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心的祷告 |
| 送交者: 米加勒 2006年10月31日14:33:5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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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种祷告如果放在基督教的,他就变成逼上帝成就我要的。「主啊,你成全我所喜悦的!」「主啊,你照我所要的给我满足!」「主啊,我祷告是为自己。」如果一个人的祷告恳切,一切真诚是真心的话,只有一个真正的可能,是圣灵在他心中感动他祷告。那,这一点是很难得的事情,因为圣经说「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源头是谁?是神,是上帝赐下祷告的恩,赐下叫人恳求的恩典,所以当圣灵这样做工的时候,人就为神的国度恳切祷告,这种祷告的出发点,这种祷告的真正的动机是神的动力,神的灵所做工作。那我请问,外邦的宗教有很多很恳切的祷告,他们是不是受上帝的圣灵的感动呢?是不是呢?不是。所以如果外教里面的热忱祷告,不是出于圣灵的话,表示说不需要上帝的灵,人也会很恳切祷告的。如果不是因为上帝的灵所赐下感动人去祷告,那么人会恳切祷告的动力是什么呢?一定是以自己为中心。所以以自己为中心的祷告,就是要神照我所愿意的,照我所要求的,来成就我所喜悦的事情。 而圣经真正的要求,是圣灵在我们心中做工,使我们可以成就祂所喜悦的事情。你看到这个吗?这不同的地方,这个就是anthroprocenric and theocentric,以人为中心,或是以神为中心的祷告。基督所教导的祷告,「你们要这么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所以这个祷告是以神的国,以神的旨意,以神的名做为整个祷告的中心,不是以人,更不是以我做为祷告的中心。这样,我们祷告的中心是盼望神的国降临,神的名得著最高的荣耀,人都尊祂的名为圣,祂的旨意行在地上。这样是照著神所喜悦的,不是照著人所喜悦的。 我们如果把这些重点再强调下去,那你就看见了许多时候,我们的宗教情操, religious sentiment, religious emotion 我们的宗教的感情是以自我,以人为中心的,所以我们许多时候我们的热心,是跟圣灵的工作是脱节的!许多时候我们的恳切跟神的旨意是脱节的!许多时候我们祷告的时候,那个重点跟中心神所定的原则是脱节的!所以这就很危险了。所以这里说,「愿基督在你心中,行他所喜悦的事情。」是基督的灵在你的心中做工,基督在你行中是要行他所喜悦的。 所以,当一个人所行的,根据他所求的,是以神所喜悦的为中心的时候,这个人是与神同行的。与神同行做为开始,照著神的心意做为开始所发展出来的一切的宗教的行动,才有永恒的价值。求主帮助我们,给我们从这个观点来看,也来重新整顿我们的宗教,我们自己与神之间的关系。这样,「藉著基督在你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情。」 如果你再注意以弗所书第一章的时候,你看见了,「在万古之先,在创世以前,照他旨意所喜悦的,照祂 所要的,照祂 旨意所喜悦的来预定我们,拣选我们」(参:以弗所书:1 章 4 节)。所以这个跟在传福音的时候,「你要不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得救!」这个是普遍的福音派的观念,「你愿意不愿意信?你愿意信你就得救。」不是「主啊,你愿不愿意使这个人信,愿主的旨意成就!」所以到底是上帝照祂旨意所喜悦的,来定人得救?或者照人旨意所喜悦的,来决定他得救呢?这是完全在圣经里面很清楚的。但是我很奇怪的,很多很多的人,在他的福音工作里面,在他的祷告生活里面,在他的事奉中间,都是以「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为中心,来发展宗教情操,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你看见了,当以赛亚书第六章,当先知蒙召的时候,上帝说「有谁愿意为我们去呢?」(参:以赛亚书:6 章 8 节)神先呼召,然后下面说「我愿意,我在这里。」然后上帝才差遣他去。但是当上帝差遣他去的时候,竟然讲了一个「你要去使他们听,但是呢,他们却听不明白,你要给他看,但是他看不清楚,免得他回转过来,就得到医治」(参:以赛亚书:6 章 9 节)。那这样,这一位上帝是不是要人得到医治呢?他给他听,叫他听不懂,给他看,叫他看不清楚,叫他听了看了以后,他回头的时候,祂说「我不要医治他。」所以,这个是很吊诡性的,或者 paradoxical,这是神的旨意所喜悦的事情,常常跟人所定的意志的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那这些都是圣经的教训。 很可惜的,是我们许多的人只愿意讲适合与人,人容易听的道,传讲出来就可以得到很多群众的认同,但是圣经中间那些最重要的,神为中心的,神所喜悦的的,这些的话语,我们几乎碰都不碰,讲都不讲。所以我有一次在很多卫理公会的会友参加的聚会中间,讲「预定论」的时候,我说「你们今天这么多卫理公会的会友来参加这个聚会,我为你们感谢上帝!很可惜的,因为约翰_卫斯理 (John Wesley,1703-1791) 因为自己对预定论不明白,所以你们很难在他的书里面,得到这方面的解释跟造就,因为他不明白,他没有办法解释给你听。」而为什么不明白呢?因为约翰_卫斯理他不能相信一个拣选一些人,不拣选另外一些人,这种不公平的上帝。「既然上帝是这样不公平的上帝,我就不能传这样的上帝!」所以他传的福音是「无论谁愿意接受,你都可以得救」的这种福音。 而这个福音也没有错,因为圣经也清楚说「凡愿意的都可以来,凡愿意的都蒙恩」(参:启示录:22章 17 节)。凡你信主,「心里相信,口里承认,都可以得救」(参:罗马书:10 章 10 节)。但是圣经的这些教训,与外面这些教这几句话的,里面还有另外一些的话,就是「若不是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参:约翰福音:6 章 44 节)。「若不是父愿意拯救人,就没有一个人可以得救。」那这些以父的喜悦,以父的旨意为中心的教训,却不从这些比较以人为中心,更容易讨人喜悦,令人了解的,肤浅的传道方式中间去把它做一个平衡。所以,为这个缘故,我们看见了凡是注重「量」的就忽略了「质」,凡注重「质」的都结果放弃了「量」,这个就是今天教会很大的毛病!那些信仰很好的教会常常人数少得不得了,越保守越不发展。而那些发展很大的教会,常常信仰乱七八糟,神学乱七八糟。所以,这样,「质」与「量」要并重,「质」与「量」都要兼具,是很不容易的。 那你说「我们怎么能够把神所喜悦的,跟人所喜悦的两样都并重,都兼具,都一同包容在里面呢?」这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何况神所愿意的,跟人所愿意的有冲突的时候,你只能从其中选一个。所以,这样,如果神的旨意是超过人的意念,那么你遵行神的旨意的时候,你一定要放弃以人为中心的意念。但是当你放弃以人为中心的意念的时候,很多以人为中心的听众,就很难听到这个道理,对他的帮助到底在哪里。所以,这些问题是教会常常「鱼与熊掌,不能兼具」的一个很大的矛盾,我愿意在这一方面做一个配合,所以我建立的教会是归正福音教会。因为福音派传福音常常神学很鬆懈,归正神学的教会很严谨,常常福音传得没有果效。那么,怎样与归正福音配合起来,而告诉人,「你愿意接受吗?你愿意接受主一定接待你。」但是当他接受以后,你要告诉他,「这是神的恩典,若不是父吸引人,没有人能到主的面前来。」把神所喜悦的,超越在人所喜悦之上,把神的意念放在人的意念之上,把神的自由放在人的意志之上,这才是圣经的教训。 我这里顺便提到,为什么我用「神的自由」跟「人的意志」呢?为什么我不讲「神的旨意」跟「人的自由」呢?请你注意,严格的说,人犯罪以后已经没有自由了。大家说,「人犯罪以后已经没有自由了。」所以,根本没有自由。「自由」这两个字,还用在罪人身上已经是错误了!你说圣经这么讲吗?是。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所有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仆」(参:约翰福音:8 章 34 节)。所以没有自由的,没有一个罪人可以自由自在到上帝面前来,「主啊,我要接受你。」若上帝没有给他听道的机会,他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回应呢?如果上帝不给他有听道的机会,他怎么可能对神说,我要或者我不要呢?所以他这个接受救恩的自由,只能放在神愿意他听道,或者不愿意他听道的这个神的自由的下面。神是自由的,因为神不在罪之中,神不犯罪,神与罪无关,所以神不在罪的奴仆的范围里面,而人犯罪,所以人永远没有自由,人只是罪的奴仆。 那么,你说「人没有自由的话,我不是变成机器了吗?」不是。你在选择上帝,在领受救恩的事情上,你没有自由,但是你在犯罪的时候,还有完全的自由。这个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1546) 不用「自由」,他用「意志」。所以马丁路德说,「我们有没有意志?有,就是因为我们有意志,而我们凭著我们的意志选择了犯罪的生活,所以我们要负责任。」如果说人没有自由,也等于人没有意志的话,那么人犯罪是不是也是机器了呢?「既然是机器一定要犯罪,我们就不必负责任了。这样,「上帝凭什么审判我们?」所以,请你注意,人还是用他的意志去犯罪。那这种意志的存在,不等于就是自由的存在吗?不是!因为圣经的看法,自由是与罪无关,超越罪恶捆绑的那真正的自由,是基督赐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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