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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开放神论之争
送交者: mean 2008年01月25日05:10:0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开放神论之争

前言

本系列介绍一个在北美福音派中掀起近二十年炽热争论的课题──神的预定与人的自由,争论焦点是一些神学家于八十年代初提出的名为开放神论 (Open Theism) 的神观和护理观,主旨是神没有预定人的自由行为,预知并不包括知道人的未来自由行为,因此祂对未来是开放的,对此尤为不满的是加尔文主义者。神学家 R. Oslon 于一九九八年在《今日基督教》谈及福音派内保守和开放阵营的冲突时,其中一个主要对立面就是这争议。

历史的偶然令很多华人信徒深受北美式福音派的加尔文主义影响,以为这是唯一正统的,或许现在是时间多了解一下。

1.1. 近年的争论

曾为加尔文主义者的开放神论者 C. Pinnock (其著作中译有《灵风爱火──再思圣灵论》)在一九七五年编辑了一本名为 Grace Unlimited 的书,书中作者包括圣经学者 D. Clines 、 H. Marshall 、 G. Osborne 等,他们质疑基督只为一小撮蒙拣选的人而死的圣经基础,即反对加尔文主义的 TULIP 预定论。后来 Pinnock 及其他学者出版了 Predestination & Free Will 和 The Openness of God 等书,他们关注的已不是人接受救恩时的自由,而是人其余行为的自由。欧洲神学家如 J. Moltmann 、 K. Ward 、 J. Polkinghorne 、 A. Peacocke 等亦持类似立场,只是他们没有用这称呼。

及后争论渐趋激烈,美国的福音派神学会成员 R. Nicole 在二○○二年动议开除二人会籍,支持动议的包括 Grudem 及 Geisler 等。虽然动议者字面上只针对二人某些过火言论,但 Nicole 不讳言开放神论者像癌症,不能医治就要割除, W. Craig 说该会于二○○一年曾议决相信神预知一切,显然是要把他们赶走,他甚至说,问题与无误论无关。该会姊妹机构福音派哲学会于二○○三年一电邮亦表示,若福音派神学会开除二人会籍,它也会照样做。神学家 R. Olson 、 C. Blomberg 、 S. Grenz 、 M. Volf 、 R. Webber 等百多名福音派领袖在二○○一年察觉事态严重,联署批评这是窒息讨论,违反福音派精神(他们不都是该两会成员)。于二○○三年十一月的投票票数不及三分之二,二人才能保留会籍,令事件稍为降温。但该学会现正讨论如何清楚界定无谬误。

早于六十年代,这课题在北美宗教哲学界已有辩论,那时基督徒对自己信仰的哲学课题甚感兴趣,但同时又坚持要面对哲学理性的批判,激发了深邃的分析,甚至追溯至中世纪思想,产生大量研究。按我所知,仍有很多神学工作者不清楚这些哲学正反讨论,只是隐约知道开放神论者会提出一些哲学理由,于是那个「不要受世俗思想影响」的讲法就不胫而走。近年福音派里已愈来愈多人引用这些研究成果。为行文之便,我会称这两类人或著作为「福音派的」和「哲学界的」,其中没有对立、分割或学术水平高低之意,须知道神哲分野只是近代才出现的。

1.2. 系列内容

本系列主要是剖析相关概念,旨在藉这争论帮助读者反省,而不急于下定论。故此本系列不会是历史神学介绍,免得变成「究竟这是不是某派立场」的讨论,人们大抛神学名词,最终把值得关心的课题都扯远了;况且,严格来说,原本加尔文主义和亚米纽斯主义的争论焦点只是救恩论里人的自由,与开放神论广谈一切自由并不相同,只是现今的加尔文主义者通常都会同时强调神的主权要凌驾人的所有活动而已。

本篇余下部分是讨论释经和预定论;第二篇提出开放神论的主要理据,及介绍一个预定论──莫连那主义( Molinism );第三、四篇概述不同理论带来的神学问题,包括神的不变不动情、主权、全能、苦罪疑难、神的护理及寻求神旨意,让读者体会到不同理论与其他课题的关系。

1.3. 释经可以解决一切吗?

圣经支持哪一方?很多信徒会说:「预定和自由都是圣经明言的,所以即使两者如何难以放在一起,我们必须两者都相信,哪管是要违反人类理性。」然而,这想法会是有谬误的。例如两本福音书的耶稣家谱不相同,由于我们按人类理性深知一事件不可能既有发生又没有发生,我们就不会说:「两个记载都是圣经明言的,所以即使两者如何不可能放在一起,我们必须两者都相信,哪管是要违反人类理性」。相反,正如很多圣经疑难解答一般,我们会找一些理由去解释,例如说两家谱一是男方一是女方,旧约某些王的在位年份不吻合可能是因为计法不同等等。那么,为何不可以循同样的释经原则去处理预定和自由的经文,反要坚持必须相信两者,甚至要诉诸奥祕?

再者,尽管假设圣经有清楚交代何谓预定,圣经却没有多谈自由,很多加尔文主义者谈两者可共存时,皆声明必须采用某一个自由的哲学定义,因他们欲避免另一个定义会带来的矛盾(参下文 2.1 );换言之,他们也承认必须先解决何谓自由的哲学问题,才知道可怎样诠释预定与自由的经文,而不是以为圣经里有足够资料让我们归纳出一个自由观。那么,在这里谈哲学并不是高举人的理性过于启示,而是我们需要相关哲学判断来决定某些恰当定义下的自由和预定究竟有多接近逻辑矛盾,究竟某些支持决定论式预定论(参 2.1 )的释经是否根本无法成立。简言之,那些声称以圣经为前提推论出预定与自由可共存的论证,隐含了很多哲学假设,包括两者的定义和非矛盾关系,这是循环论证。

反决定论式预定论者其实只是反对某种预定的诠释,而不是反对圣经有说过预定,对他们来说,圣经纵有提及预定,但究竟是甚么样的预定、与自由和预知又有何关系,却没详细交代。

2. 预定论

2.1 预定与自由

本系列所采用的定义是,自由,指人可以选择做某事亦可选择不做某事( libertarian freedom ),有时又称为真实自由;预定,指全盘决定论式 ( deterministic )预定──人每一个行为都已被决定,那决定是人行为的充分因,人必然会做出那行为,这个决定,可以是神直接的意旨,或祂藉一些方法间接地保证事情必然会发生。

有人会提出另类定义:自由,指人能有意图做他愿意做的事,预定,指神预定了基督作为救恩的途径,或神只是预定了教会(不是个人)在基督里蒙恩,即群体拣选论。这两个定义下的预定与自由明显是可以共存的。只不过,若没有第一义的自由,人的道德责任很难成立,人对神的自由回应亦变得难以理解。有人认为圣经讲的预定只是第二义的预定,但加尔文主义者不接受。 对于第一个意义下的自由和预定,几乎没有人认为是可共存的。

明白了这些基本定义后,我们会发现决定论式预定论者可有三种回应进路:诉诸奥祕说两者可共存、否定有真实自由、或提出理论来解释两者可共存。

2.2. 诉诸奥祕

今天的加尔文主义有很多不同版本,有些加尔文主义者不否认人日常生活里的(第一义的)自由,他们常用理由是他们最能解释圣经所有经文。然而,如上所言,这很可能是循环论证。或许,正如一些加尔文主义者坦言,归根究底这类立场最终是要诉诸奥祕的,即承认讲不通但拒绝放弃。很多信徒会觉得「奥祕就是奥祕,有甚么大不了!」然而,一,如果我们不能满足于诉诸奥祕,如果我们还想问为甚么,我们会发现加尔文主义者只会推搪说这是圣经的教导或干脆否定自由,那么,那只是一个教条式盲目宣告,我们没有甚么理由去相信。(同类的话是一位加尔文主义者用来批评别人要诉诸奥祕,奇怪的是,他们可以诉诸奥祕,但别人就不可以。 )此外,诉诸奥祕的代价是巨大的,若连半点解释都没有,那会是不可理喻、拒绝寻问的。在本系列里,每逢发现某主张最终是要诉诸这奥祕,我就不会讲下去,因为没有甚么可以说,又或者说,当一个系统可动辄诉诸奥祕,它通常也不会剩下甚么困难要处理的了。

诉诸奥祕未必是错,毕竟,神的确高于人,预定与自由又不是完全明显的逻辑矛盾 ,只是,我们凭甚么说这是最正统的信仰?既谈奥祕,也容我补充一点:虽然很多加文主义者要诉诸奥祕,但他们并不反智,他们会运用哲学理论来辩证 ,甚至在一般人眼中他们比亚米纽斯主义者更强调理性和逻辑,有些加尔文主义者更会否认他们有必要诉诸奥祕,声称甚么都可以解释得头头是道。华人信徒里那些拒绝一切人间学问的反智风气与这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2.3. 虚幻自由

另一些加尔文主义者干脆否定第一义的自由,他们认为任何事的半点功劳都要全归给神,否则神的荣耀就会亏缺。若我们认为第二义的自由不足以理解真实自由,预定论就会沦为一种宿命论──世事一切皆有其不可逃避之命运,自由是虚幻的。 其实自由有甚么重要?既然今天的科学常给人一种任何物质活动(包括人)都已被决定了的印象,自由与预定又难以共存,何不干脆否定自由?不,若人没有自由,人就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为甚么神要惩罚「做」错事的我?既然错不在我,为甚么耶稣要救我?没有自由,何谓用感恩的心去回应神的救赎?

有人认为,否定自由会令人变得消极,祷告求问意义不大,也没有动机去传福音和实践道德等等。虚幻自由论者可回应道,即使人没有真自由,人仍会觉得自己拥有自由,会继续觉得要为自己的行为负上道德责任,用人所理解的因果关系看人事物,哪管世界终结时揭开的底牌是怎么样?由于人通常都不知道神预定了甚么,人唯有继续积极生活,所以虚幻自由论式预定论在人的经验上并无明显矛盾,甚至未必会令人消极,就如社会学家 Weber 论更正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兴起时指出,清教徒因为确信预定论,又认为人不能猜透神预定了甚么,就只好藉著勤奋等好行为(碰巧包括了有助资本主义兴起的行为)来肯定自己是得救的。

然而,自由的价值不在于我们在经验层面如何感受它,而是在事实真相的层面如何确立责任和意志。如果人没有真自由,不是自愿犯罪,知道真相的神为何要人为「自己的」行为负上真实的责任?如果人所理解的因果关系皆为虚幻,真正令事情发生的不是当事人,又不会是别人,那就只有是神,那么,杀人犯的动机、身体动作和受害者身体被毁坏只是人间的虚幻因果解释,真正的因果是,神亲手了结受害者的生命,甚至是神令杀人犯拥抱杀人意念。祂是一切人类罪恶活动的真正启始者和执行者!

3. 开放神论

3.1. 开放神论的立场

开放神论是一个很含糊的标签,它代表著不同的立场,北美福音派争议的所谓「开放神论」,实际上大都只是 C. Pinnock 、 J. Sanders 、 D. Basinger 、 W. Hasker 、 R. Rice 等人的思想。他们的主流立场是,由于预知不包括知道人的未来自由行为,神若尊重人的自由,就要放弃对历史的绝对操控,即所谓对未来开放(参 The Openness of God )。读者须注意,这里的用词是要很精準的,他们不是否定神的预知或全知,而是他们认为预知并不包括知道人的未来自由行为,因为他们认为「预知人的未来自由行为」是逻辑上矛盾的,所以,如果神坚持人有自由,按做不出逻辑矛盾的事不会影响全知和全能的原则,神「不能」预知人的未来自由行为并不代表神不是全知或全能(有关全能,参 5.2 )。

其实,反对决定论式预定的人无必要认为预知人的未来自由行为是逻辑矛盾。宗教哲学家维护预知与自由共存的大有人在,但维护预定与自由共存的却没有。试想想,「预知」只需要肯定神知道将来的事,但「预定」却在此之上还要声称「神主动预先决定了将来的事,这决定是那事件的充份及真正的因」。

很多信徒又认为,预定是全知和全能的必然后果,因此即使不接受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观,基督徒仍是要相信决定论式预定论。然而,为甚么神能没错地预知事情,就必然是预定了事情?假如你有一个无误地可看见未来的水晶球,看见我三十年后会冒险决定做一项心脏手术,你会断言你在这刻的看见,就是我三十年后那决定的充份及真正的因,因此我三十年后的决定就被你预定了吗?你大概会说,那水晶球就像一副可靠的仪器,向你报告真相,但这并不等于你在预定我的未来行为。预知和预定的分别是剖析争论的关键,所以我们要仔细谈论一下。

3.2. 预知不就是预定

不少加尔文主义者认为神之所以预知一切是因为祂已预定了一切,包括人的自由行为,否则预知难以成立。背后的理由大概有二:如果没有他们理解中的预定论,人的行为才会是预知的事实基础,那即是承认神的主权未有凌驾人的自由决定,这违反了他们的绝对主权观和无可抗拒恩典观。另有加尔文主义者认为,若不视预定为预知的基础,预知必会带来决定论,这是不能接受的。然而,有关前者,我们是否必须接受那种主权和恩典观念?这只是他们的内部困难。有关后者,加尔文主义式的预定观本身已拥抱决定论(只是他们大部分都同时否认有放弃自由而已),为何现在突然好像要回避决定论阴影似的?若他们不介意在预定问题上诉诸奥祕,为何别人不可在预知问题上诉诸奥祕?这又回到 2.2 所说的问题,和 1.3 所说的循环论证。更重要的是,预知与自由的张力并不如预定与自由的张力那般无法消解。历史里有两个理论解释神对人自由决定的预知,它们可告诉我们,预知不必建基于预定。

第一个理论是 Boethius 在第五世纪提出的超越时间论,主旨是神不受时间限制,祂在时间以外,在祂的「永恒现在」里,可看见人类在不同时间所做的事,人以为是过去或现在或将来的决定,在祂看来只是「现在」的事,所以祂在祂的「现在」已知道人未来的决定,因此祂会(在人的层面来看)预言事情将怎样发生。 Boethius 认为这就是预知,并且,神在「永恒现在」知道将来的事,不等于祂也预定了那事的发生,那事情发生的因,并不是神的预知或预定,而是人未来的行为。这理论不认为预知涵衍决定论式预定。

另一个理论出自十四世纪的 Ockham 。「甲明天不会返教会」这行为之所以是真实的,是因为它的确会于某时间在这世界里发生,神从前知道这事,全因为甲明天不会返教会,却不是因为神「导致」甲明天返教会。这听来很古怪,因为这理论认为因在时间上后于果,这是有可能的吗?基督徒哲学家 Reichenbach 在一九八六年一篇论文里举了一个较易明白的例子解释「因后于果」这点。他说,「路德在 Reichenbach 写该论文前五○三年出生」这事实在十五世纪的路德有生之年已是真实的( it was true of Luther that he was born 503 years before Reichenbach wrote his paper ),但明显地,这之所以是事实,全在乎 Reichenbach 在一九八六年写该论文,即因后于果。严格哲学表述如下:该事件之真假建基于真实世界中某一刻的自由行为,表达这事件的命题既是真的( true ),它在任何时间就都为真,这命题可在时间上先于该事件而被知道,然而,以形而上逻辑次序来说,这命题之真假不一定要在时间上先于该事件。因此,知道一切真实命题的神可以在该事件发生前就知道该事件会发生。

神在从前知道将来的事、路德在 Reichenbach 写该论文前五○三年出生等,在有关事件发生前被称为软事实( soft fact ),与此相对的是硬事实( hard fact ),硬事实就是那些在时间上过去了就不能再改变的事实,因它的形而上基础也是发生于过去的,例如「昨天我曾想起妳」是我们今天无法改变的事实。软事实是那些在时间上过去了但能改变的事实,因令它成为事实的基础尚未发生。(这理论在哲学上有一定意义,因为即使不谈基督教的预定论,哲学家仍要处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宿命论──为甚么「甲明天不做某事」这句话可在从前是真实的,但这却不会令甲的行为变得不自由?)

小结:神如何知道将来的人的自由行为?其中两个理论均不认为预知会带来决定论式预定,两理论均认为人未来的自由行为是神预知的因,神从前知道那人将来会这样做是果,这两个理论指出我们不能随便视预定为预知和全能的必然后果,因此预知人未来自由行为就不是逻辑矛盾,否定这种预知并不会否定神的全知。虽然很多加尔文主义者在支持某种决定论式预定论时,会视预定为预知的基础,但是反对决定论式预定论者并不须反对预知,不以加尔文主义式预定为基础的预知不一定会沦为决定论,反之,若以加尔文主义式预定为基础,那预知才更有可能会沦为了决定论。

3.3. 自由意志神论

既然预知不必涵衍预定,反决定论式预定论者就不必认为预知包括了人的未来自由行为。若要準确地形容这个立场, Basinger 的「自由意志神论」会更合适(参 Basinger, The Case for Freewill Theism ),他在书中清楚指明最核心的立场只有一个:神赐下自由意志,并自由意志与决定论式预定论不能共存,因此在某程度上未来对神是开放的。该书有一章正是解释这立场并不必坚持预知包括神知道人的未来自由行为。这可谓温和开放神论。

只是, Pinnock 、 Sanders 及 Hasker 等人均认为上述那些预知理论皆不成立,认为逻辑上没有一些可以被预知的人的自由行为,故全知的神「不知道」这些事。这才是令他们那个开放神论版本变得充满争议性,现在美国那些争议全都是围绕这个版本的。非加尔文主义者或一般反预定论者,皆未必会接受这个。然而,他们是有提出理由的,正如 1.3 说,这问题需要哲学的判断, Hasker 下了很多工夫去研究哲学上的宿命论,在各大哲学期刊撰文数十篇,著书立说,论证为何那些理论行不通,才说预知不包括知道人的自由行为。若有人要反对他们,是要提出相应的哲学批评。

4. 新预定论──莫连拿主义

4.1. 莫连拿主义的内容

现在我们看清楚决定论式预定论的真正对手,预定论者那一方又如何?若他们不欲诉诸奥祕或虚幻自由,那就要提出理论来解释。他们有莫连那主义,发明者 Molina 是十六世纪一位耶稣会神学家。这不须被视为天主教的东西,这类思想的初型在很多宗派和宗教里都有出现,包括更正教。很多加尔文主义者拒绝此说,因为他们认为只有那些不接受预定作为预知的基础的人(如亚米纽斯主义者)才需要莫连拿主义。然而,若不欲诉诸奥祕或虚幻自由,在道理上这的确更有说服力。更正教福音派神哲学家和巡回护教家 W. Craig 近年就积极以莫连拿主义来替预定论辩护,亦有神学教授提出可以将莫连那主义和加尔文主义结合。

撒上廿三: 11-13 提到,身在基伊拉城的大卫求问神,若扫罗以灭城来逼基伊拉人交大卫出来,基伊拉人会否交大卫出来,神说「必交出来」(在十四个流行的英文版本里均没有「必定」的字眼),结果,大卫在扫罗来临前离开了基伊拉城,扫罗也没有攻城。其实很多人凭他们的宗教直觉都会相信类似莫连拿主义的思想,只是他们没有很严谨地将之表达为一个理论。细想下,我们会发现这想法认为神有一种奇特的知识,莫连拿称之为中介知识( middle knowledge ),就是神知道任何人在不同假设性虚构处境下的自由决定,即使那处境从不会在这世界出现,甚至那「人」也从不会出现,神也可以知道那「人」在那虚构处境下必然会做一个怎样的自由决定,以致祂能安排一个适切的处境令那「人」作出神愿意他做的决定。请注意,「即使那处境从不会在这世界出现,甚至那人也从不会出现」是很关键的,假若神只知道扫罗不攻城下基伊拉人的自由决定,却不知道扫罗攻城下基伊拉人的自由决定,祂在扫罗来临前,就没有确定的资料告诉大卫应否立刻离开,也不能在事情发生前有足够知识去安排别的处境。还要留意的是,莫连那主义者坚持神不是说基伊拉人「很有可能」会交出大卫,神不用推测,藉著中介知识,神知道一切虚构处境下的自由决定,所以莫连那主义者说,神确实知道,若扫罗攻城,基伊拉人「必然」会交出大卫。

藉著中介知识,神若要预定甲明天做某事,祂只须在与自由无关的人事物里稍作安排,製造某个处境,甲便会在该处境下自由地和必然地做某事。这是为甚么莫连那主义可成为新预定论。 Craig 甚至在一论文说,如果我们相信有些人在任何处境下都不会归向基督,莫连那主义就可以解释双重预定论──神在创世前已预定甲得救又预定乙拒绝救恩而受地狱之苦,因为在莫连那主义下,真正要为这拒绝负责的,是拥有真实自由的乙。决定论式预定和自由的矛盾似乎可在莫连那主义下得以消解。

4.2. 莫连拿主义的困难

或问,神是全能的(参 5.2 ),祂拥有中介知识算得是甚么?症结不在于此。这知识不会在创世一刻或之后出现,因为神在创世时已设定了某些处境,即有很多其他处境(如一个没有亚当、没有万有引力的世界)是不可能实现的,不能让祂有足够弹性去选择,因此中介知识必须是神在创世前的知识。即是说,神未决定做哪一个世界、未决定有没有基伊拉人和大卫之先,神便知道基伊拉人必然会自由地交大卫出来。只不过,为甚么神在创世前就可以肯定地说基伊拉人必定会交大卫出来?他们尚未存在,又尚未建立任何关系,而且,神有意赐他们自由意志。我们不能用 Boethius 或 Ockham 的理论来解释。他们皆说将来发生的事是神知道那事的基础,但莫连拿主义认为那些事件可以永不会在真实世界发生的──即使神不创造一个有基伊拉人的世界,神仍会知道基伊拉人必会交大卫出来,那么,神是基伊拉人必交出大卫的因吗?不,若神是那因,神就是那确保基伊拉人必定会交出大卫的基础,莫连那主义便会沦为虚幻自由或诉诸奥祕的预定论。

如此,莫连那主义者只可断言「基伊拉人会将大卫交出来」在创世前已是确凿不会改变的事实真理,至于为何这是确凿的真理(它的 truth-maker 何在),则毫无解释。在此,莫连那主义须要假设有一些在创世前已存在的所谓人的本质的东西,代表著每一个神可能会但最后却没有创造的人(其意思俨如主张灵魂永存的柏拉图理型世界),那些本质可以像真实世界里的人的自由意志那般,成为一些(虚构)事件的基础。灵魂永存、在创世以前有一些事态的形而上基础( metaphysical grounds )是独立于神存在的,这些讲法在神学上很有问题。当神创造了人,真实存在的人的真实自由意志可构成某些事实的基础,这不成问题(就连某些肯承认真实自由的加尔文主义者也会说,自由意志令神某些永恒旨意只能算为祂「容许」的,因此人的罪不能算在神的账上,参 5.3 ),但莫连那主义者要声称,不存在的人的「自由意志」构成了某些不会发生的事的必然基础,那就显得亳无根据。另外, Flint 还有一个有关形而上基础的辩解,可惜其论点十分薄弱,他批评我们其实连创世后的真实自由活动的形而上基础也了解不多,既然两类基础十分相似,那么不存在的活动也应该有形而上基础。他只是企图消解对手的批评,自己却连正面理据都没有建立过。基于上述种种理由,我不会考虑莫连那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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