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澄清一下: |
| 送交者: xiaoke_01 2006年10月09日14:42:3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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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确实没有搞清楚炼狱的概念,即使炼狱不等于地狱,如下的观点,我仍然认为不符合圣经,并属于因行为称义的范畴。 ************************ 在上述的情况中,因为一天的善行,可以比别人少烧一会(少锻炼一会),因为表面上看起来遵守外在的律法,仪文,条例,措施,得到属灵生命和意义上的 “好处”。这不就是另一种意义的因行为称义吗?不符合圣经: 1) 没 有 爱 、 仍 然 与 我 无 益 :哥 林 多 前 书13:3-7 哥 林 多 前 书 1 Corinthians 人行善是好的,但要看动机。这里的爱是指来自上帝的爱,以及对上帝的爱的回应,因深爱上帝,而愿意服从上帝的律法,并深信这些律法诫命是于我们有益的。这也是一个基督徒当行的和必须的。其实上帝的诫命的源头就是--- 主耶稣告诉我们,律法中最大的是什么呢?首先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是爱人如己。这里面都是强调个爱字。没有出于爱的善行,与我们的生命毫无益处. 2)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 弥 迦 书6:6-8 6:6我 朝 见 耶 和 华 , 在 至 高 神 面 前 跪 拜 , 当 献 上 什 么 呢 ? 岂 可 献 一 岁 的 牛 犊 为 燔 祭 吗 ? “与神同行”岂在一日之中吗? 还有N种理由,就不费话了。 另外个人认为:林前3:13 中的工程,指人内心的果效。 圣经上说:“ 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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