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 真信心一定伴隨着順服 雅各書靈修系列30 文/魏保羅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暖暖姊妹朗讀;背景音樂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主凡事引導”:
今日經文:“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雅2:23-24) 稱義δικαιόω(迪凱奧歐)被宣告為公義,被神算為義。即不配的罪人,因着耶穌基督的赦罪之恩,在基督里被神“看為義人”。換句話說,我們的“稱義”並不是像法利賽人一樣“在人面前自稱為義”(路16:15),而是因着救贖之恩典,神在祂的獨生愛子裡“算我們為義”。“算”這個詞是一個法律和金融術語,意思是“算在某人的賬上”。作為一個罪人,亞伯拉罕屬靈的賬戶顯然是空空如也,但因着耶穌基督的恩典,他卻是富裕無比(參看林後8:9)。就像保羅也說:“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4:5,3:26)。故此,雅各也並沒有違背保羅所講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加3:6)甚至,他還進一步深化,說:“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23v),這句話顯然與舊約有深厚的關係,如“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賽41:8),“……將這地賜給你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代下20:7)。另外,兩約期間的文獻也常用此稱呼表達亞伯拉罕與神特別的關係。雅各引用這樣的稱呼,明確表明了亞伯拉罕因其堅定的信心和實際的順服,而獲得了在神面前無可替代的獨特地位(穆爾,1985/1988,頁107)。 
加爾文總結的好:“……保羅認為我們不需要行為的幫助而得稱義,雅各則不允許那些缺乏好行為的人被算為義。”因此,一旦有人試圖依靠宗教活動,以看似虔誠的舉動換取救恩,我們就必須竭力傳講保羅強烈的呼籲;相反,如果有人以為信心只不過是對教義的口頭承認,我們就必須大力強調雅各對信心的詮釋——真信心一定伴隨着順服(穆爾,1985/1988,頁109)。如同奧古斯丁的回應:“亞伯拉罕在心中深處相信上帝,這是信心方面的事;但是他把自己的兒子也獻給了上帝……這就不只是偉大的信心,也是偉大的行為。”(奧登、布雷主編,2000/2006,頁41)就像一位牧養近千人教會的牧者提醒:“今天我們聽了太多的真道,甚至已經聽的耳朵起繭,但是我們又行了多少真道呢?要知道,今天人們不僅是聽福音,更要緊的是‘看見’福音。” 省思:保羅說:“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並且“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3:14)。作為基督的門徒,我們是否向親近或陌生的人展現出當有的愛了呢?人是否能在我們身上看出那活潑而有功效的真信心呢?要知道,信心一定是透過愛心的舉動表現出來的。 
禱告: 主啊,我們真是一群有真信心的人嗎?我們是否如同亞伯拉罕一樣配稱為你的朋友呢(我乃稱你們為朋友,約15:15)?在一切討你喜悅的事上我們又做了多少呢?求主幫助,讓我們立定心志,從自己開始,從現在開始,不僅向人說出我們是“因信稱義”的人,更是向人見證出我們是“被神算為義的人”。好使我們無愧作你的門徒,人也因着我們看見福音的好處,願意來真心實意尋求你。奉主耶穌名禱告,阿們。 參考文獻 奧登、布雷主編《古代基督信仰聖經注釋叢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一二三書、猶大書》(石敏敏翻譯)。校園書房2006。(原著出版年,2000) 穆爾《丁道爾新約聖經注釋——雅各書》(賀安慈翻譯)。校園書房1988。(原著出版年,1985) 魏保羅 中國大陸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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