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首先设计当代中国教会一个公案,就是唐崇荣牧师旗下的改革宗与倪柝生-李长受名下的教会之间的争论。这三位当中,除了李长受走得太远之外,其他两位都为我所尊重。倪柝生根据贴前5:23宣称:“这一节圣经,明明将一个整个的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唐崇荣的批评主要在两方面,一说倪柝生的“三元论”将人分成“属灵人、属魂人和属肉体的人”这“三种人”;二则将倪柝生的观点视为初期教会的异端诺斯替主义的后继者。我以为唐崇荣的批评有一些不公平或过度归谬的成分。因为倪柝生不是将人分成三种人,而是强调人由三部分组成。这两者之间显然不是一回事。另外,倪柝生和唐崇荣的观点都可以和“诺斯底主义”牵连起来,但总体上说,并非类同。但是,倪柝生的解释显然有些“极端”。这是解释圣经的时候常常会犯的一个越界的错误——就是根据圣经经文,生硬地提出一套言之凿凿的神学理论;并将自己的理解完全等同于圣经的启示。事实上,这个缺陷是倪柝生的神学,特别是唐崇荣所代表的那个改革宗神学的共同错误。我举一个例子,当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的时候,如果你藉此提出耶稣生命的“三元论”,就是完全渎神的妄为。这个道理应用在贴前5:23是一样的。贴前5:23并不是在给人的组成下定义,而且,πνεῦμα(灵)、ψυχή(魂)、σῶμα(体)这些概念在原文中也常常是不固定的,是多义词。比如ψυχή,也常用来代指“生命”;而这个生命很难与从圣灵来的新生命分开(马太福音6:25、10:28、10:39、11:29……)特别是马太福音12:18,“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这里的“灵”就是贴前5:23的ψυχή,就是“魂”。因此,保罗在这里不过是用“提喻”的方式在讲人的整个生命,如同用“白宫”代表美国,用“手足”代表弟兄一样。
以上摘自任不寐弟兄的博文:http://blog.ifeng.com/article/8977411.html
我想到的问题是,上帝赐给我们圣经,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叙事文本,不是一个系统神学,不是一个分析性的、数学的模型,哲学的体系。这是否意味着,神的智慧无法放进人的某种思维模式和框架里面。所以,如果我们经常用自己的“总结”、“归纳”、“演绎”等模式发挥出一种神学,一种理论,就会可能缩小、弯曲、或捆绑真理?自然,讲道的时候,有一个逻辑框架很正常,但不能因此就将自己的提纲挈领等同于圣经本身。这只能是一种见证和个人的领受。这是“真理的发现”,不是真理本身。真理比我们的发现要大。另外一点,唐崇荣牧师用诺斯替主义的帽子盖在倪柝生弟兄的头上,就是用历史上定论的异端,判断当下未必完全能定论的神学,应该不够谨慎,用心有些“险恶”。这也是我们的功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