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誰——也說幾句約翰福音8: 11
作者:GETUP
又看見"偽聖殿"那裡石頭紛紜,舊戲重演,也說幾句.
約8: 11 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句經文的確是重點.但是,"法利賽人"往往錯解了這句話.一方面,在這個故事裡,他們把自己想象為耶穌,因此他們完全顛倒了這個故事的救贖性質.事實上,在這故事裡,沒有人是耶穌.祂是唯一的.我們都站在神的對面:如果我們不是法利賽人,我們就是那位行淫的婦女,或者說蒙恩的罪人.
這樣說還有另外一個理由,當主寬恕了那婦人的同時,他要為她的罪上十字架.現在學舌的那些人,沒有誰有對別人說這話的資格.聖經第一句話里的那個動詞(創造),主語只能是神,正如福音書裡的救恩,這在"婦人"(教會,世界,罪人)身上的"重新創造",主語只能是基督.(參見任不寐著<行淫時被拿的婦人>)
讀聖經最一知半解的是精於人稱上的倒置,就是將那裡的神的角色投射到自己身上,將那裡罪認得角色投射到別人身上.其實聖經核心的信息是神與我的關係,而不是神(偷換為我)與別人的關係.現在網絡基督徒之所以令人反感,就是因為他們一直"象神一樣論斷善惡",一如起初罪進入世界時所發生的情況.他們"知道善惡",他們定義別人之髒.這樣虛妄重要的原因就是篡改了上面的關係,將聖經中的第二人稱讀為第三人稱,將神讀做我,將罪人(第二人稱)讀做他(第三人稱).於是,本來叫"你"(每一個我)謙卑或認識自己髒並感恩的基督教,現在成了專以神的名義論斷他人髒的膚淺的道德主義犧牲品.於是撒但也偽裝成光明的天使,福音成為他們控告私敵的儒家權杖.
一個相關的錯解是,他們強調婦人(他人)悔改後他們(代表基督)才能去愛和赦免她的罪.這是對這個故事的福音的另外一種顛覆.正如浪子回家的故事一樣,自由派神學總相信人的反應(所謂浪子悔改在先)是救恩"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神的愛是無條件的.對比路加福音15章那浪子的前後兩句話,我們一方面看見神的愛是完全無條件的,另一方面我們看見當神愛了他之後,他才真正從有條件悔改變成真正的悔改重生的人.在約翰福音這個故事裡也一樣,耶穌先愛了那婦人,甚至直到最後我們還沒有確認那婦人清楚的悔改的話.然而神愛罪人,來找罪人,為罪人上了十字架.經文清清楚楚,主饒恕這女人是在她說任何話之前.現在那些法利賽主義者完全顛覆了神的愛,把無條件的恩典變成他們有條件的道德交易,並通過這種交易他們成了看門的小鬼,以便重新在天國的入口處重新收取贖罪券.
我們從來不否認悔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這人的善工乃是被神愛的結果,而不是前提.基本真理是,不是那婦人悔改了神才愛她,而是因為神愛她她才悔改.面對撒瑪利亞村莊,你是象那兩個門徒那樣求天火來焚燒,還是如主那樣去憐憫?面對"很髒"的那個女人,你這同樣很髒的罪人,是先愛她,還是先扔你自以為偽裝甚好的石頭?
念念不忘重複約8:11的人,仿佛自己要寬恕,赦免和責備那婦人,他們忘記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你自己就是那婦人.你首先該做的是跪在主的腳前認自己的罪,然後才有資格在愛里為別人的罪代禱.如果你不能為別人上十字架,你的論斷就只能來自控告者.這也許正是老羊文章的價值所在.網絡基督徒作為那驕傲者的"使徒"的日子已經泛濫太久了,現在到了另外一個"清晨",要靠着神的憐憫去傾聽那饒恕自己(而不是針對他者)的神的話語,並在神的愛里重新看見誰是罪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