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现了突破!(9)
——《路德选集》阅读笔记
范学德
《路德选集》第九篇:《论俗世的权力》
路德此文作于1522年10月,次年3月出版。路德写作此文动机在于指出俗世的权力只及于外表的生活和属世的国,它绝对不可侵犯信仰和良心。信仰和良心只受上帝统治。同时指出俗世权力的性质,对它服从的限度,及其与教会的关系。 路德自己论此文的重要性曾说:“自从使徒以来,凡论俗世的政府及其主权的著作,从未有如此文一般透彻明了的。” 它推翻了中世纪的文化结构,建立了政教分离而相辅相成的关系因此,该文在近世纪基督徒的政治思想上是一部极其重要的著作。
第一部 对俗世权力服从的限度
圣经中上帝既要把刀剑和法律用作除暴安良的工具,又主张不要与恶人作对,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该如何认识这两者的这些呢?
路德分析这一问题的前提是区分了两个国。亚当的子孙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上帝的国,第二类属于世界的国。凡属于上帝的国的人,是真正相信基督的人,而且顺服从基督。因为基督是上帝的国的君王”,因此,“基督徒不需要俗世的刀剑和法律。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是基督徒,即真信徒,那么所有的君王,贵族,刀剑和法律都用不着了。因为基督徒心中有圣灵使他们爱人,而不加害于人,也使他们甘心情愿忍受任何人所加的不公道,甚至死亡。这么一来,刀剑和法律还有什么用呢?”(第444页)
所有的非基督徒是属于世界的国,并且是处在法律之下。上帝在基督徒和上帝的国以外,为他们“另外准备了一种不同的政府,使他们受刀剑支配,使他们虽想要作恶,也不可能,假如他们作恶的话,就使他们不能无所畏惧,并且不能有平安和幸福。。。整个世界既是邪恶的,在千万人中难有一个真基督徒,假如没有刀剑和法律,人类就将互相吞噬,无人能以保存妻室儿女,维持自己,事奉上帝;整个世界也将陷于混乱。因此上帝设立了两种政府:一种是属灵的政府,它借着圣灵在基督之下使人成为基督徒和虔敬的人;一种是俗世的政府,它控制非基督徒和恶人,使他们虽不甘愿,也不得不保持治安。”(第446页)
世界上大多数的人是非基督徒,他们有的虽然受过洗,也不过是挂名的基督徒。因此,“要使全世界有一个共同的基督教政府,是办不到的,甚至要使一个国家,或一群民众,有一个基督教的政府,也不可能,因为坏人常比好人多。”(第446至447页)
于是,这个世界必须有两种国度彼此划分清楚,而且同时并存:“一个国度是为产生虔敬,另一个国度是为维持治安,防止恶行;二者都不足以单独存在于世界。因为一个人没有基督的属灵统治,在上帝面前就不能借俗世的政府成为虔敬。。。反之,那里若仅有属灵的统治,那里罪恶必横行,各种欺诈也必猖獗;因为这个世界,不能接受或了解属灵的事”(第447页) 。
“基督不使用刀剑,也不使它在祂的国里有地位,因为祂是基督徒的君王,仅以圣灵统治,而不用法律。虽然祂承认刀剑的功用,但祂自己没有应用,因为在祂的国里,只有虔敬的人,所以用不着刀剑。”(第448页) 但是,“刀剑在维持治安,惩罚并预防罪恶上。对于世界是很有益处的,也是必需的,所以基督徒很愿意服从刀剑的统治,缴纳税款,尊敬长官,并尽他一切所能,服事政府,帮助政府,以维持政府的荣誉和尊严”(第449页)
基督徒为国家服务,“不是因为自己需要它,乃是因为别人需要它,使别人得到保障,使坏人不致更坏。他这样行,对于他自己决无损害,对于世界却有大益。如果他不这样行,他就不是照着基督徒的样式行,倒是与爱相违反,也给别人作了不好的榜样,使非基督徒效尤,也不服从政府。”(第449页)
那么,一个基督徒是否也可以佩剑,惩罚恶人呢?路德答复说,“你们现在听到了两个命题。一个命题说,在基督徒当中刀剑没有存在的余地,所以你们在不需要刀剑的基督徒中间不能用刀剑来反对基督徒。所以这个问题须转移到非基督徒,即一个基督徒对非基督徒是否可以用刀剑。这里适用那另一个命题,即是你们要尽量用身体,灵魂,荣誉和财产,来使用刀剑。因为你们虽不需要刀剑,但为你的邻舍和全世界,刀剑却是很有用和有利的。所以你们若知道什么地方需要绞刑吏,法庭差役,审判官,公卿,或诸侯,只要你们合格,你们就应该担任那样的职务,好叫必须的政府不致被轻视,趋于荒废或消灭。因为世界既不能,也不敢废除政府。” 基督徒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服务于他人。(第450页)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四章说:“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据此,路德说,在“上帝所造的物”中,我们“不仅要承认饮食,衣服,和鞋子,也要承认政府,公民,保护和司法行政。 总之,圣保罗既说掌权的都是上帝的仆人,我们就该承认,不仅异教徒而且人人都可以掌权。所谓掌权的是上帝的仆人,除了指权柄乃是为服事上帝以外,还有什么意义呢?基督徒最应服事上帝,如果有人说,有一种对上帝的服事,是基督徒所不能够和不应该参加的,这说法是不合基督教的。如果所有的君王都是真基督徒,那就好了,因为刀剑和政府是对上帝特别的服务,它们属于基督徒多于属于别人。所以你们应该重视刀剑和政府,正如重视上帝所设立的婚姻,农业,或其它的工作一样。正如一个人在婚姻,农业,或商业中,能够服事上帝,为邻舍谋利益,并且若有需要,他必须这样服事上帝;同样,若邻舍有需要,他也能够在国家里面服事上帝,因为国家是上帝用以惩罚恶人保护善人的仆人。”(第454页)
根据上面所述,路德阐明了基督在马太福音五章所说的“不要和恶人作对”等话语的真意义:“那就是,一个基督徒应该忍受一切的邪恶和不义,不求报复,也不告状,也不为自己的利益使用俗世的权柄和法律。但是他为别人应该报仇,寻求正义,保障和援助,而且要尽力去作。同样,国家应该自动地或由别人提出,对基督徒加以援助或保护,而毋须由他自己来提出申诉和请求。当国家不如此行时,基督徒就应该照基督所说的,不与恶人作对,让自己被人劫掠。”(第455至456页)
毫无疑问,基督的这教训并不是对完人的劝告,而是“对一切基督徒的一种普遍和严格的命令。”因此,“凡为自己报仇的,或为自己的财产和荣誉在法庭上与人争讼的,都不过是顶着基督徒名字的异教徒。”(第456页)
“如是,我看基督的话,是与圣经主张用刀剑的地方相和谐,这即是说:基督徒不应该为自己和自己的事使用或乞援于刀剑,但为别人,他能够而且应当使用或乞援于刀剑,借以防止邪恶,保护良善。”(第457页)
第二部 俗世权力扩张的限度
属上帝的国与属世界的国有两种不同的法律:“属世界的政府所有的法律,只及于生命,财产,和世界上外表之事。至于灵魂,只受上帝统治。上帝不能也愿让人来统治它。所以若俗世的权力要擅自为灵魂制订法律,它就侵犯了上帝的统治,只足以将灵魂引入迷途,加以毁灭。”(第459页)
“把人为的法律加到人的灵魂上,叫人信这信那,这当然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若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那么上帝是否愿意有这种情形,乃是不一定的,因为上帝所没有吩咐的事是否为祂所喜悦,我们不能确定。不,我们确知,它不为上帝所喜悦,因为祂要把我们的信仰完全建立在祂的圣道上。”(第459页)
路德强调:“没有人应该或能够指挥灵魂,除非他能够给灵魂指出进天国的道路,但除上帝以外,这是没有人能够做到的。所以凡关于灵魂得救的事,除上帝的话以外,人不应该教导或接受别的。”进一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有权力控制灵魂。因为没有人能使灵魂毁灭,或活着,也没有人能使灵魂上天堂,或下地狱。”“灵魂仅为上帝的权力所控制,不在任何人的手中。”(第460页)
“一个人心里的思想和倾向,除上帝外,没有人知道,所以要用暴力命令或强迫任何人信这信那,不仅无义,而且是不可能的。”再者,“每一个人对自己的信仰应该负责,使他所信的正确。别人不能代替我相信或不相信,正如他不能代替我下地狱或上天堂一般;他不能强迫我相信或不相信,正如他不能为我打开或关闭天堂或地狱的门一般。这样,既然相信或不相信是各人良心上的问题,并且这并不减少俗世的权力,那么俗世的权力应该以只注意它自己的事为足,准许人按着自己的能力和意志信这信那,决不要用暴力强迫人。因为信仰是自由的工作,没有人能因受强迫而生信仰。信仰甚至是神的工作,在圣灵里作成的,决不是外面的权力所能强迫或创造的。”有一句著名的成语说得好:“没有人能够或应该被强迫去相信。”执政者想方设法控制人心,但终究是劳而无功。(第461至462页)
路德说,服从俗世的权力仅是在于钱粮,租税,尊敬和惧怕上面。但保罗又限制了权力,使它仅能控制那作恶的,而不能控制信仰或上帝的话。“人的制度决不能扩张它的权力到天国和灵魂方面。它是仅属于世界,和人与人间外表的交际,即人所能看到,知道,审判,定罪,处罚和释放的事。基督自己替权力划了这一条清楚的界限,总括简单地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21)。。。正如我们在上面所说的,灵魂不在该撒权力之下;该撒对灵魂既不能教训,又不能领导,既不能毁减,也不能存活,既不能捆绑,也不能释放,既不能审判,也不能定罪。”(第463至464页)
“你们应该知道,自有世界以来,贤明的君主很少,虔敬的君主更少。他们通常是世界上最蠢的愚人,或最坏的恶棍,所以人必须预料他们作最坏的,而对他们不稍存奢望,尤其是在灵魂得救的圣事上,更是如此。他们是上帝的狱吏和绞刑吏;上帝的震怒是要他们惩罚恶人,维系表面的和平。”(第465至466页)
那么,俗世的权力是否有权禁止异端分子的宣传呢?路德答复,没有。“这是主教的责任,而不是君主的责任。异端决不是武力所能防止的。那样的事,当用别的方法来反对,不能靠刀剑来反对。这里上帝的道要争战,假如上帝的道不能完成这任务,即令用俗世的权力,使整个世界充满血腥,也不能达到目的。异端是一个心灵的问题,不是铁打火烧和水淹所能克服的。只有上帝的道才是有效的。”人若单凭暴力来反对信仰和异端,只能加强异端,即使“在外表上减少异端的力量,强迫舌头撒谎,却加强异端在内心的力量,这种作法有什么用处呢?只有上帝的话能照亮人心,使一切异端和错误从内心自然毁灭。” (第466至467页)
“这样的一个世界只配有这样不尽职责的君主。一方面,主教们离弃上帝的话,不用上帝的话来治理灵魂,反命令世界的君王以刀剑来统治灵魂。另一方面,世界的君主纵容盘剥,盗窃,奸淫,谋杀,和其他的罪恶,而且他们自己也犯这些罪,然后让主教们来用禁令惩罚人。这样他们把一切的事都颠倒了,以铁来统制灵魂,以禁令来统治肉体,所以俗世的君主执行宗教上的统制,宗教上的领袖执行俗世的统制。魔鬼在世界上除装小丑,和属他的人举行狂欢节以外,还有什么事可做呢?”(第468页)
路德忠告君王和贵族:“除非君主自己洁身自好,重新彻底地并合理地统治。人民不应该,不能够,也不愿意再忍受你们的专制或狂妄。亲爱的君主和贵族,你们应该贤明,好自为之。上帝不能再宽容了。现在的世界不再和过去一样,任凭你们把人民当禽兽一般加以驱逐守猎了。所以你们要停止你们的愤怒和暴力,要记得以公道行事,而且要让上帝的道运行,因它将要运行,必须运行,应当运行,你们也不能阻止。”(第468至469页)
在基督徒中间将不会有权力,且不能有权力;大家都是互相顺服的;除基督以外,没有尊长,大家都是平等的。那么,神甫和主教们是什么呢?“他们的治理不是一种权力的治理,乃是一种服务和职分,因为他们比别的基督徒并不高尚些,或优秀些。所以他们在没有得到别人的同意以前,不应该把法规或命令加到别人身上,他们的治理只在乎传上帝的话,以上帝的话来领导基督徒,并克服异端。”(第469页)
第三篇
君主和贵族他们应该怎样使用权力呢?“凡要做基督化君主的,必定要放弃使用武力统治的思想。凡寻求个人利益的生活,都是应该被咒诅定罪的。凡不是出于爱心的行为,也都是应该被咒诅的。”(第470页)
一个君主务须效法所罗门的榜样,戒慎恐惧。他必须不倚赖死书与活人,只追随上帝,不断向祂祈求正确的了解,超乎一切的书籍和人才之上,以便聪明地治理人民。假如他这样行,上帝就一定要给他权力去适当地虔诚地执行一切法律和一切措施。(第471页)
君主必须为人民着想,为他们谋福利。他若要这样行,就要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要想“国家和人民都是我的,我可以为所欲为”;倒要想“我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我必须替他们谋福利。我所应该关怀的,不是我怎样可以掌权,高傲,乃是怎样使人民得着和平的保障。”他应该以基督为模范,并且说,“看啦,大君王基督来了,祂服事了我,不从我索取权力,利益和荣誉,仅关怀我的需要,而且尽他一切所能,使我能从祂那里得着权力,利益和荣誉。我也要这样做,不要从人民身上为我自己谋利益,但要为他们谋利益,用我的职权服事他们,保护他们,接见他们,支持他们,我总要对他们有利,而不是对我个人有利。”这样,一个君主应在心里倒空权威的思想,应对人民的需要发生兴趣,看人民的需要为自己的需要。基督对我们就是这样行的;这些即是基督徒爱的工作。(第471至472页)
“君主有四重职责:第一,对上帝要有忠实的信赖和诚恳的祈祷;第二,对人民要有仁爱和基督徒服务的精神;第三对自己的僚属和顾问要有虚心和自由的判断;第四,对作恶的人要有合适的热心和坚决。如是他的国家就内外都治理得好,必为上帝和人民所喜悦。但他必须预料遭遇许多嫉妒和忧愁,这样的君主快要背上他的十字架。(第477页)
(全书完)
注释:
注一:引自 徐庆誉汤清译,《路德选集》上册,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57年出版,第19至20页。以下引文皆出自该书,只标页码)
2004.1.19,马丁路德金节。