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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寐:论顺服[转]
送交者: 我思故我不在 2006年12月03日19:34:2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论顺服——兼复小杨弟兄

小杨弟兄平安:

您2006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的来信收到有几天了,请原谅我这么迟才给您回信,一如您一定会原谅我竟然忘记您给我写过2-3次信了 ,那个“呵呵”因此应该由我填注在这里。

“迟复为歉”不仅是因为我要“顺服”神学院的日常安排,也因为您提出的问题使我很胆怯去回答——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福音问题上越来越使我恐惧战兢,有限且有罪的人以教师的身份向邻居来阐明无限真理的奥妙,无论如何都该三思而后行。我一直很拒绝“炫耀谦卑”那种“伪属灵”的做作,愿神的灵能为我见证这种内在的害怕。我可以对很多世俗问题信口开河,我有那种学术自信,但谈到福音真理,我的无知超过我自己伪装出来的“谦虚”。也许我应该在此一并告诫那些福音问题上好为人师的现代拉比们,无论是出于爱意绵绵的语重心长,还是出于世俗公义的一本正经,都应该站在天国大门的旁边恭敬肃立,而不是一味扮演天国售票员和门卫的角色。

这样说来并非要我们对一切福音问题缄默不言。神让我们开口讲话,只是这舌头如今“顺服”在真理下面,传基督,而不是传自己,自责、悔改、赞美、祈祷,分享,劝勉……新人新语言有两个特点:“话语权力”关系或垂直关系,仅仅被建立在人与神的关系上;而“对话关系”或平行关系,就成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平行关系中,没有人可以站在神的位置上“垂直地指教”别人。对话中我们可能接近真理,因为我们所信的神是三位一体的神,圣灵会按神的意思临在于我们的团契——然而即使碰巧我们的话语被神使用了,那也并非因为我们(偶然)是神,而是因为我们的神是神,并是爱我们的神。

因此让我们祈祷神怜悯、使用和帮助我们的对话,在我与你分享我关于“顺服”的见证之前,请允许我全文引述你的问题: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也可能在这几年经历了一些艰难的事情吧。现在心里面总有一个撒旦的声音。就是我很反感“谦卑 顺从”这样的字眼,一听到这样的字眼就想到“奴隶 白痴”等,好像我活着象个奴隶一样,要完全的顺从。好像我消失了,我没有了一样。不是有人说: 我思故我在吗。可是现在就是里面有这样的抗拒神的声音,就是象赛14章里面,撒旦的样子。甚至里面会有这样的声音“为什么你是神,我不是神 。为什么你创造了我,不是我创造了你? 为什么我不是自有永有的? ” 我感到很可怕,因为这个完全就是撒旦的样子。可能我对于神的创造还是有一些误解吧。一想到,我活着就是为了荣耀神,就在抗拒--好像他得了荣耀,我成了工具而已。象奴隶一样了。....您知道尼采说“上帝死了”是吧,我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但是我觉得我好像很理解他。为什么我会这样呢,我该怎么办呢?……

这无疑曾经是我的问题。而且我相信,这也是“启蒙时代”以来,人本主义统治下的所有现代人共同的问题。前不久在一次圣经小组学习上,一位十几岁的小女孩就站起来问我:任叔叔,为什么基督徒总是主啊,主啊的,一点都不平等,人好象奴隶、好象仆人似的,基督教怎么会这样?当时我马上想到多年前我在编辑《新语文读本》的时候,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提出这个问题的不是小女孩,而是非常有名气的北大中文系教授。他旁听了我们几位”慕道友“和南京师范大学一位基督徒的讨论,他最后发言说:我不能接受基督教,就是因为我无法接受在我上面有一个更高的存在——多年来,骑在我们头上的那个“神”(毛泽东等)给我们的教训还不够吗?这个问题在知识分子中当然更广为信奉,因此它一直在追捕我,直到今年年中在美国开文革讨论会的时候。会议结束后,一位与会学者礼貌地(压抑着对我的发言的反感,当然,特别是对另外两位弟兄那时候的相关言行)痛心地对我说:我对你们的言论感到害怕,感动恐惧,文革就是鼓吹顺服绝对真理——他言下之意是:基督徒崇拜基督如同红卫兵崇拜毛泽东,而我们这些迷信者、现代精神奴隶,因此使他这位自由主义者,人文主义者,科学主义者感到遗憾。不过感谢神,在我的一生中,这种充满“同情”的目光我遭遇过很多次了——他们总是好心地把研究生毕业论文推荐给我再抄写一便,由于他态度的诚恳使我每次都不忍心告诉他们,我不做小学家庭作业已经很多年了。不过这批朋友比下面这些朋友要友善:有些老君子和新愤青在他们幼儿园的手工中向你吐口水,然后把你的沉默可宽容演绎成“被骂得哑口无言”而到处在鸭子们中间炫耀。不过这些朋友比下面的朋友仍然友善得多:有一些意见领袖总是把漂亮话说在每一个个公共广场中,把杯盘的外边搞得干干净净,却只在暗地里雕刻梁木,你即使不沉默不语也无言以对。

所以我当然更愿意回答第一类朋友的问题。作为基督徒,对这个问题似乎有非常明确的答案:我们所崇拜和顺服的真神,不是他们所说的假神。然而这个简单的回答不会令他们满意。事实上,也不会使你满意,不会使很多基督徒满意。问题比这要复杂深刻得多。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简单归结为:为什么要顺服神?这个问题涉及两个子问题:第一:什么是神?第二、什么是顺服?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神

有一位神学家(应该是巴特,以及在他之前的齐克果)说过:所有异端都产生于试图缩短人与神之间无限距离的那种努力。这一思想实在非常深刻。人对神所有的误解,特别是受儒家人本主义(人神信仰)、希腊神话、自然神论、释道禅及其神话的影响,他们所说的神,基本上是人按人的形象造的神。这个神只是在“功夫”上,间或在某些“道德”方面高于我们“一点点”。在这一前提之下,再加上个人崇拜带来的理性抗议,人类当然拒绝成为那个比我们“稍为大一点点”的那个“高老头”的奴隶。由于这些文化背景,一些中国基督徒所信的“基督”,无疑是另外一位“菩萨”,甚至仅仅是一个“大写的人”。

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基督徒所信仰的神,与上述的人造神没有任何可比性。神并非比人高出很多的那个“更高存在”——神就是存在本身,或者更准确地说,神是存在之在。如果这些充满思辩的概念令人反感的话,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说,神不是高出人很多的那个相对性的存在,祂就是绝对,神与人之间真正的关系不是大和小的关系,而是无限和有限的关系,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当然,问题因此出来了,有限的理性无法定义无限,所以严格来说,我们不知道神是什么。这就是为什么希伯来人不敢称神的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说我们不知道自己信的是谁,甚至导致不可知论。正相反,恰恰是因为人根本不知道神,所以神“只能”通过“启示”来让人认识神。这就是启示真理与理性真理的根本区别。神对摩西说:I AM THAT I AM(出3:14,和合本翻译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希伯来文是:אהיה אשר אהיה)我确实相信,什么时候,汉语人本主义学者们真正成功地将这句希伯来文翻译成中文,他才能知道圣经所说的神到底是那一位了。

在新约时代,神通过耶穌自我启示,“道成肉身”如同神与人两个世界唯一相交的切线。借着这个切点,圣灵通过使徒约翰进一步自我启示。神是什么呢?“神是个灵”(约 四:24)。“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約一1:9)。神就是光(約一1:5)。神就是愛(約一4:8)。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所以到了这里,我们才能重新讨论:我们要顺服的那位到底是谁。圣经从来没有要求人绝对顺服任何象神或自以为是神的偶像,正相反,崇拜偶像乃是大罪。圣经要求人绝对崇拜和顺服的是什么呢?请允许我们“暂时”换一个概念“迁就”一下启蒙理性的标准可能更让他们清楚一些:你们要顺服一种绝对的精神,而不是物质世界;你们要顺服信实和公义;你们要顺服光;你们要顺服爱;你们要顺服道路、真理和生命——刚才说到到“暂时”和“迁就”,乃是因为我们知道,神又高于这些抽象概念,因此这些概念本身不是神,仅仅是神的属性之一斑。比如说,神就是爱,但不能反过来说,爱就是神——神比爱“长阔高深”得不可数记。

然而这里问题就非常清楚了,现在的问题根本不是你为什么要顺服神,而是你为什么不顺服神?难道你们主张人不顺服精神而顺服肉体吗?难道你们不顺服信实和公义反而信仰虚假和不义吗?难道你不喜爱光明与爱反而喜爱黑暗与仇恨吗?难道你就是不要顺服道路、真理和生命,偏偏要撞南墙、喜爱谬误和死亡吗?当然,不信者会诘问我们:凭什么说你们信的神就是灵、光、爱、信实、公义、道路、真理和生命?让我们指着圣经所启示的,让我们根据自己在祂里面的每一次见证,告诉他们:在属性方面,“非”或“反”灵、光、爱、信实、公义、道路、真理和生命的那个神,根本不是我们所信的神,因为它根本不是圣经启示的那位神,也不是每天活在我们里面的那位神。

现在让我们回到上面提到的那个现场。我对那位小女孩说:让我们把房间里的灯全部关掉,然后我们看见一篇漆黑。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我问她,孩子,你看见了什么?她说:我看见远处有灯光。我说:你的眼睛顺从那光去了——你的眼睛成了那光的奴隶和仆人了,你的眼睛难过吗?不难过,它比在黑暗里还要快乐。所以叔叔告诉你,我做神的仆人一点不痛苦,不屈辱,反而以为荣耀。不仅如此,我还觉得自己不配做神的奴隶,因为我与神的距离,不知道比眼睛与那灯光的距离要大出多少倍。我又抬起头来对一些慕道的朋友说:所以保罗说,我不以福音为耻,因为这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这些年来,如果我有一刻工夫完全顺服在神的脚前,那就意味着我有一刻工夫完全走在道路、真理和生命之中,然而,正相反,我是罪人中的罪魁。我的耻辱不是因为我是神的仆人,而是因为我是罪的仆人——而恰恰因为我不是神的仆人,所以我必然规律是罪的仆人。我的眼睛如果不瞩目光明,它只能在黑暗中摸索。

因此,亲爱的弟兄,你不应该以自己是神的仆人和顺服神而羞愧,我们要以自己根本不是神的仆人,或者不配做神的仆人,以及根本没有真正顺服神而羞愧。

第二个问题,什么是顺服

我知道我上面的回答可能会让那位小女孩半信半疑。很多年长者更会问,既然如此,为什么非要使用“顺服”这个词。我的回答是,一定要使用这个词,没有比这个词更好的词了。比如说到“真理”,你在前面用什么动词词更合适呢?有人说信仰比顺服好。只是我要告诉各位,这正是人的伪善之处——没有人敢宣称自己不信仰真理,但没有人真正顺服他所宣称信仰的真理。人们往往并不去实践他们所赞美的生活,人们并不愿意想说的那样去生活。我也一样,我更愿意把“真理”推荐和介绍给别人,但自己却不愿意去行,不愿意去顺服。然而,圣经伟大就在这个地方:她叫你顺服下来,做一个真实的人。和合本圣经这个地方翻译得非常好。

当然,我不否认,由于“世俗小学”里的语文教育,“顺服”这个词可能会产生一些令人不愉快的联想,特别是用到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圣经的确多次说到在人际关系或平面关系方面,信徒要彼此“顺服”,甚至包括“顺服”掌权者,你们做妻子的要“顺服”丈夫等等。这些令人不愉快的教导迄今仍然是很多人拒绝接受基督的理由之一。多年前,我太太就是因为“顺服”丈夫这个教训抱怨圣经不公平,而我则因为“顺服”掌权者这一教导而内心一直充满抵触情绪。今天我们不可能一次性地解决这些疑问,不过关于罗马书13章“顺服”掌权者的问题,我去年在《灾变论》修订的时候,重新做了论述,希望明年出版的时候能与各位分享。不过在这里,我们仍然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圣经所说的“顺服”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先看看下面几节相关的经文:

1、罗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英文:

Let every soul be subject unto the higher powers. For there is no power but of God: the powers that be are ordained of God. (king james)

希腊文:

pasa yuch exousiaiV uperecousaiV upotassesqw. ou gar estin exousia ei mh upo qeou, ai de ousai

2、使徒行传 5:29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英文:

Then Peter and the other apostles answered and said, We ought to obey God rather than men.

希腊文:

apokriqeiV de petroV kai oi apostoloi eipan, peiqarcein dei qew mallon h anqrwpoiV

我们发现,上面两节著名的经文中,圣灵用词是十分“谨慎”的,“顺服”在两节经文中并不是一个词。谈到“顺服”掌权者的时候,用的是be subject unto(upotassesqw),而谈到“顺服”神的时候,用的是obey(peiqarcein)。be subject to与obey有什么区别吗?这两词之间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前者强调的是隶属关系,这一顺服的概念是从词根subject “臣民”这个词衍生出来的,它无疑强调的是世俗世界的某种秩序:under firm control 或 under authority。换言之,一方面,人应当在一种秩序中生活,而不是在混乱中生活;另一方面,人对权力关系的服从并不意味着同样“认同”权力的所有存在方式。比如,你可以服从掌权者,但未必等于你赞成他所做的一切。然而Obey不同,这个顺从要求你真正“信服”那个他者,与他保持一致:to conform or comply with……原因有三:第一,因为“他”是神,是爱,是光、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第二,“她”是你曾经签署并表示信守的契约,你在逻辑上必须Obey;第三、那是绝对命令,违反必将遭遇管教甚至绝罚。(参考:Longman Dictionary of Cotemporary English,或者: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因此现在我们读下面的经文也许会有更多的看见:“王站在柱旁,在耶和华面前立约,要尽心尽性地顺从耶和华,遵守他的诫命,法 度,律例,成就这书上所记的约言。众民都服从这约。” (王下 23:3)你何曾见过这经上说,人要尽心尽性尽力地顺服掌权者了呢?

作出上述区分对我们的话题有什么意义呢?第一,我们不要把人间的顺服与人对神的顺服混为一谈。所有反对“顺服”神的人,本质上是混同了上述两个范畴。第二、特别要警惕把顺服神的标准降低为顺服人的标准,或者相反,把顺服人的标准,提高到顺服神的标准。换言之,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要求人对他的顺服必须达到对神的顺服的程度。第三,与此相关,如果人不绝对地顺服神,恰恰会发生启蒙主义思想所担惊受怕的问题:人会把人当成神来崇拜并导致绝对的奴役。“顺服神”这一伟大启示真理从根本上杜绝着以人为神的任何奴役哲学(没有人是神),同时也根除了以人为狼的敌人哲学(你们要彼此顺服及顺从秩序)。

人的被造及其犯罪锁定了人的属性:人是一个顺服的X。这个“顺服”意味着,人不是自有永有的,他是一个朝向,一个为完成状态,一个追问,一个不满足,一个“半成品”,一个未完成时,一个渴望完全的不完全者,一个渴望无限的有限者。这一前提意味着这个“倾斜者”必须依靠他者才能存在,这个他者一般地说有两位:他人和自己。启蒙哲学愤怒地谴责了“他人之神”,他们的自由和平等等现代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与此同时,另外一个“他者”,就是那个“自我”继续成为神而进行各种奴役,这个“自我”不过是“他人”在镜子里面另外一个形象而已——每一个“自我”不过是另外一个“自我”的“他人”。“现代人”或中文系教授宣称:“我不能顺服一个高于自己的存在”,这句话翻译过来是:我只相信我自己这个“更高的存在”。这一信仰应为绝大多数现代人所接受,甚至一些信徒(从中世纪教皇到现代各种法利赛主义者)实际上也信仰此道——他们认为“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一个不顺服神的人,一个宣传反对有神奴隶制的人,于是更彻底沦陷到真正的奴役状态之中:他绝对地顺服自己,又在这顺服中痛苦不堪。因为人是什么,“我”是什么,圣经让我们看得非常清楚:“我”根本不是真理,不是爱,不是生命,“我”不过是钉死基督的那个罪人。在逻辑上,绝对顺服这样一个有限者,到底有什么根据没有?

现在我们发现一个很具有颠覆性的结论:长期以来,最理直气壮的“(我只)相信我自己”这个现代真理,在道德和理性上是最无道德根据又有理性根据的虚妄。“他人是靠不住的”,与“我只靠我自己”,这两句曾经互为因果,前因后果地出现在精神历史中的两个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概念的两副面孔而已:“他是靠不住的”=“我是靠不住的”。每一个我都靠不住,所以每一个他必然靠不住:我=他。除了“基因的自私”这个理由以外,上述公式是无从反驳的。然而即使从“基因的自私”这个角度上看,“顺服”自己,最后的结果更是害了自己,先是放纵与骄傲,作罪的奴仆,后是永远的沉沦。

基督徒,特别是“基督徒知识分子”警惕这个“自我顺服”尤其重要。一些信徒自我崇拜已经达到了这个程度:他们负责认定谁是真基督徒,甚至哪种忏悔是讨神的悦纳的——不讨他们悦纳的就等于不讨神的悦纳。我建议你遇到所有这些“代表神”、“代表教会”,用钥匙特权神学取代十字架神学的新法利赛主义者都跺脚离去,因为我们所信的神与他们所信的神不是一位神——他们的神是他们自己,而他们的父就是那空中掌权者。要效法保罗,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 2:5)”。另外一种需要警惕的自我顺服也是很清楚的:“我”即使被管教却仍然不顺服,然而更加自我崇拜。明明是因罪被罚,却以为因义受苦——他在旷野里说:“你在我的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宴席”,这话可能说反了,人被管教的时候说这种话,不仅毫无顺服悔改之心,反而进一步顺服肉体抵挡神。他的宴席不是神在撒但面前为他摆设的,而是撒但为上帝面前为他摆设的。然而这些算计都注定要失败的:福音“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 10:5)自我崇拜着的基督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神会继续带领他。

亲爱的弟兄,摆在我们面前的没有第三条道路,只有两条道路——顺服神,作光明的儿女;顺服“我”,做罪的奴仆。前者看似奴役实际是自由,后者表明上自由实际是奴役。前者是新顺服,是新自由,后者是老自由,老奴役——“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 2:2)而如今,“你们要顺服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雅 4:7)。亲爱的弟兄,什么是自由?真理必叫人得自由。

基督徒当视万物如粪土,包括当今那些“世俗小学”广为接受的各种概念。我们必须在基督里重新,或者恢复,诸位自由、奴役等概念。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也都是属灵的婴孩。过去的一切都在阻拦着我们的长大,但没有关系,靠着基督,我们在这一切困苦中就得胜有余了。这话不是虚假的,是真实可信的,是活而大有力量的,是可从中摆脱真奴役而支取真自由的。

在基督里,你的弟兄

任不寐

2006年12月2日于XXXX大学

首发《真理论坛》

http://www.chinaeforum.com/ShowForum.aspx?ForumI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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