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谁能告诉我啊,外国传教士向中华儿女传福音,错在了哪里!
若不是来到海外,置身于肤色、种族、语言、文化与自己大都不相同的环境中,我很难对传教士产生恻隐之心。正是这设身处地,使我在了解第一位更正教的传教士━━马礼逊的事迹时,心肠不由自主地变软了。
马礼逊于一八一七年来华传福音。当他告别不同意他来华传教的父老、亲友、师长时,那生离死别的痛苦,他除了向耶稣诉说,还能向谁倾诉?在华传福音,他遭到我的同胞和他的同胞的共同反对,面对那些杲滞、怀疑、冷漠、嘲笑、仇恨的目光,若不是从神那得到安慰,他怎能忍受心中的孤独?他离国十七年后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返归故里。这期间,他望了多少月圆月缺。他用了十二年的心血,为我们中国人译出了世界上第一部中文圣经。但当他死于广州时,竟无葬身之地,不得不移灵柩于澳门。
了解这一切后,令我齿寒、意寒、心寒,人死于异乡,已很悲哀了。但死于异乡竟无葬身之地,这岂是一个哀字能了得。而这人竟是为爱异乡人而死的,死无怨言。且唯有这一死,才能表达他对异乡人至死不渝的爱。异乡人━━我和我的同胞啊,我们至今还以中国人的名义诅咒他们,我们的良心何在!
读过戴德生、马礼逊等人的传记后,我又阅读了一些书籍,渴望更进一步地了解更多的西方传教士的心态。在上一个世纪和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他们为什么会从先进的欧美来到我落后的祖国,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传教这条艰难的道路?“剑桥七杰”(一八八五年来华传教的七位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生)的传记,使我明白了,原来他们是为了拯救我的同胞的灵魂而走上了到中国传教这条道路。为此,他们舍弃了在英国的绵绣前程,甚至变卖了自己庞大的家产。选择走这条路,他们的灵魂不是没经过痛苦的挣扎,但最终,他们还是顺从了耶稣的召唤:向万民传福音。
是耶稣死在十字架上这个决定性的事实,赢得了他们的心,使他们决心告别当时英国人那种马马虎虎的信仰,为信仰耶稣而付出生命的代价。“除非你对上帝完全降服,你不能知道他的心意;然而,一旦你降服了,他就会告诉你,他要你作什么。”(注1)他们说到了,也做到了。
将心比心,谁不爱自己的父老乡亲?谁不恋生我养我的那一片故土?谁人无儿女情长?花前月下,哪个情郎不思与心上人绵绵细语?茶一盅、酒一壶,即便是生死之交的君子,亦渴望友谊地久天长。热血好儿女,谁不想成就一番惊天地、泣鬼神的伟业。走遍海角天涯,谁不觉乡音最亲?但是,听到了耶稣那一声轻轻的呼唤:跟我来!他们就放下了这一切,走上了传福音这条由荆棘和鲜花铺成的小路。
要是我,能放下这一切而走上这条不归路吗?不能。因我根本不想听耶稣的呼唤,所以,我走我自己的路;因我内心一无所有,所以,我想拼命抓住人们所拥有的一切;因我舍弃不了自己,所以,我不容神进入我的生命。
那么,我过去确信传教士向中华儿女传福音错了,根据在哪里呢?是他们选错了传教对象,还是他们错误地接受了传福音的命令?如果我认为他们选错了传教对象,我必须证明:从过去、现在,到将来,没有一个中国人需要福音。否则,即使有一个人,就没有任何人有任何权利禁止传教士向他传福音。我有权选择自己不去天堂,但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伴我进入地狱。如果我认为传教士所服从的那个叫他们传福音的命令错了,我还必须证明:无人有权下达这个命令。但这个命令不是来自哪个王卿侯爵,总统首相,而是木匠的儿子耶稣。是他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因此,耶稣是谁,他是否有权力发布这个命令?这才是问题的核心。若我不能证明耶稣无权发布这命令,我就无权责备传教士服从耶稣,而只能责备他们完成这命令时表现的好坏。我问自己,我能证明耶稣无权发布这个命令吗?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想证明这一点,但最终都失败了,难道我也要像他们那样不自量力吗?
附注:
1·见浦乐克,《剑桥七杰》,校园书房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