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教會的問題之前,這裡先對曠野說明一下。
基督徒感到自己是“在曠野40年孤獨地悽慘地流浪”。這種說法不是很了解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的情形。
因為以色列人在曠野40年,並不是沒頭蒼蠅來回瞎轉悠。他們天天有神親自的帶領。白天有雲柱,夜裡有火柱,告訴他們該往什麼方向走,神親自行在他們前面,為他們尋找安營的地方。他們在曠野不孤獨,也不會迷路,神的同在,神的帶領清清楚楚。
不但如此,他們天天有神親自的餵養,一天一天,神信實地降下嗎哪。沒有任何一天挨餓。渴了的時候,神或把苦水變甜,或讓磐石出水,完全地滿足他們。
40年曠野之行,他們的腳沒有走腫,鞋子也沒有穿破。
路上時有爭戰,神帶領他們得勝。
如果在一個處境裡,一個教會裡,一個人能天天有嗎哪吃,有雲拄火柱的帶領,有苦水變甜,磐石出水的供應,如果能天天親身體驗神養育的恩典,和依靠神爭戰勝利的榮耀,這樣的經歷何等寶貴。老一代的以色列人倒斃曠野,新一代在神的供應中生長。他們沒有埃及肉鍋的記憶和掛念,神的信實和慈愛天天在嗎哪上,在飲水上,在雲拄火柱上不容置疑地向他們顯現。
那孤獨無助,見不到神的面,懷疑神的信實和慈愛,甚至懷疑神存不存在的基督徒們,和曠野以色列人的經歷相同嗎?
或者,真的是相同的?都是在曠野,只是沒有抬頭,睜開眼睛看神的恩典?
到底是怎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