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子 〗
摘自 古氏新约神学
符类福音
符类福音出现的一切称谓中,『人子』属最重要,也最难解释。这只有耶稣自己用过,人们自然要寻求耶稣用这称谓的意义。某些学者甚至认为,这称谓中的一部份或整个,都不是原来所有的。果真若此,这人子的称谓便无从提供我们有关耶稣对自己的看法,而且它也仅代表一种早期教会对他的印象而已。一种居中的看法认为,这些话是最早的,但不一定是耶稣说的。
从连续不断的辩论和大量的文献资料中,可概括为五种可能:(l)每一类人子的说词(见下文分类)都属真实,且显出是耶稣对自己的看法。(2)凡有人子的句子,都属社团用语,因而并不反映耶稣对自身的看法。(3)人子话语有关未来者,始为真实,但它是指别人而不是耶稣。(4)只有提到未来的人子语句才是真实的,但耶稣自以为是天上的人子,须于本世代终结时才显示出来。(5)只有指耶稣在地上生活时的人子语句才是真实的。我们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观点的不同处,只在以遗传的全部或一部为真实与否罢了。
这些区别对科学解经,即不同学者所持不同的早期教会历史观,并无多大影响。假如是教会创造出这类话语,这观念自然便会影响解经。但这说法以基督徒自己想出来以耶稣为人子的理论,会引出难题,因无法说明为何以后使徒们在对耶稣的种种称呼中,不再使用此称谓,且在早期教会的遗传里,也不占重要地位。我们无法想像早期基督徒会为耶稣创造出一个称谓来,而自己却从不这样称呼他。若以耶稣确如符类福音所记载如此称呼自己,而早期基督徒对耶稣的称呼也被许多别的头衔所取代,反倒较为合理。这种取代的经过,有两种可能原因:(1)在希腊世界,这称谓仅含耶稣作『人』的含意;(2)在人子事工完成后(就是说,在这世代的结束时),此称谓已不再适用。另一方面,也可能以为这词语被看成无意义。下一段,我们将讨论其有关的语意学问题、意念的由来、话语的类别、一贯性,以及耶稣心中最可能的意思。
语意学问题
这称谓可能的亚兰文字根是bar' nas(或bar' nasa)。这字普通意义是『人』,也可用作自称代名词。如果在亚兰语,这字只用来指一般人的意思,耶稣便不会用来指一个特别的人物,不管是对自己或他人。福音书确有几处是指一般人类,但大部份均非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从纯语意学的基础,是不足解答这问题的。简单以亚兰文这句话当作『我』的意思来看,比较容易解释耶稣说这话都是指他自己说的。耶稣用此称谓的意义,只是表明单就是他而不是别人的意思。
另一种可能是这片语的原来型式,指的是一般人,并指一个特殊的代表人物。若然,则耶稣的意思就是指他自己乃人类的代表。很多学者认为,耶稣如此自称有一可追溯到但以理书七13之显现人子的意义。这可以说,在启示文脉中的这片语,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用法。
语意学上的用法无法得到定论。虽然我们无以确定这称谓绝对是以亚兰语讲的,但有一点是完全肯定的,即这字本意乃指一般人中的一人。这代表性的意思,可帮助我们了解耶稣心中可能怀有的意思。耶稣实在是说他自己是『人』而非泛指其他一般的人。
可能的来源
对基督教之前时期用人子的称谓及其重要性的看法,有不同的理论。这种讨论可帮助我们了解耶稣当时的人对此词的看法。耶稣特别选用此词,且常于一般听众、门徒,甚至敌人面前使用,因此这词对他本身和听众的意义,都是很重要的。通常可从三种犹太资料找出其来源——但以理书七;以诺书(Similitudes of Enoch),及以斯拉启示书(Apocalypse of Ezra)。以西结曾多次被称为人子,但与符类福音用法无关。同样的,诗八4—6的『人子(中文和合本作『世人』)也只是强调软弱的世人与神大能的对比(另参诗八○17—19)。
这三类来源中,以斯拉四书十三章可以不算,因其非属基督教前时期的产物。以诺书卅七一七一出现这称谓处,由于昆兰图书馆找不到残存的资料,所以也可能不是基督教前时期的作品。因此,诠释符类福音用法的来源就更稀少了。只有但以理书七为唯一基督教前时期的资料,可是其重要性仍有许多争议。这经文的『人子』,直接和『至高者的圣民』有关。后者一般常指以色列的敬虔人,也有人看作是天使。前者比较自然,但引起一个如何以『人子』作群体名词的问题。是否但以理书这段经文不包括个人的意思?这里也有不同的看法。然而,由于后来都看成个人,似乎这经文不是一种某一团体专有的。这里的人子好像代表神的子民,果真如此,便符合了符类福音的用法,只是显然较少用为发展弥赛亚意义的用法。
有人认为但以理是受了非圣经的影响,也就是神话及纯理论的影响。然而,无论是巴比伦与埃及神话的古经(Avestas),拉比对亚当主题的神学思辩,或诺斯底原人的推论,都找不出但以理书人子的资料;迦南巴力崇拜的影响也是如此。我们不能希望从这类隐晦的资料中得到帮助,最好的结论是,耶稣本身对于但以理使用人子这词的用法赋与了自己的诠释。
但以理异象中重要的一面,是说到人子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这意思是说,他就是天上的人物吗?在以诺书的时代,『人子』是先存的天上人物,也要来施行审判,征服神的敌人,表示但以理用的词也被视为天上的,而非地上的人物。但问题是,我们无法证明这些记载就是耶稣和当时人对这看法的反应。扼要说来,除了但以理,背景的研究很少能提供符类福音中人子的真正意义的指引。然而,但以理异象仅代表两个要点,即人子从天驾云而来(与符类福音讲未来的情形一样),和『圣民』得荣耀前须受苦(人子提到受难的主题。)
符类福音中人子语句的分类
这种分类通常根据这语句引用于(l)人子在地上的工作;(2)人子的受苦:(3)人子将来的得荣耀来划分。这种分类不能说是完美无疵的,事实上也可能导致过度的分析,只是分类多少减少了整理资料的繁琐。
(1)第一种类包括下列经节:可二1O(一太九6;路五24)和可二28(一太十二8;路六5)。在可二10说人子有权赦罪,可二28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这两处,耶稣都受到宗教领袖的批评,他们知道耶稣是指自己说的。
另一种情形是描写耶稣的生活方式,如太十一19(一路七34),提到他的特别习惯(也吃也喝);太八20(一路九58),提到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也就是居无定所)。这些话是描写耶稣自己,一看便知。在驳倒说他靠别西卜赶鬼的谗言时,耶稣说到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唯独干犯圣灵的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2一路十二10)。经文显示,耶稣必定以这称谓自己。在撒种比喻中,耶稣说撒种的人就是人子,撒种在世界上(太十三37)。撒该应许要偿还四倍给他曾讹诈的钱后,耶稣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这无疑是指他在地上的事工。路加也记述了耶稣问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路廿二48)
还有两段经文应归在这一类——太十一六13和路六22。其他两处有关的经节(可八27;太五11)都没用这称谓,因此有人以为是在编纂时加进去的。头一个例子特别有趣,因为马太记的『人说我人子是谁?』,马可仅记『我』。这不同的经节本身,便证明耶稣是以自己为人子。第二例亦同,路加的『为人子』就是马太的『为我』。
根据以上这类经文,我们似乎别无选择,只有以符类福音作者知道耶稣说的人子就是指他自己。至于导致某些学者怀疑这些话的真实性的原因,下文将另作讨论。
(2)有关人子受苦的第二类经文计有九句,我们先从人子的死与复活预言开始。在彼得于该撒利亚腓立比认主后,耶稣便开始这类预言(可八31一路九22;马太未用人子,却直接指耶稣,参太十六21)。彼得的立刻劝耶稣万不可如此,表明他知道耶稣说的人子就是他自己。此后,耶稣又一次提到人子将从死里复活(可九9一太十七9)。同样的预言以同样词汇记述的,有可九12(一太十七12);可九31(一太十七22;路九44);及可十33(一太廿18;路十八31)。后一经节之词语已极清楚指明是耶稣:『我们要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
除了这些明显的受难预言外,马可(十45)和马太(廿28)也记载了耶稣用人子称谓叙述他舍命作多人赎价的话。这话的重要性将在基督事工一章中再行申论,但此处已明白看出耶稣心中清楚明白救赎之工和人子的密切关连。马可还有两处记载人子的受难——可十四21(一太廿六24;路廿二22)预言被卖和说明卖人子的有祸了;可十四41(一太廿六45)亦提到被卖的事。结束本段之前须再加上太十二40所记(路十一3O),即以人子在地里头三日三夜与约拿相比的记录。这记录虽不似前者清楚指耶稣,但根据所记也无法认为是别人。
路加福音有几处是唯一记载人子话语的。十二8提到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认凡在人面前认他的(马太有类似的话——十32,但用『我』代替『人子);十七22预言门徒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也提到那日子的审判像所多玛所受的一样(十七29—3O)。路加也单独记载了耶稣一句沉痛的话语:『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么?』(路十八8)以及劝勉门徒常常祈求,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廿一36)。
这些记录,显示了人子未来的荣耀在耶稣心中所占的地位。第三类最为那些以末世论诠释耶稣全部事工的学者们所看重。综观全部使用人子称谓的经节,虽第二、三类所记集中于该撒利亚腓利比一段之后,但这称谓却分布于整个事工的时段中。耶稣对门徒从未禁用这称呼,似乎他在任何时刻都有这种自觉。因此,这称谓对他的意义,乃成为新约基督论重要的一环。
人子语句的一贯性
人们对这称谓在耶稣所具有之意义的辩论上,大大受了对这称谓形式上一贯性之不同观念的影响。以这三类呈现人子形像有抵触时,神学家便不得不取其一而舍其二。例如,Bul?mann主张接受第三类,认为这人子不是指耶稣,其他两类才是指耶稣,由于与第三类抵触,因此Vielhauer从另一方面?发现其间之不同,他认为人子的语句和国度的语句相抵触。由于他不能找到两者间的关联处,便接受其中之一类为真实,而拒绝了前者。不过,这种性质的研究是基于对『不一致』的专断解释,但公凭这理由是不够的。耶稣为什么以不同的方式使用这称谓,我们找不出逻辑上的原因。实际上,硬以提到未来便不能包括现在的想法,或以之为次要经节的想法,都不自然。如果耶稣是以之表明他自己对所知的某些事工性质,其间跨越了现在与未来,以及中间的受难时段,也颇有其可能,不是吗?
常常为人忽略的一贯性问题,是因上述不同类别经文的同时出现,其实,受难预言与得荣预言的密切关连(如可八;九),绝不能以编纂的借词来抹杀。实际上,每一次提及受难也都会提到复活,这正为人子得荣的话铺了路。因此,我们必须找出这称谓的意义,俾证实这三类话语皆真实无误,并能以此称谓供给人全面的了解。
人子称谓的意义
要评估此称谓的意义,须考虑下列数点:
(1)符类福音记载的话都是耶稣说的,且是他自己使用的称谓。
(2)约翰的记录亦然(见下文)。
(3)除了四福音,这称谓也出现于徒七56(出自司提反之口,提到得荣的人子站在神的右边);来二6—8(非称谓用法,引自诗八4—6);及启一13;十四14(描写一位好像人子的)。
(4)耶稣用此称谓对福音作者意义重大,故而使他们记录下很多这类的话语,但在教会里却明显为其他称谓所取代。
(5)那些以教会替耶稣加上这称谓的理论,和所有早期基督教文献完全不用此称谓的事实,不能吻合。
(6)但以理书的经节乃基督教历史前时期的主要资讯,提供耶稣口中人子话语涵义的线索。由于这段经文将受苦与荣耀连在一起,很可能是在耶稣自己使用这称谓时,心中也有两种概念。
(7)因为但以理书的经节在后来被解释成弥赛亚,耶稣因此很可能知道自己的任务,而且这称谓的遮蔽性也适合他当时的目的。实际上,这称谓的含糊意义,极可能是耶稣使用的原因。
(8)但以理书七和以赛亚书的仆人(特别是赛五二一五三),可能含有团体概念,所以耶稣心里也可能有这种综合的观念。不过,我们不能想像他的听众也有同样的了解。
(9)以耶稣是想到一个后来要显现而有别于自己的人子并将证明他使命的想法,是毫无根据的。前文罗列的一切,都不需经过这种诠释,就能使人完全了然了。
(10)耶稣必了解天上人子的缘起。
符类福音中人子特质纲要
在以所有人子的语句经文都是指耶稣自己的前提下,我们发现其中所显出的耶稣特质,就是他必定设想自己拥有『权柄』,这可从他在地上的事工与地位上显示出来。关于前者,他提到他有赦罪的权柄(可二1O),甚至使批评他的人控诉他僭越。他们显然明白耶稣不是说每个人都有这种权柄,因为赦罪(与对人宽恕的态度不同)是神的特权。身为『人子』的耶稣是施行他原知是单单属于神的赦罪权。耶稣更进一步说,他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他的意思当然不仅是人可以随己意来处理安息日。他不是说一切的人,而是只有这人子耶稣才有此权柄。从他讲到安息日的话中,表露了他对安息日不像法利赛人恪守律法的方式,而是为了人的益处;人子有权来支配安息日。由于安息日是神设立的,所以耶稣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不啻为施行神权柄的另一个范例。这种权柄概念,也连接于人子在将来审判中的地位。他将权柄概念缩影于太十九28坐宝座的话语中,以及路十二8在使者面前认人的话里。人子在地上施行权柄,和在天上施行之间,没有一点中断间歇的地方。
与权柄相近的是『得荣耀』的主题。人子所有的荣耀,都和他的再临有关。当耶稣在世时。心中清楚明白人子荣耀的重要地位。事实上,他是在瞻望那必然莅临的荣耀中而接受苦难的;耶稣视苦难为一条通往本来荣耀的路径。
另一鲜明的特质,是人子在世的『谦卑』。他居无定所的生活(太八2O;路九58),似乎与未来荣耀不相配。然而,这『人子』称谓是有其意义的。为『人』的耶稣不仅连一间房子都没有,更为要表明他虽自知为人子的身份,却不享受他职务所能有的物质好处。所以,他的门徒亦应如是,这是耶稣表明他的职务与物质完全无关的最清楚方式了。
人子的话语中,很多以『受苦』、『受死』为中心是不足为怪的,因为耶稣清楚知道,他来世界的目的是受死。耶稣对自己受死的了解,将在基督使命一章中申论,我们现在要看重人子与受苦不可分的关系。但以理异象中有这涵意,只是未为犹太人所掌握。耶稣知道,成为人子便不能免死,但他也知道,他将在复活中胜过死亡。从可十45(太廿28)人子舍命作多人赎价的话语,我们看出耶稣之死的意义。无疑地,他从未将受难的一刻当作一件恐怖的偶然事件,他清楚知道这是他身为人子之任务的一部份。
有一句话显示人子与『圣灵』的关系(太十二32一路十二1O),即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但说话干犯圣灵的即永不得赦免。乍看似乎是耶稣提到他和圣灵的工作不同,但事实上,他是在表明人子的工作,即他的工作,是借圣灵的大能而行的。若有人以为人子是靠邪灵而行,便是亵渎在他里面的圣灵。因此,这段经文帮助我们了解圣灵在耶稣使命中的活动。
在人子经节中,耶稣使命直接与人的『救恩』有关(路十九1O)。人子清楚知道人类的堕落情况,他使命的目的便是为满足这种需求,并且完全为这属灵的目标所支配(见下一章『基督的使命』)。
结论
我们看到人子的称谓在耶稣心目中,有各方面相关的不同意义,但这必须建立在一个大前提下才有这些意义——即耶稣知道自己是天上来的弥赛亚,成为人,借由人而在地上完成一项事工,直到最后荣耀的显现才臻完成。基于此,我们始能了解耶稣何以不用弥赛亚的称谓来描述他的职事,系因其工作之属灵而不属政治。
再者,当时代的思想要接受一位受苦的弥赛亚,有其先天上的困难。耶稣自知他属灵的使命,只有借受苦、受死才能完成,故而只能暗中以受苦仆人自居。我们必须设想,他用人子的称谓不是全为听者的益处,而是融合了他心中的数种概念,期使使命成全完备。实际上,他重新诠释了弥赛亚的概念,使他门徒后来领悟到,为人子的耶稣是这样的一位弥赛亚。
约翰福音
约翰福音有几处经文保留了人子的称谓,其中有两个原因:(1)实质上与符类福音相同;(2)使这特质更加明显。以一本结构与主题和符类福音截然不同的福音书,居然也保留了这话语的事实,证明这话语的正确性。如果约翰是在符类福音以后写的,且未受符类福音的影响(极为可能),则保留下这些一有关人子的话,必是因这些话的意义深远。
经文
(1)第一段经节是最特殊的:约一51提到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多数解经家认为是雅各梯的隐喻,也明白显示了人子的先存性。至于这经节的难解处,将在下文再行研
究。
(2)第二段是尼哥底母一段,包括两句话: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三13);人子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三14)。
(3)约五27提到,因为耶稣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这权柄是神所赐,与符类福音中人子未来地位有密切的关系。
(4)在食物问题方面,必须是人子赐的食物才存到永生(六27)。因同时也提到从天上来的食物是天父所赐(六32),使天父与人子的关系昭然若揭。人子之工作,不过是天父的作为,这与耶稣所说他来要照天父的意思行完全吻合(六38)。
(5)就在这段经文里,出现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的话(六53)。这以下马上指明说:『我的肉』(六54)。此处特别用人子,必有其相当理由。本卷六62又一次出现,称人子将回到他原来所在之处。
(6)耶稣对犹太人说,他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他是基督了(八28)。
(7)耶稣医治瞎子后再遇见他,就问他:『你信人子吗?』(九35;中文圣经作『神的儿子』)乍看这问话显得非常奇怪,这人不知道他是人子。耶稣给他一个难题,叫人想到耶稣是谁,这是前所未有的。
(8)有几位希利尼人想见耶稣的这一段,出现了两次用人子的话语。第一次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十二23),第二次人们问:『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十二34)后者似乎是反映一般人都接受前一句话中称耶稣为人子的事。听众的发问,表明这名词对他们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意义。
(9)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在十三31耶稣在马可家的楼上对门徒又说了一次,但门徒仍和以前一样,并不能更了解这词的意义。
『人子』的不同用法
上述经节中『人子』可作自称代名词用者,如约六27的『人子』就如六51的『我』(赐下天上的粮的),是与『神的儿子』的话比较对照用的(五25ff.)。同时称这种两称谓用于一人,显见二者可相互通用。有人将此看为约翰的特殊风格,人子的话是其中一例。实际上,用『人子』代替『我』的自称,和符类福音一些用法完全一致。其他如约六53f.将『人子的』和『我的』相互使用;八28『人子』与『我』并列;九35ff.『和你说话的就是他』(参四25f,有类似的风格)。
我们也应对没有澄清之处作一探讨。一51及三13f.所提人子上去下来的话,虽未指明,但经文的意思不会是指另外一人。十二23ff.的人子也是含蓄的,然而听过耶稣说他会被举起来的人(十二32),立刻问到被举起的问题,可见听众多少将耶稣看作就是所说的『人子』。照这样『人子是谁?』的问题,在他们心中便是『你所自称的人子是谁?』的意思。
约翰福音人子的特色
符类与约翰福音有关人子的话语,在很多地方都一致,但比较之下,约翰显得更为明显,且增加了一些特质。依据约翰所昭示的神学目的,他自然会对人子的神学多加阐释。我们可将其特质归纳为下列数项标题:
(1)关于人子的由来与归宿的话语。约翰表现人子特质的重点,或许就是『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的话(一51;三13)。『下来』是约翰将耶稣在天上地下连结起来的关键,这点与有基督教历史以前,和犹太人的人子观念不大相同,他们从未有过这类想法。这正是为道成肉身的观念作准备的工作(见下文有关『道』的申论)。由于『下来』多少具有天在地之上的空间概念,便说明了人子是从灵界来到人类物质的世界,这也揭露了耶稣心中自知他从神那里奉差而来的认识。相关的『上去』(另参六62)也是重要的语句,显明了人子的真正领域是在天上而不是地上。当他在地上的使命完成后,他要回到神那里。因此,『上去』是人子不可缺少的一环。
与此密切相关重要的一面,是强调人子的『先存性』。除了上述经文,在六62也记述——『你们看见人子将到他原来所在之处,怎么样呢?』在这里,先存性的主题是明显的,在符类福音中则是含蓄的。约翰对耶稣的先存性,不仅在这类话语中表现,也在其他的经节如:一1—14和十七5中表现出来。实际上,约翰的历史耶稣的肖像是从他的先存性开始描绘的。
这样的一位人子必定超越人类,这称谓的意义自然就不能局限于他是『人』的一端了。
另一特质是人子的『得荣耀』,出现于十二23;十二31。这荣耀从地上开始,并超过地上;他特别用受难的至终结果来描述受难。人子的得荣耀系于他的十字架,这十字架对那稣的意义,荣耀胜于羞辱。我们需注意,荣耀的主题在约翰福音占很重要地位。因为不止人子得了荣耀,连约翰卷首语中也有『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一14),这主题甚至多次回响于别的经文中(例如二11;五41f.;七18;八50f.;十一4;十二41;十七1f.;十七22;24)。
(2)表示人子权柄的话语。那些描述人子作为即神的作为之经文(如六27),暗示出人子拥有的权柄即父神的权柄。在八28耶稣宣称,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只是凭天父权柄作的。由此,人子的使命与神的旨意和计划,是密不可分的。
其次,是人子赐永生给信他的人(参三14,15;六27)。人子这项行动和约翰福音另外两处描写耶稣的地方相连——弥赛亚和神子(见廿31)。人子使命中所要赐的福既是属灵的,就必须要有属灵的权柄始能行使;而约翰福音所描绘的耶稣,便拥有这样的权柄。
这权柄的另一面所显示的是审判。这纯然是因为耶稣是人子,所以赐他权柄以执行审判(五26f.)。清楚揭示了他的使命包含定罪,一如他的救赎。由于审判是神的特权,因此即使耶稣在地上执行任务,也不能不深深感受到属神的权柄,只是那最终审判执行的时刻尚未来到而已。
(3)预言人子被举起的话语。有三段经文提到『被举起』(hyPsoo)——三14;八28;十二32--34。在十二33有一句按语:『耶稣这话原是指着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约翰心中的被学起,就是指耶稣在十架上被举起来,和摩西举蛇(三14)、耶稣对犹太人说他们要把他举起来(八28),都是相同的意思,都是指耶稣后来的受难。这些话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排除约翰福音乃呈现一位与受难无关的天上人子基督论的说法;并且与符类福音中受难人子的预言完全吻合。所以,约翰喜爱用双重意义的话语,Hypsoo的含义有正反两面,基本上指受难,但包含了经过受难而被高举的寓意,正与以得荣耀的主旨相符。
总结约翰的人子教训,是与符类福音完全相符的。他呈现了天上和地上的两方面,毋庸怀疑地都指向耶稣,而非别人,并与福音书中其他的基督论融合无间。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之基督论的基本一致性,是二者相联的一个重要关键。
约翰中人子的附注
约翰福音出现人子的称谓,恰如符类福音记载的话语。但对这些资料的重要性,有广泛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对这些话语的来源方面。有人追溯到基督教历史以前时期的犹太教,或希腊的某种理想人物。从约翰所用的称谓,已表明他对耶稣代表性的特质的认同。但某些观念有忽略约翰中人子道成肉身的趋向。Dodd(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uth Gospel,页249)承认约翰赋予希腊的『天人』一个新貌,使他成为一个历史上的人物,然而,他对地上耶稣口中的人子,却未予以公平的处理;对犹太教的影响(如但七),也未给与适量的评估。
另一观点,就是认为约翰只是为这神学称谓披上了一件新的外衣,提供了不同的外貌。E.Kinniburgh(‘The Johan-nine Son of Man;StEv 4, 1968,页64ff.)也不认为人子是未来的人物,而认为是指基督的死,借此以进入荣耀。J.L.Martyn,History and Theology in the Fourth Gospel(l968),认为『人子』是教会和犹太会堂之间讨论『米大示』(midrash)后的结果,虽然耶稣是以摩西的弥赛亚身份表现自己,但这也可从这一层导入另一阶层。Martyn的观念有很多猜想,他认为教会和会堂在迦玛略时分开,这似乎极可能。W.A.Meeks(JBL 91,1972,页44—72)更进一步认为约翰所谓人子的话是一种特殊社会情形的神学名词,也就是说,信徒因『不属这世界』而不被世人接受,于是上去下来的人子便为信徒与神联合之需而带来鼓舞,我们看出,这类解释不能与符类福音所记的一致,也不符合耶稣真正的教训。
也有人承认约翰知道符类福音传统,但对人子概念作了相当数量的重新诠释。B.Lindars(‘The Son of Man in the Johannine Christology’,Christ and Spirit in the New Testament[B.Lindars与S.S.Smalley编,1973,页43-6O)认为福音书有两种不同的版本,约翰修订了传统版,说明耶稣与神的关系。R.Schnackenburg也以约翰是沿用符类福音的人子传统用法而加以发展的(Johnl[英译本,1968],页529-542),他是为他的基督论而加以修订的。另参考他另一主题研究‘Der Menschensohn in Johannesevangelium;NTS 11,1964-5,页123-137。A.J.B Higgins,Jesus and the Son of Man(1964),页153—184,认为约翰的人子经文乃约翰基督论的中心。他认为这些话来自更广的来源,可能是在礼拜天中运用的,虽然他不认为约翰的经文是指地上的人子说的。然而,后者的这个假定若从各经文自己的文脉上来研究,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另一种以人子经文关系于约翰『道』的主题,认为与先前的基督论并无轩轾。因此,不应该以为有所谓的人子基督论,拥护这看法的有O.Cullmann(The Christ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页184f.),他以为人子问题的发生是因他的先存性。E.D.Freed(JBL 86,1967,页 4O2ff.)看约翰的『人子』乃『神的儿子』与『子』这些词的变化。W.Bousset(KyriosChristos,页52f,2llff.)也有同样看法。J.Jeremias( ZNW58,1967,页163f,17Of.)以为除了约一51以外,其他的人子话语都不是原来有的,他也不以约翰的精心有什么特殊的神学观点。
从上述种种观点看来,那些认为是约翰用自己的方法说明某种特殊神学观点的,和以为他是根据耶稣最初教导的传统的,其间有显著的不同。鉴于符类福音和约翰福音人子话语的思想有极多相似之处,最合理的看法应是接受约翰为承接传统者。由于使徒书信中从无人用人子这称谓,足证这称谓不可能为基督教会所创造,也不可能是约翰在毫无事实根据下的杜撰。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假定约翰是用人子话语来表达他对耶稣的评估,而应断定是耶稣自己曾在当时对各种人说过这些话语。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直到后来人们才完全了解这些话的意义。在这情况下,约翰基督论所呈现的这类话语,就有了他特殊的意味了。
参E. M.Sidebottom,The Chirst of the Fourth Gosqel;C.K.Barrett,John(1978);P.Ricca,Die Eschatologie des viertenEvangeliums(1966)等犹太来源的参考;以及C.H.Dodd,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urth Gospel(1953);R.G.Hamerton-Kelly,同前页271ff.,等希腊来源的参考。
新约其他书卷
福音书以外有关人子的资料,可以简化成一小段,因为这称谓几乎完全被早期基督教神学所取代了。使徒行传中描写司提反的死时,路加记述『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七56),而使徒行传在别处却从未用过这称谓。司提反不是偶然用这称呼,因此必定有特别的含义。这用法非常像但以理的异象(但七13f.),或许司提反是在异象中看到为人子的耶稣应验了旧约的预言。人子被高举在神的右边,也可以说引自诗一一○l。这人子在他的荣耀里掌权,与符类福音所期待他未来的荣耀正相吻合。可十四62的字句,和这里也极相似。实际上,司提反所用的这称谓和耶稣自己所用的,有一个连贯性。只是在司提反所见的异象中,人子是站着的,新约其他地方所述说被高举的弥赛亚是坐着的。对这点各有不同诠释,有人认为是表明耶稣对第一个殉道者的欢迎,或认为是为他仆人作证,也有认为是他准备再来。不管怎样解释,这都证明了司提反所见到的耶稣具有特殊的权柄。
希伯来书提到人子一次,是引用诗八4—6(来二6一8)的经文,因它仅仅是引用旧约经文的记录,对称谓并没有表现什么独特的意义。这位作者当然是以耶稣为人子,同时也提到他是神的儿子。不过在这卷书里的主要教义,人子概念并不占什么地位。这段经文的引用,只因为耶稣是『人』,是我们的大祭司这个特质而已。
人子在启示录中出现两次(一13f.;十四14f.),都未严格地用作称谓,这两处仅仅描写基督是『一位好像人子的』,这只是循着但以理书七章的典型而已。因此,它所描写的是人的样式,而不是特别的一位显现者。当然,这位像人的一位被描述之显殊的特点,是表明他具有神性,例如写到他负责收割世界最后的庄稼(十四14f.),从他口中出来一柄两刃的利剑等,都象征他在审判中的权柄。
从以上资料看来,耶稣人子的称谓并未在早期基督教神学思想中造成重要冲击,也未成立什么人子基督论。符类福音和约翰福音中这项称谓的特色,在新约其他书卷中有不同的表现。这称谓的本身已被取代,其基本的概念已代之以别的方式来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