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稱義的行為 (轉載) |
| 送交者: 人在天路 2006年09月14日12:40:0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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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生命季刊總第三十八期 被稱義的行為 ■ 厲未 因信稱義是我們信仰的根基。即我們稱義是憑着耶穌的血,借着人的信(羅3:26)。“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在救恩上沒有人的功勞。現在我們的問題是,怎麼看待人的行為呢 我們來看雅各書第2章的經文﹕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14-26) 這裡似乎給人感覺與前面講的因信稱義有了矛盾。因為這裡明明又指出:“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這是否等於在救恩上又要添加上人的行為呢 要想明白這段經文的意義,關鍵要看雅各在這裡所談到的“行為”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從2章14-17節的經文中,有些人誤以為雅各是在強調人的善行,即看見肢體缺乏時要慷慨施捨。這樣理解會得出和因信稱義相背的錯誤結論,因為稱義絕沒有人的善行和功勞。那這裡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中的“行為”是指什麼呢?我們仔細讀雅各在這裡所舉的三個例子,其實說的都不是人的善行,而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愛。 第一個例子(14-17節),“當看見弟兄姐妹又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卻不給他”。這不是人沒有善行的問題,而是連最起碼的憐憫心也沒有,無憐憫的就是罪,即見死不救,一個信耶穌的人是不可能會這樣的,除非這人的信是假的,是死的。他只是信一個死的宗教規條、宗教儀式(就如法利賽人在安息日反對耶穌醫治病人一樣),這樣的信根本不是能“生發仁愛的信心”(加拉太書5:6),對生命是沒有益處的。所以這裡告訴我們,真正的信不是死的,而是活的,是有生命的。那麼怎樣才能得到一個活的信呢?那就需借着十字架,“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羅6:8)。一個背十字架舍己的人不可能不把財物分給那受凍餓的肢體,這只是十字架生命的第一步表現,再看下面的例子。 第二個例子,“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雅2:21)這是一個怎樣的行為?絕不是我們頭腦中那種行善做好事的行為,而是一個“死”的行為,一個比自己死還難過百倍的死,讓自己百歲得的兒子死掉。這是什麼?乃是一個因着信完全把自己的至愛舍在祭壇上,交在那讓死人復活的全能神手中,讓他與主一同復活的行為。所以這個行為實在超出我們的理性,乃是十字架的經歷。 第三個例子,“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25節)這又是一個怎樣的行為,是喇合在行善嗎?看兩個探子可憐就冒死幫助他們嗎?絕不是,正像喇合說的那樣:“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着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約書亞記2:9,12-13)喇合一家因着那一條象徵寶血的紅線而脫離滅亡,所以喇合的行為乃是一個因着信不惜捨棄自己的本族,而選擇真正得救之路的行為。所以她實在不是在救探子,而是藉此在救自己和自己的全家,為此寧可背上“叛國通敵”的罪名,寧可舍掉自己的性命,這又是一個舍己的行為,又是一次十字架的經歷。 所以雅各書第二章的“行為”,實在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行為,所揭示的乃是一條路,是我們信耶穌的人們必走之路,那就是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 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衪父的榮耀里,同着眾使者降臨,那時候,衪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16;24-27) 主耶穌在這段寶貴的教訓中也談到一個“行為”,“照各人的行為”。並指出這是他再來審判時的標準,這又是怎樣的行為呢?從上面的經文便一目了然。這同樣說的是,“背起十字架跟從他”的行為。人是否能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是否能像亞伯拉罕那樣為得到復活的以撒而喪掉以撒,是否能像喇合那樣為得全家人的生命而喪掉族情和性命。 弟兄姐妹,“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怎樣才能讓我們的信心不至死掉,而是活起來,散發出生命的馨香?絕不是在於我們需做什麼行什麼,只要經歷十字架,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為了聽從主的吩咐,遵守主的誡命,不惜捨棄這世上的一切功名、地位、金錢甚至性命。其實十字架會幫助我們在裡面的爭戰中得勝,十字架的能力方能使那個“己”被治。常常有許多艱難的選擇臨到我們,是聽從神的吩咐把我們的至愛獻上,還是顧念我們的妻子家庭而不獻?是寧死也不把兩個探子供出,還是顧念自己的民族情感,而把他們交給摩押王?一面是自己的一切友情、親情、國情、愛好、安逸、功名、理想、享樂、錢財、名望、地位、教會的苟安;另一方面是可能面臨的痛苦、責罵、攻擊、嘲諷、孤單、貧窮、失業、教會的逼迫、坐監甚至被殺。當我們用信心勝過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我們的生命會進至更加豐富的地步,會有更大的喜樂、平安,會與天上的主更加親近。就像一首詩歌唱的:“你所失去的東西,主以自己來代替。”這就是對背十字架跟從者之行為的賞賜,也是被神稱義的行為。 我們有一個姊妹,是一所師範院校大四的學生,面臨着找工作的問題。在用人單位到學校舉辦招聘會時,全班的同學都準備了各類虛假的推薦材料,包括各類假證書、各類假獎狀、各類假學歷,就連本人的學習成績也全部用假的,各科都改成八十分、九十分,然後裝訂成一本本精製的推薦書。這個姐妹起初也想和他們一樣,否則是找不到工作的。可她和他們畢竟不是一樣的,她是一個基督徒,裡面那個責備的聲音讓她徹夜難眠。可是一想不做假,那份失業的痛苦和不安同樣也困擾着她。這時連有的老師都給她出主意,老師告訴她說,她在班上的成績是中上等,如果她和大家一樣同時提高自己的成績,只要不過分,在大家都提高后名次仍能排中上等,這也不算撒謊。面對這樣的勸說,她也動搖了,那基督的生命在她裡面就如一棵嫩芽一樣,隨時會被淹沒在荊棘叢中。但這畢竟是生命,會成為她裡面能力的源泉,回想起幼時所學的詩歌,回想起母親晝夜禱告的眼淚,當想起神的話更是句句帶着能力。“你們要對鄰舍說實話”,“你們不可懷詭詐的心”。經過一周的爭戰,最後這姊妹立定心志,“大不了找不到工作回農村,”於是帶着這樣一個心志,拿着薄薄幾頁簡歷和一份一字未改的成績單走進招聘會。 這自然是被一個個用人單位不屑一顧的,甚至連試講的機會也沒有給她。但就在招聘會即將結束,她也完全灰心失望的時候,她奇妙地走到一個用人會場前,這裡的領導和工作人員也準備起身離開了,她裡面忽然有一個聲音催促她“去試試”。於是她走上前去,問道:“能給我一次機會嗎?”領導勉強答應了。於是她走上台去,一邊走一邊唱起了“能力,能力,聖靈的能力”。當試講到一半的時候,台下傳來了陣陣掌聲,她明白自己已經獲得極大的成功。結果被這個天津市一所待遇不錯的學校錄用了,在班上幾乎是最好的。 但這並不是讓她高興的原因,她心中真正的喜樂是經歷認識了一次十字架的大能。就像她作見證時講的:“當我把今世的工作放下、輕看的時候,主給了我這份工作,我雖會盡心努力地工作,但它已不再在我心裡有那麼重要的位置,有一天若是主呼召我,我還會毫不猶豫地捨棄它。” 十字架的一頭在人的眼裡似乎是痛苦,但當你和主走到另一頭的時候,確是無窮的喜樂和甘甜,一頭似乎是苦杯,但另一頭確是福杯。當十字架的呼召臨到我們的時候,願我們都能像主耶穌那樣:“照你的意思,不要照我的意思”。我們被稱義就在於此。
作者: 厲未, 中國大陸基督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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