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活生生的見證! (轉貼) |
| 送交者: 震全球 2002年12月06日20:13:2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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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8年5 月的第一個主日第一次來到崇文門教堂的。 我住所的樓下三層住着一位基督徒王靜姊妹,她92年搬來住在這裡,她很溫柔、謙卑、忍耐,她不是本地人,她住在這裡之後,和鄰居的關係很和睦,和不認識的人也很有禮貌的打招呼。我覺得她很好,我們就是在打招呼中認識的,後來逐漸接近、聊天。 1997年春天,我在一家保險公司代理保險,認識了一位信佛的女朋友,我們每天在一起工作。大約在7月的一天,她帶我去一個叫大覺寺的地方,我們去了之後,就隨從世人的行為,拜那裡的假神,當時我不知道是拜偶像,也不知道是假神,所以就給“他”燒了香。但是在不到一周的時間裡,我愛人開車和別人撞車了,是我愛人開車追尾,把別人的車撞壞了,萬幸,沒有人受傷,賠了6000元錢。我當時聽到這個消息,馬上就想到是我燒香造成的。我就在想:他不但不保我們平安,還帶來災禍,可是我還不甘心,還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認為是自己穿的不夠莊重。那天有人對我說:“來燒香不該穿裙子”,我把這句話記住了。到了1997年陰曆的八月十五。我的朋友又來對我說:今天是八月十五,我們去八大處燒香去吧?我說:好吧。我想再去求求他。今天穿上長裙褲,多帶點錢。去了之後,又燒香、又買護身符,花了不少錢。可是回來之後心裡也沒感到平安,花了很多錢我就很心疼。對着那些泥塑的像,我心裡一點感覺、感動都沒有。我發誓以後再也不去了。 1998年初的一天,是一個周日的中午,在我家的樓下遇見了王靜姊妹,她從外面回來,我就問她:你星期天不休息嗎?她說:休息。我問:那你去哪裡了?她說:去教堂了。我說:去教堂幹什麼?(可見我是多麼無知)。我問完之後她就給我講了很多關於耶穌的、十字架的事,救恩是耶穌白白舍給我們的,我們生活在恩典之下等。我過去只偶爾聽過什麼最後的晚餐啦,見過商店裡賣的十字架,猶大出賣耶穌,只是斷斷續續的一點點。不知道這是基督教的聖經里所記載的真實故事。 當時,王靜姊妹送給我一本聖經,我很高興地接受了,我心裡認為這本書很珍貴。我非常感謝她,我要給她錢,她執意不要。她告訴我:要先讀新約和詩篇。我說:好。我就當寶貝似的拿回家了。 雖然我知道很珍貴,但當我讀的時候,我卻不明白,我越想明白,就越不明白,尤其是詩篇,我更加的不明白。我就不讀了,把書放在一邊不管了。那段時間,我作保險代理很辛苦,但是,一兩個月,一張保單都沒有簽過,每天都是枉然勞力。我開始在思考:為什麼這樣?我想我應該去教堂看看,那裡在作什麼?我就去找王靜,跟她說:你去教堂的時候,能帶我去嗎?她很高興的答應了。在1998年5月的第一個主日(我記得聚會完了,受洗的信徒在領聖餐)。我們去的是崇文門教堂,那天我的感覺很奇妙,我的心裡很平靜,覺得只有那一天我的心才真正的待在原來應該待的地方,非常平靜、平安,很奇妙很奇妙啊。 那天是一位外國的牧師在證道,有一位翻譯,但所講的是什麼?我卻不知道,只學會了一首讚美詩歌,是第100首《萬古盤石為我開》,我至今不忘。 從那天開始,我回家再讀聖經,如同開竅的小孩,也能明白了,我買了一本啟導本的聖經,如饑似渴地吃着飯也看,走路也看,睡覺前也看,每天晚上十一、二點才睡覺。這樣很快就粗讀了一遍,後來才知道是聖靈的帶領,主真的收留了我,把我認作女兒,是我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他真的願意接受我這個罪人。我從此被改變。並且堅持去教堂,王靜姊妹還介紹我去參加家庭聚會。越來越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 我是1961年出生的,我有一個妹妹。父母生我們的時候都四十來歲了,把我們當作寶貝。可是,我親愛的父母卻在1982年和1986年分別離開了我們,我們就成了孤兒,我當時只有25歲,還沒有結婚,和我妹妹相依為命。妹妹初中畢業就不能上學了,去做臨時工養生。我是1979年6月接班參加工作的,由於我是從農村進城工作的,所以在單位受歧視,由於沒有社經驗,很單純,所以做事從來不會隱藏自己,過早地交男朋友,又不知道保密,所以被人利用這一點進行人身攻擊,說我很輕浮,不穩重等,有一段時間灰心喪志,生活開始我行我素,本來我就很煩惱,什麼解氣就幹什麼,打架、罵人、恨人。覺得自己沒人疼沒人愛的。因為當時的男朋友是個戰士,後來就復員回家了,我就更恨我們的領導了。我真是好苦啊!心如死水,不會哭,不會笑,沒有愛,心裡只有恨,。對生活沒有信心。現在想起來我的心還會很痛苦。 1983年經人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丈夫,當時我真得不愛他,只是想找一個能躲風避雨的家,他比我小兩歲,但他處處讓着我,哄着我,當時我母親還在,他對我母親也非常好,我母親也很喜歡他。母親希望我們早點結婚,可我根本就不想結婚。就在1986年春節剛過,我母親突發腦血管病去逝了。我心裡更加痛苦。我對當時還是男朋友的他說:我們算了吧。我什麼親人都沒了,你走吧。他說:我們結婚吧?我會照顧你一輩子。我說:讓我想想吧。我想了想,他父母對我很好,哥哥姐姐都對我很好,算了,結就結吧。於是我們1986年6月28日,在我母親去世百日之後,我們就正式結婚了。婚後我們有時吵架,甚至打架,都 是因為我不愛他。可是公公婆婆及他的哥哥姐姐都對我非常好。真是神的愛,讓我有這麼好的婆家,雖然我開始和丈夫不好,但我非常敬重我的公公婆婆,我公公婆婆待我如同親生的父母一樣,我生小孩的時候,婆婆悉心照顧我和孩子,有了孩子我和丈夫就好了很多。現在我兒子已經十四歲了,非常可愛、聽話,他也相信耶穌基督是救主。但由於愛玩,學習成績不是很好,我常為兒子禱告,把他交給神。也請弟兄姊妹們為我的兒子禱告,求神給他智慧,給他一顆尋求知識的心,給他一顆愛主的心,無論將來作什麼只要能榮耀主就行了,功名利祿都不重要。 通過學習主耶穌基督的真理,我認罪悔改,於1999年8月1日受洗歸主,在主耶穌基督里我成了一個新造的人,我現在非常愛丈夫、愛孩子、愛我婆婆家所有的人,是發自內心的愛,愛同事、愛朋友。我每天臉上都掛滿笑容,容易感動、流淚。領人信主,傳福音。我也給婆婆傳福音,婆婆於2000年春節後信了主。關於婆婆信主還有一個見證,以後再寫給您們看。但是我婆婆不識字,信主一年多從未認過罪,我常為我婆婆代禱,求主讓她看見自己的罪,悔改,爭取早日受洗。我婆婆曾經燒香拜偶像有8、9年之久。我公公和我愛人還沒信主,通過我們的禱告和規勸,我公公已經戒了煙,身體日見強壯。請為我家裡沒信主的親人禱告,求主給他們得救的機會,趁着還有今天,不要失去機會,抓住神的應許,趕快悔改吧,不然就太遲了。 讓我們同屬一神、一主。同受一靈所感,在主里同歸於一,阿們! 我寫的不好,請弟兄姊妹多諒解。 以馬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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