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粗略地看過基督徒的信仰如何在世界各地傳開,我們也必須了解一下羅馬教會政策的發展,因為我們發現這正是對抗屬靈信仰成長的中心。很少有幾個地方能比得上以奧古斯丁的生活來描述天主教的縮影更為合適。在奧古斯丁的身上,我們看到屬靈生活和宗教制度相混所帶來的迷惑。恐怕很少有人能像奧古斯丁一樣對於基督徒的思想有如此大的貢獻。恐怕也少有人像他一樣對於天主教會的建立以及奉基督之名在各世紀中所行的殘暴有更大的貢獻。雖然奧古斯丁於經歷基督因而對聖經上一些榮耀的真理有深入的亮光,然而他也不但贊同而且犯上一些極為可悲的錯誤。
主後354年,奧古斯丁出生在北非的努米底亞(Numidia)。他的父親是一個異教徒,他的母親瑪尼卡(Monica)是一位聖徒。當她看到兒子成長的過程日漸空虛敗壞時,瑪尼卡在神面前誠懇、忠實地禱告。奧古斯丁試着在各種不同的哲學思想中去尋找人生的意義,然而一再失望。在他三十歲的時候,他成為米蘭的修辭學教師,在那裡他受到了安羅波修(Ambrose)主教的影響。兩年以後當他讀到保羅所寫的羅馬書第十三章的時候,就蒙光照而得救。安羅波修在主後387年給他施浸,次年他回到非洲。到了主後395年,他被指定為希波(Hippo)的主教,他餘下的三十五年的歲月就一直在那裡度過。
奧古斯丁發展了兩個教義,一是恩典的教義,另一是教會的教義。他在強調第一個的教義上帶出了許多屬靈的亮光,可是在處理第二個教義時他卻帶下極大屬靈的黑暗。
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奧古斯丁主要的思想是關於神的恩典。他本身戲劇性地重生,加上以後生活上的強烈轉變,都強調了入神之間極大的鴻溝以及罪的可怕。只有一個慈愛的神,祂那無限的恩典才能跨越這種差距。奧古斯丁非常能夠了解使徒行傳保羅的經歷和教導,他深知在他裡面沒有一點良善可以配得救恩。他對恩典的教義另一面也是回應我們曾經看過伯拉糾(Pelagius)的教義。伯拉糾否認人的原罪,所以他不認為人需要神的恩典來使我們從罪的捆綁中得自由。他認為無論是救恩或是跟隨神,都是人的自由意志。奧古斯丁極力反對這種違反聖經的教導,並有多份著作討論此一論點。
奧古斯丁關於教會的教義是由於受到當時他所關心的多納徒派人士要脫離大公教會的組織所刺激,再加上主後410年羅馬淪陷所帶來整個西方帝國的崩潰所引發的。他寫了一部巨著《神的城》,就把他對教會本質的看法加以擴大說明了。
他對多納徒派堅持一個純潔的交通不表同意,他以為教會有包容性,任何一個人只要肯接受透過聖禮所發來的恩典均包括在教會裡。在教會之外,下管那人怎樣行義,信心怎樣堅強,也得不着救恩。在他那本《神的城》一書中,他以將會過去的羅馬城與教會相比,只是他所說的教會並非信徒屬靈的合一,反而是大公教會的宗教組織。奧古斯丁甚至認為如有必要也可以使用武力來逼人加入大公教會的系統。他認為最好是藉着教導使人認識神的國度。如果人們還是不肯,那麼催逼也是可以的。他引用主的話“強迫他們進來”(路 14:23)來支持他的論點。所以當初教會要以武力對付多納徒派的時候,他原本反對,後來還是贊成。他因着認為教會是屬地的組織,是一個眼見的合一,所以他會採取屬地的手段來建立並維持教會的權力。這一個錯誤給以後許多的世紀帶來說不盡的痛苦和邪惡。
奧古斯丁強化傳統主義和聖禮主義的權威,培育了對煉獄的相信,並鼓勵使用遺物(譯註:一種以一些遺物如骨頭,木十架等有為能力的東西的迷信),這一套東西在那些毫無顧忌的教士手中都成了可恥卻非常好的賺錢手法。他們騙了許多迷信者,大批的錢財充滿了天主教的國庫以及主教們的口袋。其實這些事與奧古斯丁其它的一些教導和經驗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他強調神的恩典選召並賜救恩給祂願意的人,另一方面他卻限制救恩必須藉聖禮透過一個屬地的宗教組織施與。他本身的經歷是藉着神的話帶到認罪,並且單靠神的恩典,才能找到平安與和好的地步。以後他卻教導人藉着對痛苦的懼怕而引人認罪來取代聖靈的工作。奧古斯丁的一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一個人即使就是有很強的敬虔,火熱的情懷,良好的動機,他還是可能會違背聖經的原則。
奧古斯丁的教會觀後來就完全發揚在天主教系統之中。任何人如何不對“唯一的教會”效忠,就是異端。任何一群基督徒如果按照聖經保持獨立,並且單單對住在他們中間的主下拜,就是分離叛教者。無論是藉着收買,說服或是逼迫,羅馬教會極力維持統一。然而神並非就沒有見證人,甚至在天主教內部,也有一些對主敬虔的人興起,他們大聲反對當時許多惡名昭著的罪行。這些人也有負擔傳福音,可惜他們時常對他們所生所長的墮落教會有着錯誤的忠貞。這就導致了一些在見證上的妥協,服事上的失望,以及遭傳統主義所捆綁以致屬靈的眼光不夠明亮。然而在羅馬的勢力之外,仍然有一些單純藉神的話而依靠主的人,保持着亮光,生命以及早期教會的自由。我們主要就是要在歷世歷代中看看這一脈相傳的屬靈教會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