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对诚实的定义是要在网路上公开认罪 |
| 送交者: 诚之 2003年06月09日07:26:04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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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诚实的定义、标准是要在网路上公开认罪 但不是每个人对付罪的方法都要向你一样,才叫诚实。 也许有些人是因为怕自己的软弱成为别人的绊脚石,而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罪,你不能说这就不是出于一种真诚的态度。 不要忘了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天生气质不同﹐对感情表达的方式也不一样。 不过,你说的,假,大,空,美化自己的不良習氣,的确是我们应该避免的。也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对付的毛病。人都不免有这方面的倾向,要自己向神交代。 但是,也不要忘了,“礼貌”是外在行为的修饰,是社交生活的润滑剂,不是赤裸裸的表现自己的情感,才是“诚实”的表现。这是不同的。就如同我们说,含蓄也是一种美一样。
文化的座标图 “文化就像万有引力,只有当你双脚跳起在空中时,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 经济管理学方面的两位专家,方斯・强普纳(FONS TROMPNAARS)和查尔斯・汉普顿-特纳(CHARLES HAMPDEN-TURNER)合着了一本书:《RIDING THE WAVES OF CULTURE》。作者认为,文化不仅是我们的语言和文学,也是我们与人交往沟通的方式和交换资讯的手段,是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等等。不同的地域或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是人在与那里的大自然长期交战中逐渐发展演变而成的。久而久之,那样的文化便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如水之于鱼,如土壤之于万木。我们都在特定的文化土壤中成长,却浑然不自知,直到有一天离开了那片土壤,就像鱼脱离了海洋,才突然感到自己与那片土壤竟是如此不可分割。 在全球经济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鱼”游出了自己熟悉的那片海域,来到新的天地。许多美国公司在世界各地设立分公司,开办合资企业。就像我们初到这块新大陆时感到了文化的冲击,那些走向世界的美国经理经销人员也因文化的差异而大大感到了困惑。据统计,前些年一窝蜂组成的跨国合资企业,五年以后,便有百分之七十纷纷解体,失败的原因往往是文化上的差异。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专家们调查研讨,将心得著书立说,像上述这一类的书籍,相应的讲座,应运而生。 不久以前,我去参加了一个这样的讲座:“RECONCILING INTERCULTURAL ISSUES (调和因文化差异引起的矛盾)“,老师之一便是书的作者查尔斯本人。这个为期三天的讲座是公司为主管人员开设的。莫非公司也意识到,那些盎格鲁-撒克逊作风的主管们,也该洗洗脑子,学点儿新招了?我虽不是主管,出于好奇,也去报了个名。 我们这个班共有十五个人,其中有三位黑人、一位在美国待了十四年、嫁作了美国妇的墨西哥女子和一位英语很道地的马来西亚华人,她正与美国丈夫一起对女儿进行中英文并举的启蒙教育,加上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构成了班上的“少数族裔“群。其余则是清一色的白人。 开讲不久,老师提出下述问题,让我们举手作答。老师一再强调,所有答案都没有错,见仁见智而已。 问题1):你和好朋友一起开车出去,他撞了人。那地方限速20英里,而你朋友当时的车速至少35英里,当时除了你以外没有其他目击者。朋友的律师说,如果你能出庭为他作证,证明他当时车速是20英里,他就不会有麻烦。作为好朋友,他是否有这个权利要求你作证? 老师念完答案1a时,只有墨西哥人举手。念完1b,两位黑人和一位白人慢慢抬起手来,有点迟疑的。念到答案1c时,所有白人都把手高举过头。他们雄赳赳环顾四周,像胜利者一样微笑,脸上分明写着,“那还用问吗?!” 我和马来西亚人没有动。理论上,我懂得我的朋友没有任何权利要求我作伪证。然而,既为好朋友,我能心安理得因为自己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便对他见死不救吗?这么左右为难了一下,便错过了选择答案的机会。或者说,那几个答案对我来说都不够确切。 问题2):如果出庭作证,你会怎么说? 又是墨西哥人选择了答案2a。我选了2b,一位黑人和马来西亚人也举了手。我们几个态度有点暧昧,又想替朋友开脱,又想让他听天由命? 老师微笑着,好象我们的回答尽在他意料之中。这位老师叫马登,是荷兰人,娶了一位印度妻子,每天都面临着文化差异的挑战,难怪颇有心得。他突然问一个把手举得最高,嗓门也最大的白人:如果那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女儿,如果你不为她作证的后果便是把她送进监狱,你也这么毫不迟疑地举手吗? 白人被问住了,无言以对。 坐他旁边的墨西哥人“哈”地一声笑出声来,露出雪白的牙齿,又连忙抿住嘴,对着一脸困惑的邻座做了个鬼脸。其他人都没出声,更没人回答马登的挑战。老师意味深长地环顾四座,我发现自己也像他一样微笑起来。 “这,就是文化的差异。”老师说,带着铿锵的德国口音。 美国和大部分西方国家将法律奉为至高无上,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绝对服从。而在东方和一些拉丁美洲国家,法律之剑往往握在人们自己手中,像绿林好汉,用自己的标准去权衡利害,判断是非,用私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查尔斯们在著书时,为了收集资料,对美国三十多个跨国公司,位于五十几个国家的当地雇员,共三万多人次作了采访。他们问不同国家的人相同的问题,把答案作成图表。上述问题也是其中之一。他们的图表显示了不同国家,对这些答案持同意或不同意程度的人数的平均百分比。图表上是一个座标轴――一个数学的定位系统。但在这里,被定位的,不是抽象的点和线,乃是文化上的差距。横轴代表着百分比,竖轴代表不同的国家,每个国家的人回答的百分比数用一条横杠的长度来表示。竖轴上国家的排列,按该国家百分比的多少,由下而上。这样一来,哪个国家百分比多少便一目了然。严格说来,这里的竖轴并没有数学意义,只代表着一种相对顺序。 根据问题(1)制作的座标图上,回答1c百分比最高的是瑞士,排在竖轴的最底下。然后是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北欧国家,再往上是东欧,地中海国家,法国,然后是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我寻找着中国的位置。她在竖轴的上端。虽然,中国和美国不是两个极点,却明显地位于竖轴的两头,像阴阳两极,隔得远远的。 我看了看邻座的中年白人,发现他也在看我,我们相视而笑,又不约而同地耸起肩来。 原来以为西方在这问题上应该比较一致,但从座标图上看,也不尽然。像欧洲国家之间就有不小的差距。欧洲国家很多,文化极其复杂。欧洲共同体的创办人之一,简・莫奈特(Jean Monnet)以过来人的经验,说要让她从头再干一次,她一定会先从文化入手。马登说,有一次他们在欧洲讲课,班上英国人和法国人参半。在问到车撞人的问题时,一位英国人提问,那被撞的伤势如何,她说她的回答得根据那人受伤的程度而定。有人觉得她的问题牛头不对马嘴。一位法国妇女抢着说:“那还不简单吗?如果那人伤得很重或者死了,我朋友就肯定有权要求我帮他作证,否则的话,我就认为不一定。“那位英国人听了,有点尴尬地笑了笑,说:“这话挺有意思。但我想说的却恰恰相反”。 话虽如此,东西方的文化毕竟更显示两个极端的典型。SONY的总裁Morita回忆说,当年SONY发明出“随身听”(WALKMAN)这么个新玩意儿,其驱动力是因为他本人喜欢古典音乐,希望有一种装置,使他既能在上班的路上欣赏音乐,又不会打搅其他乘客。WALKMAN立刻得到西方人的钟爱,原因却是“有了它,我听音乐便不会受别人的干扰”。同样的装置,同样的受欢迎,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出发点。一个是欣喜它为自己营造出了一个小世界,由自己主宰,与外界隔绝;另一个却是庆幸它掩盖了自己与外界的冲突,使自己能为外界所接纳。换句话说,东西方在对待外部世界的方式上也大相径庭。西方人老想着如何去改变这个世界,强调主观能动性。美国人说,“Fake it until you make it“。而东方人则老是改变自己去适应外部环境。像“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这类的话,就很难在英语里找出词意完全相等的说法。 通用汽车公司有一套卡车碰撞试验的规范,对试验时的车速,用什么车来碰撞,碰撞部位等都有规定。无独有偶,日本某汽车公司也有相似的规范。其中,像试验车速、碰撞部位等细节都与通用的相似。惟一不同的是,通用公司规定用最大最重的那种卡车去碰撞,而日本人却是用市场上最热销的一种卡车。他们认为,既然买这种车的人最多,在路上与之相撞的几率便也最大,测试规范应侧重客观环境,用几率最高的车去撞,才是有的放矢。 小时候常听大人说某某人“外国脾气”,形容此君说话做事很爽气,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会绕弯子。而且不管当面发多大脾气,说过算数,事后不往心里去。美国人直爽,提问题单刀直入,不敲边鼓,谈判也喜欢速战速决。但碰上日本人,他们就得学会悠着点儿。日本人最喜欢绕弯子,而且不喜欢没有耐性的人,在他们看来,没有耐心便意味着没有诚意。TOYOTA收买ROLLS ROYCE的谈判进行得好好的,就因为ROLLS ROYCE要求TOYOTA限期作出决定,TOYOTA立刻鸣金收兵,干脆不谈了。 但是,美国人也有拖泥带水的时候,他们谈判求快,写合同却磨磨蹭蹭,拘泥于法律细节,让律师们花一整天一整天的功夫在那里抠字眼。听中国同事说,若干年前,我们公司和中国北方一个大公司准备合资,一切都谈得差不多了,讨价还价后对投资额也达成了共识,却在协议书的一些细节上搁了浅。美国人在合同书上字斟句酌,考虑到所有细节,把所有的丑话都说在前面。这让中国人大为恼火。我们中国是礼义之邦,最讲信义,你们却把我们当贼一样来防。他们却有所不知,美国人是打官司打怕了,不得不处处小心,防“讼”于未然。他们不是对中国人如此,对谁都一样。在他们的社会里,法律是惟一可以凭靠的安全岛,打官司是解决争端的正当途径,律师是这个国家的真正主宰。信义是什么?抓不住又摸不着,能白纸黑字落在文件上吗?其实,后来的事实证明,好多细节问题都是活络的,可以修改的。他们这一折腾不打紧,签合同的事就变得遥遥无期了。 日本人早就觊觎这块肥肉,美国人捷足先登,他们正感到无计可施,此时便趁虚而入。他们用一纸简单笼统的协定与中国人做成了交易,价钱比美国人稍低。美国人输了。但中国人也没有赢。日本人老奸巨猾,在后来的细节上层层加码,结果中国人花的钱反而比当初和美国人协定所定的还要多。由于中美双方互相不了解军情,贻误战机,让日本人渔翁得利。 是不是美国人和亚洲人谈不拢,和欧洲人就没有问题呢?也不一定。比如说,他们和德国人,有时也相去甚远。马登说了个笑话:美国人在讲课或做报告之前总喜欢先说段笑话作开场白,造成轻松的气氛,才进入正题。他们去德国讲课时,也如法泡制。却发现德国人听完笑话非但不笑,还一本正经往笔记本上做记录。美国人觉得很没趣,这些人简直毫无幽默感。下课以后,和德国人一起吃饭喝酒,却发现他们也会说笑话,也开怀大笑,美国人便感到纳闷。原来,德国人不是没有幽默感,却绝不在工作时间开玩笑,因此他们也没想到美国人上课时讲的居然只是个笑话。 说到幽默感,一位英国人在日本的遭遇才更令人啼笑皆非。英国人去给一群不懂英语的日本人上课,由日本人作翻译。行前有人提醒他,讲课时不必讲笑话,日本人不一定听得懂。此公则认为他的幽默感全世界通用,不以为然,还特意选了几个自以为合日本口味的。那天,他站在台上侃侃而谈,时而插入一句笑话,想不到日本人反应出奇的好,每个笑话以后,他们都热烈鼓掌。英国人受宠若惊,大受鼓舞,更加妙语连珠,而日本人也频频报以掌声。课后他好不得意,感谢翻译把他的笑话传达得如此准确无误,又连连称赞日本人富有幽默感。翻译显得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一下才告诉他说,他其实并没有把他的笑话译出来,一个也没有。他只是告诉听众说,英国先生说了句笑话,为了对他表示礼貌,请大家一起拍手。 不管怎么说,他们出洋相也好,闹笑话也罢,毕竟都是一次性的。文化差异对我们这些想在异国他乡为自己谋得一席之地的,才是每日每时切身贴肉的感受。入乡随俗如果只意味着改变游戏规则,还好办。只要多长几个心眼,多看多问,记住新规则,不犯规就得了。但那如果意味着改变球路,就比较累人。本来是擅长抽杀的庄则栋,却得像张燮林一样去“海底捞月”;原先是守门的,现在却得打中锋;这样的“随俗”就难免有点吃力,还不一定讨好。 谁都知道,美国人爱说话。就连在超市里买菜付钱,也免不了得和收钱的来几句“Small talk”。我天生拙嘴笨舌,从小就不多话。大学毕业时,一位很少打交道的男同学给我的赠言是“沉默者,黄金也”,让我感到如遇知音。来到这里以后,美国人的“话多”令我大伤脑筋,因为这和我的“话不多”成了过分明显的对照。虽然英语里也有一句,“Still water run deep“,多数美国人还是认为不爱说话的人难免有自闭或者性格孤僻之嫌。一夜之间,我金的那部分,突然变成了废铜烂铁。再加上文化背景不同,对他们感兴趣的,像棒球之类的话题,或电视里哪个明星说的一句笑话名言,不是所知甚微,便是根本莫明其妙。而且,找工作得自我吹嘘,公司里有好的机会得毛遂自荐,你谦虚,老板还认为你不思进取,甘居下游。同事们相处久了,知道我不是不合群,也不是没有自信,但还是说我这人“Too quiet”。他们好心地开导我,“You have to learn how to sale yourself“。在这里,桃李无言,便无人问津;要想不落人后,就得仿效王婆。你不争,别人就踩着你的脊梁上去了,这就叫做“Nice guys finish last“。有时候,自己会突发傻想:要将中国文学作品译成外文的话,像“含蓄”“蕴籍”“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的,该怎么译出原味来呢?就是译出来,美国人真能理解吗? 我不爱说话,自然也不善于社交。碰上公司里非去不可的晚会,只能勉为其难。想在这世上混饭吃,总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吧。最可怕的还是陪同先生去参加他那部门的招待会,所谓的“Reception”――“办公室政治”的产物。那是一种鸡尾酒会,没有固定位子,手里拿杯饮料,到处逛着没话找话说。先生管自去施展他的办公室外交,撂下我夹在太太堆里周旋。她们见面后一分钟就热络得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谈猫谈狗,像说书一样说着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旁边的人却像听辛巴德航海似的,不时发出“Oh,no!”“Really?”“Oh,my God!“的惊叹声。我不会夸张作态,只能在一边陪着笑,像鹦鹉学舌一样重复着那几句感叹。一边心里在想,我的朋友看到我这样子,一定会觉得很滑稽,兴许会问,这真的是你吗? 美国人外向,喜欢社交。查尔斯们对此也有一番研究。他们把人与人的交往空间用一个直径相等的同心圆来表示。那个圆又可以分成内圈和外圈两部分,核心的那一个圆叫作“隐私空间”,是不常与外人道的那部分,而外圈则是能与一般人分享的。由于每个大圆的直径都相同,核心小了周边部分就会比较大,反之则较小。像我这样的,大概根本就没有什么外圈可言。人与人相交,就如同两个圆相切。外圈大的,相切再深也不大会碰到里面那层核心。外圈小的,动辄触及心扉,因此不容易与人一见如故。不过,这样的人,一旦和你交上朋友,便掏心掏肺,无话不谈。 美国人的“隐私空间”很小,所以,他们在社交场合里可充作谈资的很多,家庭,孩子,汽车,宠物,嗜好这些,都可以是话题。上了三天的课,我已了解到邻座的黑人妇女有两个孩子,女儿在上大学,还没决定学什么专业。整天跳跳蹦蹦,和妈妈特别亲,每天一通电话。儿子就不那么听话了,读书马马虎虎,像所有十几岁的孩子,有时会给她找麻烦,为此她和她先生还有点儿小矛盾。我是最蹩脚的包打听,这些当然都是她自己在吃中饭的时候,一边吃一边向我们报告的。旁边的白人也提供了他的非常详细的家庭情况。只有我在一旁甘当听众,只进不出,也没人问我。 同样是西方,相比之下,欧洲人,像法国人和德国人的“隐私空间”就比较大。美国人在社交场合可以大谈而特谈的话题,对他们来说都有可能是隐私。美国人的社交生活又分成不同的圈子,每个圈里有些不同的朋友。而且,他们也仅在圈里才是朋友,出了那个圈子,便没有其他的联系。他们今天会在高尔夫俱乐部里与张三一块儿打球,明天则可能与李四一起参加教堂的活动,后天在学生家长会上会碰见黄五,而再后天,又会与赵六一起在酒吧里大叹丈母娘来了以后的种种苦经。法国人或德国人也有这些去处,但他们在那里碰上的很有可能是同一个朋友。他们和那个朋友可以谈孩子,谈女人,谈股票,谈政治。如果你不是那样一个朋友,他和你就没有很多可谈的。因此,美国人会给人好相与,见面就熟的感觉,欧洲人就不一定。马登说,在酒吧里或鸡尾酒会上,素不相识的美国人会由谈天气,谈棒球,讲讲有关女人的笑话而变成你的“新朋友”。十分钟以后,他会把你作为他的朋友介绍给另一位,也许和他也只有过一面之交的朋友。他们会在酒吧里一边喝酒,一边跟你大谈他的情场失意事,而甫出门,已把你的名字忘得一乾二净。 我当然无缘碰到这等事,认识的中国人里也很少有和美国人一见如故的。毕竟马登是白人,尽管他的英语也有外国口音,白人之间,总会有比较多的认同感吧。倒是美国人对“朋友”这一称呼之随便,在我刚来时委实很不习惯。 物以稀为贵,如果人人都是朋友,这朋友的意义岂不就滥了?且不论古人的“高山流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那样的对朋友的期许,也至少该有点惺惺相惜,意气相投吧。因此,当同事说,你的某某朋友找你,我会断然纠正──哦,不,我们只不过一起开过会,或者说──哦,那不是朋友,只是个熟人,弄得美国同事一头雾水。现在,入乡十几年,不随俗也得随俗,已不十分计较别人怎么称呼。再说,我发现美国人里真正有交情的也是相交时间比较长的。只能说他们的“Friend“比我的“朋友”广义得多。话虽如此,我还是会下意识地避免把泛泛之交称作朋友。似乎那样一来,心里会对不住当年与我相濡以沫度过那段磋砣岁月的,或是因缘际会相识相交遂成莫逆的那几个。有一次,和一位比我小得多的朋友谈及此事,她对我的想法感到很新鲜。“我们没有患难之交,”她说,“顶多是物以类聚罢了“。再说,只要我对那些朋友一如既往,怎么称呼其他人,又碍着什么了? 何必如此顶真。不过,她倒是有点儿羡慕我们朋友之间会有那一份挚情和牵挂,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和上山下乡也是人生一种财富吧?我不知该说什么,就是说出什么来大概也是很不合时宜的。这已是离题很远的话,就不说也罢了。 再回到前面的话题。事实上,欧洲人,比如德国人,对美国人随随便便的交朋友也看不惯。他们觉得美国人看上去乐天,随和,却太肤浅,口惠而实不至。美国人则认为德国人傲慢,刻板,拒人于千里之外。两年前,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的克莱斯勒被制造宾士的戴姆勒-宾士买下了。据说,合并后没多久,克莱斯勒的高层主管里,便有百分之二十改弦易辙,投奔了通用汽车公司。有一阵,底特律的媒体披露,原来三巨头里最为看好的克莱斯勒,因高层主管文化上的分歧引起人们关注,而对它的的前景是否仍看好产生疑虑,云云。前几天纽约时报上的一篇文章证实了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克莱斯勒的原总裁,美国人,辞职了,接任的是德国人。许多原高层主管纷纷离去,股票比最高峰时跌了将近百分之五十。这原先被看作是锦上添花的珠联璧合已成了烫手的烘山芋。合并以后,在美国的原克莱斯勒总部和各分厂都挂上了新的招牌“戴姆勒-克莱斯勒”,但马登说,在德国的戴姆勒却并没有挂上克莱斯勒的旗帜,照旧是“戴姆勒-宾士”。要是美国人知道了,不知作何感想。我们班上就有人颇为不平,说德国人自大,欺负人。 说来,也难怪德国人自大。美国号称汽车王国,造了几十年汽车却硬是造不过人家,还输给后来居上的小日本,实在是自己不争气。前些年,我在其他公司工作时,曾有机会和两位元德国来的工程师一起搞专案。他们对待工作的态度就是不一样,不像美国人那么散漫,不求甚解。他们对每个细节的计算都一丝不苟,非常重视理论依据。德国人的设计规范细致到对各种螺栓联接的预应力都有一套标准计算程序,而且和我用数学模型算出来的结果很接近。他们对自己的设计看得很认真,要是有人提出疑问或异议,非争个明白不可,好象关乎个人的荣誉。德国人认起真来的时侯,我的美国同事们总摆出一派不与他们一般见识的潇洒风度。他们走的时候,却也没忘了问他们要计算程式,而且以后一直拿来当标准程式使用。我倒觉得跟他们合作挺不错的,并不感到他们自大。马登却说,嘿嘿,那是因为在美国,你去德国试试。而且,工程在德国是男人的行当,很少有女人的立足之地。我见过那位德国人的妻子,很活泼,不会说英语,家常也穿漂亮的连衣裙,不像我们穿短裤牛仔裤。也许马登说得对,在美国,我是主,他们是客,他们也是入乡随俗。要在德国的话,也许他们也宁愿看到我穿著漂亮的连衣裙,娉娉婷婷,而不是像男人一样穿著西装裤,在办公室里和他们平起平坐,讨论什么应力强度之类的问题吧。我没去过德国,这点也就无法考证了。 讲座期间,我们分组做了些小练习,制做一些小玩意儿,看谁做得快,然后分享各组的心得经验。马登总结的时候说,不管这讲座是在亚洲欧洲或美国,学员们对做练习都很积极,而且都把任务完成得不错。有趣的是,他们完成任务的方式却很不相同。如果是日本人或中国人,他们一接到任务会先把头凑在一起讨论,制定出计划,然后才动手干。虽然讨论花去一些时间,但后来做的时候很快,流水作业。而美国人总是甫听完任务就一窝蜂动手去做,做的时候七嘴八舌,人人都在出主意,毫无章法,往往得过了一阵才会意识到,也许分分工,改进一下程式会做得更快吧。大家听了不免失笑,因为我们班的情况正是如此。 我现在的公司是做汽车部件的。公司曾将自己和竟争对手的经营设计方法进行分析比较,以找出差距。结果显示,日本人设计或改良一个新产品,总是先做计算分析,得出最优方案,才去制造样品。虽然在试制的早期,研制经费花得多一些,看到样品出来的时间也长一些,但设计优化可靠,很少做无用功。美国人不喜欢做计算分析,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动手做起来再说。迫不及待做样品,装上了却发现问题一大堆,还不知问题出在哪里,赶紧组织人“攻关”找原因,设计人员因此三天两头在“救火”,忙得焦头烂额。产品经过反复修改重做,虽然最后也能差强人意,却不一定是优化设计,多半不是,还浪费很多钱。这样也造成部门之间的不协调,互相扯皮。我们班上从市场部和采购部门来的人就指着我说,都是工程部的人做事没有计划,改来改去,害得他们也跟着手忙脚乱,还让顾客打屁股。我只能胡乱替我的同行打掩护:是上面把期限定得死死的,从不征求我们意见,又不给钱,只问我们要东西,能怪我们吗?其实,问题远非如此简单。再说,这些情况高层领导何尝不知,否则也不会去研究日本人的路子了。只是这传统汽车工业的传统文化由来已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是一时改变得了的。现在的市场竟争激烈,非进则退。而且新科技日新月异,他们也知道不改变是不行了,只是还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我本来相信日本车是因为它们口碑好,价钱比德国车便宜。待到自己加入了美国汽车行业,反倒对美国车更加信心缺缺了。 德国人不挂克莱斯勒的招牌,另一原因也可能是欧洲人在这种事情上比较马虎,不像美国人处处都得做到“政治上正确”(Politically correct)。对德国人来说,公司合并,管理上作出实质性的调整就得了,生意照样做,挂不挂克莱斯勒的招牌又有何妨。我们公司在各大洲都有分部,经常有欧洲的人来来往往,他们平时说话开玩笑就比美国人“口没遮拦”。约翰是一位爱尔兰来的中级主管,在我们这里工作一年。他对黑人老是直呼“Black”,而不是“African American“。他管美国女同事叫“姑娘们”(girls),也让她们大伤脑筋。这里的叫法,政治上正确的,应该是“女士们”(Ladies),或者只表示性别的:Women。一次,他当众发表有关拉丁美洲人(Latino)的高论,用很轻蔑的口吻,说他们要么成天追着女人调情,要么不是发脾气就是打架,让周围的美国同事听了嘴和眼睛张得一般大,没一人敢介面。萨尔瓦多人鲁易斯气得背地里骂他“种族主义分子”(Racist)。俩人都是火爆脾气,开会时常常为了一点儿小事就剑拔弩张,平时也老抬杠。 也许美国人较之欧洲人经历过更多的种族麻烦,受到过更多的不同文化的挑战。这“政治上正确”固然是政客和媒体炒起来的,我也曾经嘲笑过一些“政治上正确“的说法,但回过头来想想,话语会伤人,让口舌有点儿遮拦,也未尝不是有心调和种族与文化差异的一种姿态吧。 说来说去,这个讲座和查尔斯那本书的宗旨,无非是用图解化,让人“看”到文化的差距,从而致力去调和化解因此而产生的矛盾。 查尔斯们认为,没有人能完全理解另一种文化,就像男人和女人永远只能属于两个不同的星球一样。但我们可以相互尊重,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共同寻找互惠的,切合实际的方法来达到目的。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据说,用那种座标图来显示文化的差距是查尔斯们的创举。在他们的座标轴上,人们看到的是相对的距离,而不是绝对的价值。理论上,在一条线上的两个极点之间,可以划分出无数的点子。这就意味着任何一种文化在他们的座标轴上都有一席之地。 除了前面提到的,我们还分析了好多其他典型问题的座标图。那些问题反映了不同的文化在对待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外界的关系,人与时间的关系的不同态度。每次看座标图,我都会下意识地去寻找中国的位置,然后是美国的。每一次,我都发现,或者更确切地说,我都能预料到(尽管我宁愿自己是错的),她们总是一个在北,一个在南,遥遥相望。 讲座结束的时候是星期五下午,正是底特律交通最繁忙的时候。要是其他的讲座,人们早就挟起公事包作鸟兽散了。但那天,我们非但没有马上离开,还找着马登和查尔斯谈开了感想。大家都觉得受益匪浅。几位主管说要让手下的人都来受受训。又有人说要写信给高层,建议把这列为主管们的必修课。道别的时候,我们跟老师握手,也互相握手,墨西哥人和她的邻座,我和邻座的白人和黑人妇女。大家握手的时候是诚心诚意的,不只是履行着礼节性的程式。我们说,真的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再见。那情形,好象大家不只是在道别,而是在向对方传达着一种好意,一种谅解与认同。 我有点感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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