,把香膏澆在主身上的時候,他就以為是枉費了,他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
十兩銀子周濟窮人呢?」(約十二5)在計算錢的人看來,一玉瓶香膏可以賣三十兩
銀子周濟窮人,但是主沒有這樣說。主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
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太廿六13)把玉瓶打破,把值三十兩銀子
的香膏一下子倒在主耶穌身上,這是福音的結果。換句話說,人如果能夠得着福音,
為著主的緣故,不講代價,根本不講枉費不枉費,這在主看來是對的。就是多花一點,
就是「枉費」在主身上,也是對的,也是該的。不明白福音的人,就在那裡計較;明
白福音的人,就知道這樣的「枉費」是對的。主該得着人所有的「枉費」。誰說三
十兩銀子是枉費?猶大。在這裡有一個人沒有學功課,他說的話相當的「有道理」,
按著人看,就是這麼一次費掉三十兩銀子,這是多麼不上算!在他看來,三十塊錢
好買一個人--他出賣主耶穌的代價就是三十塊錢。在他看,這麼枉費,的確傷心。他
要在這裡面得着好處,他是一個會計算錢的人。但是,真得着福音的人,為著主,甚
麼都擺上也可以,太多就太多,那個太多是跟著主的福音走的。沒有一個地方有福
音,是人和主講價錢的。主耶穌說:「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太廿六11)主的意思是,你們要照顧窮人行,但是作在我身上決不是枉費。盡菅
作得太多,儘管作得過多,並不是枉費。有一個弟兄說:「有的人一信主就是中庸的,
這樣的人一點屬靈的前途都沒有。」弟兄姊妹,我們過十年、二十年再中庸還來得
及。初信的時候,你儘管「枉費」一點。你才信主的時候,你就甚麼都擺上,把整
瓶的香膏,真哪噠香膏,都倒在主的身上,這樣的拼上去,那才有路。門徒受的是
這樣的教育。我們要學習,在我自己身上苦一點也行,在主身七多花一點也行,在
別人身上多花一點也行。神的僕人對於錢的事,就是這麼大。有錢也去,沒有錢也去。
對錢斤斤較量的人,總是不對的。
在使徒行傳第三章裡面,彼得對那個瘸腿的人說:「金銀我都沒有。」我們在這裡
看見,彼得和約翰被主帶到一個地步,「金銀我都沒有。」雖然在第二章有那麼多
的錢,但是在第三章「金銀我都沒有。」彼得對那個瘸腿的人怎麼說呢?他說:
「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他們被帶到一個
地步,那麼多的錢經過他們的手,他們卻是「金銀我都沒有」。所以,弟兄姊妹,你
不作工則已,要作工,在錢的事上就得剛強。你茌錢的事上一軟弱,那你就在其他
的事上也都軟弱。一個人在工作上能夠那麼強,一點不搖動,有一個甚本的緣故,
就是他在神面前對於錢是可靠的,神能夠信託他。
保羅對錢財的態度
我們現在看第三點,保羅對於錢財的態度怎樣。保羅自己所說的話是相當清楚的。
在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保羅對以弗所人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
(33節)這是他的存心問題,他沒有貪圖。他在神面前作工的時候,他自己有一件
事能夠講得出,就是我沒有想要任何人的東西。任何人的金、任何人的銀、任何人
的衣服,我心中根本沒有意思要,這是一方面。接下去他又說:「我這兩隻手,常供
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34節)這是所有事奉神的人所應該
共有的態度。我們總得在神面前看見說,我沒有貪圖任何人的金銀衣服,你們的東
西是你們自己的,我決不想。你們的東西留著給你們,但是我肯由我作工來供給我
和同人的需用。這不是說作主工作的人不可以用福音的權柄,這乃是說,所有作主
工作的人,必須在神面前看見對於福音應當這樣:責任在我身上是這麼重,重到一個
地步,我肯把兩隻手擺進去,我肯把錢擺進去。我總得在神面前有那個心願。這兩
只手,儘量讓它們作事情。自然,保羅也接受別人的饋送,那是另一面,那是別人
的責任,等一等再提起。
保羅對哥林多人所說的也相當好。他在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說:「我因為白白傳神
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升,這算是我犯罪嗎?」(7節)又說:「我
在你們耶里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
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於累著你們。既有基督
的誠實在我裡面,就無人能在亞該亞一帶地方阻擋我這自誇。為甚麼呢?是因我不愛
你們嗎?這有神知道。我現在所作的,後來還要作,為要斷絕那些尋找機會人的機
會,使他們在所夸的事上,也不過與我們一樣。」(9-12節)保羅並不是不接受饋
送,不過是說,在亞該亞一帶的地方,因為與見證有關,因為有人毀謗,有人找機
會,有人故意的住那裡誇口,好像他們是特別的,所以保羅就不給他們有機會說話。
他說,我白白的傳神的福音給你們,我一點不累著你們,就是在有快乏的時候,也不
累著你們,我是凡事謹守,將來還要謹守,我總不累著你們這不是說我不愛你們,
因為現在所作的,我後來還要作。這是要叫那些尋找機會的人的機會斷絕,叫他們
沒有話好說。這是一個作工的弟兄對於錢的態度。我們在任何地方,人有一點的不
願意,我們就得有一個態度,不給人有機會說話。神的兒女作神的工作,要有體統。
越愛錢的人,我們越是白白的把福音傳給他。越把錢抓牢的人,我們越少接受他們的
饋送。你要見你作神僕人的地位。你如果碰著像亞該亞一帶地方的人不樂意,要尋
找機會來說話,你就應當像保羅一樣說,我決不累著你們。如果你們送給耶路撒冷
的窮人,我可以轉交;如果提摩太來,你們要送他平安前行;但是我保羅個人,要
守住我工人的體統。如果你因著一個地方的饋送而叫人有話,那你完全失去了事奉神
的體統。你應該守住事奉神的體統。你的事奉神,不能因著錢的事放鬆,你必須嚴
嚴的守住。不然的話,你就不能為神作甚麼工。
保羅在這裡,還不只說自己如何維持這個體統,他並且給我們看見,他也親手作工
來供給他同人的需用。這一點,就是我們要「給」的原則。保羅說:「我這兩隻手,
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所以,每一個作工的人,不會給就不行。如果你收入多
少就留下多少,專為著你自己,那你還不知道甚麼叫作執事的工作。如果在同工中
奉獻不夠多,就證明我們有毛病。如果一個作工的人只會接受饋送,他的信心光是會
接受饋送,而不會把錢送出去的話,這一個弟兄就只能到此為止了。弟兄姊妹,你
在神面前屬靈的前途如何,就看你對於錢的態度如何。一個作工的人最不好的態度,
就是給自己,給自己。今天好像要叫利未人再來給,是相當難的事,但是,利未人
也要奉獻十分之一。不錯,利未人在各城裡是沒有產業的,他是寄居在十二個支派
裡面的,他是靠著祭壇生活的,也許有的利人要說,我是靠著祭壇生活的,我有甚麼
可給的?但是神說,所有的利未人,受十分之一的,還是應當獻上十分之一。這是
叫所有神的僕人知道,你不要以為我是把甚麼都丟棄了,我有這一點點的收入,還
要奉獻嗎?你一直看你自己的需要的時候,就要出事情,你不會供給同工。你要會
供給,應當會供給所有的弟兄姊妹才可以。如果你在神面前把錢扣住,不管那個數目
怎樣,你只盼望神在其他的弟兄姊妹身上作工,那你就要看見,神不會把錢托在你手
里。保羅說的話最好,他說:「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林後六10)
在這裡,有一個弟兄認識神,他以乎是貧窮的,但是希奇得很,他卻叫許多人富足。
弟兄姊妹,就是這個,是我們的路。弟兄姊妹,如果你作工,如果在各地的弟兄或
各地的教會中有人對於你有話,如果有人對於你的態度不對,你應當維持工人的體統,
你決不應該接受他們的饋送,你要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不能用你們的錢。我是
事奉神的人,你們中間有話,我不能用你們的錢。我是事奉神的人,要維持神的榮
耀,我不能用你們的錢。」你就是在那麼貧窮的裡面,還得學習給。你要有更多的
收入,就要有更多的付出。你越能夠給,就越能夠受。這是屬靈的原則。許多時候,
我們一缺乏,反而要儘量的給。因為錢一給出去,主的供給就來了。有的弟兄姊妹有
夠多的經歷說,錢多給,就多進來。你千萬不要看手裡剩多少。主說:「你們要給
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六38)這是神的律法。我們不能破壞神的律法。我們
基督徒管錢的方法,是和別人管錢的方法不同的,他們是越積蓄越多,我們是越給
越多。這樣,我們自己雖然貧窮,卻是叫別人富足。
在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裡面,保羅說:「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
累著你們。」(14節)這是保羅的態度。這多嚴!因為從前有人說過話,有過事情,
所以如今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還是不累著你們。他接著說:「因我所求
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原文沒有「財物」兩個字。)他這樣,是度量小,心
地窄嗎?不。他說:「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弟兄姊妹,你在
神面能夠看見,保羅在這裡的態度是非常好。哥林多人聽了好些人的話,毀謗了保
羅好些話,保羅需要不接受他們的饋送。保羅雖然作到這個地步,但是保羅不是在
錢的事上不教導他們。可以說,關於錢的事,在哥林多後書裡提得最多。如果保羅
對哥林多人不提錢的事,那變作保羅受傷了。但是因為錢在他身上那樣沒有能力,
所以保羅沒有受傷,在錢的事上,還是教導哥林多人。他們應該送到耶路撒冷去,保
羅沒有不要他們送去。保羅是超越過了錢,所以他們對於他個人的態度,在這裡就
不覺得。雖然因為他個人要守體統,所以不接受他們的饋送,但他還是對馬其頓人
誇獎哥林多人說,他們已經預備好了。另一方面,他又想,萬一有馬其頓人來到哥
林多人中間,見他們沒有預備好,他們就要羞愧,所以他還是勸他們預備妥當(林後
九2、4-5)。他自己沒有個人的感覺在裡面。哎呀,神的僕人實在應當從錢的裡面被
救出來。不然的話,哥林多人絕對不會聽是這篇道;保羅也許對以弗所人講這話,
對腓立比人講這話,但對於哥林多人不講了。但是,保羅對於哥林多人還是講這話,
一點不放鬆,他對於哥林多人還是講到錢。他的意思是神能用你們的錢,不是我要
用你們的錢,我保羅不要得着甚麼。在這件事情上,我必不累著你們;但是,我盼望
你們總是走前面的路。
弟兄姊妹,你每一次在教會裡和許多弟兄姊妹來往的時候,你能不能分別「你們」
和「你們的」?你碰著那麼多弟兄姊妹的時候,你是要得着「他們」,或者你是要
得着「他們的」?如果他們對於你有問題,叫你不能得着他們的,那你能不能扶持
他們,造就他們,盼望他們進步呢?保羅有夠多的理由能棄絕哥林多人,可是保羅
還是來,第三次還是來,但他不要他們的。我們想,這是一個頂大的試探給神的僕人。
我們要學習我們的弟兄保羅所作的事。
不只,下面他再提起一點:「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難道我越發愛
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我所差到你們耶里去
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占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勸了提多到你們耶里去,又差那位
兄弟與他同去;提多占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嗎?不同是一
個腳蹤嗎?」(林後十二15-18)弟兄姊妹,你看保羅這一個態度,他是怎樣肯費財
費力為著哥休多人。傳福音,光是人出來還不夠,總得把自己所有的也擺上才行。
如果傳福音乃是在那裡要收進錢來,那無論如何不對。總得預備好,我的錢也肯擺
進去。如果你不把自己的錢擺進去,那總靠不住。如果把我自己的錢擺進去,那行,
那值得作。保羅在那裡就是這樣。他說,我肯費力,不只,也費財。他說,我為你
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我到你們中間來的時候不累著你們一個人,提多也沒有累著你們
一個人,那個弟兄也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我總是不占你們任何人的便宜。福音是
對的,所以我要把錢擺進去傳。弟兄姊妹,我們要像我們的弟兄保羅一樣,就是對
於人一點不累著他們,要把自己都擺進去。因為福音是對的,所以我們費力行,費
財也行。我們的福音是要把自己的錢也擺進去,這樣,我們才會不錯。
另一方面,保羅對馬其頓人的饋送,就是腓立比人的饋送是接受的。所以,在正常
的情形中,傳福音的人應該接受饋送。保羅是在有的地方接受,在有的地方不接受。
對於他沒有問題的,像馬其頓的饋送,他就接受。但是,在亞該亞,哥林多,有人
批評,有人要找機會來毀謗,那裡的饋送他就不接受。這是保羅的路。今天我們也
該這樣,或者在一個地方接受饋送也行,像在馬其頓那樣,或者在一個地方有人有話,
在那一個地方就拒絕。弟兄姊妹,你在神面前要維持一件事,你千萬不要以為甚麼
錢都可以接受。如果後面有人批評,如果有人找機會批評,那你決不能接受那裡的
饋送。在其餘的地方你可以接受。
我們還得讀腓立比書,看接受饋送的時候應當怎樣接受。我們看腓立比書四章十五
至十七節:「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
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
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我並不求甚麼饋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
歸在你們的帳上。」這是保羅的態度。好像腓立比人是唯一送他錢的人,他在哥林多,
在帖撒羅尼迦的時候都是腓立比人在那裡記念他。但是他對腓立比人說,我並不求
甚麼饋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他知道他用腓立比
人的錢,神入帳,神要記念說,這是腓立比人的錢。所以,他並不是說我要求你們
的錢。在這裡有一個人,對唯一供給他需用的人是這一種的態度;我並不求甚麼饋
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馬其頓人作了一次,又作了
一次,但是,我們不應該注意人所送給我們的錢。人就是送的話,我們不是都接受;
我們就是接受的話,還得像對腓立比人所說的一樣,我們盼望他們在神面前的帳上
能增加他們的果子。總而言之,一個神的僕人,如果在錢的事上不得着拯救,那就
都錯了。你必須在錢的事上得着拯救。
再看保羅接下去所說的話:「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18節)
這一點不像普通的報告,普通的報告往往是說我們缺了多少,好讓人知道了把錢送
來。但是,我們的弟兄保羅,對唯一送他錢的教會說:「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
我已經充足。」保羅說的話,難得這樣重複:「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
弟兄姊妹,你要注意我們弟兄的態度。他對唯一送他錢的腓立比教會說,我樣樣都有,
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我從你們那裡受得夠了,盼望你們的饋送是「神所收納所
喜悅的祭物」(8節)。在這裡有一個人,他的靈非常美麗,他是一個對錢一點沒有
感覺的人。錢在他身上不發生感覺。
再看第十九節,這是最寶貴的一節:「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里,
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他感激他們送他錢,但是他一點不失去體統。他們
是把錢獻給神為祭,不是給保羅自己,和保羅自己沒有關係。另一面,保羅就給他
們一個祝福--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里,使你們送錢的人,一切所
需用的都充足。這實實在在叫我們能夠說,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
阿們。
對教會金錢的處理
第四,我們來看保羅對於教會所要作的,有捐項經過他,要他處理別人的錢的時候,
他有甚麼態度。哥林多後書八章一至四節:「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
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
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着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
甘心樂意的捐助,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一點是神
的兒女必須拉牢的。一個事奉神的人,為神作工的人,到一個地方摸著錢的時候,
必須有這樣的態度。在馬其頓的弟兄,因著顧到在耶路撒冷的弟兄遭遇饑荒,所以
他們捐錢。先是保羅通知他們這個難處。他們聽見了這個難處,雖然自己也很困難,
但是他們在極窮之間,還是越過他們的力量來顧到在耶路撒冷的弟兄。他們怎麼他
呢?保羅說,他們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是在馬其頓
拿出錢來的弟兄們所有的態度,就是為著顧到聖徒的難處,在這恩情上我也要有分。
不管我窮不窮,不管我有沒有難處,但是我要在這件事上有分。因著這一點,他們
再三的求保羅。換句話說,保羅第一次沒有許可他們。這一個是正當的態度。為著
主作工的人,不是一看見錢就拿進來,雖然不是為著自己用。不錯,是耶路撒冷的
弟兄有難處,但不是只要能夠把錢拿來送去就行。特別像馬其頓這樣的人,他們的環
境相當困難,可以不要他們送。但是他們第二次再來,第三次再來,再三的求保羅,
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樣,兩邊都是最美的。這才像基督徒。這一
邊,拿出錢來的人表示:我窮還要拿,我不夠還要拿,越過我的力量還要拿;那一
邊,作工的弟兄說,你們不應該拿。這真是好看!後來,作工的弟兄說,如果你們真
的要拿來,我沒有法子禁止。這才像一個作工的人。保羅是料理教會事情的人,雖然
他看見耶路撒冷的難處,他要顧到弟兄們的需要,但是,保羅的態度和今天許多作
主工作的人的態度不一樣。保羅是因著馬其頓眾教會再三的求他,才准他們在這供
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底下保羅說:「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像我一樣。他固然是聽了
我的勸,但自己更是熱心,情願往你們那裡去。我們還打發一位兄弟和他同去把所
托與我們的這捐貲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這就免得有人因我
們收的捐錢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
面前,也是這樣。我們又打發一位兄弟同去」(16-22節)我們在這裡看見保羅所作
的事。當他替人把錢送到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他在手續上非常清楚。沒有一個神的
僕人對於錢能馬虎,從來沒有。保羅怎樣說?他說:「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
多,就挑我們的不是。」保羅請一個弟兄在那裡管錢,兩個弟兄在那裡管錢,三個
弟兄在那裡管錢,保羅自己不管錢。那三個弟兄怎樣作?保羅說:「我們留心行光
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管錢的時候,要有兩三個人,才
能沒有難處。
為著錢的事是這麼嚴重的緣故,所以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特意告訴我們:作
監督的人,應當是不貪財的人才能作(提前三3;多一一7)。作執事的人,也應當
是不貪財的人才能作(提前三8)。如果有弟兄對於錢的事沒有勝過,那他就絕對不
能作執事,絕對不能作長老。不貪財是作長老、作執事的基本條件。錢的問題必須
解決,不能馬虎。不只保羅這樣講,彼得也這樣講。彼得告訴作長老的人說:「務要
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五2)絕對沒有一
個人能夠牧養神的群羊,如果他是一個貪財的人。
求神恩賜給我們,叫我們把錢財的問題解決了。貪財的心如果沒有對付,那遲早要
出事情。錢財的問題在我們身上是基本的,這一個問題不對付好,就在這條路上一
點用處都沒有。錢財的問題不能解決,就甚麼都不能解決,將來必定出毛病,將求
必定闖禍。你對於錢財的態度應當是獨立的。甚麼地方的人對你有話,你就要學習
拒絕他們的錢。另外,也要學習常常背負別人的重擔,不只供給你自己的需要,不只
供給同工,還要學習供給弟兄姊妹。我們如果對於錢財的問題能夠解決,那就是作
了一件大事。沒有一個人能夠把工作作得好,如果他對於錢財這樣基本的問題沒有
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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