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大逼迫來臨的預兆嗎?
楊愛程(加拿大溫哥華人基督教月報「真理報」總編輯)
繼西聖三一大學(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教育專業畢業生,因該院學生守則中有禁止包括同性戀在內的各種不正當性行為,而被卑詩教師聯會 (the Teachers’ Federation of British Columbia, 簡稱BCTF) 拒授教師執照以來,今年五月間又有一件類似事件發生:在魁斯納鎮(Quesnel)一間公立中學任教的Chris Kempling先生,因公開發表反對將宣揚同性戀「家庭」的教材用於學校課堂的言論,而被卑詩教師聯會所屬的專業社團「卑詩教師學院」(the British Columbia College of Teachers)判定有歧視同性戀人士之嫌,有可能會遭到被吊銷教師及輔導員執照的厄摺D壳按税刚庫赌z著狀態,最後結果可能在十月中旬作出。
言論自由不適合基督徒?
據「卑詩基督教新聞」(BC Christian News)八月號報導,「卑詩教師學院」委任了一個三人審核小組,對Kempling先生利用業餘時間發表的論文和給當地報刊編者的信,甚至包括他為完成心理學博士學位課程而撰寫的研究報告等,作了詳盡地審查,最後判定他的言論對同性戀人士完全有貶損和歧視的內涵。
自1996年起,Kempling先生在當地報紙上摘要刊登了自己的研究報告,同時批評了卑詩教師聯會所批准的,由本地一個同性戀組織提供的教材,題目是「男女同性戀及變性青少年處在危機中」。他認為這種教材所包含的很多參考資料,都只是一些同性戀組織宣傳和招募的工具,而對同性戀生活方式所具有的危害性所作的大量學術研究資料,卻完全被忽視了。他指出:「這些資料包含不準確的資訊,因而不可作為專業資源而接受下來。」
在「卑詩教師學院」所審查的文件中,有一封Kempling先生寫給一家報紙編輯的信中指稱,這種教材所包含的參考資料中,有一處竟然宣稱舊約聖經人物大衛王和約拿但就是一對「同性戀人」,這完全是無中生有的捏造。
Chris Kempling是魁斯納鎮宣道會的會友。他可能會被吊銷教職,或者承擔一大筆罰金。他爭辯說: 「卑詩教師學院」作出了一個「大阿哥式的決定,他們把自己當成了『思想警察』。他們的裁決不能成立,因為此例一出,就等於給了他們限制所屬成員思想和言論自由的權利。『卑詩教師學院』總不能控制我生活的各個方面吧?」
然而,「卑詩教師學院」卻認定,他們無需找到Kempling先生的言論直接影響課堂環境的證據,因為從他利用業餘時間所發表的言論中,已經足以「推斷」出,作為教師,他的言論有著對某些學生歧視性的效果。
加拿大的基督徒是否面臨大逼迫?
從這一案例中我們看到了什麼呢?是不是在加拿大這樣一個據說是基督教傳統的國家,這樣一個崇尚自由、民主、人權以及信仰和言論自由的國家,對堅持聖經正道的人也要開始大逼迫啦?相信我不是大呼「狼來了」的第一人。
前不久,聖公會新士敏教區通過決議,要求聖職人員為同性「婚姻」祝福,而反對這項決議的聖職人員則可能被停職。這就等於說一個堅持聖經真理和信仰原則的忠心僕人,要因為他在基督所親自設立的崗位上克盡職守而受到懲罰,從而失掉他忠心事奉的職位。這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
緊接著,安大略的聯邦法庭判定,把婚姻限定為一男一女的關係有違人權憲章,並要求聯邦政府盡速修改憲法,使婚姻的定義可包含同性結合的關係。雖然聯邦司法部有上訴的動作,但多倫多市議會已經通過決議,要求聯邦司法部收回成命。有理由相信,類似多倫多市議會的行動在今後還會層出不窮。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上帝的兒女們真的需要存著陡娴男模J真思考什麼是我們前面當走的路。說大逼迫已經近了並不是危言聳聽,其實已經有同性戀組織和同情支持他們的政治活動家在推動,要把一切反對同性戀行為的言論列為「仇恨罪」。假如傳統婚姻的定義從憲法上加以改變(很多人預期此事的發生已經不是「會不會」的問題,而是或遲或早的問題了),也就是反對同戀行為的言論被列為「仇恨罪」的時了。到那時,公開誦讀、傳抄、講解聖經有關章節,甚至聖經本身都有可能成為「仇恨罪」的證據!到了這個時,對仍然堅持完整的聖經信仰的人們會不會開始大逼迫呀?對這樣的前景我們有沒有勇氣去面對呢?
其實,在一些自由派人士的心目中,實現同性婚姻入憲並不是他們最後的訴求,他們還有更多的「日程」要繼續完成。接下來的另一項工作,就是少年兒童性行為的「合法化」。早些時候,他們已經成功地把青少年自主同意「合法」性行為的年齡從16歲降低至14歲了,下一次就可能要降低至12歲,10歲,8歲……如此等等,到最後將使得執法和司法機關不再有必要懲辦對少年兒童的性侵害案件了。加拿大和西方世界會不有一天真的走到這一步呢?只有請親愛的讀者自己來判斷了。
作好準備,堅守信仰,應對未來
那麼,我們要怎麼做呢?是順從這個世界,「修正」我們的信仰,甚至修改聖經,使我們的信仰見容於當今的時代呢?還是要忠貞不屈,緊緊跟隨主耶穌基督,堅持完整的聖經真理,甚至不惜承受被逼迫、被壓制、被打擊的後果呢?
在我看來,毫無疑問,應該是後者。
為今之計,本著主耶穌「分別為聖」的教訓,我認為上帝的子民確實要認真考慮,是否要從這世界中分離出來。家長和教會要在教育下一代上承擔更大的責任,假如環境進一步惡化,我們甚至應考慮完全從公立教育制度中撤離。如今,已有很多基督徒家庭選擇「家庭學校」(Home Schooling)。是否也應考慮比照天主教校區的方式,建立分離的「基督教校區」,推動政府將基督徒家庭所繳納的教育稅反還給「基督教校區」。
我明白,在當年成立公立學校制度時,因為基督徒是多數,所以他們便以多數人的寬容態度,主導建立了面向全社會的教育制度。但如今基督徒在加拿大已經成為少數族群,為保障本族群的宗教信仰自由,現在提出建立分離的「基督教校區」似乎已經是十分有必要性的事情了。若能如此,或許能有亡羊補牢之效也未可知也。歡迎各位讀者就此發表自己的意見。(文載真理報2002年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