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淵如姊妹論脫離宗派(ZT) |
| 送交者: TheITGuy 2006年06月21日23:27: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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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我們的前輩看見宗派不合聖經,就本著聖經教導脫離宗派,這是「主恢復」的聖徒耳熟能詳的歷史。但怎樣就是脫離宗派?脫離宗派之後如何對待在宗派里的聖徒?今後如何往前?這種種的細節我們並不清楚。李淵如姊妹對這些問題在早期的基督徒報里都有詳細的論述,讀完之後便可以理解為何李常受弟兄說要深切的悔改,的確「主恢復」的教導與先輩們的初衷相距太遠了。 本系列信息也對那些想要脫離宗派的人提供了一線曙光。同時也間接回應接納與被接納專題。 「宗派」是「教會」麼?我們查考教會的本義,在原文是「召出來的」意思,是從眾人中召出來的一班人。「有兩三個人歸於(「奉」字在原文是「歸」的意思)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這就是主的教會,並不是某種宗派。信徒受浸後,不是歸於那個宗派。按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九節:「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小字)有人把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二節:「都在雲裏海里受洗歸了摩西」的話來問難,我曾問到一個信徒,他的解釋是:「這是指著順服了摩西的教訓,並非說歸於摩西的名下。」我也問過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六節:「初入教的……」一語,據懂原文的信徒,答覆我說:「當譯作『初悔改』的。」 按著經訓,我們找不出分宗派的理由,我們就不當歸於甚麼宗派。宗派的錯誤,不但是不合聖經,而且是演成了不少罪惡:讀過教會歷史的人,都知道羅馬教的罪惡,是分階級、爭權利、重組織、講外禮。試問現在的各宗派,能不能完全脫離這些?所謂協和的總幹事,不也漸近於教皇的變相麼?雖然不是那麼專制,但是層層議會,小通過,大通過,總通過,發號施令的光景如何呢?不經過許多人定續而作工的,在宗派就視為不合法,這又是甚麼理由呢?把基督的肢體,分門別類的分些聖品階級,那麼彼得前書第二章九節的話,又怎麼解釋呢?希伯來書第十章十九節的話,不是每一個信徒的特權麼? 不但一個宗派與另一個宗派分界限,即同一宗派的,因區域不同的緣故,還要分些甚麼你我。若是甲會堂的信徒,到了乙會堂,甲就有些不滿意了。甲會堂的光景比乙會堂發達些,乙就要嫉妒了。那一個宗派里出了幾個屬靈的偉大人物,得了多少人入教,似乎這個宗派特別的有榮譽。雖然口裡說歸榮耀於主,其實多處是求人的榮耀。 雖然不少的屬靈信徒,是高舉真理;然而在宗派的範圍之下,解決一事時,總以「眾人的意見」為前題。多數的就通過,大勢所趨,無論如何,這不是老底嘉的光景麼?我不少次聽見信徒說:「現在的教會,是到老底嘉時代了。」或說:「老底嘉的教會,是指著這一個時代說的。」說這話的人,就應當從老底嘉裡面出來。是的,不出來!這是捨不得眾人的意見!現在我恭敬地、迫切地說:如果我們承認宗派是不合聖經的,如果我們是願意順服聖經的,我們就應當離宗派。 離宗派並非是不和睦的事。我們不信宗派是當有的,所以就離開。並不是要與宗派里任何人傷情感、斷往來。—除了擘餅事上有分別外—我們仍當在基督里敬愛那引導我們的,敬愛每一個弟兄和姊妹。我們是脫離宗派,不是離開人。我從心裡說真話,我雖然脫離某宗派,我對那宗派的牧師,卻是十分的敬愛。他也真配受敬愛!我常說:我不是聽他甚麼道理受感動,我一見他的聲音笑貌就足了。他對於我,也並未因我離宗派而生隔膜,每次見面,仍是慈父的面容似的。我的朋友,雖然有在這一點不能同意的,而我們的情誼,並不減於昔。 離宗派並非是破壞教會。我們不是要揭宗派的長短,使多人離開教會;我們乃是要離開宗派,完全歸於基督名下。離宗派並不是停頓工作。 因信徒作工,是因主的揀選、主愛的激勵。就我所知道那些離了宗派的弟兄姊妹—中外都有—他們是何等忠心的作工。離宗派並不致無人真栽培引導的責任。因為離宗派的信徒,必定有馬太福音第十八章二十節的聚會,按著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二十六節至三十四節禮拜神。不請人作主席,不自定秩序,自然主所引導的人要作牧養的工。 離宗派並不致敗壞信仰。同一宗派的信徒,他的信仰,未必盡同,近來更是如此。離宗派的信徒,解經的見地,雖未必盡同,基本的信仰,卻無不同的。若是離宗派,甚至連主耶穌是神,是童貞女所生,以及代死復活等要道都不信的,這等人算是離了主。真要知道人的信仰,就是要實在問那個人,觀察那個人,宗派不能作代表的。中國信徒也是如此,因為他們從起頭就不知道本宗派信仰些甚麼,只隨著首領的引導罷了。這是我自己可以作見證的。我深信我們傳福音的,是當以真理為根基,不當傳宗派的道理,以致多少信徒,不被真理化,而成宗派化了。這是何等的可惜! 離宗派並非自命聖潔。「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一8)除了因主的恩典而成聖潔以外,我們不敢自命聖潔。離宗派並不是離聖徒;我們也不是聖潔派(就我所知道的而言)。 離宗派並非屬靈的驕傲。離宗派的信徒,並不是說自己的靈性比別人強,所以要離宗派自成一派。乃是離宗派後,就不再有宗派的名稱。雖然不免有人加之以名,在離宗派的信徒,自己總不承認的。協和會,並不是離宗派;各宗派的名稱規律仍然存在,這是事實。自立會,並不是離宗派;因為他們仍有他們的名稱。而且這名稱,實在是離經的。不承認有宗派,就是應當離宗派。 屬靈上的離宗派固然是好,然而在名義上不脫離,終是不合法的。比方合股開公司,無論你問與不問,在法律上,你的名是有效力的、是有關係的。你明明知道你的名屬於某宗派,在形式上未脫離之先,你總不能說你是無宗派的。 離宗派的信徒,總不應當另有宗派的組織。因為離宗派的理由,是因宗派不合聖經;並非因宗派內容的腐敗。況且每一宗派里都有他的優點,也有屬靈的領袖、也有得救的信徒。不能說離了宗派的信徒,比別的信徒靈性特別好,沒有一個軟弱的。離宗派而仍成宗派,怎樣說得過去呢? 有的信徒想:離宗派以後,就不免關了自己工作的門。我說:這是理想的過慮。沒有得救的人多呢,誰能攔阻人傳福音?如果你是滿有聖靈的,忠心主工的,而宗派的人拒絕你,這正可表明宗派的人,是愛宗派阿!自然離了宗派,就有許多宗派的權利你不能享受。但是,你是愛真理呢?還是愛權利?在許多的事上有忠心,主就派你管許多事(太二十六26)。我們要羨慕在小事上忠心! 親愛的基督徒阿!若你是個能讀經的,請你查考這宗派的真理是否合乎聖經?縱使你不能讀經,你當能屈膝祈禱,求主指示你。若是你抱著成見,或因顧慮太多,不肯查考;或者查考了,不肯順服,我還能說甚麼呢! 十字架的窄路,是被人譏誚的、是招人評議的。然而主已經走過了、已經得勝了、已經夸勝了!基督徒阿!我們願意跟從麼?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十三12-13) 一年余經過的寫實 離宗派這個問題,是許多基督徒莫明其妙的(因受宗派教育,已成了慣性)。是多少宗派家所顧忌非議的;是一般屬靈前輩所代為憂愁的;是一些無成見,不明白為甚麼有這些宗派的基督徒所追求的。感謝父神!現在有好些基督徒被這個問題—離宗派—喚醒了,也有好些基督徒是決定離宗派了!但緊接的又發生了一個問題—離了宗派以後該怎樣呢?我對於發這樣問題的,又是欣慰、又是戰慄! 數月以來,我目睹耳聞多處有組織教會機關的際遇;以及許多信徒,許多傳道人的言行;我心傷、我嘆息、我更省悟!離了宗派以後該怎樣呢?有的信徒寫信來問,有的信徒當面談及。這問題來回於心,誠然不止一朝一夕阿!答覆這個問題,不是個人可以建議的,不是一小群可以立些規條以示人的;因為如此行,就難免以理論規條為中心,就難免成為一個新的宗派,或無宗派的宗派。若是離了宗派的弟兄或姊妹,不注意到這一點,那前途的黑暗、敗壞、分爭、疑評等,都要臨到我們了。那是何等可悲的事呢!這是我對於離宗派的弟兄姊妹,一個最先的警告。 聖經的教訓,是一切行事的準則。在聖經以外的任何規條儀文,都是我們所當反對的。我們若離開聖經而各行其道,那真是冒險走歧途了。本報第十七期的《直道特刊》,第十二期的「在別迦摩的教會」轉化我的思想不少。若每一讀者能從頭至尾的看過了,再加以慎思明辨,必定引起我們對聖經里有更深的探索。 此時,聖經里也必定湧現許多是指教我們離了宗派以後所當知所當行的。若我們不給聖靈引導指教的機會,徒然仰望人的教訓;灰心、失敗,就在前面等候我們。離了宗派以後,有多少的危機暗礁,一觸即為所害;我們要避免它,我們就要用神的話語,作為我們的探險燈。在這一年多,神所教訓我的,及環境中的鍛鏈是這樣: 1.不要忘了「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里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 離了宗派以後,誤會、疑評、責問、譏笑等,紛至沓來。若不忍耐,我們就最易負氣,最逞辭鋒。離了宗派的人,是該這樣的麼?好幾次,我在這點上失敗,我的愧疚是不可形容!我們離宗派,並非是因宗派里的信徒不比我強—真有許多可敬可愛的神的兒女—乃是因聖經教訓不當有宗派,我們才離的。分別既在此,所以我們對任何有生命的信徒,我們的目的,總是要互相聯絡作肢體。對方的議論拒絕,我們都要淡漠地放下它。 當我受人評議最甚時,我得了一個信徒的勉勵是:表面上不失感情易,裡面的愛心沒有「罅隙」不易。人若要遵行神的旨意,總要願意「一人」遵行。若要他拉同往迦南時,終要停止在哈蘭。一個十字架,只釘一個基督。我們的工作起始時,我們真要對神說:「我們是以你的全教會為目的,並非要建造我們的小團體。忍耐乃是神的性情,天堂里是沒有鐘的。」這幾句零落的話語,很叫我明白自己的弱點了。所以我當持守這種態度:「當尊重別人的信仰,當讓別人的言論自由;由不必怪人,不必辯論;惟當一種教訓,是我的良心所不能信服時,就求他們諒解我的不跟從而已。」 本報的編者,引奧古斯丁的話說:「在首要的事上,同心;在次要的事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相愛。」這分量,柔細的態度,豈不是我們所當學習的麼? 2. 應當「歸於主的名」(太十八20) 離了宗派以後,仍是要祈禱、查經、作工的。個人單獨的行動,自然不發生組織的問題,但是,肢體總是要互相聯絡的。有了二個人以上在一起,該怎樣呢?在此,我們要特別分辨肢體的關係,與組織團體的不同。現在,看它們的比較: 肢體的關係(就著聖經說) 團體的組織(就著已有事實說) 前面是略舉最顯著的幾點。但有組織的團體中,並不是沒有肢體的關係,不過總脫離不了「組織法」的範圍。這樣,豈不是宗派的變相麼?要不落在「組織」的勢力圈裡,就是時時刻刻的記得,並且要實行,我只當「歸於主的名下」。在一起祈禱就祈禱、在一起查經就查經、聚會就聚會、傳道就傳道。總不可在「主的名」以外,因著一種特別的注重、特別的性質,就設立一個「名」以號召以聯絡。 信徒既當按著各人的恩賜服事神,為甚麼必定要有委辦呢?甚麼評議部、執行部,都不當在屬靈的工作中有地位。甚麼會長哪、董事哪、執行委員哪,我從前都曾有分,好像那些是我的資格;現在,我若這樣行,我就承認是得罪主。信心的眼光,是要直達到寶座那裡,靈里的安靜是忍耐地等候神的引導。 形式上的教會,主已經厭棄(指著設立監督、長老等問題),這本報的《默想啟示錄》及《直道特刊》有不少的證據,我們可以參考。我個人從聖經所覺悟的是:「主總是要完全無缺的。主總不肯將錯就錯的。在神的規律中,攙雜了人的方法時,神定規破壞。」形式的教會,把許多恩賜當了地位,把有的地位,當了權勢階級,又何必希奇主的厭棄呢。 在我未離宗派以前,我總是顧慮:不應當有宗派是對的,但沒有團體的組織,豈不感許多的困難麼?及至離了宗派以後,卻沒有我所視為困難的那些難,並已越發明白一有了組織,就變成機械的了。因為神的恩賜,並不因沒有組織而停止。有牧師恩賜的,我得了他的牧養;有教師恩賜的,我得了他的教訓;有傳道恩賜的,我因他受了感動;至有其他的恩賜,都使我得了幫助。反過來說:仍舊有人牧養、教訓、拯救、幫助人。必定有人問,聚會傳道,總要有個地方、總要有些費用,誰主持這些事呢?就著我的經歷,這一年多,總未停止聚會。有時是在信徒寄居的地方、有時是租的房子,從未募過捐。我與好幾位信徒,都是這樣信:「若是要作一件關於教會的事,必定個人從主接受了託付,甘願負責,也是得了肢體的相助才可以,若是個人只鑒到一種需要,提議一件事,自己並不能負責,只取會議形式而決定、而執行,這仍是容易成為『組織』的團體的。然而費用,除了向神的奉獻、愛心的顧念以外,誰也不負誰日常生活的責任。當用的費,總是仰望主的賜給。若沒有這信心,就寧可不用甚麼費用。」我們真實明白了肢體的關係,就自然不會「孤行己意」或是趨向組織。 在形式上,我們注意「歸於主的名下」在無意中、在無形中,我們仍是「會歸於主名以外的名」。一個非常屬靈的神的兒女,一個有恩賜的神的兒女,一篇的講章、一段的言論,都能吸引我們趨向他們(並不是他們要我們不歸於主名下,乃是因我們的弱點,常是注目到所看見的)。這一點,是我們所必須注意的。 3. 不可停止聚會(來十25) 這聚會不是普通一般的聚會,乃是有神生命的兒女,奉主名而聚集的聚會。離了宗派的信徒,若沒有這樣的聚會,那真是危險、真是浪漫派了。我每次得著造就,都是在這聚會中,不然,真是要到一個最可憐的地步。從約翰福音第四章十九節到二十四節,我得著三個教訓:一,敬拜神不限於指定的地點(十21)。二,父要心靈誠實的人拜祂(十23)。三,人必須用心靈誠實敬拜神,所以我必「歸於主的名」而聚會,有餘閒時方到宗派里去聽道—不是敬拜。 按著馬太福音第十八章二十節的教導,聚會:是不限於地點的,是有兩三個人就可以的、是必須歸於主名的、是有主的同在的。讀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四節,就可以知道聚會時,是每一個信徒都可以自由地(注意第二十六節的「各人」「或有」等意思)敬拜神。這並沒有預定的主席,喊唱預定的秩序表。那樣的敬拜,雖然是自由,而仍是安靜的(十33)。 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二十節至三十二節,第十章十四至二十二節,第五章四至十三節,都是論到「聚會」有關係的問題;我們若能一句一句的讀、思,我們就能明白許多。在這一年多裡面,我們弟兄姊妹在一起聚會(每主日)或祈禱、或唱詩,都是極其自由的(安靜等候神的引導),每次擘餅分杯,都是沒有預定的主席。在這聚會中,我們親近的、仰望的是主自己;各人用心靈誠實敬拜神。雖然我們軟弱,不免錯誤,我們仍是仰望主。我們總是以敬拜神、記念主為第一;其次,或者有彼此的勉勵和特別的查經。 《 直道特刊》的「聚集的根據」「主的晚餐」兩篇,就是講到這樣的聚會。我個人是表同情的。若讀者細心查考一下,就可以分別「宗派中的聖餐、作禮拜」與聖經中所說的「聚會」,是有何等的不同。脫離宗派的信徒,在許多事上,仍難免帶有宗派儀式的色彩。然而要完全回到聖經的教訓中,必須順服聖靈的引導,而拒絕一切人所看為好的。 前面所說的這些,不是甚麼規條,因為我所最怕的,是不經意的成為宗派。惟願引讀者的心注目於聖經,直接從聖經里覺悟到許多問題的答覆,所以我將《慕道查經課程》(此書乃是倪柝聲弟兄所編著的)里「教會」一課,摘錄一段,以備讀者的查考。 教會的聚會 (有時,有特別教師來教導聖經,則例外;如同保羅和巴拿巴的工作。) 末了的話 多少的愛心、多少的目光,是跟隨著我們。—離了宗派的我們—他們怕我們跌倒,為我們擔心!每一個離了宗派的弟兄或姊妹,應當尊重人們這樣的愛心、這樣的注意;所以我們不可驕傲、不可自誇。一方面脫離人的組織範圍、一方面要進入主所要我們達到的地步(來十三23)。總要記得:主是元首;我們這許多人,不過是肢體。我們除了順服真理、見證真理、遵行神的旨意以外,我們總不可自居元首地位,發起熱心,代主出主意、號令人、支配人。我們若照著主所量給我們的尺寸去行,縱然有失敗,也可以無愧於心。若計劃到主所量給我們的界限以外,縱然是完全,也不能滿足主心。 在主里的弟兄和姊妹!若是你已經離了宗派,我就請你注意這三件事:一,要互相聯絡作肢體,在基督里成為一身。二,應當歸於主的名。三,不可停止聚會。這不是信條,也不是章程;乃是經訓,乃是個人的經歷。請你們默禱深思而加以選擇罷! 四、「受浸禮」、「離宗派」的尾聲 自從《基督徒報》幾次登載了關於「受浸禮」、「離宗派」等文字以後,有的信徒就加以注意的了。我個人已有專篇的見證,自然是表同情於這兩個問題了。在我未順服以前,總是左一個理由,右一個理由;等到取決順服時,卻只有最簡單的教訓,許多理由,就都被擊碎了;但撒但最詭計多端的。在我們要遵行聖經教訓時,牠會使我們發生一個誤解,或者一個錯行,那就最可惜了。所以我對於要受浸禮,或者已受浸禮,要離宗派,或者已離宗派的弟兄姊妹,還得進幾句忠言。我只能簡略地說幾句,融會貫通,就在乎各位的慎思明辨了。 我們傳遞一種消息,是根據聖經的原則,在神兒女中,作一點微小的服事;並非要逞意氣,爭一個我高你底,辯一個我是你非。所以,不過是作見證而已,按著聖經的正義下斷案而已。別人的順服與否,並不是我們該負責的;我們也不該論斷某人某人,似乎他們不如我。 受浸禮、離宗派,並非我們信息的中心,不過是信息中之一。因為這也是真理,我們豈可諱而不言?但傳福音及其他各種要道,都是我們該注重的,我們又豈可只偏重真理之一端呢? 一本聖經,乃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該親自查考的。我們總不能因某人如何說:就拿人的話語,作為永不改變的定義。只有聖經是一切準則。無論誰的講說:都當用聖經去對照,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何者為是、何者為非。信靠一家之言,總不如信從聖經;信靠多數人之言,倒不如信從聖經。對於受浸禮、離宗派,就當存著這個態度。 離宗派的根本理由,就是因為聖經不容有宗派是屬肉體的行為(林前一10-13)。無論一個宗派千好萬好,只因聖經說:宗派是屬肉體的,我們就願意沒有宗派。因此,我們離宗派,並非因著宗派的好不好而定規的。難道離了宗派,就保守我們沒有第二樣屬肉體的行為麼?自然,我們那敢些微誇口,不過我們願意釘死它,不甘心屬肉體而已。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離了宗派,就是屬乎基督的,若存著這樣的心,就仍是個有宗派的觀念,就仍是個屬肉體的(林前一10-13)。我們的心總當包含有神的每一個兒女,不是僅僅只是幾個我認識,而且信仰意見都相同的幾個神的兒女。形式上要沒有宗派,心裡的深處也要沒有宗派,在習慣上也不要成為宗派。我不能保別人不如此,但自己總不要作個「始作俑者」。 離宗派,並不是離教會。教會是有生命的,是每一個神所救贖的兒女都在裡面。宗派是該離的,教會是該聚會的(林前十四23)。有名稱、有信條規章,不包容神每一個的兒女,這就是個宗派;並不是只有長老宗、監理宗、信義宗等才是宗派。明白這個,我們就該步步謹慎了。 使徒時代的教會,並非沒有組織的;只是神在教會所布置的(「設立」可譯作「布置」)第一是使徒(林前十二28)。但使徒已沒有了,組織就如何成立?若承認可以遺傳的話,羅馬教設立教會、行按立,就是如此說法,我們承認麼?雖然沒有組織的形式了,並不因此停頓教會的工作。這是我們不必過慮的。 幾個人的信仰相同,並不能說他是個宗派。比如舊派新派,是指著信仰說的,就不算得是宗派。但若新舊派的人,各自聯合起來,各定一個名稱,規定他們的信條,他們就立刻變成宗派了。總而言之,無論是受浸禮、是離宗派,若不按著聖經的光去看,不是因著順服聖經而實行,就寧可不受浸禮、不離宗派,何必離開一個錯誤呢? 《基督徒報》第十一期里的「遲鈍的順服」,第十三期里的「再論離宗派」,第十九期里的「離了宗派以後」,都當合起來看才好。本報其餘的各期,也零零碎碎的,說到這些問題,若讀者要徹底的查考,就可把它匯齊,來看它的理由,並且用聖經對照了再定是否;也許將來有別人作見證。對於這兩個問題,我算言盡於此了,所以說這是一篇受浸禮離宗派的尾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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