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ter按:小灶兄离网“修道”久矣。非常怀念。下文节录自灶兄
《改教时期的改革宗神学》一文--赵刚就是小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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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隐藏和显明的永恒旨意
小灶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以这种“信心的顺服”来回应神话语的宣讲,
这就引出了加尔文主义最“令人敬畏〖或是让人可怕〗”的教义--双
重预定。但在具体阐述其内容之前,有两件事需要澄清:第一就是,加
尔文本人极力反对他将救恩的确定性建立于预定论基础之上的说法。虽
然的确,把神的护理和预定区分清楚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其次,在这项
教义上,加尔文和加尔文主义者视他们自己为真正路德教义的捍卫者。
在与 Erasmus 的辩论中,路德的确愿用双重预定的理论来坚持神圣恩
典的至高主权,但他不愿支持这理论所引申的全部结论。而他的结论,
是对这可能成为绝望或僭妄来源的沉默警告。这种警告,虽就其对神圣
旨意之奥秘的敬畏上来说,是值得赞扬的,但对加尔文来说,却会对圣
经所启示,因而也是必要和有益的,有误导之嫌。因为区分神所隐藏和
显露的旨意是必要的,因为神决定“显露其隐秘的旨意”,并已通过他
的话语如此做了,所以“神的隐秘旨意是与他的显明教导一致的”;神
会以后者审判世界,而这亦与前者保持和谐。
正是在神这隐藏或显明的永恒旨意之上,万物的结局被确定了。教父们
曾使用了四个关键的词汇--“预知”、“预定”、“拣选”、和“护
理”。在其中,预定和护理的关系需要特别注意。区分预定和护理,可
以防止把仅与天使和人的最终命运相关的特别预定,与“达于”飞禽走
兽的普遍的神圣护理相混淆。但这二者在本质上又是“相同”的,因为
神在进行其永恒预定的旨意时,把他的护理遍及于他的一切创造。加尔
文并未把预定论的中心置于抽象的因果论,而是具体于坚持神的公义和
对人顺服的要求之上。因此,神不救被咒诅者的原因,是“他不想,至
于他为什么不想,是他自己的事。”这样,接下来的就是,“弃绝”并
不仅仅是主动拣选救赎行为的缺乏,而是一个对咒诅之预定旨意的主动
行为。“拣选除非与弃绝对立,本身并不能单独成立。”因神永恒旨意
的弃绝以致咒诅,是因同一旨意的拣选以致得救的不可避免的推论。
圣经中法老的事情提供了一个绝佳的例子。对改革宗人士来说,这个例
子清楚地说明了,神在永恒中已决定要使法老的心刚硬,而这亦是出于
他自己的意志,与法老的自由意志和行为完全无关。这个例子和其他的
一些经文,构成了关于人意志的束缚和神圣意志的绝对自由之不可否认
的证据。对法老事件的其他解释中,加尔文完全否认神圣行为和神圣允
许的区别,因这意味着似乎“神并未建立那些他想要他的被造之物所为
的条件。”所以,神使之眼瞎的那些人,不是因他们自己的邪僻造成,
而是因“神在创造世界以先,就已预定咒诅的。”关于预定唯一可能的
教义,就是双重预定的教义。在这一点上,加尔文称“奥古斯丁是完全
与我们一致的。”奥古斯丁的《叱责与恩典》对这样的指控:强调在预
定中的完全神圣起源会破坏道德的需要,是完全和彻底的反驳。
除了奥古斯丁明确的预定论之外,他的罪与恩典的教义也与预定,或双
重预定相关。改革宗神学有特别的原因来强调奥古斯丁与伯拉纠派争论
时,关于原罪的教义。加尔文引用奥古斯丁来澄清,尽管从某种意义上
来说,原罪可以说是另一人,即亚当,的罪,但它也同时是每个人自己
的罪。原罪是罪,因为“首先,它使我们承受神的忿怒,其次,它在我
们身上做那被圣经称作‘属血气的工作’。”而恩典的定义为,“神恩
宠和慈爱的意志,神的良善和恩慈,神因此,而不是我们任何的优点,
……爱我们可怜的罪人,并象父亲一样接纳我们。”对改革宗神学家来
说,只有说,若人的行为不是救恩的因素,则人的行为也不是咒诅的因
素,才能前后一致。
接受奥古斯丁的教义,也意味着接受对其教义的批判。首先是对加尔文
意义上的“预定”与“命运”的区别。这二者是有根本区别的:被斯多
亚派(Stoics)所用的命运一词,是指一种甚至神也必须膺服于之下的
前定的秩序;而圣经所说的预定,是“神自由的旨意”,他藉此“按他
无穷的智慧和公义掌控人类和世界的各部。”“罪的必然”是由于人“
意志的错误”,而不是被神所“强迫”。加尔文时代占星术的迷信给他
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机会澄清命运、必然性、和预定的问题。神圣的拣选
是基于在基督里所启示的神圣父的旨意和“隐秘的计划”,而不是星体
之间非人格化作用。对改革宗神学家们其他的指责还有,预定论会导致
道德松懈,他们以“圣洁是拣选的目的”回答;对指责:如果一切都已
被神决定好了,“祷告就没有用处”,他们回答说,祷告“也在神的旨
意和计划之中。”对指责:“创造的目的成了永远的审判”因此神任意
救赎一些人而咒诅另一些人是不公义的,他们回答说,神的荣耀和公义
是等价的,同时,神咒诅的公义和救赎的慈爱是不同的。
在这些指责中最严重的,莫过于关于安慰,盼望,和拣选的确定性,在
信徒的主观良心上的问题。对此的回答,首先,加尔文强调人对罪得赦
免的知识和确据必须明确。其次,这样的确据并不依籁于如托马斯·阿
奎那所谓个人的“特别启示”,而是“与所有忠心的信徒一样,都有相
同的意义。”那“意义”,用布灵尔的话说:“若你与基督有团契,你
就已被预定得生命,也是属于被拣选之列的了。”处理确据的问题,最
要紧的是“从神的呼召开始,也以之结束。”哪里有神话语的传讲,那
里就有神的呼召。而这普遍的呼召必须与特殊的呼召相区别。但无论如
何,这呼召都降伏于神隐秘的拣选之下。因此,拣选的确据不能停止于
“经验的判断”,虽然经验也的确是神总体计划的一部分。所以,若用
布灵尔的话结束,就是“预定的终点就是基督,天父神的永生儿子。”
或者,“让基督成为我们用以默想预定的镜子。”
在神奥秘旨意的预定的问题上,正如在基督的二性,罪恶或堕落的起源
等问题一样,最致命的错误就是“走出神的圣经之外”。面对这“只有
到末后启示时才能完全了解的奥秘”,一个健康的态度就是“有见识的
无知”。对这奥秘的正确态度,既不是窥测“神所隐藏的,”也不是在
“神所显明的事”上沉默,而是怀着敬畏和顺服的心聆听神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