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討論:自由意志 |
| 送交者: 坐看雲起 2009年09月10日12:30:3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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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之: 范泰爾稱那種不要上帝律法的自由為:自主 autonomy。 這正是撒但在伊甸園誘惑夏娃的手段:神豈是真說? 有能力遵行神的律法的人,才有真自由。 自從亞當犯罪後,耶穌基督是唯一有真自由的人。 祂完成了亞當所沒有完成的,也代表所有在祂裡面的人完成了人所不能的。 如今只有在祂裡面的人,才有真自由的可能。 不在祂裡面的,就仍然在舊人亞當裡面,被罪所束縛(好像有自由意志,但是卻缺少了真正的自由意志——敬拜神的自由)。 基督就是為了賦予人這個真自由而來的。 這篇文章好像沒有反對加爾文主義的意思吧? 巴刻說:十字架拯救的大能不需要靠人在上面加添信心;不!是十字架的拯救大能使人涌流出信心。(出自那篇“枯燥無味的神學著作”) 神不是因為看見人的信心而揀選人;相反,是因為神先重生人,把律法寫在他們心上,用肉心取代他們的石心(耶利米書31:33;結36:26),好讓他們能 做出合乎他們現在本性的決定——就是相信神所提供的救主基督。而不是按照他們原來在亞當裡面的人的本性,悖逆神,不信基督(所以,基督對尼哥底母說,你需 要重生,才能見神的國,進神的國)。
死了,卻還有活的自由意志去選擇相信神? 這是與整本聖經啟示不合的。 如果人還有能力去信神,神就不必差耶穌基督來,基督就不必死了。 或者祂的死只是一場表演,好感動人,讓人能用自由意志做出回應? 斷乎不是! 不明白罪對人全面(他的理智,他的意志,他的心,他的身體)的影響,就無法更深刻體會神恩典的浩大。而這個恩典是祂不欠任何人的,是祂按祂的主權賜予人的。人(罪人)不能指着神說,你為什麼不救我!?好像神的救恩是神欠他們似的。 ××××××××××××××××××××××××××××××××××××××××××××××××× 回應誠之兄--關於過度強調自由意志。 你需要界定一下怎麼算“過度強調”什麼算“適度的強調”。 【巴刻說:十字架拯救的大能不需要靠人在上面加添信心;不!是十字架的拯救大能使人涌流出信心。(出自那篇“枯燥無味的神學著作”)】 巴刻的話做參考可以。不必給很重的份量。 全伊兄是不是也可以跟你辯論的時候來一局球迷筒子說過布拉布拉? 【神不是因為看見人的信心而揀選人;】 這個可以同意。我認為根據聖經,神的揀選是一個方法。 信耶穌的有永生,不信耶穌的沒有永生。 【相反,是因為神先重生人,把律法寫在他們心上,用肉心取代他們的石心(耶利米書31:33;結36:26),好讓他們能 做出合乎他們現在本性的決定──就是相信神所提供的救主基督。而不是按照他們原來在亞當裡面的人的本性,悖逆神,不信基督(所以,基督對尼哥底母說,你需 要重生,才能見神的國,進神的國)。】 如果您從前面讀,31節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我覺得這是指末世的時候以色列全家都要歸主的伏筆。 因為以色列是選民,他們很多的人還沒有信主,所以,神親自出手,不是為他們的緣故,乃是為了自己的聖名(西36:22)。 你上面的議論有一定道理,但只適合特定人群和特定時段。比如神就沒有把猶大的石心換成肉心。 【請問你怎麼解釋羅馬書5:12-21所說,因亞當犯罪,罪進入世界,死進入世界;以及,以弗所書2:1所說,人是死在過犯罪惡中? 死了,卻還有活的自由意志去選擇相信神?這是與整本聖經啟示不合的。】 這是人的推理,不是聖經的啟示。 人死在過犯當中是說人的結局是死---死就臨到了眾人(羅5:12),不是說人死了,連說都不會話了,連選擇的能力都沒有了。 創2章神說“只是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亞當吃了,夏娃也吃了,他們都沒有死,但他們註定要死了,因為他們的靈背離了神,靈先死了。但是不代表他們人已經死了,沒有了任何功能。舉例:你對你的學生說你不可把這藥品加在細胞培養液里,因為你加的日子,那細胞必死。因為你知道那藥品能引起apoptosis,細胞的結局是死亡,可是不代表細胞在崩潰以前沒有任何功能了。 人犯罪,靈性被污染,人不可能完全認識神,也不可能理解神的旨意,這個可以接受。 但是當神的呼召臨到“信子的有永生,”人為什麼就不能回應呢?誰不願意出死如生呢?許多人信主其實是帶有功利色彩的,算不得重生,因為我心中思念的無非還是自己那點兒陳糠爛穀子的事兒。當後來以神喜悅為我喜悅的,我才重生。這個重生就使我脫離了那個“死在過犯罪惡中”的咒詛,有了永生。所以,耶穌說“你需 要重生,才能見神的國,進神的國。” 所以,耶穌說“不是稱呼我主啊的人都能進神的國。”
【如果人還有能力去信神,神就不必差耶穌基督來,基督就不必死了。】 基督來是為了付上罪債,不流血,罪就不能被赦免。 因着他的死,我們才有可能回到天父的國。所以耶穌必須來。 如果人有能力信神,(比如約瑟就信神,約伯也信神),基督也必須來,因為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他在我們還抵擋他的時候就替我們死了,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我們被神的愛感動,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接受他的救恩為什麼就不可以呢? 所以,你關於人沒有能力去信神是個過於隨意的statement,畢竟我們都知道約伯信主在耶穌上十字架以前。 【或者他的死只是一場表演,好感動人,讓人能用自由意志做出回應?】 這是加爾文預定論應該來回答的問題。 如果誰信誰不信,都是神預定的(當然,他有主權,這我不抬扛),那這個救贖才是神自編自導自演的一場苦肉戲呢。神的兒子為父買單而已。如果誰信誰不信,都是神預定的,那就別說“神愛世人”,“願人人都悔改”之類的了。 【斷乎不是!】 Amen! Amen! 【不明白罪對人全面(他的理智,他的意志,他的心,他的身體)的影響,就無法更深刻體會神恩典的浩大。】 神恩浩大,但不是這樣理解的。 我一個抵擋神的人居然我主我神為我死,這是何等大的愛呀! 我一個趨死的人,僅僅憑着信,就可以出死入生,這是何等大的福音阿?! 【而這個恩典是他不欠任何人的,是他按他的主權賜予人的。人(罪人)不能指着神說,你為什麼不救我!?好像神的救恩是神欠他們似的。】 人自然是沒資格說這話。但是如果神選一些人卻不選另外一部分人還說他愛所有的人,您能讓人沒有想法兒嗎? 聖經啟示的很清楚,你們偏要把它弄複雜了。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沒有永生。”信是永生的充分必要條件。 你們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恩在前,信在後。耶穌不上十字架你信什麼? 所以您的擔心不必要。人的信並無什麼可誇口的。 就如姚明請我看球是恩惠,我原意去就是接受了他的恩惠而已,有什麼可誇口的呢? 我不去,球賽照樣進行。神把救恩給我,我也就是接受而已,不是神的救恩需要我配合,我可沒那麼想。我不配合,神的旨意照樣成就---讓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這信必須是人自由意志的選擇。如果這個信是被動的,是神加給人的,那這個信,人對神的愛就毫無價值可言。撒旦完全可以挑戰神說“我說怎麼他們愛你呢,原來你把他們設計成,program好了,他們不信才怪呢?你的愛的鬧劇實在搞笑。” 什麼才是真自由? 按照自己的想法隨意而為 而人就不一樣,人連自己都不能全部認識,經常作出傷害自己的事情。這樣的自由無異於自毀。這就如同幼小的孩子,當他們因為自己看到一時的“好”要堅持的時候,父母們看到的是長遠(也許就幾天內)的壞,堅持不讓他吃太多的糖,用棍棒糾正他,這就是對他的愛,他就越來越長大了。 所以,一個人如果想要得到自由,首先要從自己的思想上開始,讓自己的獲得自由的信息,認識造物主,然後你的眼睛就亮了,也知道如何去做了。 這時候,如果有惡勢力的捆綁,試探,你也不會落入他們的陷阱,這就是你的自由。而且他們也沒法子捆綁了你,你到要轄制他們。 在必要的時候,這樣的看見可以 在順從造物主的前提下,打碎那些捆綁孩子們思想的惡劣的枷鎖。這時候你就是人們的英雄,而神才是真正成就這一切的總設計者。萬事有時,都是為了最終的好。 明白真理,才是比金銀財寶 更加寶貴的寶貝。他讓人得自由。
Simply Freedom Eve did the wrong by freely eating the fruit on the forbidden tree, and freely gave it to Adam to eat - you cannot freely sin, you have to pay its price of dead. if you love the Lord, you will freely obey him, you will know the truth-for those who are in freedom or the Lord will let you know the truth- for those somehow due to some reason are slave, and the truth will set you free. Hence whether you are free-person or slave, be sure you freely love the Lord and freely get the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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