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白跟你的讨论涉及对宋美龄的“道德评判”,这个我不太感兴趣,至于
说宋美龄是否会“下地狱”,那更是上帝的事情,不用我们“操心”,终
极地说,你我也“无权过问”。
你的几篇帖子有很多内容我都很同意,但是下面这句话确实“可以商榷”:
>我也身在北美,对於北美基督徒中的种种劣行,感叹甚多,说句要下地狱
>的话,北美的基督徒,如果能有50%将来与主在一起,我想那个一定不是我
>要等的那个主。
何白兄是从“自义”方面有所批评(这里的基督徒很多都愿意把何兄的批评
当成一种很好的提醒),我想他讲得也有一些道理(已经有好几位基督徒朋
友叫好并上了导读)。我自己看了你这段话,觉得从“道理”上来说是值得
商榷。北美的基督徒也好,大陆的基督徒也好,台湾的基督徒也好,就算是
圣经上的“信心伟人”们,要叫我们用“自然人”的眼光来看,一定都是一
些满是“劣行”的不配的人,然而如果真的“能有50%(甚至更多)将来与
主在一起”,主就不是我们“要等的那个主”了吗?我想不一定,因为我们
“要等的那个主”也许符合我们的想象,却不符合圣经的启示。圣经所启示
的那位上帝,诚然是一位“有权能创造宇宙万物,也有温柔双手安慰受伤灵
魂;有权柄审判一切罪恶,也有慈悲体贴人的软弱;高坐在荣耀的宝座,却
死在十架挽救人堕落”的神,他有完全的公义圣洁,也有完全的恩典慈爱。
如果要凭行为,我们的确没有一个人“配”在“将来与主在一起”。然而恩
典之所以是恩典,正是因为“不配”。(我曾经举个一个例子:基甸开车超
速吃了罚单,甸太如果训骂我一顿,那是我“配得”,活该,“领导”体现
的是她的公义。但是如果“领导”这个时候温柔地安慰我不要太难受,下回
注意就是了,那就是“恩典”了。)所以保罗说“然而,我还是蒙了怜悯
(!)”。所以如果真是这样,并不说明上帝的“道德水平”和公义标准比
你我这些罪人还要低,而只说明(如何兄所说)上帝的恩慈超过了我们的想
象。我们很容易“愤世嫉俗”,一激动起来,就“比上帝还要公义”,也许
神借着何白兄的帖子提醒我们一下,“万事互相效力”。
上帝的恩典是“可以白白(通过信心)获得的”,但是却绝非“廉价”,因
为神的独身爱子自己为了救赎我们付上了我们永远无法想象的惨痛的代价。
(这正是基督和十字架的福音和“因信称义”的真理的核心和关键,。)所
以恩典和“因信称义”的信仰带出来的,从“理论上说”,绝对不应该是
“轻看恩典”,“忘恩负义”,放纵“劣行”,而应该是“知恩以后以爱回
报爱”--而爱神就是顺服神,就是竭力追求敬虔和圣洁。在这个追求中,我
们需要随时提醒自己我们不过是“蒙恩的罪人”,是那些“劣行斑斑”却蒙
了恩典将来要“与主在一起”的那些“50%(或更多)的北美(或大陆,台
湾。。。)基督徒”当中的一分子,我们并不比我们批评的人好一点点。
然而在实际当中,你和何白兄都在批评的“廉价的恩典”的问题却确实是非
常真实的。虽然如此,我们并不应该因此掉在“自义”里面。在“网下”的
教会中,也许我们都是“乖乖牌”,很少抱怨,但是到了网上的“虚拟空间”,
我们“自然”地就很容易“愤世嫉俗”起来,把“骂假教会假基督徒(当然
是我们自己“判定”的“假货”)”跟“圣洁属灵”等同起来。网上实在有
太多的怨言,太多的“义怒”,轻则“胃溃疡大发作”“牢骚太甚”,重则
“纵横决荡”“大义凛然”一手举圣经一手举“刀枪”(暴戾的语言等等)
“砍杀假货(“异端”)”。“砍杀异端”我们人人都会表示厌恶和反对,
可是我们自己掉在这个里面的时候,也许我们自己永远会看不到,所以网上
砍来砍去便成为“永恒的主题”。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牢骚太甚”“幽幽怨怨”这一类的话,并不适用于何
兄这样的非基督徒,而只应该适用于宣称自己是基督徒,尝过“主恩的滋味”,
应该知道何谓“恩典”的DXJM。以前我也曾经说过何兄“幽怨”,现在想起
来那的确是我自己的“毛病”,需要悔改。看到何兄今天的帖子,我跟其他
基督徒朋友一样得到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