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稅給予華裔公民的啟迪
盧維溢(真理報加西版2006年6月號)
居住在加拿大的華裔公民現今受到很多法律保障﹐以至感受到自由和平安。然而﹐一世紀前來加的華人卻受盡許多歧視﹑侮辱﹑和不平等對待。加拿大過往的一段黑暗歷史﹐你曾知道多少嗎﹖
加國聯邦政府於1885年頒布「華人移民法案」﹐規定每個來加的華人要付$50入境費﹐開始了人頭稅的歷史。其後的自由黨政府數次遞增人頭稅﹐1900年至$100及1903年至$500。一百年前在蒙特利奧[MONTREAL]以$500可買到2間獨立平房。換句話說﹐當時的$500人頭稅額相當於今天的40萬加元。
當時華人所受到的歧視不單如此﹐他們並且不能買地置業﹑沒有投票選舉權﹑不准加入工會﹑很多職業不能作﹑甚至有些公眾場所也不能進。
相比之下﹐印度及日本人較為幸運﹐從來不用繳付人頭稅。而且﹐當時的自由黨政府還給予歐洲來的白種移民不少財政特惠﹐以免加國被"黃禍"干擾﹗我們這一代的加拿大華人在享受法律賦予的人權之時﹐有多少人可想象當時華人先驅者所經歷的痛苦﹗他們不少要向親屬借債來移民﹑丟下妻兒及父母在家鄉﹑然後隻身艱苦一世人流落異鄉去償還。
幸而﹐現今聯邦政府願意在今年國慶日正式道歉﹐並且打算作適度的經濟賠償﹐雖然金額尚待協議﹐總算對受盡歧視之苦主們討回一點兒公道。
加國今年七月一日的國慶將會是一個極有意義的大日子。不單華人要反省前人之受苦﹐主流社會也應該從中更深地反思種族關係這個議題。雖然現今加國已經有反歧視法律﹐保障每個公民都有平等的普遍生活權利﹐種族歧視不再是以往那麼的嚴重﹐但華人不要以為可以把它掉以輕心﹗
人頭稅這個議題對基督徒來說有什麼啟發呢﹖這是筆者現在要和大家思想的問題。
根據聖經﹐上帝啟示的平等乃在於人人都有作神的兒女的權利。本來人人都應該有神的真善美形像﹐但因罪惡控制世人﹐輕微的歧視就顯現於"河水不犯井水"那種隔離態度﹔嚴重的表現於偏幫結黨﹑"排除異己"﹑"抗衡非我族類"的對立態度和行動。感謝神﹐耶穌基督的愛能化解種族之間的隔膜﹑偏見﹑甚至仇恨。正如使徒保羅在聖經加拉太書第3章26-28節如此說﹕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了。
其意思是﹐當信徒真正領受基督的愛和神的道﹑認罪悔過﹑成為神的兒女﹑遵循基督的教導﹕愛人如己﹐他們就超越血肉的界限-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不論性別﹑不管你是奴隸或擁有公民權的人﹐都一同升華進入神的國度。不再因為面貌的差異﹑皮膚的不同顏色﹑社會階級的高低﹑文化背景的分別而產生歧視。中國的聖哲所期望的"天下大同"境界﹐可以從人們真正信奉基督﹑活出上帝的慈愛和公義為進路。
耶穌基督在世時多次強調彼此寬恕的必要。現今不少的美加人士﹐只要感覺人家虧待他們﹐就千方百計找律師告上法庭﹐以求發一筆橫財為止。"物以罕為貴"﹐寬恕之道在今天的北美社會層面中越來越少見。換句話說﹐基督這樣的教導越形可貴。
論到過往一年來人頭稅事件的發展﹐索取賠償行動之所以有成果﹐固然一方面保守黨政府要願意承擔歷史的過錯﹐而另一方面﹐公民合時宜的行動是非常重要﹕就是公民們留意國會動向﹑把該項目列入大選議題﹑怎樣在大選前積極部署和推動﹑把握百載難逢的時機﹐這些都是成功的因素。
同樣﹐加拿大華人基督徒也應該把握七月一日的國慶﹐將人頭稅的後遺症化解為一個見證基督的好機會﹐將天父上帝的寬恕心胸彰顯於社群中﹐並且提醒所有種族不要重蹈覆轍﹑卻要擯棄種族優越感﹐大家抱着"天下為公"的意念﹐共同努力獻出每個公民的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