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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律法看見救恩——大衛為什麼在律法中喜樂很多人讀舊約律法的時候,只看見懲罰、審判和定罪,因此覺得律法是沉重的。但聖經中有一個非常特別的人,他在律法中卻看見喜樂,這個人就是大衛。詩篇119:16說:“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你的話。”如果律法只是定罪,人怎麼可能在其中自樂呢?關鍵就在於:神開啟了大衛的眼睛,讓他看見了律法中的奧秘。詩篇119:18說:“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大衛並不是只看到律法表面的要求,他看見了律法背後的救恩。舊約中的獻祭制度其實一直在指向一個更大的救贖。人犯罪以後,需要獻上祭牲流血贖罪。沒有流血,就沒有赦免。所有這些祭牲,其實都是將來真正救贖的影子。新約解釋說,律法不過是將來美事的影兒。那真正的救恩就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此,大衛在律法中看到的不是單單的審判,而是神為罪人預備的赦免之路。他在獻祭制度中看見了神的憐憫和救恩。這也是為什麼大衛能在律法中喜樂,而許多人卻只在律法中看見定罪。因為一個人若只看行為,就會被律法壓住;但若看見神預備的救恩,就會在神的話語中得到喜樂。羅馬書4章也引用大衛的話,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說明大衛已經看見了一個真理:人得稱為義,並不是靠行為,而是靠神的赦免。因此,大衛喜愛律法,並不是因為他覺得自己能完全遵守,而是因為他看見了律法所指向的救恩。今天我們讀聖經也是一樣。如果只看人的行為,就會落在定罪中;但如果看見神在基督里的救恩,就會在神的話語中得到真正的喜樂。真正的福音不是叫人不斷與自己的行為爭戰,而是讓人看見神已經為罪人預備的救恩。當人看見這救恩的時候,心裡就會充滿感恩與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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