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都是紙上談兵嗎?在真實的現實中,
我們面臨各樣的選擇,有很多時候是在那時那刻的一種本能,或不自覺的反應。誰能有完美的選擇呢?或什麼是完美的選擇呢?我們人實在智慧,能力,理解力都有限,好在神的全能大過一切我們過犯與軟弱,在祂裡面我們總有盼望。
聖經上最大的誡命,盡心盡性盡意愛神,第二就是愛人如己。好在神是判斷我們內心的主。聖經上說“愛既完全,就沒有懼怕”。所以我自己感覺信主後有更大的自由,而不是捆綁,或受規條的限制。
我這個人原則性不是很強,多少次,看到人家婚姻的問題重重,心裡想既然這樣痛苦,就“離婚!”,話每次都到了嘴邊,會強行咽下,只能通過禱告帶到主的面前,無論結果怎樣,求由神帶領吧,相信神的愛遠超過我的愛,也大過我有限的理解力,領悟力。我也會看到神帶領人的奇妙作為。當我們都快放棄的時候,居然人家和好了。嘿嘿,我努力選擇---“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努力中)
你的問題可以引申很多類類似問題,如作為一名基督教徒,能在抗日期間殺日本人嗎?若我在那樣的國讎家恨中,會不會拿槍反抗呢?我想了一下,我不知道我會怎樣,而且就算我在那樣的情況之下,也不一定就能照我想的去做。
但我現在知道的是,神會帶領我的腳步。祂是我們的牧者,我願做祂牧場的羊。因祂的奇異恩典吸引我,更是祂先愛了我們這不可愛的人,因為祂的憐憫和恩慈,我們在祂裡面有盼望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